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公司工程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办法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外包工程施工安全,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外包工程的承包者、承包单位、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以及其他与外包工程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外包工程的承包者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负责配合承包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监督。
第六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权责分配原则是各方均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各方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八条外包工程的承包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九条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责任、安全监督、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
(二)安全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岗位。
(三)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资料管理:建立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外包工程的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承包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一条外包工程的承包者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外包工程的参建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合承包者的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参与工程的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外包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降低安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商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外包商在服务过程中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
第二章外包商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外包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3. 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业绩;5. 具有与外包业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外包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管理:1. 外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2. 外包商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外包商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外包商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外包商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6. 外包商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安全生产报告,如实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外包商现场安全管理第六条外包商进入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外包商应办理现场施工许可证,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2. 外包商应制定现场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3. 外包商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4. 外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5. 外包商应设立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外包商现场安全管理要求:1. 外包商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内容;2. 外包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完好;3. 外包商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4. 外包商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5. 外包商应加强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外包工程项目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在项目启动阶段,应成立由业主、承包商和监理方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
该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是外包工程项目中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环节。
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1. 施工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 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安全围栏和警示标识;3. 对高风险作业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三、加强人员安全管理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的从业人员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加强人员安全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1.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2.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3. 对人员档案进行管理,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外包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设备种类繁多,设备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
因此,必须加强设备安全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1. 对设备进行选型和采购,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2.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3. 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 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五、加强安全监管力度为了确保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1.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3. 对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4. 对事故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外包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环节。
第三条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责任到人;(三)全面排查,综合治理;(四)加强培训,提高意识。
第二章外包单位资质审查第四条我单位对拟外包的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第五条外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规定要求;(二)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许可证;(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五)有足够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
第六条对外包单位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外包合同。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我单位应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前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安全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四)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五)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外包单位应按照我单位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对外包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外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我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1.总则为加强对工程外包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外包过程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外包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电工程、道路工程等。
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保障工程外包过程的安全,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做好岗前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组织与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外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为项目安全负总责;(2)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培训员工安全知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等职责;(3)员工: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安全培训,积极配合安全员工作。
3.安全管理要求(1)岗前宣传与培训:在员工正式上岗前,进行岗位安全责任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2)安全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并及时调整;(3)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警示标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4)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应急预案: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修订,以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6)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事故发生等行为,及时予以奖惩,形成激励与制约机制。
4.安全交底(1)工程外包合同签订前,双方必须明确工程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与义务;(2)工程实施前,工程方需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交底,使承包方全面了解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3)工程外包过程中,工程方需对承包方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5.安全台账与记录(1)建立安全台账,记录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岗前宣传与培训、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检查与整改等;(2)建立安全档案,保存安全相关记录和证件。
6.安全提醒(1)施工现场严禁乱堆乱卸物资,定期清理施工场地,做到杂物清理干净;(2)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进行固定;(3)禁止吸烟、明火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4)施工现场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维护;(5)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和防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外包单位资质审查(1)严格审查外包单位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证书。
(2)对外包单位及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我单位安全要求。
2. 安全协议签订(1)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2)协议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内容。
3. 安全教育培训(1)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知识。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外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安全技术交底(1)在施工前,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2)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调整等,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 安全检查与监督(1)定期对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6.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四、责任与义务1. 单位责任(1)单位负责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统一协调、监督和指导。
(2)单位应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2. 外包单位责任(1)外包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2)外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包工程的安全主要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共同负责。
第四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设立具备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九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安排、设备配置、安全设施等方面。
第十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报告制度,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
第三章人员安全第十一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应的安全证书。
第十二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
第十三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身体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第十五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设备。
第四章设备安全第十六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保证施工设备的合理配置,不得滥用或者私自调动设备。
第十九条外包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当组织定期的设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维护、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等。
第三条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外包项目安全、稳定、高效地开展。
第二章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外包项目招标阶段,招标文件应明确外包项目安全要求,将安全作为评标的重要指标。
第五条外包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外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外包单位应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外包单位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外包单位应按规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员工权益。
第十条外包单位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招标部门负责外包项目招标阶段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确保外包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安全员负责对外包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法务部门负责对外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外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公司。
第十七条公司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情况,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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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联通公司工程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外部施工管理,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规避责任风险,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经市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菏泽市联通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业务主管部门。
二、工程外包业务范围及要求
1、工程外包业务范围指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施工项目,具体包括通信线路施工(含应急抢修、查修)、网络设备施工、铁塔天馈施工、高低压设备安装维修、发电机维修、空调安装维修(含技术改造、迁移)、房屋建设维修(含装修)、广告设施安装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为特种设备必须由专门的具备资质许可的企业单位负责。
2、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特种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有特种作业许可和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各单位对于外包施工单位负责的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菏泽联通合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菏联通法律【2010】372号)的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安全协议,在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三、外包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1、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发包工程主管部门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服从发包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2、外包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
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并对安全施工负主要监管责任。
3、外包施工单位单项工程结束后应及时上缴拆旧物资和剩余工程用料;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盗取承包方的拆旧设备、物资,不得做出有损发包方利益的事情。
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通信工程业务外包管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各单项工程的发包方是工程业务外包工作的管理主体,在负责监督外包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并负责对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现场安全监督检
查。
3、对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包单位,主管部门将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4、发现外包单位利用工作便利盗取发包方的拆旧设备、物资和损害我公司利益的将立即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其所有工程款。
性质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事故责任及处理
1、外包施工单位责任:外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责任性伤亡事故,凡是以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安全施工责任的,由外包施工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发包方责任:经调查发现发包单位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行为的,工程发包方应承担事故监管责任,根据造成社会影响面扣罚单位绩效工资2—5分。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菏泽市联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扣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
3、事故发生后发包单位应及时督促外包施工单位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为避免社会负面影响,必要时承包单位可以积极参与协助外包施工单位处理。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市公司网络建设部与网络运维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