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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件及印章的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及印章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证件及印章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证件及印章的使用、保管、借用、销毁等工作。

三、证件及印章的分类1. 证件:指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明公司合法地位的文件。

2. 印章:指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事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四、证件及印章的保管1. 证件及印章的保管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证件及印章应存放在安全、防火、防盗的保险柜中,确保证件及印章的安全。

3. 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件及印章,不得随意携带、借出或丢弃。

五、证件及印章的使用1. 使用证件及印章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证件及印章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3. 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证件及印章归还保管人员,不得擅自留存。

六、证件及印章的借用1. 需要借用证件及印章的部门或个人,应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2. 借用证件及印章时,应填写借用登记表,注明借用时间、用途、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用期满后,应及时归还证件及印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证件及印章的销毁1. 证件及印章因过期、损坏等原因需要销毁时,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2. 销毁证件及印章时,应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并做好销毁记录。

3. 销毁过程中,应确保证件及印章的安全,防止遗失或泄露公司信息。

八、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借出、丢弃证件及印章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保管人员因保管不善导致证件及印章遗失、损坏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名称:年月日。

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件印章管理,确保公司印章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证件的管理,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部门章等。

第三条公司证件印章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严格审批、规范使用;(三)专人保管、安全保密;(四)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备案第四条公司印章刻制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办理。

第五条刻制印章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印章刻制申请;(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三)公司章程;(四)印章样式及规格要求。

第六条印章刻制完成后,公司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印章样式、规格、编号等信息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备案。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第七条公司印章由公司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保管印章。

第八条印章保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安全;(二)不得将印章借给他人或擅自使用印章;(三)因工作需要使用印章时,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四)使用印章后,应及时将印章收回,并做好登记。

第九条印章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印章需登记,注明用印日期、用印事由、份数、用印人;(二)印章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及其他空白格式文件;(三)任何人不得携印章外出,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

第四章印章的废止与更换第十条印章因损坏、遗失等原因需要废止时,由公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后,及时予以废止。

第十一条印章废止后,公司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废止情况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备案,并妥善保管印章。

第十二条印章需要更换时,由公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后,重新刻制印章。

第五章证件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证件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保管、使用证件。

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制度名称:XX公司证照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公司证照和公章的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证照和公章的使用、保管、审批等管理活动。

3. 公司设立专门的证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证照和公章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合规使用。

二、证照管理1.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证照台账,记录各类证照的名称、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2. 所有证照原件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指定的安全场所,防止遗失和损坏。

3. 任何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证照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明确用途、时间等,由授权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借出。

4. 借出使用的证照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由管理员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归入原位。

三、公章管理1. 公司公章包括公司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每种印章都应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人。

2. 公章使用时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文件、用途、用印日期等信息,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核批准。

3. 严禁未授权或擅自携带公章外出使用。

如确有需要,需经过特定程序审批,并有专人监督使用。

4. 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公章归还至固定保管地点,并由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

四、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擅自使用或管理不善导致证照、公章丢失、损毁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2. 如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若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动或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制度可适时修订。

结语:。

公司证件_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_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件、印章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件、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章等。

第三条公司证件、印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批、规范使用;2. 专人保管、责任到人;3. 安全保密、防止遗失;4. 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第二章证件、印章的刻制与保管第四条公司证件、印章的刻制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申请:各部门需刻制证件、印章时,应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和资料;2. 审批:综合管理部对申请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3. 办理手续:综合管理部凭公司介绍信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4. 验收:证件、印章刻制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验收,确保符合规定。

第五条公司证件、印章的保管:1. 各类证件、印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2. 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证件、印章,不得随意乱放,存放位置须加锁;3. 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上缴证件、印章,由重新确定的保管人员另行办理接收手续;4. 证件、印章如不慎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请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更换或作废。

第三章证件、印章的使用第六条公司证件、印章的使用:1. 使用前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2. 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滥用;3. 使用完毕后,需将证件、印章及时归档。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的证件、印章使用:1. 因工作需要,需携带证件、印章外出时,应填写《携带证件、印章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保管人申报总经理批准;2. 携带证件、印章外出时,应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第四章证件、印章的停用与更换第八条证件、印章的停用:1. 因公司业务调整或法律法规变更等原因,需停用某项证件、印章时,应填写《证件、印章停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2. 停用后的证件、印章,由保管人员妥善保管。

公司印章及证件管理办法[共五篇]

公司印章及证件管理办法[共五篇]

公司印章及证件管理办法[共五篇]第一篇:公司印章及证件管理办法公司印章及证件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公司印章证件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证件分类1、公司的印章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2、公司的证件根据用途、类别分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

二、印章及证件执照的保管1、集团所属各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公司证件均由集团指定专人保管。

2、集团所属各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由集团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

3、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集团总裁核准后送交总裁办公室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

三、印章的使用1、各部门需要盖公章或合同章的文件、通知、合同等,须到总裁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人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2、执照证件的使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财务章、法人印章、发票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与使用。

出纳付出结算票据,必须由会计审核后加盖法人章。

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4、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5、凡属于正常财务管理业务,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财务章、法人章分别由会计和出纳在本业务范围内使用,其它印章章必须建立必须严格审批手续,由经办业务人员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总裁办公室审核,由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人核准方可使用。

6、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四、印章及公司证件执照保管要求1、上班时间,印章及公司证件执照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章及公司证件执照必须放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摆放。

公司证照及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及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证照及印章的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及印章的申办、使用、保管、注销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证照及印章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证照及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证照的申办、登记、变更、年审年检、注销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证照及印章的使用,并配合综合管理部做好管理工作。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七条公司证照分为以下几类:(一)营业执照(正、副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四)银行开户许可证(五)其他证照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证照的申办、登记、变更、年审年检、注销等工作。

第九条证照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及时履行正式交接手续,交由综合管理部保管。

第十条建立证照目录表,对证照实行动态信息更新管理。

第四章印章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公章(二)合同专用章(三)财务专用章(四)发票专用章(五)法人章(六)部门章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注销等。

第十三条印章的刻制、更换、注销需经公司总经办批准。

第十四条各部门使用印章时,需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总经办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印章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应立即将印章交回综合管理部。

第五章使用要求第十六条公司证照及印章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证照及印章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二)证照及印章的使用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

(三)证照及印章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证照及印章,防止遗失、损坏。

(四)证照及印章的使用人应确保证照及印章的合法、有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证件公章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公章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公章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为规范证件、公章及合同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证件、公章和合同的管理。

3. 公司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证件、公章和合同的保管、审批、使用和归档工作。

二、证件管理1. 公司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各类资格证书等。

2. 所有证件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证件台账,记录证件的种类、数量、有效期限等信息。

3. 证件使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方可借出,使用后应及时归还。

4. 证件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补办手续。

三、公章管理1. 公司公章包括公司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 公章应由指定的管理人员保管,不得擅自带离公司或外借他人使用。

3. 使用公章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未经审批的文件不得盖章。

4. 每次使用公章都应当进行登记,详细记录用章时间、文件名称、用章目的等信息。

四、合同管理1. 公司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等所有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书。

2. 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和履行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责任人。

3. 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法务部门或指定人员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行事,超出授权范围的合同必须报请上级批准。

5.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变更或解除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做好记录。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公司管理层,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用印证照管理制度(3篇)

公司用印证照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印章、证照的合法、合规使用,防止印章、证照的滥用、遗失、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第三条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遵循“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审批使用、严格保管、定期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印章、证照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2. 负责印章、证照的购置、登记、备案、使用、销毁等工作;3. 负责印章、证照的保管、领用、回收、核对等工作;4. 负责对印章、证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 负责对印章、证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证照的使用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印章、证照的购置与登记第七条公司印章、证照的购置,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印章、证照购置后,由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负责登记,包括印章、证照的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购置单位、保管人等信息。

第九条印章、证照登记后,由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负责备案,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印章、证照的使用第十条公司印章、证照的使用,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印章、证照使用时,需填写《印章、证照使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印章、证照使用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

第十三条印章、证照使用完毕后,需将印章、证照交还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并填写《印章、证照使用登记表》。

第五章印章、证照的保管第十四条公司印章、证照的保管,由印章证照管理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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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件,公章管理制度篇一:公司印章、证件管理制度公司印章、证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因此,为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从而使公司印章、证件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种类及用途第二条公司印章的种类有:一、公司印章是按照政府规定,由主管部门批准刻制的代表公司权力的印章。

二、专用章为方便工作专门刻制的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部门专用章等。

三、法人代表人名章是以公司法人代表名字刻制的用于公务的印章。

第三条各类印章应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使用:一、公司公章主要用于对外签订的需确定公司权利、义务的有关文件;对内所颁布的重要经营管理制度、人事任免文件;对外重要函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同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其它需以公司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的文件。

二、合同章主要用于对外签署的经济合同、协议及意向性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名章主要用于授权委托书、财务确认单等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名章的文件资料。

四、业务专用章是指各部门业务的专用章。

第三章公司印章刻制和启用第四条公司印章刻制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公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部门业务专用章由用章部门提出申请,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各类印章的刻制均需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结合公司实际拟出印章模式,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待申请批准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携带所需文件在国家公安管理部门指定的印章公司刻制。

第七条新印章的启用。

新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指定专人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使用部门填写《公司印章交接单》,到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处办理印章领用手续,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留存印模标样、登记备案。

第八条印章的启用必须有公司总经理亲自签发的印章启用通知。

该通知由总经理办公室下发,注明印模,启用日期及使用范围。

第四章公司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第九条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一、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财务部负责保管公章、合同章及财务专用章。

向银行备案的印章,应由财务总监、会计人员分别保管。

二、各部门业务印章的保管各部门业务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司印章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处备案。

三、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代表人名章由法人代表本人授权公司财务部管理。

四、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图样等信息。

五、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司印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该部门直属副总经理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确认后方可带出。

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司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司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六、公司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上级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条公司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司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保管。

第十一条公司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填写《公司印章移交单》,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公司印章须停用一、机构撤销、更名或业务变动。

二、公司印章使用损坏。

三、公司印章遗失或被窃,在规定的媒体声明作废,如有必要,函告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四条公司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司印章送财务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报印章备案机关登记销毁。

特殊需要留存的,经财务部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公告,经批准后予以登记并封存。

需要制发新印章的,按本制度规定的印章制发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十五条印章毁损或无法正常使用时,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刻制和原印章相同的新印章,保管部门将原印章交总经理办公室登记按法定程序登记、销毁。

销毁印章前要写出报告,销毁印章报告由总经理办公室长期保存。

第五章公司印章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公司的公司印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并按照相应的管理流程审核用印。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所有需要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资料用印时,必须由申请用印部门填写《用印申请表》,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用印。

合同、协议及意向书用印备案留存时,必须留存一份原件。

用印申请表的填写应遵循“一事一批”的原则,同一事项不重复审批。

第十八条税务报表及为员工个人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用印时可以不予备案留存。

其它所有用印文件必须备案留存一份。

第十九条印章的授权使用一、为方便工作,公司领导也可授权印章管理专责人审核一般性事务用印。

二、被授权人与印章管理人员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授权书》;按授权时间、范围使用印章,并在《用印申请表》中作好登记。

三、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时间结束后把印章及《用印申请表》交回印章管理人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印章管理人员用印注意事项:一、公司印章保管人应明确所保管公司印章的用途及使用权限,盖章前要了解文本内容,根据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指示意见使用印章,建立《用印申请表》。

二、凡是超过2页以上(含)的文本必须加盖骑缝章。

三、使用手续签批不齐全的有权予以拒绝加盖。

四、不得在空白页上加盖公司印章。

五、公司的章程、合同、协议,所有涉及公司财产产权、财产抵押、担保、贷款、借款的合同和协议,以及经济担保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未经公司法人代表审签及未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书》的,不得盖章。

篇二:1-公司公章证照管理制度公司公章证照管理制度证照管理办法第1条为加强所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下列证照及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2.1 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代码证、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

2.2 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联合年检报告等。

2.3 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投资项目合同书、公司成立合同书、章程、同事会任命文件等。

2.4 经总经理指定要求专管的文件资料。

第3条公司设机要员1名,全权负责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其职责如下:3.1 建立证照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3.2 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照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失。

3.3 负责有关证照的申办、变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3.4 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3.5 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第4条证照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法:4.1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时,应先出具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到机要员处办理相应手续,该总经理如不在时,可由其授权的其它负责人办理审批业务,但办理时,必须电话请示其同意。

4.2 机要员仅凭主管领导审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它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4.3 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款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7日。

4.4 在使用复印件办理业务时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内容(此复印件仅限XXXX使用)第5条违规责任:5.1 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由机要员承担补办费及相关责任。

5.2 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照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5.3 如因机要员主观原因造成的证照逾期年检等行政罚款均由机要员自行承担。

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加强印章管理,确保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印章管理办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与更换第3条总公司及其部门印章的刻制、更换,均需统一由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刻制。

第4条各下属公司印章的刻制、更换,由本公司总经理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5条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6条新旧印章的更换时,应将旧印章交还总经办后,方(转载于:xLTkwj 小龙文档网:公司证件,公章管理制度)可领取新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颁发、启用第7条印章的颁发,必须正式行文通知。

第8条颁发印章时,严格履行登记和签收等手续,并密封包装,保证安全。

领印单位派二人持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名的证明领取印章。

接到颁发的正式印章,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一遍确认印章安全发到。

第9条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10条印章已用应按印章制发权限发布启用通知,启用通知上应附印模样式,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11条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和交换第12条集团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董事会、集团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总经办公室主任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各子公司印章由子公司办公室保管;各子公司业务印章由各业务部门保管。

第13条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管印章、使用印章的制度和纪律。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13.1 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13.2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

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

13.3 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检查,及时清洁,细心保护。

13.4 若发现所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必要时应报告公安机关协查。

13.5 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印章外出使用。

第14条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第15条印章的使用范围:15.1 凡属以集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使用集团公司章,加盖集团法人章;15.2 凡属集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团内部印章;15.3 凡属以下属公司名义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使用下属公司章,加盖下属公司法人章;15.4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15.5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15.6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第16条使用公司各级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必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并按下列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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