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和管理,促进农村合作社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的农民依法组成的经济组织,依法运作,自负盈亏,互利共享的合作社。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农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组织觉悟,增强农民的发展能力。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农村合作社章程进行运作。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第五条农村合作社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六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听取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计划,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审议合作社章程的修订,决定合作社的重要事项等。
第七条合作社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合作社的会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理事会每年召开定期会议,根据合作社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制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作社依法运作、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每年召开定期会议,根据合作社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监事会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审计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享有合作、共享、共赢的权利,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参与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策,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有权享受合作社的服务和利益。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支持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按时缴纳会员义务金,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章程规定的入社条件,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二、社员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3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2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社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决策权:合作社会员有权参与并表决关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2. 被选举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被选举为合作社管理机构的成员;3. 分红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合作社规定,获得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红;4. 信息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获取合作社的经营信息,包括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等;5. 退出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合作社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经过合法程序决定的合作社事项;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作社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贡献;3. 守信经营:合作社会员应诚实守信地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4. 缴纳会费:合作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置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务。
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七条理事会办公室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活动第八条合作社从事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与解散第十一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退出合作社的情形:1. 自愿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自愿退出合作社;2. 违约退出:合作社会员严重违反合作社章程或经营规定,影响合作社利益的,合作社有权决定将其排除在合作社之外;3. 转让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将其在合作社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作社会员或第三方,经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完成股权转移后退出合作社。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社员之间的协作和合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社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社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个社员。
第三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包括正式社员、候补社员和贡献社员。
第四条本社员管理制度应遵循法律法规、自治章程以及合作原则,同时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采取“自愿性原则”和“平等原则”,任何具备社员资格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都可以加入该合作社。
第二章社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具有合作管理决策权,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活动,并享有被合理听取和采纳的权利;2. 具有选择和被选举权利,有权根据合作社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管理层的成员;3. 具有经济利益分配权利,有权按照自身的贡献和劳动收入等因素享受经济利益;4. 具有提出合作社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权向合作社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5. 具有退出合作社的权利,有权根据个人意愿以书面形式向合作社经营管理层提出退出申请;6. 具有获得相应社员服务和扶持的权利,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公共服务等。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服从合作社经营管理层的决策;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勤劳劳作,不得使社员产生不必要的经济和精力损失;3. 守信经营,维护合作社的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正当利益;4. 保障合作社资金安全,不得盗窃、挪用或浪费合作社资金;5. 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合作社的信誉;6. 保护合作社的资源和环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7. 及时向合作社报告个人合法收入和相关信息,接受社员评议及监督。
第三章社员管理第八条本合作社的社员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合作社经营管理层由经理、副经理、财务人员等组成,经理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副经理和财务人员由经理提名,并经社员大会授权任命。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
【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
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4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其社员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入社程序:农民申请加入合作社需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正式加入。
2. 社员权益:合作社要明确社员的权益,包括参与合作社事务的权利、分享利益的权利等。
3. 退出程序:社员有权自愿退出合作社,需要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合作社审批程序后方可退出。
4. 社员义务:社员加入合作社后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按规定缴纳社员资本金、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等。
5. 社员责任:社员在合作社中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合作社利益的行为。
6. 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社员组成,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表决。
7. 理事会/监事会:合作社可以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和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8. 社员权益保护:合作社应设立相关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维护社员权益,为社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与保护。
9. 奖惩制度:合作社可以建立社员奖惩制度,对于积极贡献和违反合作社规定的社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10. 信息公开:合作社应及时向社员公开有关合作社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等。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中的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计和制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激发社员的积极性,提高组织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入社、退出、义务、权益、责任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社员,社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益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社员进行宣传教育。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社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行为,保证社员的权益,增强合作社的活力和发展潜力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包括自愿加入的自然人和法人。
1.3 社员在享受合作社资源、服务和收益的同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社员加入和退出2.1 社员加入合作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法律规定的经营主体资格;(2) 同意遵守合作社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3) 缴纳入股费用和遵守各项财务规定;(4) 得到合作社董事会或成员大会的批准。
2.2 社员退出合作社的方式包括:(1) 自愿退出;(2) 违反社员义务被除名;(3) 合作社解散。
三、社员权益3.1 社员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资源、服务和收益,包括:(1) 参与决策、合作和共享;(2) 公平分配合作社的收益;(3) 免费或优惠使用合作社的设施、设备和技术;(4) 具有同等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3.2 社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包括:(1) 提出合作社发展和改进的建议;(2) 参与合作社的会议和讨论;(3) 监督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社员义务4.1 社员应当按照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按照规定缴纳入股费用;(2) 遵守合作社的决策和规章制度;(3) 主动提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建议,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合作活动;(4) 定期参加合作社的例会和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 配合合作社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
4.2 社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从合作社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如贪污、盗窃、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五、社员权利保障5.1 合作社应当定期向社员公开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5.2 社员对合作社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有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合作社应当及时处理,并向社员反馈处理结果。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社员之间的协作和合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社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社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个社员。
第三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包括正式社员、候补社员和贡献社员。
第四条本社员管理制度应遵循法律法规、自治章程以及合作原则,同时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采取“自愿性原则”和“平等原则”,任何具备社员资格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都可以加入该合作社。
第二章社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具有合作管理决策权,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活动,并享有被合理听取和采纳的权利;2. 具有选择和被选举权利,有权根据合作社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管理层的成员;3. 具有经济利益分配权利,有权按照自身的贡献和劳动收入等因素享受经济利益;4. 具有提出合作社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权向合作社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5. 具有退出合作社的权利,有权根据个人意愿以书面形式向合作社经营管理层提出退出申请;6. 具有获得相应社员服务和扶持的权利,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公共服务等。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服从合作社经营管理层的决策;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勤劳劳作,不得使社员产生不必要的经济和精力损失;3. 守信经营,维护合作社的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正当利益;4. 保障合作社资金安全,不得盗窃、挪用或浪费合作社资金;5. 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合作社的信誉;6. 保护合作社的资源和环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7. 及时向合作社报告个人合法收入和相关信息,接受社员评议及监督。
第三章社员管理第八条本合作社的社员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合作社经营管理层由经理、副经理、财务人员等组成,经理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副经理和财务人员由经理提名,并经社员大会授权任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一)入社手续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承担本社的亏损;5、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静宁县绿牧合作社____年____月____日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入社管理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章程规定的入社条件,向本社理事会或者理事长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二、社员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七)承担本社的亏损;(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
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本社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3、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____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的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其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实行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活动,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____县____农民专业合作社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
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7、承担本社的亏损;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联系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四、学习培训制度1、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
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习培训要求。
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
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五、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
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四)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
【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
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3、理事会提议;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