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表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表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表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核表申报单位:手册编号:
体企业职工现自谋职业参保人员;
2.“原身份”指本人原来干部或工人编制身份;“现岗位”指管理岗位、技
术岗位或工人岗位;“退休类别”指正常退休、病退、提前退休等;
3.“参加工作时间”指按连续工龄政策计算的起始时间。
工作中断者在备注
中注明中断原因;
4.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查验原件),职工本人档
案,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记录,女职工需附劳动合同;
5.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档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人力社保部门各一份。
北京申请职工提前退休办理条件有哪些

北京申请职⼯提前退休办理条件有哪些北京市的企事业单位每年有很多职⼯是达到退休年龄,根据规定是需要办理退休⼿续,同时有⼀些职⼯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办理提前退休,最近有⼀些职⼯在咨询关于北京申请职⼯提前退休办理条件有哪些,下⾯店铺⼩编来给各位详细解答。
⼀、北京申请职⼯提前退休办理条件有哪些1、男性⼲部、⼯⼈年满60周岁,⼥⼲部年满55周岁,⼥⼯⼈年满50周岁,连续⼯龄或⼯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空、⾼温、繁重体⼒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种的职⼯,男年满55周岁,⼥年满45周岁,连续的⼯龄或⼯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年满45周岁,连续⼯龄或⼯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的职⼯。
4、因⼯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作能⼒的。
根据《⼯伤保险条例》(⾃2004年1⽉1⽇起施⾏)规定,职⼯因⼯致残被鉴定为⼀级⾄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作岗位,按⽉享受伤残津贴;⼯伤职⼯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
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伤保险基⾦补⾜差额。
从事井下、⾼空、⾼温、特别繁重体⼒劳动和其他有害⾝体健康⼯作的,⽆论是现在从事这类⼯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作,都需具备下列条件之⼀的,才能按照《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办法》第⼀条第(⼆)项办理;从事⾼空和特别繁重体⼒劳动⼯作累计满⼗年的;从事井下、⾼温⼯作累计满九年的;从事其他有害⾝体健康⼯作累计满⼋年的。
⼆、北京申请职⼯提前退休需要准备的资料1.职⼯档案(按照劳⼒字〔1992〕33号⽂件规定整理)2.《北京市基本养⽼保险待遇核准表》⼀式六份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账户缴费情况表》4.《参加⼯作时间及缴费年限确认表》5.户⼝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簿、本⼈页)6.⾝份证复印件7.曾领取失业⾦⼈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是店铺⼩编关于北京申请职⼯提前退休办理条件有哪些的解答,⼀般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就是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还需要职⼯准备好所需的材料,⼀次性提交办理。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提前退休今年政策规定有新的变化为了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保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今年将对事业单位病退作出如下规定:一、申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范围和条件(一)申报的范围参加新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事业单位,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编工作人员。
(二)申报的条件申请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恶性肿瘤发现转移(含血液肿瘤)或经手术、放疗、化疗无效者。
(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至Ⅳ级,持续一年以上,或者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
(3)各种原因导致的长期重度呼吸困难、重度肺功能损伤和重度低氧血症者,或具备上述三种情况之一需辅助呼吸者。
(4)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5)各种维系生命的器官移植术后。
(6)各种原因致双眼全盲治疗无效者。
(7)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无效者。
(8)慢性重度肝炎或失代偿肝硬化(反复出现黄疸、腹水、浮肿,明显脾功能亢进者)。
(9)急性脑血管病或颅脑损伤,神经和肌肉器质性疾病(包括变性疾病、脱髓鞘疾病等)经半年以上治疗后,遗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是仍处于昏迷或去皮层状态;二是四肢瘫痪(肌力三级)、偏瘫肌力二级以下者;三是遗有完全性失语者;四是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手术或长期服药治疗,症状未能缓解者;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瘫痪并伴有大小便失禁或者呼吸困难者;六是脊髓损伤完全截瘫半年以上者。
(10)其他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1至4级者。
二、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标准1.《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4.29•【字号】浙人社发〔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3号原行业统筹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办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原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44号)等规定,现将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办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社保中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2011年7月1日以后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的,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力社保厅)委托省社保中心审批;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正常退休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由直接与省社保中心发生业务结算关系的省级主管部门和结算单位负责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具体由省社保中心发文明确)。
具体程序是:用人单位对拟办理正常退休职工的档案进行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浙江省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附件1)及有关材料并上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核对无误后在职工退休前两个月报省社保中心审批。
省社保中心受理后,对申报资料齐全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意见;对申报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经省社保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并告知申报单位。
退休核准表

象山县企业职工退休(职)和基本(低标准)养老金核准表2、参保人员办理退休(职)手续相关规定告知书(见背面)。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职)手续相关规定告知书尊敬的参保人员: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使您能够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发〔1978〕104号、《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劳政〔1995〕103号、浙劳政〔1996〕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一、退休年龄的规定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2、在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从事经核准的提前退休工种符合规定年限,未中断缴费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退休;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按退职办理。
4、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本人自愿提前退休的。
二、退休(职)缴费年限的规定1、199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2010年12月31日前到达国家规定退休(职)年龄的,全部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后到达国家规定退休(职)年龄的,全部缴费年限满15年;2、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满15年。
三、您的权利您对退休(职)资格核准或待遇核定有异议的,可行使以下权利:1、对劳动保障行政机关退休(职)资格核准有异议的,可依法在60日内,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在3个月内直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职)资格核准有异议的,可依法在60日内,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在3个月内直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
单位简称:
单位编码: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
性别
民族
族
出生时间
XXXX年XX月
参加工作时间
XXXX年XX月
退休依据
1. 符合2019号
退休类别
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其它()
特殊工种情况
从事特殊工种名称
特殊工种文件字号
从事特殊工种累计时间
年 个月
主要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工种(职务)
视同缴费 减少情况
起止时间
事由
减少时间
年 个月
年 个月
本人对基本 信息相关情 况确认
本人对以上信息核实无误签名:李X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XXX同志基本情况已按规定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有异议。经初步审核,该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同意退休。
经办人:张X呈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XXXX年XX月XX日
社会保障局 意见
经核定,该参保人员于2019年8月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办理条件,从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或一次性支付待遇,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经办人:胡X业务专用章
XXXX年XX月XX日
北京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申请流程

北京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申请流程1、带整理好的档案和若干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
2、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移动硬盘,拷数据),,并打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3、准备出《养老金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老金从审批合格之日起发放)均一式两份。
4、根据清算单在软件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老金审批表),在“医疗”软件里面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
涉农人员按照“183-16号令以前”操作。
在软件中算完的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盖公章。
5、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审核(也就是前面审档案的柜台),审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老金审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6、到医保办交:《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只需填写表头及签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柜台在填写。
7、到医疗柜台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养老金审批表》,《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再交一份提前退休申请表或者审档记录单。
交1张照片,打印一张医保手册内页(盖上钢印),同时更新社保卡。
8、次月12日以后去社保“支付科”领存折,卡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数字。
9、将《退休证》、医疗保险手册内页、社保卡、养老金存折/卡发给退休人员。
10、除增加表、减少表、表17、在职转退休表等社保表格之外,其余手续均放进职工档案。
以备今后查阅。
提前退休的条件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0大连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待遇标准(精)

大连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待遇标准大劳险字[1996]239号、大劳发[2007]138号、大劳发[2008]85号。
2007年6月30日前,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007年7月1日后,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的计发标准,按在职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发月数和办法不变。
2007年12月31日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2008年1月1日后,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标准,按照企业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大劳发〔2008〕85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障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和退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和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做如下调整:一、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标准,按照《转发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发〔2008〕18号)规定执行。
二、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标准,按照企业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并随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
三、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增加3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后,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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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社会保障号码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
出生时间
档案最早记载
出生时间
累计缴费
年限
其中
实际缴费年限
年月
视同缴费年限
年月
工作经历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
任何职
有否劳改、劳教、
开除、除名、
自动离职、辞职
申请提前退休(退职)原因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非因工致残完全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劳动能力
本人
意见
本人自愿要求办理提前退休(退职)。
电话:签名:年月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人力社保
行政部门
意见
经核定,该职工从年月起退休(退职)。
(盖章)
年月日
备注:本表由单位填写,一式四份,存本人档案、单位、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