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地产招标采购管理指引

1. 控制目标规范招标采购实施过程的每一个步骤、动作与注意要点,提高招标采购的质量与效率,控制成本与风险。
2. 适用范围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所有工程类、材料设备类、咨询服务类(含监理、造价咨询、设计等)等各类对外采购业务。
3. 管理职责3.1 招采合约中心1)根据招标立项审批策划招标采购工作的开展;2)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信息收集、考察评审、供应商入围确定、招标文件汇总编制、招标信息的发布等工作;3)组织权限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答疑、回标、评标、商务谈判、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4)负责跟踪、检查项目的合同交底及合同执行情况,负责标准化模板招标文件及合同制定修订;5)负责招采成果及过程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3.2 成本管理中心1)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工程量清单、标底等的编制和确认,合同商务条款等的拟定和确认;2)参与评审商务标部分,并拟定商务标评审意见;3)参与集团层面组织的招标开标、清标、答疑、商务谈判、定标、合同签订、合同交底等工作;3.3 设计研发中心1)参与设计类招标文件审查,参与技术标评审,并拟定技术标评审意见;2)负责设备材料选型定样;3)根据权责参与设计类的招标、开标、答疑、技术谈判、合同审核、合同交底等工作。
3.4 工程管理中心颂目工程部1)参与权限范围内工程类供应商考察评审,根据项目情况适时提出工程类采购需求申请及立项工作;2)负责提出标段划分方案、施工范围、界面划分、招标施工要求(如实际施工进度和各时间节点,合同工期、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等),参与招标文件审查,参与技术标评审及答疑;3)负责工程类技术标评审并拟定技术标评审意见;4)参与答疑、技术谈判、合同审核、合同交底等工作。
3.5 审计监察委员会1)对招标采购事项合理合规进行监督和相关举报的处理;2)参与招标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招标项目的开标。
3)负责合同条款法律风险审核及法律咨询。
房地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招标范围:1. 公司各类建设项目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服务等相关工程;2. 公司内部管理、办公、生活设施等所需货物和服务采购;3. 公司授权的其他招标项目。
第五条招标方式:1. 公开招标: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2. 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数量较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邀请3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3.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较为复杂、投标单位较少或者招标时间紧迫的项目;4.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其他供应商不能提供完全替代的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六条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 招标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 招标部门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3. 招标部门应确定招标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七条招标公告和邀请:1.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2. 邀请招标时,招标人应向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内容应与招标公告一致。
第八条投标:1.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2.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业绩证明、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3. 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
房地产公司招标方案

房地产公司招标方案房地产公司招标方案一、项目概述1.1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XX房地产公司拟开发的一块位于某地的房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XXX平方米,计划开发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及相关配套设施。
1.2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打造高品质的居住与商业环境,提供舒适、便利的居住和商业体验,并在当地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
1.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将包括以下工程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管网、照明等- 建筑施工:包括住宅楼、商业综合体等- 室内装修:包括住宅楼、商业综合体等的室内装修工程二、招标条件和要求2.1 供应商资格要求拟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及装修资质证书-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专业能力- 过去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记录2.2 技术要求拟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步骤、进度计划等- 室内装修方案:包括材料选用、装修风格等2.3 工期要求本项目拟分为多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工期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三、投标文件要求3.1 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方案:包括工程施工方案、室内装修方案等- 项目报价单:包括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 合作合同草案:包括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3.2 文件提交投标文件需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将文件提交给公司的招标小组。
四、评标及中标流程4.1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考虑技术方案、项目报价等综合因素。
4.2 中标流程评标结果将由公司的招标小组进行审定并公布,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方案- 项目报价单- 合作合同草案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一种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方法。
2. 技术方案:供应商提交的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和装修方案的文件。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产品质量、控制开发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开发项目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及物品采购,营销、策划、广告的委托代理等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外包活动,以及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社会信誉高、技术管理水平高、价格最低合作单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等组成,是公司招投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招投标系统的工作。
第六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职责:(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二)定期召开招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三)组织制订和修订公司招投标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审批或会签招标结果;(五)裁定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六)协调处理招标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七)必要时参与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八)调解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九)检查并依照本制度处置违反招标投标的行为。
第七条招投标部门的工作职责:(一)股份公司由各职能中心进行相关专业的招投标管控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1、根据股份公司经营战略,确定招标采购的职能战略,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2、负责各专业的战略合作、集团化采购工作;3、开展定期和专项业务巡查,协助、监督和指导子公司的招投标工作;4、定期收集全国招投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信息,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房地产供应商管控措施

房地产供应商管控措施
房地产供应商管控措施包括:
1.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房地产开发商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并具备良好的业绩和声誉。
2. 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开发商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的角色、责任和义务,并要求供应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 规范供应商合同管理:开发商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的服务内容、质量、价格、履约期限等条款。
同时,开发商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合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
4. 加强供应商风险管理:开发商应建立供应商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5. 强化供应商培训和监管:开发商应向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同时,开发商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确保其按规定履行合同和承担相应责任。
6. 建立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开发商应建立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和纠纷,维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7. 加强对供应商的信用监管:开发商可以通过建立供应商信用
档案,记录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和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建立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以上是一些房地产供应商管控的常见措施,不同的开发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1、公司在建项目,如设计、施工、监理、销售代理、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及公司内部日常运作所需用品等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实行招标确定。
2、招标形式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形式,视具体情况采取其中之一。
3、实行招标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项目的质量。
4、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招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招标工作的有关内容。
二、职能划分按下列招标内容界定招标牵头部门:1、勘察、规划、设计由开发部负责。
2、建筑材料及设备由工程控制部负责。
3、销售策划广告方面由营销部负责。
4、监理、总包、支护、基础施工、幕墙、内外装饰等工程类由项目部负责。
三、招标程序1、供应商的管理选择供应商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采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招标方式的合理组合使用。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进行招标文件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标明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招标文件经评标小组审查通过后,成正式标书,正式标书与初稿存档案。
(3)需要编写标底的,应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设计方案和所选用的材料,由牵头部门与工程控制部共同编制商务标标底。
(4)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3、项目招标,由牵头部门对拟定单位的单位资质、生产能力、单位信誉、工作业绩进行了解。
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查,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4、向应邀投标单位发放投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必要时可收取一定的图纸费用和投标保证金。
5、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潜在的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及答疑。
房产公司招标采购思路(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在房产开发过程中,招标采购是保证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针对房产公司招标采购的思路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和效果,为房产公司的项目开发提供有力支持。
二、招标采购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1)确保项目质量:通过招标采购,选择具备丰富经验、技术实力强的供应商,提高项目质量。
(2)降低采购成本:通过竞争机制,降低采购价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规范采购流程: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透明度。
(4)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2. 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诚实信用: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3)质量优先: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兼顾价格和供应能力。
(4)可持续发展:注重环保、节能、低碳,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招标采购的流程1. 需求调研与确定(1)项目需求分析:根据项目特点,分析所需物资、设备、服务的种类、数量、技术要求等。
(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需求分析,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时间、预算、质量要求等。
2. 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公告: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2)招标文件编制:根据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合同条款、投标须知等。
3. 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1)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和信誉。
4. 投标与开标(1)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
(2)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宣布投标结果。
5. 评标与定标(1)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价格、服务等方面。
房地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11 适用范围 12 招标、议标及直委的界定 13 招标原则 14 招标业务分类 15 招标层级分类 16 供方管理 2二招标管理31 招标(采购)计划 32 招标决议小组 33 招标参与部门 34 招标文件 35 入围单位 46 发标 47 开标 48 评标、定标 59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 6三集中采购71 定义72 参与部门的职责73 实施74 供应商的评价7四议标81 可以进行议标的业务类别82 审批流程83 操作要点84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8五直接委托91 可以进行直接委托的业务类别92 审批流程93 操作要点94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9六供方库101 管理部门102 使用103 供方的履约评估104 供方的年度评审和更新105 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11七招标(采购)管理处惩细则121 总则122处罚罚则12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项目系统各类招标(采购)工作的权责划分和操作流程,但规划设计类招标(采购)管理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执行规划设计相关管理制度。
1.2本制度不适用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开发间接费(含物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板块价格核定工作.以上工作参见集团《土地、营销、管理及财务费用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所属项目售楼处(展示中心)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配饰工程及设备采购的价格核定及结算工作;集团、区域公司及项目公司办公区(室)装修及配套家俱项目.2 招标、议标及直委的界定2。
1招标方式适用于:单项大于30万元的经济合同原则上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2.2议标方式适用于:金额小于(含)30万元可采用3家以上实力、规模、产品档次类似的企业比价议标;合同外新增加的项目并与在施项目关联紧密,可与该合同单位议标;政府或行业垄断项目;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原因.2.3 直委方式适用于:对于因突发事件、政府垄断或其他特殊情况直接委托;独家进行议标的项目,须先由经办部门按合同权限向主管领导进行立项审批后,方可进行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工作.3 招标原则明确规定工程类招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模式.3.1原则上应具备施工图才能进行工程招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总价包干模式;3.2若图纸到扩初阶段时必须进行招标,应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暂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包干模式;3.3对于无图纸的工程招标,集团负责招标项目需经集团内控副总裁审批后,区域(项目)负责招标项目需经区域(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用模拟清单模式招标。
龙湖供应商管理制度
龙湖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龙湖地产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维护龙湖地产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龙湖地产所有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管理。
第三条龙湖地产对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的目标、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龙湖地产及其员工在与供应商打交道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廉洁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接受供应商的回扣。
第五条龙湖地产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基于互利双赢的原则,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龙湖地产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对合作态度好,质量、服务等方面达到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表彰、奖励,对合作态度不好,质量、服务等方面不达标的供应商进行警告、处罚,甚至终止合作。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龙湖地产所有。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八条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济实力和资质,并有与龙湖地产长期合作的意愿。
第九条供应商应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不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存在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第十条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具备熟悉龙湖地产业务的专业人才和技术团队,可以提供满足龙湖地产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签署《龙湖地产供应商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供应商准入管理由龙湖地产的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供应商的申请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通过准入。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四条龙湖地产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察,包括对供应商的注册资本、经营状况、信用记录、企业文化、员工素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龙湖地产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表现,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对合作态度好,质量、服务等方面达到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表彰、奖励,对合作态度不好,质量、服务等方面不达标的供应商进行警告、处罚,甚至终止合作。
地产招投标管理制度
地产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产招投标活动,保障公平竞争,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产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涉及土地开发、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领域。
第三条招投标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腐败行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程序,确保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避免贪污腐败现象。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二章招标人基本要求第六条招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关经营资质和项目开发经验。
第七条招标人应该具备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保护竞标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品质。
第八条招标人应有完善的内控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保证招标程序的公开透明。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及时提供项目信息,接受监督,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准确竞标。
第十条招标人应设立专业招标部门,负责招标程序的组织实施,评标结果的公示公告,确保公正公平。
第三章供应商基本要求第十一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关项目施工经验的企业。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秉持诚信守约原则,遵守招标规定,不得串通舞弊,损害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供应商应具有合理的价格竞标能力,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供应商必须具备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靠谱。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及时提交招标文件,参与竞标过程,接受评标结果,保证公正公平。
第四章招标程序第十七条按照项目规模和情况,招标人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招标程序,确保公平竞争。
第十八条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公布,明确项目信息、招标条件、文件领取、递交截止时间等。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详尽,包括项目背景、需求、技术要求、报价要求等内容,供应商应完整递交。
第二十条投标保证金应根据项目大小和风险程度确定,供应商应依法递交,在评标结束后按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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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资格入围及审查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材料设备、工程施工质量,结合
公司实际运作制订本规定。
2基本原则
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和考察人员必须本着一身正气、大公无私的态度对公司认真负责。
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下属集团公司对于供应商合作前的资格入围及审查。
4术语解释
供应商是指为我公司提供材料设备、劳务服务的企业,包含工程施工承建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咨询公司等产品或服务类的相关企业。
5资格入围及审查的实施
5.1供应商入围
5.1.1所有供应商必须经过资格入围及审查后方可与我方公司进行合作,供应商可通过公开报名、公开推荐、主动对接等方式由外界引入。
5.1.2有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或投标人禁止参与我方公司投标:
5.1.2.1存在挂靠、卖活等情况的供应商;
5.1.2.2存在我公司员工参股入股(含明股、暗股)情况的;
5.1.2.3皮包公司、证照不全、实力不足、队伍缺乏或资质不达标的;
5.1.2.4离职员工及我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推荐或任职的供应商;
5.1.2.5参与本次竞标的投标供应商所推荐的供应商;
5.1.2.6近三年存在政府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其它处罚的;
5.1.2.7存在不诚信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老赖、不讲诚信等)情况的;
5.1.2.8被列入我方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及投标人;
5.1.2.9投标人与被列入我方公司黑名单的供应商存在股权关联、合伙经营等往来情况的;
5.1.2.10投标供应商指派的项目团队、分包团队、关键负责人有如上情况的。
5.1.3各下属集团公司招采人员应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初审。
初审着重从以下几点开展:
5.1.3.1核实供应商的证件真实情况,主要包含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国家强制证书等;
5.1.3.2投标供应商是否有类似工程的承揽业绩和经验;
5.1.3.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性质、股东构成、组织构架、经营情况;
5.1.3.4投标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5.1.4各下属集团公司招采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初审后形成初审报告。
5.2供应商考察
5.2.1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其他关键工程(如展示区及样板间的主体施工、精装修、景观绿化、消防供应商等)或关键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前必须对新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2.2考察由以下人员临时组成考察小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5.2.3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关键工程(如建筑总承包、景观绿化、精装修、消防等)需集团对口职能部门参加实地考察。
5.2.4考察人员外出考察应遵循如下要求:
5.2.4.1考察人员不得向供应商索贿,也不得接受供应商、供应商人员及供应商指令或委托、派遣的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等形式的贿赂;
5.2.4.2考察人员应严格控制考察时间,不得以考察为由处理私人事务,拖延考察时间;
5.2.4.3考察人员不得说、做有损国家、地区、民族名誉或本公司利益的言行;
5.2.4.4考察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承诺、允诺;
5.2.4.5考察人员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考察的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价;
5.2.4.6考察人员应尽职尽责,严加核查供应商各方面情况的真实性,保护公司合法利益;
5.2.4.7考察人员不得借考察之便接受对方的宴请,游玩等,更不得在对方的安排下出入KTV、桑拿房、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严禁从事违法行为;
5.2.4.8考察人员不得借考察之便,授意或安排供应商处理考察人员私人事务。
5.2.5实地考察着重从以下几点开展:
5.2.5.1指派的投标人的授权情况;
5.2.5.2项目资金来源或项目股东如何构成;
5.2.5.3对投标工程的履约能力情况;
5.2.5.4总部办公场所及办公人员情况;
5.2.5.5已服务单位对投标单位的反馈。
5.2.6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类实地考察还应着重从以下几点开展:
5.2.
6.1指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的业绩和荣誉;
5.2.
6.2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从业经历,劳务分包模式是大劳务分包还是小班组分包,当项目经营出现风险时如何处理;
5.2.
6.3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有无拖欠现象,是否曾经发生过群体讨要工资现象;
5.2.
6.4生产施工现场的工人情况、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施工质量、组织管控能力等情况;
5.2.
6.5公司对项目的管理方式(如直营、挂靠还是责任目标经营制等);
5.2.
6.6投标团队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的项目工程实地考察,考察的实体工程应与我方公司拟招标的
业态相同或相近。
5.2.7材料设备类实地考察还应着重从以下几点开展:
5.2.7.1工厂厂址不在国内区域的,对国内代理商同类或相近业绩进行考察,工厂厂址在国内或单次单项采购超过500万元的材料设备供应必须到厂家实地考察;
5.2.7.2工厂的生产规模是否满足招标需要,生产线的先进程度在行业中所处水平;
5.2.7.3生产线上的生产记录、抽检记录是否齐备;
5.2.7.4原材料仓库管理是否规范,原材料品牌是否与其宣传口径一致,是否有实验室,实验室设备是否先进,实验记录是否齐备;
5.2.7.5是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2.8与投标供应商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是否有强烈的投标意图,对于投标意图不强的供应商不应强行要求其参与。
对项目经营的大股东进行重点评估,了解其经营理念以及在行业中的口碑和资金实力。
5.2.9考察后必须按公司管理要求形成考察报告,并结合考察报告对上述考察内容进行详细汇报,汇报完毕后方能进行资格预审审批。
5.2.10初审报告、考察报告作为新入围供应商资格预审审批附件。
5.3供应商资格预审
5.3.1各下属集团公司招采人员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实行歧视待遇。
5.3.2每次招标前要有针对性的对已入围并考察过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并向全国法院网
查询是否存在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对存在问题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5.3.3曾经合作过的供应商资格预审前必须要进行合作评估,对于合作不畅、合作评价较差、合作过程中存在合同纠纷、受到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等的供应商不能参与。
5.3.4对于曾经合作过,但近三年无再合作的供应商,应重新入围。
5.3.5正在合作且合作评价较好的供应商若参与也应进行评估,重点对该供应商是否还有能力继续承接工程进行评定,包括人员组织能力、资金实力、运营能力是否支持继续承接工程。
5.3.6资格预审审批完毕后不允许另行增加供应商,如因特殊原因需增加供应商,需对补录供应商发起情况说明进行补录。
开标前5日内不允许进行补录资格预审。
5.3.7对于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格预审审批通过并组织开标后,不得以供应商实力问题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或重新考察拖延定标时间。
5.4供应商黑名单
5.4.1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供应商纳入我方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库:
5.4.1.1与我方公司形成法律纠纷的供应商;
5.4.1.2违反廉洁协议的供应商;
5.4.1.3投标中出现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供应商;
5.4.1.4中标后因主观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
5.4.1.5和我公司合作期间质量低劣的供应商;
5.4.1.6在与我方公司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材料供应或施工质量、延误工期问题的供应商。
5.4.2在供应商被纳入黑名单后,该供应商当次投标的指定的投标人、项目团队一并纳入黑名单范畴。
6罚则
6.1违反本规定相关要求,单次单条减发相关责任人岗位补贴各100元,并取消本次考察结果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6.2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6.3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附则
7.1本规定由集团综合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7.2各集团管理中心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
7.3本规定自集团董事局主席批准并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