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100T 073-2011--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

6
表6综合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
内容及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客户服务
1、对违反治安、安全、消防、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告知、劝阻业主/物业使用人,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
1、对违反治安、安全、消防、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告知、劝阻业主/物业使用人,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
1、对违反治安、安全、消防、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告知、劝阻业主/物业使用人,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
—
13、有车辆准入管理制度。
13、有车辆准入管理制度。
—
14、有重要接待管理制度。
14、有重要接待管理制度。
—
15、有保密工作制度。
15、有保密工作制度。
—
—
16、有自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
—
17、有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5
表5档案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1、应设置有档案资料柜。
1、应设置有档案资料室。
5、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应24小时派员值班,每班2人。
6、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6、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不少于1人。
—
礼仪
2、能提供中、英双语服务。
5
表4制度设置内容及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定期进行企业内部审查,确保整个制度和体系贯彻完整有效。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企业内审和外审,确保整个制度和体系贯彻完整有效。
3、水、电急修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不低于95%。
3、水、电急修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回访率100%。
四川省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适用于住宅小区)

3.2.4
道路通畅,路面整洁平整,路面井盖无缺损、无丢失,井盖表面标志清晰
3.3设备
机房管理
2分
3.3.1
设备系统图、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应急预案流程图、特种作业人员资
格证书等齐全,张贴于机房明显位置
不符合每项
扣0.5分
3.3.2
设备管线标志清晰,仪器仪表运行正常、数据准确
≡∣WP(24
分)
3.1.4
制定并实施专业外包合同全程监管制度,过程记录完整,并有效实施
3.1.5
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3.2室外
共用管
线、管道
和道
路管理
2分
3.2.1
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整齐有序,无架空管线
不符合每项
扣0∙5分
3.2.2
排水排污管道通畅
3.2.3
不符合扣2
分
2.3房屋
外观状况
2分
2.3.1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蜘、脱落、渗水、污迹、乱贴、乱涂、乱画和乱
挂现象
不符合每项
扣1分
2.3.2
外墙清洗或粉刷按合同和计划组织实施、记录完整
2.4室外
附加设施
管理
2分
2.4.1
室外招牌、广告牌、夜景灯等设施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齐全,色彩风格统
-;封闭阳台、外廊及户外防盗网符合建筑设计要褊嗜理幡约定,手续齐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交接记录齐全、规范、科学
缺一项扣1
分
1.2.2
已签订物业承接杳验协议,协议双方责权利清晰
1、基础管理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编制说明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报批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工作组二〇一一年十月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经过二十年规范化发展,特别是随着构建和谐物管活动地深入推进,成都物业管理在维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行业面临的挑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在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及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保障性住房等都将进入物业管理市场,行业必须解决为不同消费层次的客户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的问题;另一方面,随着十二五期间“收入倍增计划”的逐步推进,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着成本快速刚性增长的巨大压力,行之有效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调价机制有待形成。
若不能有效应对上述挑战,行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束缚,甚至对社会和谐安定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决定开展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研制工作,推进物业管理的标准化是有效应对上述挑战的重要手段。
本标准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都市标准化协会、成都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交大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标准起草工作。
2.协作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成都金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银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华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成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3.主要工作过程2011年3月,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牵头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物业管理地方标准起草工作专题会,对标准起草工作进行部署。
标准起草工作组对国内住宅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等进行了收集整理,同时对成都市置信·丽都花园、万科·金域蓝湾、交大·智能小区等不同年代、不同档次楼盘的物业服务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并整理相关数据,于5月12日完成了标准初稿。
四川省物业服务标准

四川省物业服务标准四川省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 073-2011目次前言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35等级划分的内容及要求 35.1住宅物业一级服务 35.2住宅物业二级服务75.3住宅物业三级服务135.4住宅物业四级服务205.5住宅物业五级服务2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锦江区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成都市标准化协会、成都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交大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学明、袁庆华、唐宗伟、林希、任雁、郭馨、苟强、伍三明、唐飞、邱洪。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等级划分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DB510100/T 054-2010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3术语和定义JGJ/T 30-2003和DB510100/T 054-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JGJ/T 30-2003和DB510100/T 054-201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住宅以个人或以家庭为生活单位供人们长期居住的房屋。
[JGJ/T 30-2003,定义5.0.18]3.2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人接受委托,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川价费[2003]294号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川价费[2003]294号](https://img.taocdn.com/s3/m/de9f5bc2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cb.png)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通知(川价费[2003]294号)各市、州物价局、房地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二章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第四条四川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成都市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188-2015

成
1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服务项目和延伸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科技研发园区、物流园区、文化园区、商务园区、综合性园区等产业园区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6、业主/物业使用人迁入迁出时,应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地点、进出园区的搬迁路线、搬运时间、电梯使用规定等细节,并及时建档、归档。迁入迁出时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
6、业主/物业使用人迁入迁出时,应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地点、进出园区的搬迁路线、搬运时间、电梯使用规定等细节,并及时建档、归档。迁入迁出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DL/T 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JGJ 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DB510100/T082-2012 成都市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
—
13、有车辆准入管理制度。
13、有车辆准入管理制度。
—
14、有重要接待管理制度。
14、有重要接待管理制度。
—
15、有保密工作制度。
15、有保密工作制度。
—
—
16、有自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
—
17、有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5
表5档案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1、应设置有档案资料柜。
四川省(区域性标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

DB510100/T 054—2010 3.2
共用设施设备 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由其共用的房屋的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 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热源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绿地、道路、小品景观、沟渠、池、非 经营性车场或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2.1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在不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情况下,对设施的建筑构件、设备的部件进行加工、 修理,恢复其正常功能的活动。 3.2.2 共用设施设备更新 在不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情况下,以相应设施的新建筑构件、设备的新部件 取代旧者,恢复其正常功能的活动。 3.2.3 共用设施设备改造 在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情况下,根据另行设计的方案,以相应设施的新建筑 构件、设备的新部件取代旧者或对设施的建筑构件、设备的部件进行加工、修理,优化其使用功能的活 动。 3.3 紧急维修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为维护 公共安全、保障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正常,需要立即对其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活动。
I
DB510100/T 054—2010 5.2.9 防雷系统 ................................................................... 17
5.3 白蚁防治 ....................................................................... 18 5.3.1 共用部位 ................................................................... 18 5.3.2 共用设施设备 ............................................................... 18
2021年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

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2021年)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总则以及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创新服务等七个方面五个等级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订立住宅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及服务等级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JGJ/T 30—2015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DB5101/T 3 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设施设置规范DB5101/T 69 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JGJ/T 30—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住宅物业以居住使用为主要功能的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
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以居住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构筑物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
[来源:JGJ/T 30—2015,8.1.1]物业使用人未取得物业专有部分所有权,但是取得了物业专有部分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物业使用人包括承租人、借用人、居住权人及其他取得物业使用权的人。
物业服务区域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划定的实施物业管理的地域范围。
共用部位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热源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绿地、道路、小品景观、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或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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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属构筑物
(1)每季度巡查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每半年检查1 次雨、污水管井等。
表2(续)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共用部位
(3)每季度巡查1 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每季度巡查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共用设施设备
供水系统
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解决。
排水系统
1、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配备有防汛物资。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
4、化粪池:每年清掏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供配电系统及照明
1、楼内照明:每半月巡视1 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1 周内修复。
3、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4、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5 个工作日内回复。
5、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70%。
6、有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
7、出入口配置有便民服务推车,配置标准不低于1辆/500户,不少于2辆。
8、接受委托,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专项委托
2、楼外照明:每周巡视1 次,一般故障3日内修复;复杂故障半月内修复。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低于80%。
安全防范系统
1、物防
(1)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有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
(2)专门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3)物业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夜间照明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4)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2个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
客户经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专职为业主(或使用人)开展物业服务综合协调工作的客户服务人员。
3
紧急维修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自然人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为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正常,需要立即对其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活动。
[DB510100/T 054-2010,定义3.3]
物业共用
部分清洁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3、每月抽查1次清洁质量,做好记录。
绿化养护
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绿化养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绿化养护
1、灌溉
根据气候、土壤和植物生长状况合理灌溉,不出现严重旱涝现象。一般植物在萌芽前、春季干旱期间、入冬前浇水1次。
2、有档案资料柜。
标识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
2、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标识清晰、明显。
客户服务
1、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2、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秩序维护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公共秩序维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公共秩序
维护
1、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天巡查至少1次。
3、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对来人来访进行询问登记。
4、对机动车实行进出登记管理制度。
5、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
6、对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有紧急维修情形,按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实施维修。
共用部位
1、房屋结构
每年巡视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建议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 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服务管理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综合管理
1、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承接查验。
2、按照DB510100/T 054-2010的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注2: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3
使用人
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的承租人、实际使用者。
3
共用部位
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其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和共用面积所构成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有安全警示标识。
装饰装修管理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装饰装修管理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装饰装修
管理
1、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房屋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破墙开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及时劝阻,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DB510100/T 054-2010,定义3.2]
3
专项委托服务
专业性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人的委托,承接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3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人接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各类单项服务。
2、施肥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一般乔木每3年至4年施肥1次;灌木每1年至2年施肥1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开春后施肥1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生长不良的植物适当增加施肥频次。
3、病虫害防治
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1次病虫害发生情况并进行防治,不出现严重病虫害现象。
4、整形修剪
一般乔木每3年修剪1次;灌木每2年修剪1次;绿篱每年修剪至少2次;草坪全年修剪至少2次。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学明、袁庆华、唐宗伟、林希、任雁、郭馨、苟强、伍三明、唐飞、邱洪。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
1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等级划分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服务的等级划分。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0100/T 054-2010,定义3.1]
3
共用设施设备
由多个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由其共用的房屋的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热源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绿地、道路、小品景观、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或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5)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6)每年进行至少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水景
1、启用前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防止渗漏,保证用电安全。
3
急修
对影响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维修。
通常指业主专有部分委托维修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3
客户满意率
客户(业主或使用人)在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活动中,表示满意的人数占征询意见总人数的百分比。
3
管务公开栏
设置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用于公示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相关情况和物业服务信息的宣传栏。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DB510100/T 054-2010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
3
JGJ/T 30-2003和DB510100/T 054-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JGJ/T 30-2003和DB510100/T 054-201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7、对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
8、利用小区公告栏张贴安全防范宣传品。
9、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
环境卫生
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环境卫生维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有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每月对垃圾收集设施清洗消毒至少1次(夏季2次)。
4、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制度
1、有双方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3、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住宅物业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
5
综合服务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综合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客户服务
场所
1、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电话。
2、公示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管理人名录证书(复印件)、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率(每季度统计1次)、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有管务信息查询台。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