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966-2020 石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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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防护管理规范(试行)

硫化氢防护管理规范(试行)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文件川庆长钻发〔2010〕115号长庆钻井总公司关于印发《硫化氢防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项目部、公司(中心)、钻井队,总公司机关各部室:现将《长庆钻井总公司硫化氢防护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长庆钻井总公司硫化氢防护管理规范(试行)川庆钻探长庆钻井总公司二○一○年六月—2—目录1. 范围和应用领域 (5)1.1目的 (5)1.2适用范围 (5)1.3应用领域 (5)2. 参考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职责 (6)5. 运行规范 (6)5.1培训与持证 (6)5.2 防护装备配置 (6)5.3井场布局 (8)5.4钻井作业 (8)5.5钻井设备、器具 (8)5.6受限空间作业 (9)5.7硫化氢防护应急管理 (9)6. 管理系统 (10)6.1 资源支持 (10)6.2 管理记录 (10)6.3 审核要求 (10)6.4 复核与更新 (11)6.5 偏离管理 (11)6.6 培训和沟通 (11)6.7 解释 (11)—4—1 范围和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硫化氢防护管理,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小作业中硫化氢伤害风险,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长庆钻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单位,以及为总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规范应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硫化氢防护的管理。

2 参考文件SY/T 627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T 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T 6137《含硫化氢的油气生产和天然气处理装置作业的推荐做法》Q/SYCQZ 60-2009《长庆区域钻井井控实施细则》《长庆钻井总公司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仪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受限空间:空间大小足以让人员进入其间进行工作,但进出受到限制,结构设计不适合于人员在其中连续工作。

3956-2020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

3956-2020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

ICS13.100CCS C 75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 32/T 3956—2020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risk part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hemical enterprises2020-12-15发布2021-01-15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2)5 区域划分 (2)6 区域固有风险评估 (3)7 区域控制风险评估 (4)8 区域风险等级判定 (5)9 区域风险等级校正 (5)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兴伟、王晓明、陈正南、高岳毅、朱桂明、蒋俊、郁颖蕾、吕颖、施祖建、陈妍、李漾、贺钢锋、张斌、邢培育、杨海峰。

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1 范围本文件确立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的总体要求,并规定了区域划分、区域固有风险评估、区域控制风险评估、区域风险等级判定和区域风险等级校正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30000.18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6894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化工企业中涉及硫化氢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硫化氢是指化学式为H2S的无色剧毒气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加速腐蚀性和剧毒性,易引起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第四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体制,包括组织机构、责任制度、培训教育、设备设施及应急预案等。

第二章硫化氢防护管理第五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根据硫化氢的性质和危害特点,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根据硫化氢的浓度和作业场所的情况,设置合理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七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保证硫化氢监测设备的运行正常,定期校准和检查设备,确保准确可靠。

第八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制定硫化氢泄漏的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减少事故损失。

第九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硫化氢泄漏的报警系统,当监测设备检测到硫化氢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系统应自动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第十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保持硫化氢作业场所干燥、通风良好,防止硫化氢积聚。

第三章职责和培训第十一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明确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专人负责相关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硫化氢防护培训,包括硫化氢的性质、危害、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硫化氢防护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硫化氢防护知识考核,确保他们熟悉并掌握相关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设备和设施第十五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配备适用于硫化氢防护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化服等。

第十六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确保个人防护装备的质量和有效性,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七条炼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硫化氢监测装置,实时监测作业场所的硫化氢浓度,确保员工安全。

2020新版硫化氢安全管理规定

2020新版硫化氢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新版硫化氢安全管理规定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2020新版硫化氢安全管理规定炼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本规定;油田企业在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中,对硫化氢的防护,应按石油行业标准(SY)的有关规定执行;销售企业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章生产管理第一条存在硫化氢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预防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条对存在硫化物的生产工艺应从原油评价开始,对生产过程中总硫和硫化氢分布生产环境和作业点的硫化氢浓度调查等建立动态硫分布图,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和要求。

对高温高压易腐蚀部位,应加强设备检测。

对不符合防止硫化氢中毒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三条因原料组分变化、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允许含量时,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或岗位。

主要装置控制室应设置含硫原料(介质)硫或硫化氢含量动态显示牌。

第四条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提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

保证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的正常运转,做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硫化氢气体直接排入大气。

第五条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对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密闭方式,从根本上减少硫化氢的危害。

第二章作业过程防护第六条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作业过程防护管理规定,并建立定期隐患调查整改制度。

最新aq-t3033-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 (全)

最新aq-t3033-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导则 (全)

A Q-T3033-2010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T3033—2010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Safety design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chemical constructionprojects2010-09-06发布2011-05-01实施目次目次 (I)前言 (III)引言 (IV)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 (1)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项目安全设计程序 (2)4 项目安全设计策划 (3)5 过程危险源分析 (3)6 项目安全对策措施 (12)7 项目安全设计审查 (14)8 项目安全设计变更控制 (21)附录 A (23)(资料性附录) (23)风险评价方法示例 (23)附录 B (26)(资料性附录) (26)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表示例 (26)表B.1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表(示例) (26)附录 C (28)(资料性附录) (28)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提纲 (28)图1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示意图 (4)图2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程序示意图 (7)图A.1 风险指数矩阵 (14)表A.1 后果矩阵:危害事件的严重度等级 (13)表A.2 频率矩阵:危害事件的可能性等级 (13)表A.3 风险矩阵:确定风险可接受程度 (14)表B.1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检查表(示例) (15)表C.1 工艺过程安全设计检查提纲表 (17)表C.2 作业场所,区域安全设计检查提纲表 (22)表C.3 防火安全设计检查提纲表 (23)表C.4 公用工程系统安全设计检查提纲表 (25)前言本标准编制依据GB/T1.1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硫化氢(H2S)是油气田开采过程中常见的有毒气体之一,具有剧毒、易燃、易爆等特点,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

为保障油气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围绕硫化氢的防护、安全管理,防护装备的选择和使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 硫化氢防护的原则和目标硫化氢防护的原则是“控制源头、防护优先、综合管理、技术保障”,其目标是在油气田开采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硫化氢释放和泄漏,降低硫化氢的浓度,有效防护工作人员免受硫化氢的危害。

2. 管理责任与安全培训油气田公司应明确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

同时,油气田公司应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包括硫化氢的特点、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3. 监测和预警体系油气田应建立硫化氢浓度的实时监测和预警体系,对重点区域、工作岗位的硫化氢浓度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硫化氢浓度不超过规定限值。

4. 防护设备和装备油气田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硫化氢防护设备和装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气体检测仪、呼吸器等。

对于高浓度硫化氢作业,应配备专业的化学防护服和特种呼吸器。

5. 应急预案与演练油气田应制定完善的硫化氢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处置程序,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1. 清除源头,减少释放油气田应通过技术手段,如降低井口压力、合理选择开采方式等,尽量减少硫化氢的释放。

同时,加强管道、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运行安全,减少泄漏和漏气事故的发生。

2. 确定硫化氢工作区域油气田应通过测定硫化氢的浓度,合理划分硫化氢工作区域。

对硫化氢浓度较高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限制非工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

3. 建立有效的通风系统油气田应根据硫化氢的浓度和工作区域的特点,建立有效的通风系统。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

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一、设计管理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计时应考虑原油硫含量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加工装置应按可能达到的最大硫含量设计。

2、设备、管线材质应按SH/T3096规定合理选用,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宜升高选材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4、中间产品罐、污油罐、酸性水罐(含硫污水罐)等含硫化氢储罐宜考虑设计氮封。

5、设计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腐蚀检测设备、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宜具有定位、无线传输功能)和硫化氢捕消设备等,硫化氢富集的关键设备和管线宜提升安全仪表系统(SIS)等级。

二、风险辨识1、应全面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辨识,确定涉硫化氢区域并绘制分布图。

2、应对日常作业过程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辨识,包括但不限于切水、采样、人工检尺和装卸。

3、应对施工(检维修)作业过程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辨识,包括但不限于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阀门管件更换、一次表拆检、清污清淤和低点排凝。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装置大检修开车前,应对存在硫化氢泄漏或积聚风险的工艺、设备、设施、受限空间、低洼处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形成风险点清单并在正常运行后定期检测硫化氢浓度。

5、应根据风险辨识结果组织制定防止硫化氢中毒的防控、消减措施,并依据DB37/T3194要求对涉硫化氢区域实施风险管控。

三、生产管理1、应从原料中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始,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措施,采用工艺、设备防腐等技术措施降低硫化氢泄漏风险。

2、因原料组分、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参数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设计值时,应启动变更管理程序,辨识变更带来的风险,及时完善安全防控措施。

3、加工高含硫原油的常减压蒸馏装置应严格“一脱三注”,并做好分馏塔、汽。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含硫油气田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及石油伴生气中含硫化氢的陆上油气田开采和生产过程中硫化氢气体防护的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章人员培训第一条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的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应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培训机构负责对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人员进行硫化氢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培训机构应随时横向交流情报,了解国际、国内动向。

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与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培训机构制定的培训教材应包括如下内容:a)有关硫化氢的基本知识;b)硫化氢监测仪器及方法;c)人身安全防护方法及装置;d)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e)含硫化氢环境中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对作业人员的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h,每三年复训一次。

第五条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后应达到以下要求;a)了解硫化氢的各种物理、化学特性及对人体的危害性;b)熟悉硫化氢监测仪的性能、使用和维护方法;c)熟悉各种人身安全的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能正确使用和维护;d)熟悉进入含硫化氢环境作业的安全规定和作业程序;e)在发生硫化氢泄漏及人身急性中毒事故时,作业人员应会采取自救及互救措施。

第六条对进入含硫化氢现场临时性工作的外来人员应进行教育和培训指导,并有专人监督监控。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七条在地质设计中,应标明探井周围3Km,生产井井位2Km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公路等永久性建筑物的位置,并对附近的地理、地貌、环境情况等作详尽描述。

第八条在施工设计中,应对施工区域的道路交通、气候特点、临时安全区域位置作描述;在确定临时安全区的位置时,首先应考虑季节风向。

当风向发生90°变化时,应始终保持有一个临时安全区可以使用。

第九条在钻井、作业设计中,应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预计硫化氢含量;明确使用的套管、钻杆、放喷管线等管材和工具应具有抗硫性能和抗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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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00
E09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3966—2020
石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ydrogen sulfide prevention in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2020-06-08发布2020-07-08实施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计管理 (1)
5风险辨识 (2)
6生产管理 (2)
7设备管理 (2)
8作业管理 (2)
9警示与标识 (3)
10检测与防护 (3)
11人员培训 (3)
12应急处置 (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胜杰、马明、纪国峰、姜素霞、肖安山、高少华、于风清、王婷。

石油化工企业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的硫化氢防护设计管理、风险辨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作业管理、警示与标识、检测与防护、人员培训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硫化氢泄漏风险的石油化工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50393钢制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标准
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AQ3047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
SH3009石油化工可燃性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
SH/T3096高硫原油加工装置设备和管道设计选材导则
DB37/T3194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硫化氢环境hydrogen sulfide environment
含有或可能含有硫化氢的区域。

3.2
一脱三注one removal and three injection
石油化工企业采用的原油脱盐、注碱、注氨和注缓蚀剂等工艺防腐措施。

4设计管理
4.1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2设计时应考虑原油硫含量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加工装置应按可能达到的最大硫含量设计。

4.3设备、管线材质应按SH/T3096规定合理选用,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宜升高选材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

4.4中间产品罐、污油罐、酸性水罐(含硫污水罐)等含硫化氢储罐宜考虑设计氮封。

4.5设计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腐蚀检测设备、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宜具有定位、无线传输功能)和硫化氢捕消设备等,硫化氢富集的关键设备和管线宜提升安全仪表系统(SIS)等级。

5风险辨识
5.1企业应全面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辨识,确定涉硫化氢区域并绘制分布图。

5.2企业应对日常作业过程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辨识,包括但不限于切水、采样、人工检尺和装卸。

5.3企业应对施工(检维修)作业过程开展硫化氢泄漏风险辨识,包括但不限于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阀门管件更换、一次表拆检、清污清淤和低点排凝。

5.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装置大检修开车前,企业应对存在硫化氢泄漏或积聚风险的工艺、设备、设施、受限空间、低洼处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形成风险点清单并在正常运行后定期检测硫化氢浓度。

5.5企业应根据风险辨识结果组织制定防止硫化氢中毒的防控、消减措施,并依据DB37/T3194要求对涉硫化氢区域实施风险管控。

6生产管理
6.1企业应从原料中硫含量的分析评估开始,制订相应的加工方案及工艺、设备、安全管理措施,采用工艺、设备防腐等技术措施降低硫化氢泄漏风险。

6.2因原料组分、加工流程、装置改造或操作参数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设计值时,应启动变更管理程序,辨识变更带来的风险,及时完善安全防控措施。

6.3加工高含硫原油的常减压蒸馏装置应严格“一脱三注”,并做好分馏塔、汽提塔顶注缓蚀剂等工艺防腐措施。

6.4高含硫化氢的气体应脱硫处理后使用,严禁不脱硫直接做燃料,酸性气火炬的设置应符合SH3009的规定。

6.5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汽提装置处理,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排污沟等污水收集系统。

6.6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改为自动或密闭方式。

7设备管理
7.1企业应组织做好现役装置设备管道材质的核查和确认,应对存在高温、高压的易腐蚀部位或者可能产生低温硫化氢应力腐蚀开裂以及弯头等易冲刷部位加强检测和维护。

7.2原油罐、中间产品罐、产品罐、污油罐、酸性水罐(含硫污水罐)和气柜等的含硫化氢设备应按照GB/T50393要求进行运行维护与检测。

7.3涉硫化氢生产装置、储罐停工停用时,应采取化学清洗、钝化处理或氮气保护等措施。

8作业管理
8.1施工(检维修)作业前应开展工作危害分析(JSA)并办理作业许可手续。

8.2进入下水道、窨井、污水池(井)或进入涉硫化氢区域的塔釜、污水(油)罐等的受限空间作业,应执行GB30871要求,制定作业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的应配备个体防护器材、安全绳、通风设备和硫化氢捕消设备等。

8.3对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应充分做好吹扫、置换、清洗、钝化和低点排液,且降至常温方可打开,防止发生硫化亚铁自燃。

8.4含硫化氢介质的盲板抽堵、阀门及垫片更换、一次表拆检等作业环节,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等检测与防护器材。

作业现场应备用不少于1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9警示与标识
9.1硫化氢泄漏风险区域、取样点等重点部位应按照GBZ158、GB2894要求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并在装置出入口按照GBZ/T203、AQ3047要求设置硫化氢危害告知牌。

9.2硫化氢泄漏风险区域的周界地面应采用红色警示线标示区域范围,沿线涂示“硫化氢”字样,警示线宽度为100mm。

9.3硫化氢浓度大于150mg/m3的管线应设置色环标识,按照3黑2黄的间隔色环进行漆色标识,黑色环带宽100mm,黄色环带宽300mm。

9.4机泵出入口处、管线与其他设备等连接处、管线拐角处,装置界区、临边道路等位置的管线应设置色环标识,其他位置以“可视范围内可见”为准设置。

9.5风向标按照高点、低点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且位置醒目。

高点风向标的高度及位置应便于观察,低点风向标应设置在中控室、操作室等人员密集处。

10检测与防护
10.1企业应配备硫化氢检测和防护器材,制定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在用合格率应达到100%。

10.2涉硫化氢生产外操岗位、管理岗位按照最高在岗人数100%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全密闭防化服数量应保证巡检、施工和应急情况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宜另配20%备用气瓶。

10.3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的设置应符合GB/T50493要求,具备现场声光报警功能,报警信号应传送至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安装率、使用率应达到100%。

10.4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应由具有检定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定。

检测报警仪(固定式、便携式)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不大于10mg/m3,二级报警设定值应不大于20mg/m3。

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发生报警时,应及时处置并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和记录,禁止随意消除报警。

11人员培训
11.1涉硫化氢环境的作业人员应接受硫化氢防护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11.2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硫化氢的基本知识,涉硫化氢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管理规定,个体防护设备、硫化氢检测仪及硫化氢捕消设备的使用技能,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急救措施等。

12应急处置
12.1企业应依据GB/T29639的要求制定和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12.2企业应设置气防站(组),配备抢险急救、应急救援器材、硫化氢捕消设备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发生硫化氢泄漏事故时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置。

12.3硫化氢报警仪报警处置时,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作业人员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硫化氢检测仪方可进入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和处理。

确认硫化氢泄漏时,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2.4发生硫化氢中毒时,应立即通知气防站和有关单位。

救(监)护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将中毒人员移至安全区,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心肺复苏术并送达有救治条件的医疗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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