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合集下载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水电厂事故处理原则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电气事故处理的原则和举例一、电气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全力保证厂用电。

对已停电的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和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地分析,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中注意防止非同期和事故扩大。

5.将事故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调度,将发生的时间和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二、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主要任务。

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发生事故后,应首先恢复厂用电,其次是尽快对停电用户恢复送电。

3.在不影响人身,设备安全的原则下,应尽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及时调整运行机组的电压、负荷,调整运行方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集中注意力,按照规程规定的原则和上级指示,主动进行处理。

三、事故处理中值班人员应遵循的原则。

1.根据信号、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系统有无冲击、振荡现象以及各种表计的指示、结合故障设备外部特征,全面的分析事故性质,特别注意防止非同期并列和事故扩大。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保持和恢复其正常运行。

应特别注意的是迅速对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运行设备隔离,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在必要时启动备用设备。

3.迅速检查或试验,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其范围。

4.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部分和故障性质后,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理。

如为运行人员不能处理的缺陷,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前来处理,但要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安装地线,悬挂标示牌)。

5.应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并记入记事本内。

6.接到事故处理命令,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对不了解,应再次问明白。

水力发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水力发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水力发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前言水力发电站作为一种重要的地理能源资源开发方式,具有可再生、清洁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各地。

然而,即便在严格遵循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也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了保障水力发电站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任何事故应急处理的过程中,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安全第一原则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最基本且最重要的原则。

2. 迅速响应原则事故应急处理的核心是迅速响应,即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争分夺秒地进行事故抢救和处理。

3. 分工协作原则事故应急处理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合作。

各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其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角色和责任,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科学决策原则应急处理的过程中需要作出各种决策,决策的结果直接关系到事故处理的效果和后果。

因此,在决策过程中应以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准绳。

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 风险评估与预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应基于对潜在风险的评估和预测。

通过分析历史事故数据和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程度和可能对人员及设备造成的影响,为制定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提供可靠依据。

2. 应急资源准备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必要的应急资源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通信设备的配备、救援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等。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动和使用必要的资源。

3. 应急演练与模拟训练制定预案后,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与模拟训练。

通过模拟真实事故场景,让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演练,以达到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的目的。

4. 信息共享与传递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与传递对于决策和协调至关重要。

因此,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以提高决策效率和工作协调性。

四、应急处理流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明确具体的流程和步骤。

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摘自《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摘自《山东电网调度规程》)

第十章电力系统事故及异常处理第一节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第153条省调值班调度员在事故处理时接受网调值班调度员指挥,是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应对省调管辖范围内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154条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系统稳定破坏或瓦解。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3、迅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特别应优先恢复发电厂厂用电、变电站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保安用电。

4、调整电网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第155条电网发生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简要报告开关动作情况,待情况查明后及时汇报下列情况:1、跳闸开关(名称、编号)及时间、现象。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录波及测距。

3、表计摆动、出力、频率、电压、潮流、设备过载等情况。

4、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第156条事故单位处理事故时,对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应按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经其同意后进行。

无须等待调度指令者,应一面自行处理,一面将事故简明地向值班调度员报告。

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作详细汇报。

网调管理设备和网调省调双重调度设备发生故障时,省调在进行处理的同时报告网调。

第157条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无须等待调度指令,事故单位可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报告值班调度员:1、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厂、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送电。

3、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二次开关跳闸时,将有关保护停用。

4、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电源联络线跳闸后,开关两侧有电压,恢复同期并列或并环。

6、安全自动装置(如切机、切负荷、低频解列、低压解列等装置)应动未动时手动代替。

7、本规程及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等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第158条电网事故过程中,各单位应首先接听上级调度的电话。

非事故单位应加强设备监视,简明扼要地汇报事故象征,不要急于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占用调度电话,影响事故处理。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

电力系统事故处理措施一、电力系统事故处理的原则与规定1、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1)尽快限制事故的进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与设备的威胁;(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线路应优先恢复供电;(4)按照调度指令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当值调度员是事故处理的上级指挥人,当值值班负责人是事故处理的现场领导人,指挥全体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与迅速性负责。

(1)在下列情况下,当值运行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操作,但事后务必汇报调度:a、对威胁人身或者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b、在确知无来电可能的情况下将已损坏设备隔离;c、恢复所有电;d、确认母线电压消失,拉开连接在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e、现场规程中规定能够不经调度指令而自行处理者。

(2)、优先考虑运行中主变的冷却电源及站内通讯电源的恢复;(3)、发生事故后,当值值班负责人立马上事故简况(事故的时间及现象、跳闸开关、停电设备等)向调度汇报,然后对故障设备及保护动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再作补充汇报。

在不影响事故处理的前提下,尽快汇报有关部门,汇报前须双方通报姓名包含变电所名称。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务必迅速、正确、果断、不应慌乱,务必严格执行指令、复诵、汇报、录音与记录制度,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与操作术语,并使用普通话,命令内容应正确无误,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

3、如发现调度的命令有错误时,应立即指出,并要求作出解释;若调度坚持自己的命令正确,值班员仍应执行,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如调度所发的命令威胁人身或者设备安全时,则可拒绝执行,并汇报上级领导;4、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在当值值班负责人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无关人员务必撤离操纵室及事故现场。

5、事故处理过程中,假如上级调度越级公布操作命令,值班员应同意,并立即操作,事后及时向设备管辖的调度汇报操作情况。

6、事故处理过程中,如遇多级调度同时发令操作,值班员应根据操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向有关调度说明,由调度协商后再决定优先执行哪一级调度的操作命令。

水电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水电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水电服务中心事故处理制度
一、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应尽量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威胁。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正确、简明地向供电局调度室当值调度员报告下列情况:
1、掉闸开关名称及时间
2、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
3、事故的主要象征
三、为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事故单位可立即自行处理,并将事故情况简明报告供电局调度,等事故处理完后,再详细汇报。

1、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变电站自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和按批准的方案采取保厂(站)用电和重要设备的保护用电措施。

3、系统周率(电压)降低到周(低电压)减载装置动作值,而装置未动作或因校验,损坏而退出(运行)时,应立即手动切除,该装置所控制的开关。

4、在事故情况下,执行调度预先下达事故处理规定。

四、调度通讯失灵时,事故单位除进行必要的处理外,同时应立即设法与供电局调度取得联系。

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政策法规,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3)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明确各级职责,协同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立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等职位。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指导、检查和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5)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

2.3 应急救援成员职责(1)总指挥:负责指挥整个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方力量,决定救援重大事项。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负责救援现场的协调和指挥。

(3)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三、应急救援处置流程3.1 事故报警及信息收集(1)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包括事故性质、规模、影响范围等。

3.2 事故评估与预警(1)指挥部根据事故信息,评估事故风险,确定预警级别。

(2)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应对措施。

3.3 应急救援启动(1)指挥部根据事故评估结果,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加强对水电站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规范花山乡水电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对水电站事故实施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投机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镇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花山境内大河电站、黄莲山丹湾电站发生的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1)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2)统一领导,通力协作。

乡人民政府负责乡内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领导,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努力工作。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协助。

水电站变乱现场施救的组织和指挥以水电站业主为主,实行业主负责制,乡政府积极协助搞好带领。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预防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水电站安全深整治、安全评估评价,推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组织体系和职责成立“花山乡水电站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全乡水电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

由乡政府分管安全的副科干部任组长,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安监站、水管站、XXX、经管站、民政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监站,由安监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带领组下设五个工作组:(一)、综合组。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安监站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请示组长启动应急预案,通知领导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

【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

【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电气设备系统发生事故时,立即汇报值长,在值长统一指挥下按下列原则处理:1. 根据表计指示、光字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象征,判明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及其范围,并设法消除。

不得干涉所有自动装置、记录仪及打印机的正常工作。

2. 如果对人身及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威胁,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发生触电事故,应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立即进行抢救。

3. 接到处理事故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次,如命令不清或意图不明,应询问清楚再执行,执行后立即向发令人汇报。

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 发电机事故跳闸时,注意转子转速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为零,同时确认厂用电源供电正常;6. 母线失压时,应将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跳开,消除故障,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

7. 系统频率标准是50Hz,正常运行频率不得超过50±0.2Hz。

如超出允许变动范围,应检查机组的出力,设法调整发电机端电压正常,并通知中调调度员处理。

8. 系统振荡时,尽量将发电机无功提高,如频率升高,应降低发电机有功出力,其它处理按中调命令进行。

9. 任何人无权将正常运行、动作正确的保护装置退出。

10. 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报警信号,灯光信号,当班人员必须准确记录,征得值长同意后方能将信号复归。

二、在下列情况下值长可不待调度令自行处理再汇报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2. 按照现场规程采取措施,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3. 将故障设备进行停电隔离;4. 当厂用电源全部或部分中断时,恢复厂用电;5. 规程中规定,可以不待调度命令自行处理的其它操作。

三、厂用电事故处理原则1. 发生事故时,尽最大限度保证厂用电系统的运行。

2. 当全厂停电时,应尽快启动柴油发电机运行,恢复保安段供电,保证机组安全停运。

3. 事故处理时,应防止非同期并列。

4. 事故处理的各组人员应保持紧密的联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疆安力、宏塔电力公司
水电站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1。

1、立即限制事故的发展,判明和设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其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电站设备的继续运行;
1。

3、尽快将停运的机组和设备恢复运行;
1。

4、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2、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2。

1、根据根据微机监控系统的数据显示及当时的其它现象,正确判断事故的性质;
2.2、如果事故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时应立即解除这种威胁;
2。

3、迅速切除故障点;
2。

4、自动装置而未动作者,应立即手动执行;
2.5、调整未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的运行方式,尽力保持其正常工作状况;
2。

6、检查保护动作情况,进一步判断事故的范围及性质;
2.7、对无故障特征,属于保护装置误动作或限时后备保护越级动作而跳闸的设
备进行试送电;
2。

8检查故障设备,判明故障点及其故障程度;
2.9、将故障设备停电。

并进行必要的测试,通知运检部安排人员进行检修;
2。

10、恢复系统和正常运行方式及设备的额定运行工况;
2。

11、对有关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现象及处理过程。

3、发生事故时的征象
3.1、系统冲击,监控系统电流、电压、功率、周波等数据显示波动强烈,机组
可能因低电压而跳闸;
3。

2、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动作,报警窗口显示,站内相关断路器跳闸等;
3。

3、当本站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可能出现弧光、爆炸声及其它不正常的声音;
3.4、现场检查可能发现有烟火、烧损、裂碎、变形、移位、喷油等不正常现象;
4、电站发生事故后,值班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正确地报告站领导,值班长应迅速地带领班内人员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时,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协助处理。

5、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而即行处理,处理后立即汇报
5.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5.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5.3、对继续运行会威胁和损坏设备的设备停电;
5.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将连接到该母线上的开关断开;
6、值班长在接到事故处理的命令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在处理事故时,应指定专人监视表计和信号指示,详细记录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各项操作次序及执行时间,并记录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7、发生事故时,凡与处理事故无关的人员应退出现场,与处理事故无关的电话一律停止,如在处理事故时调度通讯中断,运行人员可根据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8、发生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时应断开电源并尽一切可能保护现场,待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或安监人员检查后,方可继续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