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财产税制度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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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课税制度概述(ppt4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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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2
某企业有房屋12栋,其中10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原值 共计12000万元;1栋(原值400万元)用作幼儿园和职工 学校;1栋(原值600万元)出租给其他企业,年租金80 万元。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计算该企业2007年应缴 纳的房产税为多少元?
应纳房产税为:12000*(1-30%)*1.2%+80*12%=110.4万元
3.2 我国现行车船税的主要内容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二)车船税的课税范围 按照规定,车船税的课税对象是依法在公安、交通、 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包括:载客 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和 船舶。
车船税
以下不属于车船纳税人的有( )。 A.车辆的所有人 B.船舶的所有人 C.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 位和个人。 D.车船的驾驶人
房产税
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 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税率征收 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按照市场 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仍然 按照12%的税率征收。
习题1


某国有企业在其所在城市有房屋三幢,其中 两幢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两幢房产账面原 值共为400万元;另外一幢房屋租给某私营 企业,年租金收入为20万元。该企业2007 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多少?(当地政府规定 允许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 400×(1-30%)×1.2%+20×12%= 5.76(万元)
(六)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不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居住所在地设在 何处,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均应在房地产的所在地 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 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 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第10章-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第10章-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

第十章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一、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房产税:1、范围:城市、县城、城镇、工矿区(农村不收)2、依据:(考试答案一般成对出现,相差10倍,算的时候当心,一定要算清小数点)(1)依据余值收取1.2%:余值=原值*(1—10%-30%)原值包含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暖气、管线、电梯等。

(2)依据租金收取12%3、地下建筑:(1)工业:原值=现价*50%-60%(2)商业或其他:原值=现价70%-80%三、土地使用税1、范围:城市、县城、城镇、工矿区(集体土地也要收、外商也收)3、按年缴纳四、耕地占用税3、批准占用后30天内必须交清。

五、土地增值税1、税率:增值部分未超过扣除部分的50%,按30%;50%-100%,按40%;100%-200%,按50%200%以上,按60%2、其他规定(1)1994年1月1日前签订转让合同的,免征。

(2)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合同或已立项,按规定投入开发,5年内首次转让免征。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4)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未超过扣除部分的20%的,免征。

(5)签订合同7天内,税务申请。

六、契税1、税率:3%-5%2、2008年11月1日,90平方米以下的,按1%收取。

3、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视同赠与,要征收契税。

七、其他相关税收1、固定资产调节税(1)五个档次:0%、5%、10%、15%、30%(2)2000年1月1日起,暂定征收。

2、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城建税:7%、5%、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31号文件: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2年以内的,按收入减原价差额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的,按收入减原价差额征收;2年以内的,按全额征收。

以上规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第10章财产税制度和其他

第10章财产税制度和其他

▪ 应税收入=2800+200=3000 ▪ 扣除项目确定: ▪ 支付地价款400万元 ▪ 房地产开发成本800万元 ▪ 房地产开发费用=(400+800)╳10%=120 ▪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 =3000╳5%╳(1+7%+3%)=165 ▪ 其他扣除费用=(400+800) ╳20%=240 ▪ 扣除项目合计=400+800+120+165+240=1725 ▪ 增值额=3000—1725=1275 ▪ 应纳土地增值税款=1275 ╳40%—1725 ╳5%=423.75
应纳税增值额=1000–400=600(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150% 应纳土地增值税款=600*50% –400*15%
=240(万元)
一个例子:土地增值税
▪ 某房地产开发商建造一住宅楼出售,取
得销售收入2800万元,另换取建材一批, 市价200万元;建此住宅楼支付地价款相 关过户手续4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 800万元,其利息支出无法准确计算分摊, 当地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计算其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10.2.1 房产税概述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
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 种税
10.2.2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
▪ 纳税人 ▪ 课税对象 ▪ 课税范围 ▪ 计税依据 ▪ 税率税收优惠 ▪ 房产税的征管方式
一个例子:房产税
▪ 某企业有两处房产,税务机关2001年规
定一处房产采用从价计税,其房产原值 为14万元,当地扣除比例为30%;另一 处房产采用从租计税,其每月收取的租 金为5000元。计算该企业2001年应纳的 房产税。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四)纳税环节与纳税期限 (五)起征点和免征额 (六)附加、加成和减免 (七)违章处理
三、税收制度的发展 (一)从纵向分析,税收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 个阶段 1 、以简单的、古老的、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 税种的发展阶段 (1)其存在的前提条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 (2)主体税种是人丁税和土地税 (3)评价:第一,这种税制结构可以保证在 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条件下使政府取得较为充足 的收入;第二,可以和当时极低的税收征管水 平相适应;一节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含义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 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二)如何理解 1、税收制度表现为一法律体系。其是由不同层次 的法律法规所构成的整体。最高层次的税收法律是 税收基本法,其次是关于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或条例, 再次是各税种法律或条例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最后是各种补充性规定。
(三)改革的内容: 1 、所得税类改革:对内资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 对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继续使用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拟开征社会保险税。 2、流转税类的改革:开征消费税,推广增值税, 取消产品税,调整营业税。 3、资源税类的调整:盐税并入资源税,扩大资 源税的课征范围,开征土地增值税,保留土地使 用税和农业税。 4、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5、行为税:筵席税和屠宰税的开征、停征权下 放地方,取消烧油特别税和奖金税,保留了固投 税和印花税。
2、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其存在的条件是商品货币经济得到 了发展 (2)主体税种是销售税、消费税和关税 (3)评价:第一,可为国家筹集到充足 的稳定的收入;第二,由于税负容易转 嫁,所以有利于资本的原始积累;第三, 打击了封建势力;第四,保护关税制度 在早期保护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

10第十章财产税及其它各税培训资料

10第十章财产税及其它各税培训资料

▪ 其次,财产税多属于直接税。财产税中的大多数税种都具 有直接税的性质,即对使用、消费过程中的财产征收,基 本上不与其他行为发生经济关系,因而税负很难转嫁。另 外,财产税大多是经常税。对财产课税的主要税种在长期 的发展过程中,一直被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是地方财政 收入的主要来源。
财政学
中国金融出版社
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 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 规定如下:大城市(50万人口以上)1.5~30 元;中等城市(20万-50万人口)1.2~24元;小 城市(20万人口以下)0.9~18元;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0.6~12元。
▪ 6.应纳税额的计算
• 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 面积(平万米)×适用税额
▪ 3.征税范围 • 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 成。其中车辆分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 分为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2020/8/12
▪ 2.纳税人 •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 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人。

3.征税范围
•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 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 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建 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 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十章 财产税及其它各税
2020/8/12
第一节 财产税 第二节 其他税收
财政学
中国金融出版社
1
学习目标
2020/8/12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财产税的含 义、分类及特征,掌握目前我国财产税体系 主要税种的基本构成要素,同时,对于我国 其它税种也有个大概的认识。

财产税制概述powerpoint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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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制度(重点)
1、征税范围:依法应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包括车辆和船舶)P321税目: 1)、载客汽车(按辆) 2)、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 4)、摩托车(按辆) 5)、专项作业车(如吊车、水泥车) 6)、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推土机) 7)、船舶有机动船和非机动船(按净吨位每吨) (机动和非机动船) 拖船和驳船(一般为非机动船一般由拖船拖带航行)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2、计税依据: (1)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0%至30%的损耗 (2)房租收入
3、税率: (1)按余值计税 1.2% (2)按租金计税 12%【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2008年3月1日起不分用途),暂减按4%征收房产税】
4、应纳税额的计算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税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 1.2%按租金计算缴税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4%)
2、计算题 某企业 拥有小轿车3辆,面包车1辆;自重5.4吨和4.9吨的载货汽车各1辆。当地 小轿车年税额300元;面包车年税额400元;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40元。则该企业当年应缴纳车船税为多少? 300*3+400*1+40*5.5+40*5=1 720(元)
重点
1、车船税的定义和意义2、征税范围和税目及注意点3、计算公式4、8个减免5、征收管理
三、房产税改革的设想☆
1、现行房产税只对中国的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一直沿用《城市房地产暂行条例》,导致了税负的不平。因此 ,应选择适当的时机,改革房产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交纳的房产税。并且考虑与土地使用税合并征收物业税。 (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和外籍人员缴纳房产税) 物业税也称不动产税,它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要求承租人或者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 会随着其市价的升高而提高。

第十章税收制度-


缺点:(1)存在重复征税。商品流 转交易次数越多, 重复征 税越多,增加征税成本;
(2)不利于专业化协作的发 展,阻碍宏观经济效益的 提高。
2、税收公平方面:(欠佳)
优点: (1)以商品和劳务全值作为征税对象, 实行比例税率,可以体现横向公平; (2)只对奢侈品有选择地征收消费税, 有利于提高这个税制结构的公平程度。 缺点: (1)不能体现按纳税能力征税的纵向公 平,征税对象同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脱 离; (2) 在以所有或大部分消费品销售额为征 税对象的消费税制下,不利于纵向公平。
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
40% 35%
平均税率
20% 10% 500 1500 3000
3、税率的特殊形式 附加—— 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 的一部分税款。附加主要是满足发 展地方经济需要。 加成—— 是在依率计征税额的 基础上,再征收一定成数的税款。 加成是对高收入的一种限制。
二、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量 化,体现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性,是 应纳税额的计算基础。依据计税依据 的不同,可以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税源——税款的最终出处,即最 终经济源泉。从根本上说,税源是当 年创造的剩余产品。
(三) 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 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体现 着征税的强度。税率的高低既影响纳税人 的负担,又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是最活 跃、最有力的税收杠杆,是税收制度的中 心环节。
(税基式) (税率式)(税额式)
1、税基(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式减免
这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方式实现 的减免税。具体包括: (1)起征点、 (2)免征额、
(3)项目扣除、
(4)跨期结转等。
( 1 )起征点 —— 是征税对象达到 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没有达到 起征点的情况下,不征税;达到起点 后,征税对象全额都按适用税率征税。 ( 2 )免征额 —— 是在征税对象的 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没有超 过免征额的情况下,不征税,超过免 征额,只对超过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 税。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二、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 (一)行为税的特点 行为税具有如下特点: 1.特定目的性。 2.调节力度较强。 3.分散性和灵活性。 4.收入的不稳定性 。
(二)印花税的基本内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 现行印花税的特点是:1.覆盖面广。 2.税率低,税负轻。 3.在征管方式实行纳税人“三自”纳税方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都属于印花税的课税范围。 具体包括五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收入、费用额及件数。
第三节 车船使用税
一、车船使用税概述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车船的管理,提高车船的使用效益。 目前,除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外单位及外籍个人仍继续执行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外,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均缴纳车船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和房产的租金收入。 1.房产计税价值的确定。房产的计税价值是房产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租金收入的确定。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不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居住所在地设在何处,均应在房地产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理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十章 个人财产税 《外国税制》PPT课件


第二节 发达国家的个别财产税制度
(二)工商财产税 ➢ 英国的工商财产税过去是地方税,后改为
由地方征收,而后全额上缴中央财政,由中央 根据各地区的人口情况、男女比例、学生人数、 少数民族情况、失业率以及公路维护等因素进 行则算,计算出返还给地方的具体数额,予以 返还。 ➢ 英国的工商财产税是对非住宅用房屋租金征收 的一种税。其计税依据是由国内收入署参照市 场租价确定,以后每5年评估一次。税率采用 全国统一税率。对工业空房产、运输业空房产、 农业房产实行全额免税,其他房产空置超过3 个月的,可以免证50%,对慈善机构的房产免 征80%。
(二)特别地价税 特别地价税,又称特种地价税。是对应税土地 的净值课征,属于市町村级税。 1.纳税人 特别地价税的纳税人是土地的拥有者和土地的 购置者。 2.征税对象 特别地价税的征税对象以土地为主,还包括与 土地相关的一些权利。在日本,不同城市规定 了不同标准的起征点。一般说来,经济发达的 大城市起征点低于其他城市或城区。
第二节 发达国家的个别财产税制度
一、日本的个别财产税 (一)地价税 其基本制度为: 1.纳税人 每年1月1日税务登记时,列明为土地所有者的企业和 个人,均为地价税的纳税人。 2.征税对象 日本地价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土地租赁权及土地使 用权等有关权益。 3.计税依据 地价税的计税依据是估定价值,估定价值是以公平市 场交易价值乘以一个评估率。评估率依土地拥有的年 限长短而定,一般在5%—40%之间。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的个别财产税
一、波兰的房地产税 波兰的房屋税与土地税合并征收,属地方税收。 1.纳税人
波兰房地产税纳税人是用由拥有房地产的个人、公司法人及其他法人。 2.课税对象 波兰房地产税课税对象是位于波兰境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 3.计税依据 波兰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为房地产的价值。房屋估价依据市场价值,对 已投保的房屋按投保价值计税。 4.税率

十章税收制度

多亿元 • 增值税实施的主要原因是克服传统流转全额
课税重复课税的弊端。
传统流转税的弊端 (假定税率10%)
全能厂 纺纱
100+50=150 非全能厂
纺纱
100+50=150
织布
150+50=200
印染 200+50=250 250×10%=25
织布
150+50=200
印染
200+50=250
重复课税
第二节 商 品 课 税
• 二、我国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
– (一) 增值税 – (二) 消费税 – (三) 营业税
增值税
• 定义:以应税商品及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 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 舶来品--20世纪50年代初创于法国 • 我国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试点增值税,
1994年全面推行。 • 主力税种--2002年国内增值税收达到6100
– 1、课征普遍 – 2、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商品流转额是
指商品销售的收入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交通运输、 邮政通信以及各种服务性行业的营业收入)在税率既 定下,税额大小直接依存于商品和劳务价格高低及流 转额的多少,而与成本和盈利水平无关 – 3、实行比例税率(行业、产品、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 4、计征简便 – 5、商品课税较易转嫁
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 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
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 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
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 税率讲算出销项税额,然
税。实行价外税,也就 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
是由销售者负担,有增 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
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
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 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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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税率 减免税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
1000万元,其扣除项目金额为400万元, 计算其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应纳税增值额=1000–400=600(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150% 应纳土地增值税款=600*50% –400*15% =240(万元)
第10章 财产税制度和其他课税 制度
10.1 财产税制度概述 10.2 房产税 10.3 契税 10.4 车船使用税 10.5 其他课税制度
10.1 财产税制度概述
10.1.1 财产税的概念和特点 10.1.2 财产税的分类 10.1.3 财产税的作用 10.1.4 我国现行财产税体系结构
一个例子:土地增值税
某房地产开发商建造一住宅楼出售,取
得销售收入2800万元,另换取建材一批, 市价200万元;建此住宅楼支付地价款相 关过户手续4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 800万元,其利息支出无法准确计算分摊, 当地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计算其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10.1.1 财产税的概念和特点
10.1.1.1 财产税的概念 10.1.1.2 财产税的特点
10.1.1.1 财产税的概念
财产税是根据纳税人拥有或可支配的财
产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
10.1.1.2 财产税的特点
财产税的课税对象具有特殊性 课税比较公平 财产税不易转嫁 财产税收入弹性小 财产税征收比较复杂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
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 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10.4.2 现行车船使用税制度
纳税人 课税范围 计税依据 税率 税收优惠 征管方式
10.4.3 现行车船使用税存在的 问题
内外税制不统一,不利于内外协调和实
施对外开放 由于车船使用税性质界定不清,在实施 过程中导致矛盾重重 税额偏低,且分类过细,以导致征管繁 琐
应税收入=2800+200=3000 扣除项目确定: 支付地价款4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8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400+800)╳10%=120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3000╳5%╳(1+7%+3%)=165 其他扣除费用=(400+800) ╳20%=240 扣除项目合计=400+800+120+165+240=1725 增值额=3000—1725=1275 应纳土地增值税款=1275 ╳40%—1725 ╳5%=423.75
从性质上看,资源税具有地租特点 课税比较公平 具有税负较合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
用特点 收入比较稳定,弹性较小
10.5.2 行为税
10.5.2.1 行为税概述 10.5.2.2 行为税特点
10.5.2.1 行为税概述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
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
10.2.1 房产税概述 10.2.2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 10.2.3 现行房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10.2.1 房产税概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
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 种税
10.2.2 我国现行房产税制度
纳税人 课税对象 课税范围 计税依据 税率税收优惠 房产税的征管方式
10.5 其他课税制度
10.5.1 资源税 10.5.2 行为税
10.5.1 资源税
10.5.1.1 资源税概述 10.5.1.2 资源税特点
10.5.1.1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为了体现国家的权益,促进合
理开发利用资源,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 对开采资源产品征收的一种税
10.5.1.2 资源税特点
=1176+72005.1 土地增值税概述 9.5.2 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制度 9.5.3 现行土地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9.5.1 土地增值税概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的收入征 收的一种税
9.5.2 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制度
10.5.2.2 行为税特点
特定目的性 调节力度较强 分散性和灵活性 收入的不稳定性
财产价值税 财产增值税
10.1.3 财产税的作用
财产税收入弹性较小并且稳定,是地方
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财产税根据量能负担征税,能有效地促 进纳税人合理地使用财产 财产税的征收有利于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节制财富集中和贫富悬殊问题 财产税有利于增强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
10.2 房产税
( 20%+ 9% ) - 55 =1000 - 377.5 = 622.5 622.5÷ 377.5 =1.649 622.5× 50% - 377.5× 15% =254.63
10.3 契税
10.3.1 契税概述 10.3.2 现行契税制度
10.3.1 契税概述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时,
一个例子:房产税
某企业有两处房产,税务机关2001年规
定一处房产采用从价计税,其房产原值 为14万元,当地扣除比例为30%;另一 处房产采用从租计税,其每月收取的租 金为5000元。计算该企业2001年应纳的 房产税。
从价计税的应纳税额= 140000╳(1-30%)╳1.2%=1176(元) 从租计税的应纳税额= 5000╳12╳12%=7200(元) 2001年应纳房产税额
一个例子:土地增值税
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
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 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房地 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 为40万元,利息费用不能按房地产项目 分摊,当地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比例为9%。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是多少?
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 1000× 5%× (1+ 7%+ 3%)= 55 增值额 1000- 50- 200- (50+ 200)×
10.1.2 财产税的分类
10.1.2.1 根据课税对象不同 10.1.2.2 根据征税范围不同 10.1.2.3 根据计税依据不同
10.1.2.1 根据课税对象不同
静态财产税 动态财产税
10.1.2.2 根据征税范围不同
一般财产税 个别财产税
10.1.2.3 根据计税依据不同
就当事人双方所定契约,向产权承受人 征收的一种税
10.3.2 现行契税制度
纳税人 课税对象 计税依据 税率 税收优惠
10.4 车船使用税
10.4.1 车船使用税概述 10.4.2 现行车船使用税制度 10.4.3 现行车船使用税存在的问题
10.4.1 车船使用税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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