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小税种资料整理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进口免,已征出口不退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出口免,已征进口不退
二、房产税(总结)
纳税人
注意1.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注意2.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清算
应当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可以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一:关税总结:(流转税)
纳税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非发件人)
原则:受益人或所有者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 (不是实际的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算
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
计入
(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
(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经济法第六章小税种

第六章(1)与房和地相关的小税种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视(共计6个积种),在每套考费上的分值的为7分,以小题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在增值权、个人所得权的大趣中涉及1个小题。
第一单元耕地占用税3.临时占用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3.临时占用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二单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征税范围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不包括农村)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二)纳税人项目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项目计税依据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四)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地点(1)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
(2)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初级经济法)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在初级经济法学习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各种小税种的基本知识。
这些小税种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市场经济和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为题,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小税种及其相关内容。
一、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开采和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征收税款调整资源配置,保护自然资源,促进节约资源和可持续发展。
以矿产资源税为例,该税种对从矿产资源开采中所得的利润进行征税,既能够调节资源的开采量,又能够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对于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土地增值税:调节城市土地利用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增值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土地增值所得进行征税,调节城市土地利用和开发,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土地增值税可以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引导开发商按照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并通过税收手段控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保证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契税:规范不动产交易市场契税是对不动产交易过程中的契约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不动产交易行为征收税款,规范不动产市场,防止不动产买卖过程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契税的征收不仅能够为国家带来财政收入,同时也能够有效管理不动产市场,促进公平交易和市场稳定。
四、印花税:监管票据市场和证券市场印花税是对票据和证券交易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征收税款监管票据市场和证券市场,防止非法活动和损害交易公平的行为。
印花税征收的对象包括各类票据和证券,例如商业承兑汇票、股票、债券等。
通过征收印花税,可以维护市场秩序,防范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同时促进票据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结起来,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是经济法学习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了解和掌握这些小税种的基本知识,对于我们理解税收制度的运行机制和税收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八、资源税
征税范围
原油
天然原油
征
“人造”石油
不征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免税
天然气
专门或与原油同时开采
征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不征
煤炭
原煤、“未税”原煤加工的洗煤、选煤
征
“已税”原煤加工煤炭制品
不征
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液体盐
大修理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停用期间免征
基建工地临时房屋施工期间--施工期间免征
租金偏低的公房出租
高校学生公寓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
廉租房、公租房
居民供热企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提示】其他为自××ד之次月”起
三:契税(总结)
纳税期限
自×××之日起60日内
准予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
【注意】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年限”,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不满1年的全额退税
耕地占用税
征税范围
占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鱼塘、苇田、林地、牧草地、有证的草地等)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
(4)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
(5)电话和网络购物;
(6)“人身”保险合同
(7)图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8)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9)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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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转让房产取得收入-扣除项目)*税率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2.开支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才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税)*0.5‰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契税
我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注: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成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5.使用人.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初级经济法最常考的5个小税种是什么

初级经济法最常考的5个小税种是什么【考点1】房产税(★★★)1、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不含农村。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不含农村)【解释】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年计征)(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注意】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12%(或4%)【解释】出租房产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注意】税率为“4%”的具体情况:①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②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以房产投资联营(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022年新增税收优惠】①供热(2022年新增)②个人、租赁企业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解释】“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10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
【考点2】契税(★★★)1、契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小税种知识点归纳总结

小税种知识点归纳总结一、所得税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家庭和企业等经济组织从各种来源获得的所得,按法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
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因取得报酬、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转让、财产转让、赠与或者处分财产等所取得的所得支付一定比例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从各种经济活动中获得的所得,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交纳税款。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和劳务为载体,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算税款的税收制度。
增值税是以在产业链各个环节上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按照一定税率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增值税的征税方式是在销售商品或劳务的环节,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数额,然后在所得的增值额上进行征税。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指对生产者和进口者销售的某些特定商品或劳务征收的税。
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商品或劳务,在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
消费税是由政府根据特定商品或劳务的生产和消费情况,以及社会和经济因素制定的,主要用于调控和引导市场经济发展。
四、关税关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和出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关税是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维护本国产业和调节进出口贸易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关税是以货物的价值为基数,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五、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和消耗所征收的税。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资源税是由政府为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为了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管理而征收的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城市居民耐用消费品的购买和使用为对象,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管理的支出。
七、房产税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的所有者或者权益人征收的税。
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分享]第六章小税种的总结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比例税率1两种计税方法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税额计算公式从价计征房产余值12%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祝-扣除比例)2%从租计征房产租金12%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2%(或4%)2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车船税-定额税率一、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二、征税范围(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2)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摩托车(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驳船)(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三、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人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
-货3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印花税:比例定额税率行为税一、纳税人: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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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
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
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
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
例税率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
额税率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不
包括增值税税款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
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
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
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继承
,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
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
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有色金属矿原矿8.盐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
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额的
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
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
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外
国企业和进出口货物
都不征收.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
额*适用税率
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
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
人.
1.汽车2.摩托车3.电车
4.挂车5.农用运输车.
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车船税
在我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
的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载客汽车(包括电车)2.载
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2.三轮汽车,低速货车4.摩托
车5.船舶(包括拖船和非机动
驳船)6.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
械车
载客汽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税额载货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注: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
定。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
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税
以城镇土地以征税对象,对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
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
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
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
用年税额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
用年税额*50%
印花税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
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
个人.主要包括:1.立合同人
;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
受人; 5.使用人.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
不属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转让房产取得收入-扣除项目)*税
率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2.开支土地的
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
的其他扣除项目.
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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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纳税人
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
房产税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
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
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
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
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的房屋,但不包括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
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
窖,室外游泳池等不正房
产税
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1.原油2.天然气3.煤炭4.其他
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
物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
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资源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1.原油2.天然气3.煤炭4.其他非
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物6.
+资本公税)*0.5‰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契税
我国境内承受的土地,房屋
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
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
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
屋赠与5.房屋交换注:典当、继承、
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
成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
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
他企业和事业学位,社会
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
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
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
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
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是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