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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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一定数量的农民自愿结成的组织,为改善农民经济条件,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

为了保证合作社的正常运营,需要制定有效的社员管理制度。

二、社员资格1.申请加入负责人:负责处理加入申请,并进行筛选。

2.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法定经营和合作社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具备从事合作社业务的能力和意愿。

3.入社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向合作社提交入社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明、工作经历、生产经验、人际关系及其他相关材料。

4.审批程序:合作社设立审批委员会,审批委员会成员由社员选举产生。

–第一阶段审批:审批委员会须在收到入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入社申请书予以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入社申请书审核合格证明》。

–第二阶段审批:符合要求的个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股金后,合作社将进行严格审批,审核通过后发放《入社证书》,方可成为合作社正式社员。

三、社员的权利与义务1.社员权利:–参与合作社经济事业,分享合作社经济收益。

–提出合法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合作社的讨论和决策。

–参加合作社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员大会和其他活动。

–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讯。

2.社员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在会员大会上所承诺的义务。

–完成合作社分配的生产任务,增加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按照约定缴纳或发放股金,履行投票、选举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工作、监督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

四、社员管理1.社员大会:合作社应当每年定期召开社员大会,议事内容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利益、社员大会代表选举、合作社改制、合作社尤其重大事项等。

如有重要事项需要紧急讨论,合作社可以召开臨时会。

2.社员代表大会:由合作社的社员通过投票产生代表人数,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职责。

每年定期举行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应由社员大会或社员委员会决定,大会议事程序由议程、选举、决策、监督和工作总结五个环节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新版制度文档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新版制度文档

农民专业合伙社管理制度第一章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构成,是本社旳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 .选举和罢职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 .决定社员出资原则及增长或者减少出资;4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 .审议批准年度赢余分派方案和亏损解决方案;6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旳年度业务报告;7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旳其她重大事项;8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策;9 .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旳数量、资格和任期;10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有关成员变动状况旳报告;11 .决定其她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策,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旳决策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旳,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旳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旳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旳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旳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旳社员及其享有旳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旳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旳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旳,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暂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旳成员建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建议;章程规定旳其她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旳决定作好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旳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旳部份(或者所有职权)。

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促进经济合作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经济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而制定的,是经济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经济合作社社员是指依据相关规定经合法程序加入经济合作社,并已取得社员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经济合作社社员是经济合作社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其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与经济合作社之间建立了某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经济合作社社员享有依法参与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经济合作社社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经济合作社章程,维护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护经济合作社的稳定和良好形象,为经济合作社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章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加入和退出第六条依法享有加入经济合作社的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经济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可成为经济合作社社员:(一)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并有合法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加入经济合作社的自然人,应向经济合作社书面提出加入申请,经经济合作社批准,并按照经济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交纳入社资金,方可成为经济合作社社员。

第九条加入经济合作社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向经济合作社书面提出入社申请,并提交有关法定证明文件。

经济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交纳入社资金,经经济合作社批准,方可成为经济合作社社员。

第十条经济合作社社员退出社员的,可依法书面提出退出社员申请,并按经济合作社章程和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方可退出经济合作社。

第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即可自动退出经济合作社:(一)自然人由于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行为,保证社员的权益,增强合作社的活力和发展潜力而制定的。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包括自愿加入的自然人和法人。

1.3 社员在享受合作社资源、服务和收益的同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社员加入和退出2.1 社员加入合作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法律规定的经营主体资格;(2) 同意遵守合作社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3) 缴纳入股费用和遵守各项财务规定;(4) 得到合作社董事会或成员大会的批准。

2.2 社员退出合作社的方式包括:(1) 自愿退出;(2) 违反社员义务被除名;(3) 合作社解散。

三、社员权益3.1 社员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资源、服务和收益,包括:(1) 参与决策、合作和共享;(2) 公平分配合作社的收益;(3) 免费或优惠使用合作社的设施、设备和技术;(4) 具有同等的投票权和被选举权。

3.2 社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包括:(1) 提出合作社发展和改进的建议;(2) 参与合作社的会议和讨论;(3) 监督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社员义务4.1 社员应当按照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按照规定缴纳入股费用;(2) 遵守合作社的决策和规章制度;(3) 主动提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建议,并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合作活动;(4) 定期参加合作社的例会和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 配合合作社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

4.2 社员应当保护合作社的利益,不得从合作社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如贪污、盗窃、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

五、社员权利保障5.1 合作社应当定期向社员公开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5.2 社员对合作社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有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合作社应当及时处理,并向社员反馈处理结果。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社员之间的协作和合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社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社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个社员。

第三条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包括正式社员、候补社员和贡献社员。

第四条本社员管理制度应遵循法律法规、自治章程以及合作原则,同时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采取“自愿性原则”和“平等原则”,任何具备社员资格的农业生产经营者都可以加入该合作社。

第二章社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 具有合作管理决策权,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活动,并享有被合理听取和采纳的权利;2. 具有选择和被选举权利,有权根据合作社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管理层的成员;3. 具有经济利益分配权利,有权按照自身的贡献和劳动收入等因素享受经济利益;4. 具有提出合作社工作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权向合作社经营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5. 具有退出合作社的权利,有权根据个人意愿以书面形式向合作社经营管理层提出退出申请;6. 具有获得相应社员服务和扶持的权利,有权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公共服务等。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服从合作社经营管理层的决策;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勤劳劳作,不得使社员产生不必要的经济和精力损失;3. 守信经营,维护合作社的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正当利益;4. 保障合作社资金安全,不得盗窃、挪用或浪费合作社资金;5. 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合作社的信誉;6. 保护合作社的资源和环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并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7. 及时向合作社报告个人合法收入和相关信息,接受社员评议及监督。

第三章社员管理第八条本合作社的社员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合作社经营管理层由经理、副经理、财务人员等组成,经理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副经理和财务人员由经理提名,并经社员大会授权任命。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4篇)

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社员大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发展壮大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____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____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社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社员大会由成员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对全体成员负责,接受成员监督。

社员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任届期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

第四条成员代表由成员选举产生,代表名额____名,并张榜公布。

成员代表出现缺额时,应及时补选。

第五条成员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学习__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议事能力;密切联系成员群众,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成员群众的正当权益;认真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向成员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六条成员代表在合作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社员大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权监督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参予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第七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联名,可以向社员大会提议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社员大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合作社遇有重大经济事项,应随时召开社员大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结成的以经济合作为主要内容,以创造集体经济效益和满足农民个人生产、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新型组织。

在该组织中,社员的管理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促进社员的团结协作,提高组织的经济效益,本文将探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是自愿加入的,每一名成员都应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组织,并享受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2、平等原则。

所有的社员在组织内部都应该是平等的,不论他们的身份、贡献大小和人际关系是否密切,都应该享有相同的社员权利。

3、民主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应该是民主的,社员应该自主选择组织的领导,参与组织的决策过程,通过选举和表决的方式实行等权利。

4、自治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管理应该是自治的,社员应该自主决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文化事务,自行解决内部矛盾和争议。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加入和退出制度1、加入制度(1)符合入社条件。

入社条件包括:自愿加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格、能够共同承担社员义务等。

(2)填写入社申请表。

每个想要加入社员都应该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拥有一定的资格条件。

(3)组织审查。

组织应通过入社申请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生产能力、社会信誉、社区委员会和村(社区)内群众的评价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加入条件。

(4)确定入社时间。

审查合格后,组织应当向申请人通知加入时间和相关事宜。

2、退出制度(1)自愿退出。

社员有权自愿退出组织,退出时应书面申请,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必要的工作或补偿。

(2)开除制度。

在社员的行为严重违反组织章程和社员义务的情况下,组织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将其开除出组织。

(3)组织解散制度。

当组织的活动不能继续下去,或者不能继续为社员制造经济效益时,组织可以依据相关程序决定解散。

三、社员的权利和义务1、社员权利(1)知情权。

社员有权知道组织的基本情况、活动方案、工作计划等,以及其他与自身利益有关的事宜。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5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5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

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7、承担本社的亏损;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联系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四、学习培训制度1、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

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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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蔬菜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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