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分析、配置效应及政策选择

合集下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分析与思考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分析与思考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分析与思考摘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

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土地立法的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土地流转原因问题对策Abstract: the rural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use rights transfer is to promote the rational land use, improve the land utilization efficiency, improve the rural economy development condition, the construction socialism new countryside important aspects. Constructing 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 use rights transfer system,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s land legislation, to protect farmers’ interests, and ensure the stability of the rural society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Keywords: land circulation problems cause countermeasures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尽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障碍,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及抵押等现象已普遍存在,流转的隐形市场已客观形成。

既然集体土地流转是不争的事实,问题的焦点就应该是探究其深层原因,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规范以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读与实施情况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读与实施情况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解读与实施情况1. 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成为广大农民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实施情况。

2.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初衷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通过流转土地,可以使得农业规模化经营成为可能,提高效益和产出。

3. 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入股、土地承包权有偿转让、土地流转市场化等方面。

具体政策规定因地区而异,但总体目标是鼓励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4. 解决的问题和挑战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解决了一些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也面临着土地规模经营成本高、农民权益保护不到位等挑战。

5. 实施情况调查通过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发现,不同地区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

有些地区已经取得较好的效果,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有所增加;而在一些地区,政策的实施不到位,流转市场不活跃。

6. 政策解读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核心在于激励农民参与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政策的实施需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同时加强政府监管,维护流转市场的良好秩序。

7. 激励农民参与流转的措施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土地经营权和土地增值收益等激励措施,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

此外,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的认知度。

8. 保护农民权益的措施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应加强土地承包权、农民劳动力、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保护,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9. 政府监管的加强政府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维护流转市场的秩序。

同时,建立健全流转市场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10. 总结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通过激励农民参与流转、保护农民权益、加强政府监管等措施,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有效实施,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景洪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与政策建议

景洪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状与政策建议

加强信息公示
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信 息平台,及时发布流转信 息,加强社会监督。
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 法违规行为。
建立市场机制的建议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01
通过市场机制确定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避免价格扭曲和不合
理。
健全评估体系
02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模与方式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模
近年来,景洪市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规模逐渐增加,设用地的流 转规模还比较小。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
目前,景洪市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主要包括转让、出租、抵押等。其中 ,转让和出租是较为常见的流转方式,而抵押则相对较少。此外,还有一些 其他的方式,如土地置换、作价入股等。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权属纠纷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不清,导致在流转过程中出现权属纠纷 。这不仅会影响流转的顺利进行,还会对土地市场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流转市场不规范
相对于城市土地市场,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 。因此,在流转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价格不合理等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享有对土地进 行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国家对此类土地的政策包括承包经营权 的流转、登记和管理等方面。
地方政策实践及效果
景洪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实践
景洪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实践措施,包括土地流 转程序、流转方式和流转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学的政策提供参考。
研究结论的应用前景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土地流转与扶持政策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土地流转与扶持政策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土地流转与扶持政策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农村面临着深刻的转型期,新农村建设成为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农村土地流转与扶持政策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农村土地流转与扶持政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户将自有土地租借、出售或者合作经营给其他农户或农业企业的过程。

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在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可以更加集中化利用,形成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在实际推行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流转土地的权益划分、流转价格的确定、农民对流转的不理解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四、扶持政策的形式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的形式多样,既包括财政补贴、土地划拨等经济手段,也包括技术培训、产业支持等非经济手段。

这些政策的制定对于引导土地流转具有重要意义。

五、财政补贴政策财政补贴政策是农村土地流转中常见的一种扶持方式。

通过财政补贴,政府可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降低其流转成本。

同时,财政补贴也可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力等方面,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

六、土地划拨政策土地划拨政策是指政府将国有土地划拨给农民以流转的政策。

通过土地划拨,政府可以使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更加有保障感。

此外,土地划拨政策还能够解决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不确定性问题,为土地流转打下基础。

七、技术培训政策技术培训是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政府可以组织培训班、开展示范示教等方式,提高农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样可以帮助农民更加熟练地运用流转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提高产量和质量。

八、产业支持政策产业支持政策是扶持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可以向涉农企业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其参与土地流转。

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对策与建议作者:杨虹来源:《吉林蔬菜》 2012年第9期杨虹(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135000)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建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随着我国房地产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已经有了完备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还处在一种混乱状态。

1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与问题当前,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问题、流转的收益分配问题、流转的程序等相关问题,均未作出具体规定,流转基本上处于一种自发的、无序的状态。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和问题。

表现在:第一,集体建设用地自发无序地流转,导致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被削弱,难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冲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造成土地利用混乱,土地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第二,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耕地保护受到冲击。

受流转利益的驱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耕地保护的意识淡漠,不愿意承担耕地保护的义务。

未经批准随意占用耕地并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或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民集体土地,交易行为扭曲,工业用地以联营为名行转让、出租之实,住宅用地则借房屋出租或私自转让进行市场交易。

第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关系混乱。

由于缺乏依法监管与市场机制,土地市场价值和资产资源属性在流转中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国家土地税费流失严重,加上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混乱、集体经济组织结构不完善,使得本属于农民集体及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亦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总之,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都证明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效应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效应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效应分析摘要: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而农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一环,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村土地流转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对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分析则显得更为必要。

在这一大背景下,通过对流转模式与效应的简单分析,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创新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飞快。

这一方面来源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应用,也为我国农业经济的飞速发展贡献了不可忽视的力量。

1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概述1.1土地转包模式土地转包模式是一种常见于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它指的是农民在留有承包权的条件下,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再转承给别人。

在这种模式下,一方留有承包权,而另一方则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

1.2股份合作模式股份合作模式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流转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并以自己所持股份的多少来获取相应的利益。

这种模式与土地转包模式相反,多见于经济发达地区。

1.3土地信托模式土地信托模式相比前两种模式则较为少见。

这种模式是指农民将土地委托给信托机构进行管理,并从信托机构处获取收益。

在我国,由于土地信托机构数量有限,且难以获得农民的信任,因此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

2农村土地流转效用分析2.1积极效应农村土地流转作为一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有着不容小觑的积极效应,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我国,每年都有大片的土地因各种原因而闲置,而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进,能够使这些闲置的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二,提高农业产出率与收益。

虽然土地流转模式各有不同,但都可以提高农业的产出率与收益。

对于股份合作模式来说,将土地集中则更容易形成规模经济,从而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来获得更高的收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及改革措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及改革措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建议及改革措施作者:杨朝剑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年第07期该文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出总体性的政策建议与具体性的改革措施,以期能更好地纠正制度性偏差,防止政策扭曲,并用于指导流转的实践。

一、政策建议改变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城市化过程进展较快,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土地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政府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低价征收农民土地后,以市场交易价格出让土地,政府获得了巨额的土地收益。

土地出让金成为了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从过去政府“以地生财”向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地生财”的根本性转变。

这就要求政府要转变城市土地经营的思维,变依靠城市扩展来扩大土地出让收入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提高城市土地质量和改善人居环境,来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城市土地资产保值升值。

通过城市产业经济结构升级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来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收益。

保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源的合法性。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和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的过程。

由于土地非农开发收益远高于农业用地收益,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农地转用,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和严格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使之成为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和依据。

凡是土地利用规划上没有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就不能使之成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同一个区域中的土地确定为不同的用途,实际上是赋予了不同的开发权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才能视为合法。

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必须兼顾土地所有者的合法土地财产权益,建立起不同的土地用途之间的土地开发权的经济补偿机制,使土地开发在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同时,能够兼顾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

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及政策建议

会保 障功能 , 言 之 , 地 就 是农 民 生存 的基 本 保 换 农 障 。农 地 承担 的社会 保 障 功能 越 大 , 农地 流 转 的可
能性就 越小 , 地 流 转 的 效 应 就 无 从 发 挥 ; 农 只有 当
庭结 构 、 受教育情 况等 。农 户 家庭 人 口越 多 , 不 愿 越 意转出土地 , 因为人 多地少 , 户耕种 的农 地 可能 主 农 要承担 养家糊 口的功能 。尤 其是 在老 人 和小孩 较 多 的农村 家庭 , 户对农 业 的依赖 程度 越 高 , 农 离开农 业 从事非农生产 的成本 就越 大 , 因此 , 其转 出土地 的概 率和意愿相对 较小 , 而转入土地 的概 率和意愿可能较

2 农地 的保 障功 能 . 由于我 国农村 社 会保 障制度 不 够 完善 , 地 除 农
了具有增 加农 民收 入 的功 能 以外 , 还具 有很 强 的社

农地流 转 的影响 因素分 析
( ) 一 社会 因素 1 农 业从 业人 口情况 . 农 业从业人 口情 况包 括农 业 从 业 人 口数 量 、 家
组 织 , 挥 农 地 流 转 的 资 源 配 置 效 应 ; 高 农 村 劳动 力 素 质 , 加 劳 动 力 非 农 就 业 率 ; 展 农 业 发 提 增 发
科 技 , 导 农 民专 业 化 经 营 。 引
关 键 词 : 地 流 转 ; 响 因 素 ; 会 因 素 ; 济 因素 ; 度 因素 ; 策 ; 议 农 影 社 经 制 政 建
苏学山(99 , 江苏沭阳人 , 阳县 西圩 乡, 士, 究方向 : 16 一) 男, 沫 硕 研 社会 学。

6 ・ 4
周 宝银
苏学山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分析、配置效应及政策选择∗张梦琳,陈利根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5)E-mail:zmllxb@摘要: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取向已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及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处于失效状态。

而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以改变了资源配置方式、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缓解了供需紧张、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的潜在威胁;实现了帕雷托改进、增进社会福利。

基于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需要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与管理力度以消除市场失灵。

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公共政策重新定位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成功转变。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分析,配置效应,政策选择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我国法律政策一直持限制甚或禁止的态度。

这是在我国过去计划经济下以及市场经济条件欠完善,土地管理效能不能适应对放开集体土地使用约束的需要等各种社会发展背景和人们对土地权利的认识没有形成共识下产生的。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土地资产价值意识的提高,在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对用地数量的需求、征地制度彰显对农民权益重视不足的背景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逐步由“隐形市场”,向“公开”、“合法”之势开始流转且呈扩大势头。

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农民这一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群体来说,土地无疑承载着更多的功能。

农民也理应从土地上收获更多的福利。

而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是对保障农民权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一个很好诠释,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然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未得到国家立法层面的承认与保护,现实中也存在因缺乏可行的公共政策体系,不能对流转进行有效规制而导致损害农民利益、破坏耕地资源的现象。

因此,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探讨制定有效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取向,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解读《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或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使土地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准出让、转让、出租。

已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亦不得进入流转程序。

现行《物权法》第151条规定,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仍然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可见,国家立法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持谨慎和有保留的态度。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本课题得到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资源配置效应与调控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0703070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要模式、驱动机制与公共政策选择”(项目批准号:70673037)的资助。

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可以说基本上是被禁止的。

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公共政策分析2.1 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的失效国家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公共政策取向一直是严格限制其流转的,由此导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长期不能合法地进行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

政府的无效干预或干预过度必然导致政府失灵,进而导致公共政策失效。

公共政策失效是指一项公共政策在运动中的效力退化过程或效力丧失状态,它在实施过程中无法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时反而导致政策本身资源和社会其他资源的浪费。

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有效,其最高的评估标准是其效应标准。

所谓效应标准是一政策实施后对社会发展、社会公正、社会回应影响的大小来评估政策的标准。

[1]1. 生产力标准。

任何公共政策,其最终结果的衡量标准是看他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离开这一标准就会偏离社会的基本发展方向。

各地的流转实践证明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助于为农村提供建设资金,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而另一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其流转趋势不可阻挡。

如果一味地限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仅使公共政策失效,也将会限制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这就偏离了“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价值取向。

2. 社会公正标准。

政府等公共部门是通过公共政策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的,这种管理的根本宗旨是求得社会的公平、公正。

以现行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公共政策取向,集体土地使用权要进入市场,唯一途径即须经政府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再予出让(使用权)方可。

国家通过征用手段将集体土地以较低成本转为国家所有一直受到理论界的质问,虽然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征用补偿费用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仍然获得高额差价利润,通常这一利润被用于城市的公共建设投资,集体往往得不到直接惠及,这种做法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距越来越大的今天存在极大的不合理,从某种程度可以说是国家忽视了集体利益。

3. 公众回应标准。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量流转已是不争的事实。

农民的实践是对国家公共政策最好的回应。

对农民和村集体而言,过低的征地补偿实现不了土地的转用价值,因而采取不征而自行转用流转的方式;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又较多较重,这些费用远远多于对集体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对土地使用者而言,用地成本较大。

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用地者具有直接使用集体土地的巨大利益冲动;而基层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突破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在建设用地供给决策授权上的限制,获得更大的土地资源配置权力,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

可见,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也有违社会公正。

当然也得不到公众的有效执行。

2.2 限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公共政策变迁罗伯特.埃斯顿(Robert Eyestone)认为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和他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他的见解可以表达为 P=f(G,E)。

[2]即政策取决于政府本身和环境两个变量的共同作用,在实践中表现为政府以政策为手段,以求得政府和环境(政府治理下的社会及外部)的稳定共存。

现行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控制的政策和法律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土地的静态管理模式为背景制定的,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日益活跃的今天,这一立法政策已显得过于僵化;同时,现实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实践已相当普遍,并且愈演愈烈。

据统计,珠三角地区近些年通过自发流转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超过集体建设用地存量的50%,即使在粤东、粤西等地,这一比例也超过20%。

[3]虽然各地实践探索不尽相同,但基于现实合理性所总结的典型经验或成功模式,大多已突破了现行法律所设置的樊笼,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制约格局提出了挑战。

这既有自下而上诱致的地方立法,如《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也有自上而下的国土资源部试点,如安徽芜湖。

然而,不论是国土资源部的试点,还是基层创新诱致的地方立法文件,抑或是依然存在的大量“隐形市场”,都昭示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其内在的经济合理性及生命力,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公共政策取向将发生改革或变迁。

事实上,“事物的不断发展变化,与政策相对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每一项政策都有其失效过程”。

[4]而且,正是源于政策失效才诱发了政策的演化和变迁。

3.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资源配置效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用地供给短缺的状况,使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体现农民的土地权益、增进社会福利等。

具体来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资源配置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转变了土地资源配置方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形式。

我国现行限制甚至禁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制度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土地的静态管理模式为背景制定的,体现了对集体建设用地的计划配置方式。

在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下,集体建设用地主要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力和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实现其配置,表明政府对资源及其流量的控制,反映了政府的意志和偏好;这种由政府主导型的土地供给和交易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没有体现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资源要素的应有价值。

在市场配置方式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商品,同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一样,客观上要求在各部门流动、要求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竞争性配置。

市场机制为土地自动流向最需要和利用效益最大化的去处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土地资源成为市场交易的对象,土地资源的价值通过市场得以体现和增长,并可以通过土地市场的价格信号来引导土地资源的调节和分配,从而促成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使以政府为主导的静态资源配置方式,转变为以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及竞争机制为主导的市场配置方式,适应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的内在要求。

2. 缓解土地供需紧张,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的潜在威胁。

为满足经济发展过程中各项建设对土地要素的需求,国家每年通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增加土地市场的供给。

但在实际情况中,对土地的需求量往往远远高于国家每年的征地速度。

而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人均耕地拥有数量较少的东南沿海地区,土地供应数量难以满足用地需求,缺口较大。

[5]从而形成国家和建设用地需求者之间的供需紧张。

而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的土地发展权受到压抑以及现行的征地补偿与农民的心理预期存在较大落差,这样在国家强制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供给意愿与国家的土地需求意愿也存在供需紧张的局面。

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使农村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成为市场上的交易主体。

这迎合了农民追求土地权益及收益的要求,使农民的土地供给意愿增大,从而增加了市场上建设用地的供给量,满足了企业的用地需求。

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缓解了政府、企业之间土地供给量少与土地需求量大以及政府和农民集体之间土地需求意愿大与土地供给意愿小两方面的土地供需紧张局面。

同时,立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市场机制增加集体建设用地的经济供给,充分利用经济供给的弹性来克服自然供给的刚性,从而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外延扩张之势,在保证土地供应满足建设需要的同时减少建设占用耕地的潜在威胁,有效地保护了耕地。

3. 实现帕雷托改进,增进社会总福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的行为主体主要有土地转出方、土地转入方及流转行为的管理规范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