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察单位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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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汇编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汇编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勘察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稳健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勘察业务的单位,包括国有、集体、民营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地质勘察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勤俭节约、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是地质勘察单位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单位财务活动。

第五条地质勘察单位财务管理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规范操作,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法、规范。

第七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财务监管等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八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保障单位财务的稳健运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地质勘察单位应编制年度预算,确定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计划,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和来源。

第十条地质勘察单位应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编制预算,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地质勘察单位应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开展预算考核和执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二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及时调整预算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项预算指标,保证单位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三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流程和程序,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归档。

第十四条地质勘察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五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按规定披露财务信息,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

第十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按照会计政策和规定,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对单位的经济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内部审计第十七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汇编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汇编

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1996年5月6日财政部财会字(1996)15号文件发布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地质勘察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质勘察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以地质勘察生产活动为主业的国有地质勘察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各级地质勘察行政管理机构,如总局、地区局(厅)、专业(局)院等(以下简称上级主管机构),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会计制度。

地勘单位兴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种经营企业),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地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设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地勘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或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地勘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会计科目名称。

(四)地勘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统一规定;地勘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地勘单位自行规定。

地勘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按规定的编制期间和报送时间,及时编制和报送上级主管机构、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建立时问、报表所属年度与月份、报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行政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地质勘查院财务管理制度(2023版)

地质勘查院财务管理制度(2023版)

地质勘查院财务管理制度地质勘查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地质勘查院的财务运作,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安全、高效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查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1.3 法律依据本制度制定依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二、财务组织机构2.1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地质勘查院的主要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规划、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2.2 财务岗位职责2.2.1 财务主管负责对财务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监督财务工作的实施。

2.2.2 会计负责会计凭证的录入、核对和结账,编制财务报表,参与财务分析及预算编制等工作。

2.2.3 出纳负责日常资金的收付工作,进行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和支付审核等操作。

三、财务核算3.1 会计制度地质勘查院采用全面核算制度,在会计核算中,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基本规则,实行权责发生制。

3.2 会计档案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会计档案,包括账簿、财务报表、凭证等资料的存档和归档工作。

3.3 财务报表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四、财务预算管理4.1 预算编制财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预算,确保预算合理、可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4.2 预算执行各部门按照年度预算进行资金支出,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报销费用,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支付。

4.3 预算控制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资金管理5.1 资金收付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地质勘查院的资金收付,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5.2 银行存款管理财务部门负责与银行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关系,进行资金的存取、划转和结算等工作。

5.3 借贷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和管理地质勘查院的借贷事项,确保合理使用贷款,并按时偿还债务。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图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地质勘探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地质勘探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勘探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质勘探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探部门各级财务机构、财务人员和各部门。

第三条地质勘探部门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四)责任明确:明确财务责任,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地质勘探部门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执行财务预算;(二)管理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三)审核、报销、支付各项费用;(四)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的管理;(五)负责银行存款、现金等资金的管理;(六)负责税务申报、缴纳;(七)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地质勘探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编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实际情况,编制预算;(二)合理分配:合理分配各项资金,确保重点支出;(三)公开透明:预算编制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算。

第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地质勘探部门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收入:依法收取各项收入,确保收入合法、合规;(二)及时入账:及时将收入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三)公开透明:收入来源、去向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九条地质勘探部门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支出:依法使用资金,确保支出合法、合规;(二)合理使用: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规范审批:支出项目需经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四)公开透明:支出情况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

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

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一、引言地质勘查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特的财务管理需求。

为了规范地质勘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地质勘查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财务事务。

财务管理部门应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2. 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财务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等。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且需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三、财务核算制度1. 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

会计核算应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财务报表地质勘查单位应编制并发布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财务分析地质勘查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务指标进行评估和比较,为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财务预算制度1. 预算编制地质勘查单位应制定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2. 预算执行地质勘查单位应按照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有效实施。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应进行合理解释和审批。

3. 预算控制地质勘查单位应建立预算控制制度,及时监控和控制预算执行情况。

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财务审计制度1. 内部审计地质勘查单位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应独立、客观地评估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外部审计地质勘查单位应定期礼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应对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地质勘查单位应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及时管理。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操作便捷和数据分析功能。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范本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范本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勘察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勘察单位应遵循财政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五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财务预算与执行制度,加强资金预算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设立会计科、审计科和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工合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会计核算和监督审计工作,全面掌握财务状况。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机制。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财务培训,提高员工的财务素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勘察单位应设立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制度,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政策和程序,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存会计凭证和账簿等材料。

第五章监督审计第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审计工作,审核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定期组织外部审计,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

地质勘测公司财务制度

地质勘测公司财务制度

地质勘测公司财务制度一、财务制度的建立和目的1.1 财务制度的建立地质勘测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建立起来的。

财务制度的建立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公司发展需求的规则和程序。

公司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负责拟订、执行和监督公司的财务制度。

1.2 财务制度的目的财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达到以下目的:(1)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控和控制;(2)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3)保障公司财务安全,预防和减少财务风险;(4)促进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声誉;(5)帮助公司做出合理有效的财务决策,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财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2.1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地质勘测公司财务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公司的财务组织架构、财务职责分工、财务流程和制度执行程序等。

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规定公司各部门的财务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2.2 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地质勘测公司的记账、报表和审计等方面的规范。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公司的账务处理流程,确保会计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公司会计信息的监督和审核。

2.3 财务预算制度财务预算制度是地质勘测公司财务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预算编制程序和执行机制,规范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预算管理,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和财务收支平衡。

财务预算制度要求公司建立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并及时进行预算执行和调整。

2.4 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是地质勘测公司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监控的规范。

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资金流动和使用程序,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监控,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效益。

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资金调度机制,做好公司的资金预算和周转管理,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

地质勘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地质勘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勘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地质勘查单位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三条我单位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效益优先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严谨规范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我单位预算编制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2. 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单位预算草案;3. 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预算草案;4. 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单位领导班子审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我单位收入来源包括:1. 地质勘查项目收入;2. 地质技术服务收入;3. 地质勘查设备销售收入;4. 其他收入。

第七条各收入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来源真实、合法。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我单位支出项目包括:1. 人员经费;2. 办公费;3. 业务费;4. 设备购置费;5. 其他支出。

第十条各支出项目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我单位资产包括:1. 固定资产;2. 流动资产;3. 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资产处置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确保资产处置合理、合规。

第六章成本核算第十五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准确核算各项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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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
1996年5月6日财政部财会字(1996)15号文件公布
一、总讲明
(一)为了规范地质勘察单位的会计核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质勘察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以地质勘察生产活动为主业的国有地质勘察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各级地质勘察行政治理机构,如总局、地区局(厅)、专业(局)院等(以下简称上级主管机构),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会计制度。

地勘单位兴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种经营企业),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地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阻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信息的前提下,能够依照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设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地勘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或重编。

在某些会计
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地勘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不填会计科目名称。

(四)地勘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讲明,由本制度统一规定;地勘单位内部治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地勘单位自行规定。

地勘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按规定的编制期间和报送时刻,及时编制和报送上级主管机构、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国有资产治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建立时问、报表所属年度与月份、报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行政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地勘单位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含所属多种经营企业)资本50%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操纵权的,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
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
注:地勘单位多种经营业务中,如有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项目,可参照相应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讲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的库存现金。

地勘单位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2.地勘单位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地勘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依照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地勘单位收付的现金,假如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置“外币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存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地勘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地勘单位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地勘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地勘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不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依照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晰,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觉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

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账单”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地勘单位记账差错的,应由地勘单位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账。

4.地勘单位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治理。

地勘单位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
准套取银行信用。

5.有外币存款业务的地勘单位,应在本科目下按照人民币和外币种类分不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地勘单位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原则上采纳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应将外币存款账户的余额按照期未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存款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存款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

6.地勘单位发生的向银行结汇业务,应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应收账款”借贷方差额,期末予以调整。

地勘单位发生的向银行购汇业务,按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第103号科目限额存款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的地勘工作拨款。

地勘工作拨款采取划拨资金方式的,不使用本科目。

2.地勘单位应设置“限额存款日记账”,依照拨款限额通知单和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限额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应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清晰,一般应每月核对一次,发觉差额,应及时查明缘故更正。

年度终了时,应按规定与开户银行办理年终决算签证手续,并将地勘工作拨款决算签证单呈报上级主管机构。

有关银行支票或转帐结算凭证的治理,按“银行存款”科目的有关讲明办理。

3.地勘单位收到上级主管机构拨入地勘工作拨款限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地勘工作拨款一中央预算拨款”科目。

退回或年终注销拨款限额时,用红字借记本科目,贷记“地勘工作拨款一中央预算拨款”科目。

按照规定支用拨款限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地勘工作拨款限额结存数。

本科目年终
无余额。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2.外埠存款是地勘单位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地勘单位将款项托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器材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依照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银行本票存款是地勘单位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地勘单位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依照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付出银行本票后,应依照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器材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缘故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再依照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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