江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2011-04-13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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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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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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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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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002484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179,579.5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2,898.56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254,478.97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74,899.48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23,214.22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98,173.26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2,898.56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60,693.74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79,433.5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16,913.02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37,486.24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该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很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1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279,895.16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177,564.79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利息减少6.95万元,应收账款增加19,572.63万元,预付款项增加5,017.68万元,存货增加815.18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846.69万元,共计增加24,551.85万元。
关于控股子公司 解散 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的公告公告序号:一、概述近日,本公司决定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
本公告旨在向各方详细说明该决定的背景、原因和后续计划,以及对相关利益方的影响和解决方案。
请各方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对相关事宜有充分的了解。
序号:二、背景和原因控股子公司是指某个企业通过持有其绝大部分股权或表决权来对其他公司行使控制权的情况。
解散控股子公司是一种企业管理决策,通常会在以下情况下考虑:1. 资产重组:当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无法与母公司的战略规划相契合,或者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为了提高整体资源利用效率,解散控股子公司是一个常见的选择。
2. 经营不善:如果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难以通过内部改革和重组来实现扭亏为盈,母公司可能会选择解散以减少经营负担。
3. 资金需求:若母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其他项目,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或资产无法提供所需资金,解散控股子公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策略。
序号:三、解散计划1. 程序和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解散控股子公司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流程,包括举行股东会议、报告主管部门等。
本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合法、规范的程序解散控股子公司。
2. 员工安置:在解散过程中,本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和补偿,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本公司也鼓励员工通过其他方式转岗或重新就业,以减少解散对员工的影响。
3. 财务处理:解散控股子公司将涉及到资产、负债和利润的处理,包括清算负债、处置资产以及结清相关费用。
本公司将会组织专业的团队对解散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序号:四、影响和解决方案1. 股东权益:解散控股子公司将对股东权益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与股东进行沟通,并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解散方案进行相关的补偿或回报。
2. 债权债务:解散控股子公司将涉及对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并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江海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当面沟通等形式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有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002484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116,872.8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95,470.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2.42%。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04,087.41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89.06%。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8,858.37万元。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17,405.3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5,139.8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1.67%。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1.91%。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江海股份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0,339.93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8,858.37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三季度江海股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9.08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669.4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负6,919.48万元相比现金净亏空有较大幅度减少,减少90.33%。
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58.3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170.2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90%。
江海股份:002484江海股份调研活动信息20200611

时间
地点
公司一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王汉明、潘培培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1、就公司2020年五月份经营情况做了简要的介绍、就公司三大类电容器产品及生产材料做了当前情况介绍。
2、超级电容器目前进展情况
答:超级电容器2020年预算今年预算销售1.5亿元。产品EDLC主要用于服务器、电视、智能三表、ETC等领域;LIC能量密度较高、充电时间快,在新能源客车、AGV、风电变桨、电梯、工程机械、港口机械、地铁等领域、车启停系统、转向系统等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今年主要订单以风电、轨交、三表为主。
6、就超级电容器、薄膜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及公司相关的情况进行了讨论。
附件清单(如有)
无
日期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6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证券代码:002484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2020年6月10日调研活动附件之投资者调研会议记录编号:2020-002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
□现场)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3、薄膜电容器目前进展情况以及与基本合作项目情况
答:公司薄膜电容器目前有2台镀膜机、4条直流、2条吸收电容生产线。其主要用于变频器、UPS、逆变器、轨道交通等行业,已向光伏、逆变器等行业公司供货。和基美合作的项目也有产品试产并销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国巨收购基美,但基美管理还是原来的管理团队,与公司的合作还能够正常进行
4、湖北海成大致情况
答:海成规划三大类电容器,一是液态电容器,如手机电容器;二是固态电容器,用在主板等,频率特性好;三是固态叠层高分子(MLPC),现在投入最快的是MLPC这一块,已送相关目标客户认定、试验。
002484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20,451.9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2,488.99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9.06%。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有所下降,企业应注意在市场销售业绩迅速上升背后所隐藏的经营压力和风险。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96,692.0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7,136.3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5.35%。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2,645.3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807.2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77%。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销售形势大幅度改善。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4,086.4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637.7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34%。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3%,与2022年三季度的3.35%相比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同步增长,但销售利润却大幅度下降,要注意提高管理费用支出的效率。
本期财务费用为-300.59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下降。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慢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没有提高。
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102,330.37万元。
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江海股份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15.71%,总资产报酬率为11.72%,净资产收益率为14.24%,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8.43%。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668,306.83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12.27%,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3.88%。
002116中国海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一)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继续提供担保。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7日。
(2)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轻集团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接的埃塞俄比亚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6年7月27日,公司与中轻集团签署《委托担保协议》,为中轻集团提供反担保。
600605汇通能源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暨关联2021-01-19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公告编号:临2021-007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能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恒”)与南昌正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正腾”或“合作方”)作为公司南昌广州路项目的项目公司南昌锦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锦都”或“项目公司”)股东,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拟按股权比例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南昌正腾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南昌锦都10%以上股份的法人,南昌正腾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南昌正腾调用项目公司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除于2021年1月6日与南昌正腾签署了《南昌市青云谱区DADJ2020024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外,上市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交易。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
具体富余资金提取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为保证公司南昌广州路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投入,而当该项目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将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按股权比例调用闲置富余资金。
江海股份2019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江海股份[002484]2019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目录一.公司简介 (3)二.公司财务分析 (3)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3)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4)2.1.3 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6)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7)2.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7)2.2.2 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8)2.2.3 非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9)2.2.4 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10)2.3利润分析 (12)2.3.1 净利润分析 (12)2.3.2 营业利润分析 (12)2.3.3 利润总额分析 (13)2.3.4 成本费用分析 (14)2.4 现金流量分析 (15)2.4.1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5)2.4.2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16)2.4.3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20)2.5 偿债能力分析 (25)2.5.1 短期偿债能力 (25)2.5.2 综合偿债能力 (25)2.6 营运能力分析 (26)2.6.1 存货周转率 (26)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6.3 总资产周转率 (28)2.7盈利能力分析 (29)2.7.1 销售毛利率 (29)2.7.2 销售净利率 (30)2.7.3 ROE(净资产收益率) (31)2.7.4 ROA(总资产报酬率) (32)2.8成长性分析 (33)2.8.1 资产扩张率 (33)2.8.2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 (34)2.8.3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35)2.8.4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36)2.8.5 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37)一.公司简介二.公司财务分析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江海股份2019年资产总额为4,500,961,413.32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645,541,210.71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8.78%;非流动资产为1,855,420,202.61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1.22%;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江海股份2019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各项分别占比为34.78%,28.96%和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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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为公司持股72%的控股子公司绵阳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江海”)提供财务资助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绵阳江海提供财务资助,可促进绵阳江海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江海股份对绵阳江海提供财务资助将向其按照资金到位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绵阳江海承诺以其20,100,775.80元应收账款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担保。
江海股份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直接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
故该交易具有必要性,且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因此同意公司向绵阳江海提供18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展期一年至2012年4月12日止。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成志明、林素芬、秦霞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