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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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2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_2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审批。

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超过三天者,须持医院请假单和学生请假条向教导处汇报;学生请假超过三个月要求休学,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由班主任证明,报教导处查验后交教育局普教处审验批准,方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三、小学生必须受完六年义务教育。

发现学生辍学,就依法使其复学。

因户籍变更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须持班主任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因户籍变更须转入本校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学生和任课教师要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五、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汇南小学教导处____年__月__日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2为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保证教学秩序,特就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一、休学学生因病休学,须持市级以上医院有效病历证明,学生家长提出书面报告,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组长签字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学生患严重的传染病,经医务室检查确定,学校责令休学,学生休学后,按省教委有关学籍管理规定,须休学满一年期限后,持休学手续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每个小学生入学时,都需要填写学籍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

2.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转校、休学、退学或转班等,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3. 档案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和成长情况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奖惩记录等,学校负责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密。

4. 出勤管理:学校要求学生按时上学,对于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学校会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

5. 成绩管理:学校定期进行考试和评测,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制定个性化教育措施。

6. 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包括奖状、奖品、批评、警告等,学校会记录学生的奖惩情况,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7. 学生信息保护:学校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可能根据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可咨询相关学校教育部门。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生休学、转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小学生。

第三条小学生休学、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生、家长意愿;2. 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3.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4.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休学管理第四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学校收到休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休学。

第六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七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第八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如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复学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收到复学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复学条件的,予以批准复学。

第十条学生复学后,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帮助,确保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校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批准转学。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的学籍、成绩等相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

第十四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手续,并安排学生入学。

第十五条学生转学后,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四章休学、转学材料第十六条学生休学、转学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休学、转学申请;2. 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3. 休学原因证明材料(如病历、户口迁移证明等);4. 转学原因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5.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

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目录•一、入学规定– 1.1 入学资格– 1.2 入学时间•二、休学规定– 2.1 休学申请– 2.2 休学期限•三、转学规定– 3.1 转学申请– 3.2 转学程序•四、学籍管理规定– 4.1 学生档案– 4.2 学籍变动– 4.3 学籍核验•五、总结一、入学规定1.1 入学资格二小入学资格的核定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年龄要求:入学年龄适应校龄规定,一般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应满6周岁。

•户籍要求:学生必须有本市户籍或者正式在本市居住满1年的人员方可入学。

•健康状况:学生必须经过学校的体检,并符合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1.2 入学时间学校的入学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具体日期根据教育局的安排确定。

二、休学规定2.1 休学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需要休学之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的原因、休学开始和结束日期,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2 休学期限学生的休学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审批,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三、转学规定3.1 转学申请学生转学需提前向原学校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转学原因、转学目的地学校名称,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2 转学程序•原学校应在收到转学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学生转学证明》,学生本人将转学证明交给目的地学校。

•目的地学校按照转学证明的要求接收学生并办理转学手续。

•原学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与目的地学校进行学籍的交接工作。

四、学籍管理规定4.1 学生档案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奖惩情况等,并妥善保管。

4.2 学籍变动学籍变动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导致学籍信息的变动。

学生和家长需在学籍变动发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报备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4.3 学籍核验学籍核验是指学校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的过程。

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学籍核验,确保学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3篇)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3篇)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是指对小学学生进行学籍档案管理的规定,包括学生入学、转学、退学、毕业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一、学生入学规定:1. 学生入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到,提供相应的入学材料和档案。

2. 学生入学时需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体检证明。

3. 学生入学时需要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家庭住址等相关材料。

二、学生转学规定:1. 学生转学需提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并携带转学所需的相关材料。

2. 学生转学时需经过原学校和新学校的协调和办理手续。

3. 学生转学后,原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及时转送给新学校。

三、学生退学规定:1. 学生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

2. 学生退学要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办理相关手续,交还学校借用的教材、文具等物品。

3. 学生退学后,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归档存储。

四、学生毕业规定:1. 学生毕业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和要求。

2. 学生毕业时需进行毕业审核和档案整理工作。

3. 学生毕业后,学校需要将学生档案及时归档,并发放毕业证书。

以上是一般小学学籍管理的一些规定,不同地区的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登记:学校应对每个学生进行学籍登记,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考勤情况、奖惩记录、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等。

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籍档案,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3. 学籍变更:如学生转学、升学或毕业,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学生转学时,原学校应将学籍档案移交给新学校,新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家长也有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并与家长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成长。

5. 学籍使用:学校应根据需要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学生证等相关证件,用于学生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社会活动等。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样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义务教育实施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如下:一、入学1. 新生入学采用发放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同时将开学通告张贴至各村落,确保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能按时接获入学通知,并在规定时限内携带户口本,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至指定学校完成入学注册手续。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编制并分配正式学籍号,该学籍号一经确定,长期有效;学生若因故休学满一年后,需启用新学籍号。

3. 学籍卡之填写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确保所有栏目信息完整无误。

学籍卡所记录的学生成绩及综合性评价须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学籍卡经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教导处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籍卡将作为档案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 学生因家庭迁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办理转学手续的,应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2. 若有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借读,且学校班级容量允许,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考核通过,并凭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及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将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至指定班级就读。

本校学生外出借读亦需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 各完小应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及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导处存档及上交教育局初教科备查。

三、休学与复学1.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者,可准予休学:(1) 因伤病需长期治疗,无法坚持学习者;(2) 罹患传染性疾病且尚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一学期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难以跟上学习进度者。

2.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需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及医药费收据),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属实后,报请县教育局批准方可休学。

3. 学生休学期限以一年为限,期满未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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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一般性的二小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入学规定:
1. 年龄要求:通常二小招收适龄儿童,具体年龄要求以当地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2. 报名和录取:家长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并参加相关考试或面试,录取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休学规定:
1. 休学的申请:家长或学生本人需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说明休学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休学期限: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学年制的一学年,学校有权酌情审批。

3. 休学手续:学生休学前需完成学校规定的休学手续。

三、转学规定:
1. 转学申请:家长或学生本人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提供转学原因,并提供接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 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前需完成原学校规定的转学手续,包括办理离校手续和学籍档案转移手续。

3. 学籍档案转移:学生转学时,原学校需要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转移到接收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将学籍档案接收并更新。

四、学籍管理规定:
1. 学籍管理责任: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学校负责,包括学生档案的建立、查询和管理等。

2. 档案管理: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学籍档案,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数据更新: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休学、转学等记录。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作为一般参考,具体的入学、休学、转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应以相关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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