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和反避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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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70页)

• 从经济角度讲,低税政策能够吸引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 以及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入,以促进这些国家和地 区的企业现代化。低税政策还能够改善国际避税地的产 业结构和促使国际避税地国内经济的发展。
• 从社会角度讲,外国企业和人数的增多,往往需要雇佣 一批成本较低的当地工人、服务员、职员和专业人员、 从而会提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水平。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地区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
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
• 国际上判定避税地的标准基本上有两种: • 定量标准,是以规定的税率作为判定一
对税务当局的信赖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 跨国纳税人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能被利用来 减轻自己的国际纳税义务,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 财务利益的国家和地区;
• 各国政府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会使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 转移出去,从而导致本国税收流失的国家和地区;
• 经济学家和国际财税专家则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 那些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和逃税,从而不能维 护税收的财政、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的消极作用
• 避税地公司往往缺乏稳定性 • 吸引的往往是不能直接带来先进产业设
备和技术的消极投资 • 在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上的作用有一定局
限性 • 避税地国家往往要受资本输出国的制约
第三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国际避税的基本手段 (一)课税主体的流动
1.个人居住国的转移或避免 (1)移居到低税或无税国家 (2)不购置住宅、出境、流动性居住或缩
• 从社会角度讲,外国企业和人数的增多,往往需要雇佣 一批成本较低的当地工人、服务员、职员和专业人员、 从而会提高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就业水平。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 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 • 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 所得课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 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
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地区 • 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
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
• 国际上判定避税地的标准基本上有两种: • 定量标准,是以规定的税率作为判定一
对税务当局的信赖
第二节 国际避税地
• 跨国纳税人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能被利用来 减轻自己的国际纳税义务,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 财务利益的国家和地区;
• 各国政府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那些会使跨国纳税 人和跨国征税对象或税源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 转移出去,从而导致本国税收流失的国家和地区;
• 经济学家和国际财税专家则把国际避税地看作是 那些被利用来进行国际避税和逃税,从而不能维 护税收的财政、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国家和地区。
国际避税地的消极作用
• 避税地公司往往缺乏稳定性 • 吸引的往往是不能直接带来先进产业设
备和技术的消极投资 • 在解决当地就业问题上的作用有一定局
限性 • 避税地国家往往要受资本输出国的制约
第三节 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 国际避税的基本手段 (一)课税主体的流动
1.个人居住国的转移或避免 (1)移居到低税或无税国家 (2)不购置住宅、出境、流动性居住或缩
逃税避税(PPT36页)

避税与反避税
我国的反避税法规
3
国家税务总局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2号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1月25日国家税务 总局2014年度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 日起施行。
或=每次收入额*(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毛阿敏1996年元旦在湖北岳阳的演出为例,假设其中一场的 演出费用为5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 (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0000* (1-20%)*30%-2000 =10000元
目录
01 个人偷税案例分析 02 企业漏税案例分析 03 避税与反避税
宝洁公司漏税案
自1993年以来,广州宝洁一直蝉联全国 轻工行业向国家上缴税额最多的企业的名号 。而正是这家缴税大户,在2003年上半年, 被查出漏报了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并 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这是至2003年以 来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 的案例。
所得税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
代扣代缴纳税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务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 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 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 的扣缴义务人。
税务机关决定,在毛阿敏偷税案中构成毛 阿敏与扣缴义务人共同偷税的,对纳税人毛阿 敏处所偷税款3倍的罚款,毛阿敏应缴纳税款 106.08万元,罚款81.33万元(27.11万元*3) ,共计187.41万元;向扣缴义务人追缴其所偷 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 。
打击逃税漏税宣传课件PPT模板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 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 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 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第二章
立案标准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 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 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 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该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 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 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坚决打击
逃税漏税
打击逃税漏税宣传PPT模板
授课人:XXX
时间:201X年X月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 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 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 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避税与反避税》PPT课件

33
滥用税收协定
预提所得税(股息)一览表 预提所得税(利息)一览表 香港(17.5%)对于来源于海外的所得(包 括利息和股息)不征收所得税,但对应的费 用不允许申报扣除。居民企业向海外支付利 息和股息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周边国家(地区)所得税率
34
资本弱化概念
一般来说,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融通资金,一 种是股权融资,另一种是债权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尽相同。由于债务人支付给 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企业支付给 股东的股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选择债权 融资方式比股权融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具优 势。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就 有动机通过操作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 担,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弱化”。
20
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续)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 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 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 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九条: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 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 融资。
28
商业目的原则(续)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
第八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进行 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 第九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 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 利益。
滥用税收协定
预提所得税(股息)一览表 预提所得税(利息)一览表 香港(17.5%)对于来源于海外的所得(包 括利息和股息)不征收所得税,但对应的费 用不允许申报扣除。居民企业向海外支付利 息和股息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周边国家(地区)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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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弱化概念
一般来说,企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融通资金,一 种是股权融资,另一种是债权融资,两种融资方式 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不尽相同。由于债务人支付给 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企业支付给 股东的股息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选择债权 融资方式比股权融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具优 势。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就 有动机通过操作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 担,这就是所谓的“资本弱化”。
20
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续)
第十条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 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一)交易的金额。 (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 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定价政策。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 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九条: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 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 融资。
28
商业目的原则(续)
特别纳税调整办法
第八条 一般反避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 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进行 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 第九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 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 利益。
第五章国际避税和反避税课件

担
动机检验标准
• 对一个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和安排的法律特 征或其他特征进行检验,看其主要或部分 目的是否在于减少或完全逃避纳税义务。
• 在实践中,这是难以单独行使的检验标准, 因为动机是主观存在的,蕴于纳税人头脑 之中,只有分析纳税人在有关经济事务的 处理是否正常、合理来间接判断其动机
人为状态检验标准
• 2)避税后
• 甲国应征税额=125×50%=62.5万元
• A公司税后所得=125-62.5=62.5万元
• 分析:
• A通过高转让定价手段,逆向避税,使乙国丧失25万 美元的税收收入,使B的当地合作者分文无收,而使 甲国增加了(62.5-18.75)万美元的税收收入,同时 使本公司的净利润增加了31.25万元美元.这不仅 足以抵偿本国高税率的影响,而且还使税后所得增 加一倍,这要比从合营企业税后利润中分股息划算.
• 目的都是为了减少或不履行纳税义务。 • 结果都是对一国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造成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的区别
利用条件 采取手法
性质
国际避税 利用各国现行税法的差异和不 完善之处
公开、合法的手段
形式上合法
国际逃税
利用国家间税收管理与 合作存在的困难
伪造、隐瞒、虚报等非 法手段
违反税法的行为
• 面对避税行为,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完善税法,堵住税法中的漏洞,使纳 税人没有可乘之机;
二是在法律上引入“滥用权利”或“滥用
法律”的概念,即一方面承认纳税人有权 按使其纳税义务最小化的方式从事经营活 动,另一方面对纳税人完全是出于避税考 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 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
第二节 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
国际避税原因、方式、反国际避税措施PPT教学课件

2)贷款业务中的转移定价 利和专有技术的转移
例子:
定价
例子:
母公司 低税率
提供高利 息贷款
子公司 高税率
公司A 低税率
高价转让 专利技术
公司B 高税率
成本增加 纳税减少
成本增加 纳税减少
2020/12/10
5
避税港避税
不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避
所得税和财产税税率很低且对境外收入
税
港
全部免税的国家和地区
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筹资)而减少股份资本 (权益性筹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 一种行为。借贷款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一般可以税前扣 除,而为股份资本支付的股息一般不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 企业为了加大税前扣除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筹资时多采用 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2020/12/10
15
PPT精品课件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2020/12/10
16
避税的运行实例:苹果的避税
曝光前夕,苹果平均每天避税1700万美元; 2009-2012年,成功避免向美国政府交税超过百亿美元; 2011年,苹果曾为220亿美元销售额支付1000万美元税款
,税率0.05%。
2020/12/10
7
苹果公司的避税过程(2009-2012)
代加工商 低价
苹果国际销售
加强税收审计,为了防止国际避税,有必要 设立专门审计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资企业 的账目,还有必要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加强国 际税收合作,建立情况交换制度。
2020/12/10
13
防止利用避税港避税
国际税收学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PPT 86张)

中介业务
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
一个中间环节 (图4-1) 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
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 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图4-1
高 税 国 ( 甲 国 ) 母 公 司A公 司 控 制 避 税 地 ( 乙 国 ) 子 公 司 ( 基 地 公 司B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丙 国C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丁 国D公 司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 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息、 参与分红的权利。
典型的基地公司 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居住国和基地
国以外的第三国
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的居住国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 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在母公司与其在其他国家的所得来源之间插入
一个中间环节 (图4-1) 在公司集团内部其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中插入一个中间环节(图4-2)
基地公司利用积累起来的资金向母公司或 本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贷款或再投资。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图4-1
高 税 国 ( 甲 国 ) 母 公 司A公 司 控 制 避 税 地 ( 乙 国 ) 子 公 司 ( 基 地 公 司B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丙 国C 公 司 ) 股 息 、 利 息 、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等 所 得 所 得 来 源 ( 丁 国D公 司 )
临时纳税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可被视 为非居民,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其在 原居住国也已不再具有居民身份,不必承 担相应的无限纳税义务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公司居住国的避免和选择
避免在某国注册; 不在某国设立总机构; 不在某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 不在某国保管公司帐册; 避免从某国发出电话或其它电讯指示; 选用某国的非居民担任管理人员; 具有某国居民身份的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 份与控制公司管理的权力分离,只保留收取股息、 参与分红的权利。
典型的基地公司 和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居住国和基地
国以外的第三国
非典型的基地公司
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发生在母公司的居住国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杜莉 2006年2月
基地公司的避税功能
母公司通过开展中介业务和转让定价等方 式将各类所得和财产向基地公司转移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避税地模式对经济的积极作用 避税地模式的局限性
第七章 反国际避税 《国际税收》PPT课件

• 税务当局和纳税人对综合与全面性的反避税条款的评价,因为其立足点不同 而各执一词。税务当局认为,这种条款具有的广泛性是其优点,它可以扩大 税务当局的处理权。纳税人则认为综合性条款的原则过于广泛,包括的内容 太多,具有不确定性,究竟哪项交易会遭到税务当局的反对,纳税人心中无 数。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二) 强化纳 税人义务
•从立法技术和适用范围来看,税法中的反 避税条款通常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般反避税条款,就是在税法条款中对避税的防范做出广泛的经济性规 定,它带有一定的概括性。一般反避税条款主要集中在税法对课税客体 的表达技巧上,它有两种表达方法,一是以民法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 另一种是以经济概念来表达课税客体。以民法概念表述,尽管严密准确, 但适用范围狭小、语言呆板;用经济概念表述,虽然不够严密准确,但 涉及面广、适用性强,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对税务当局来说, 后一种方法由于是一般的经济概念,而不是用准确严密的民法法律概念 来表述,因此可以避免在法律措辞上纠缠不清,减少税务部门的许多解 释工作,并且扩大税务当局对国际避税采取反措施的机会。
• 特殊反避税条款是针对各种特定的避税行为制定的明确具体的税法 条文,在法律上尽可能做到天衣无缝,不给纳税人在税法的解释上 留下模棱两可的空子。在实践中,纳税人为了钻法律解释上的空子 而不断改变其避税手段,设法使其经营活动和成果不受税法制约。 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税法以明确的条款规定课税对象,凡是政府 征税的项目统统明确列入征收范围,在法律解释上不给纳税人留下 模棱两可的空子。美国、法国、英国和比利时等国的许多税法条款 就是以这种方法拟定的,这种立法方法称为“狙击手方法”
第二节 反国际避税的具体措施
一、限制跨国自然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二、限制跨国法人国际避税的措施 三、防范资本弱化的措施 四、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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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
中国法律的不确定性,稳定性弱
.
7
中国的避税措施
合理的方法加以确定 独立交易原则,按照没有关联的交易的各
方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所形成的价格核定 收入 再销售价格法
.
8
特别的纳税调整
目的标准——是否具有商业性经营(有具 有诚实信用原则,)
人为标准——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
.
2
避税的可能性
法律本身的不足 立法时不能考虑到所有的社会情形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不一样(税收管辖权
的确立,税率不同,征税范围不一样,税 收优惠和税收协定不一样) 尽可能成为低税区的纳税居民
.
3
避税的方式
利用转移定价 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契约关系,长
期的经营活动也可以形成关联企业) 开曼群岛建立一家公司,再在中国境内建
立一家公司,中国公司低价卖给开曼公司, 开曼公司再以高价卖给中国公司。这就实 现了利润的转移。
.
4
利用税收协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A与B 之间有双重协定,有B与C之间也有双 重协定,但是A与C之间没有。
所以C国企业不会直接与A国企业交易,会 在B国设立一个虚假公司,通过该虚假公司 来与A 交易。
.
违法的行为不产生合法的法律后果,即违 法行为不应当产生利益
.
9
反避税方法
狙击手 散弹鸟枪
.
10
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论!
5
利用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
5亿的资金可以设立一个0.5亿的公司B,然后 利用B 借款4.5亿,这样股东的出资额减少, 责任降低,同时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需 要还款的企业可以延迟纳税
.
6
利用避税地 避税地是不征税或者不实际征税的地方 管制较少,外汇自由,发达的金融服务业,
避税和反避税(tax avoidance&antitax avoidance)
少交税的方式 -- 逃税(违法行为,刑法中的犯罪) 应该申报的不申报,或者没有完全申报 弄虚作假,虚构成本,虚做账目 利用税务局的工作缺陷和税法的空白 -- 避税(不违法的行为) 节税本身是很正常的
.
1
避税逆乎法意 避税没有回馈社会 避税违背了公平措施 其交易根本不具有商业性,虚构的交易
中国法律的不确定性,稳定性弱
.
7
中国的避税措施
合理的方法加以确定 独立交易原则,按照没有关联的交易的各
方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所形成的价格核定 收入 再销售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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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特别的纳税调整
目的标准——是否具有商业性经营(有具 有诚实信用原则,)
人为标准——实质重于形式(substance over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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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避税的可能性
法律本身的不足 立法时不能考虑到所有的社会情形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不一样(税收管辖权
的确立,税率不同,征税范围不一样,税 收优惠和税收协定不一样) 尽可能成为低税区的纳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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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避税的方式
利用转移定价 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契约关系,长
期的经营活动也可以形成关联企业) 开曼群岛建立一家公司,再在中国境内建
立一家公司,中国公司低价卖给开曼公司, 开曼公司再以高价卖给中国公司。这就实 现了利润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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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利用税收协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A与B 之间有双重协定,有B与C之间也有双 重协定,但是A与C之间没有。
所以C国企业不会直接与A国企业交易,会 在B国设立一个虚假公司,通过该虚假公司 来与A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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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行为不产生合法的法律后果,即违 法行为不应当产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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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反避税方法
狙击手 散弹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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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
5亿的资金可以设立一个0.5亿的公司B,然后 利用B 借款4.5亿,这样股东的出资额减少, 责任降低,同时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需 要还款的企业可以延迟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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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避税地 避税地是不征税或者不实际征税的地方 管制较少,外汇自由,发达的金融服务业,
避税和反避税(tax avoidance&antitax avoidance)
少交税的方式 -- 逃税(违法行为,刑法中的犯罪) 应该申报的不申报,或者没有完全申报 弄虚作假,虚构成本,虚做账目 利用税务局的工作缺陷和税法的空白 -- 避税(不违法的行为) 节税本身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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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逆乎法意 避税没有回馈社会 避税违背了公平措施 其交易根本不具有商业性,虚构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