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23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2023一、总则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组织化管理,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基本法规,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二、合作社的名称和地址1.合作社的全称为:XXX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2.合作社的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三、合作社的宗旨和业务范围1.合作社的宗旨是:以农民为主体,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收入。
2.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农业经济合作与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科技推广与咨询–农业机械服务–农村电商经营–农村旅游开发–其他与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相关的经营活动。
四、合作社的成员1.合作社的成员必须为全体合作社会员同意的农民。
2.成员享有合作社经济利益权,有权参与合作社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3.成员有义务按照合作社规定的分工参与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和管理1.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农民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委员会。
2.农民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决策和监督合作社的事务。
3.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
4.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5.管理委员会由合作社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六、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盈利分配1.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合规的财务记录、报表和审计。
2.合作社的盈利分配原则为:按照会员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劳动投入、资金投入、土地使用等因素进行分配。
3.合作社的盈余应首先用于公积金积累、固定资产更新和风险备用金储备,其余部分可按照合作社会员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
七、合作社的退出和解散1.成员若有退出合作社的意愿,需提前书面通知合作社理事会,并经过理事会批准。
合作社社员会议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社员会议的召开和管理,保障社员权益,提高合作社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合作社社员会议的召开、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社社员会议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会议的召开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合作社社员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作社章程和合作社实际情况。
第二章会议制度第五条合作社社员会议分为全体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全体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大会。
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全体社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理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大会。
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由理事会或监事会召集。
第八条全体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出席,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理事或监事出席。
第九条全体社员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出席大会的社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理事或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条全体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社员,并公布会议议程。
第十一条全体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应当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会议议程、决议等。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二条全体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的程序如下:(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会议议程;(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和通过合作社年度财务报告;(四)审议和通过合作社章程修改案;(五)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六)审议和通过其他事项;(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第十三条会议决议应当明确、具体,便于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合作社全体社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合作社全体社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1. 为规范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作秩序,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享有合作社经营所得的分红权利。
2. 合作社成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第三条组织管理。
1. 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
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第四条经营活动。
1. 合作社成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章程和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进行违规操作。
2. 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分红分配。
1. 合作社的经营所得按照合作社章程和规定进行分配,分红比例由理事会决定。
2. 分红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得存在利益输送和不当占用合作社资金的行为。
第六条纪律处分。
1. 对于违反合作社章程和规定的行为,合作社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格或开除会员等处罚措施。
2. 纪律处分应当依据事实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不得存在滥用权力和歧视行为。
第七条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理事会讨论决定。
2. 合作社成员有权对本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合作社应当认真对待并进行合理回应。
以上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合作社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3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一、社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范文(2)一、概述合作社社员大会是合作社内部最高决策机构,是社员共同参与管理的重要形式。
本制度旨在规范合作社社员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议事规则,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决策效果。
二、召开程序1. 合作社社员大会应遵循合作社章程制定,定期召开。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
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维护
合作社的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声誉。
第三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管理制度,服从合作社的
管理决定,不得擅自行使合作社的权利。
第四条合作社成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费用,不得拖欠或拒绝缴纳。
第五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发挥自己
的专长和能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当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合作
社的经营信息,不得利用合作社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尊重合作社的领导和其他成员,不得有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或歧视。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合作社有权依据章程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甚至开除合作社成员资格。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合作社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合作社规章制度,望各位成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和形象。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三章服务机制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供销合作社及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供销合作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遵循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等合作制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第五条供销合作社应当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实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完善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功能,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供销合作社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承担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授权或者委托的事务,发挥经营性服务功能和公益性服务作用。
合作社成员规章制度

合作社成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管理,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发展,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共同发展。
第三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
第四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章程,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
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合作社的重要信息。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尊重合作社的决策,不得随意擅自行动。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勤奋工作,不得怠于职守。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尊重其他成员,不得有损他人的言行。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不得私挪公款。
第十一条合作社成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财产,不得擅自占有或挪用。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应当维护合作社的声誉,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形象。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合作社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合作社成员如有对本规章制度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合作社的合法程序提出。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的权利第十六条合作社成员有根据章程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权利。
第十七条合作社成员有分享利润的权利。
第十八条合作社成员有选择经营方向的权利。
第十九条合作社成员有获取合作社信息的权利。
第二十条合作社成员有和其他成员平等协商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成员有合法维权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合作社成员有随时退出合作社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合作社成员有申请合作社支持的权利。
第三章合作社成员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合作社成员有维护合作社利益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成员有遵守合作社章程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成员有积极参与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合作社成员有尊重合作社决策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成员有合理利用资源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合作社成员有守法经营的义务。
第三十条合作社成员有维护合作社形象的义务。
合作社规章制度

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合作社会员资格。
1.1 任何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均可申请成为合作社会员。
1.2 申请成为合作社会员的个人或者法人应当符合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合作社理事会审批通过。
1.3 合作社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二条合作社会员权利和义务。
2.1 合作社会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享有合作社经营所得的分红和红利。
2.2 合作社会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社员大会。
2.3 合作社会员有权利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有权利提出合作社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合作社经营管理。
3.1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合作原则,维护合作社会员的共同利益。
3.2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法、公平、公正。
3.3 合作社应当根据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及时向合作社会员公布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条合作社财务管理。
4.1 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的财务运作。
4.2 合作社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和报告,公开合作社的财务状况。
4.3 合作社应当合理分配经营所得,确保合作社会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合作社规章制度的部分内容,合作社会员和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确保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和合作社会员的共同利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一个2000字的描述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是在合作社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而来的,旨在进一步加强合作社内部的民主管理,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细节。
一、大会召开形式和频次
1.1 大会召开形式
合作社社员大会采取在线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开。
线下大会可以在合作社所在地或者其他社员便利到达的地点召开,线下大会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参与和投票。
这样既满足了社员参与的方便性,又能够确保大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1.2 大会召开频次
合作社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分别为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和计划制定大会。
年度工作总结大会通常在上一年度结束后的一月份召开,主要总结和评估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
计划制定大会通常在每年的六月份召开,主要制定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营方针。
二、大会议程和议事规则
2.1 大会议程
社员大会的议程由合作社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社员需求制定。
一般来说,大会议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合作社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 经济情况汇报和财务审计报告
- 重大事项决策
- 选举产生重要职位
- 社员提案和意见征集
2.2 议事规则
社员大会的议事规则遵循以下原则:
- 平等原则:每个社员在大会上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无论其身份和贡献大小。
- 公开原则:大会决策和讨论内容应当公开透明,社员有权随时了解合作社运营的详细情况。
- 多数原则:大会决策一般遵循多数原则,即多数社员的意见和决定为合作社的决议。
- 议事程序:大会议长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提供公正、平等和秩序的环境。
会议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确保发言时间公平合理。
三、大会决策和运营监督
3.1 大会决策
社员大会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
- 决策议题: 决策议题由合作社的理事会提出,也可以根据社员的提案而决定。
- 权力委托: 大会可以根据工作的特点和复杂性,委托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方案或计划,指导合作社的日常经营。
- 投票表决: 大会决策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社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表决。
3.2 运营监督
为了加强对合作社日常运营的监督和审核,社员大会设立了监事会。
监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和透明。
总结:
2023年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民主管理,提高社员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通过优化召开形式和频次、明确议事规则和程序,以及加强大会决策和监督,社员大会将更加全面和高效地发挥作用,推动合作社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