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项目前期工作7个审批环节的办理过程及法律依据

一用地预审一、用地预审报件材料要求(一)批复建议书的审批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备案的建设项目需提交的用地预审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拟安排情况,矿山项目还需说明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的主送单位为预审批复机关。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4、已批准建议书的项目,提交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意见、会议纪要。
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备案表;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7、面状工程的项目,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项目平面布置图和对应的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
8、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好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1号)及我厅的相关要求,需国土资源部或我厅组织现场踏勘论证的项目,需同时提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专题报告。
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及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情形、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应由我厅组织现场踏勘论证的,专题报告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合编。
需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踏勘论证的,市国土资源局在初审意见中应明确说明是否已组织踏勘论证及相关结论。
9、有关县、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的要求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属工业项目的同时需对项目符合工业五项指标情况作出说明。
10、线性工程的项目,提交标注项目用地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面状工程的项目,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围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涉及2个以上乡镇的,提交标注项目用地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及相关图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
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
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
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
其中: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
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
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
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
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
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
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
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
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
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119【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18]72号【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6.18【实施日期】2018.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8〕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18日十堰市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进工业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打造一流投资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发〔2017〕18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工业建设项目评估评价、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流程,减少评估评价、图纸审查、竣工验收过程中的重复环节和互为前置的条件,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建设软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流程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负责咨询服务、报件受理、网上申报辅导、协调督办、结果反馈、发件等工作。
(一)工业项目“多评合一”操作流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步编制项目前期报批阶段涉及的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涉河项目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质勘探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安全预评价(涉及危险品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等评估评价报告,市行政审批局实行“统一窗口受理、同步评估评审、同步开展审批、统一反馈结果”的“两统一两同步”联合评估服务新模式。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2016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
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新建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的手续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
其中: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
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
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
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
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
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
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办理指南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4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水利局
1、项目业主关于要求审批的申请函 [编号:001]
原件2份,由业主盖章(须编文号);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编号:002]
5、设计任务书、说明书、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6、全套土建、结构、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7、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并出具《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
9、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0
招标方案核准批复
发改委
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及申报表;
2、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核准)的有关批复文件(具有特殊情况拟提前招标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材料);
3、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拟不招标的,应当说明不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支撑性文件:
(1)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的文件;
(2)省级以上相关行业规划;
(3)省政府有关该建设项目的会议纪要;
7、如为备案项目,需提供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手续;
8、建设项目在军事管理区的,需有军事管理部门出具的是否影响军事光缆线路等;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
项目可研批复
发改委
1、关于申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5、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提交有关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内设的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情况、能够证明具备招标经验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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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项目审批流程说明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
其中: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
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
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
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
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
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
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即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查和人防审批。
6、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大队,办理时限7-30个工作日(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30个工作日、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15个工作日、一般工程项目(含装修)7个工作日)。
需要提供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红线图原件、建筑施工蓝图(含建筑总平面图、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水池和泵房详图、建筑、水、电、暖通及相关的燃气施工图)、工艺流程图文说明;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工业项目,还应提交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7、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查。
气象局防雷检测中心(龙山顶),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建施图纸总说明、电气总平图、电施全套;正立面图(高层)、防雷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件、防雷产品施工大样图、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明、防雷设计修改意见(领取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后提交)。
8、人防审批。
市政府人防办。
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立项批文、红线图、人防异地建设申报表(人防办领取)、建施图两套。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建审科,10个工作日。
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申请表、申请报告、规划局签发的规划建筑红线图(加盖规划建筑红线边界章)原件、限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人防部门审查意见函原件,人防部门审查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一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原件,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含绿地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原件;施工图阶段电子图形文件(光盘或软盘一份)、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含功能分类)核算表原件、“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或“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按规定须联审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后,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随后,应至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务,并至招标办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即工程发包备案。
同时,因供电公司设备招标采购时间较长,应先至供电公司办理用电开户手续。
10、用电开户。
其中有高压开关柜业扩流程办理时间为42个工作日、无高压开关柜业扩流程办理时间为32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均不含设备招标采购时间)。
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用电申请表及工程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电设备明细表、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联系电话。
另外工程项目基建用电须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建筑方案设计批复等证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设备明细表、综合管线资料、变配电设备设计资料、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等。
供电公司内部流程:客户到供电所申请(1天)---〉供电所勘查、初定供电方案(2天)---〉营销部(2天)---〉生计部(500kVA及以上,1天)---〉调度所(500kVA及以上,1天)---〉公司领导(1天)---〉供电方案答复客户(2天)---〉设计所设计、预算(无高压开关柜8天,有高压开关柜10天)---〉项目部组织图纸会审(无高压开关柜2天,有高压开关柜4天)---〉设计所收取设计费(1天)---〉工程公司预收工程款(1天)---〉物资公司组织设备招投标采购(无高压开关柜25天,有高压开关柜30天)---〉工程公司组织施工、备表(含中间检查,无高压开关柜7天,有高压开关柜10天)---〉装表(无高压开关柜,供电所负责安装,1天;有高压开关柜,计量部负责安装,2天)---〉项目部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供电所送电(4天)。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局建工科,5个工作日。
须提供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立项批文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土地使用通知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盖审查单位章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备案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平面规划图(原件)、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表(原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单(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花名册(原件)(无监理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备案表(原件)(有监理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调查表(原件)、人防批准文件(原件)[工业项目暂缓(除重点项目外)]、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环保审核意见书(原件)、防雷设施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原件)、外来施工队伍单项工程入境备案登记表(原件)、五大员及特种工登记手续、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具有专职安全员B证)办理登记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定额测定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和计生登记表(城区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及备案材料、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市消防大队,12个工作日。
收件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和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等)、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壹套及施工单位竣工说明、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建筑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变更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交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办理事项和权限。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保局监督管理科,5个工作日。
收件材料包括:建设单位报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报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登记卡(含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
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规划局规划技术管理站,15个工作日。
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批准的施工图(含批准变更的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竣工地形修测图三份(应由有资质测量单位测量并加盖测图章,市规划区内需附光盘一张)、加盖竣工图章的建施图(建筑说明、平面图、立图、剖面图)各三份。
竣工图章应由该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签字、盖章、其他提交的资料(如会议纪要等)。
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气象局防雷中心,5个工作日。
收件材料包括: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由福清市防雷检测中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此类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局建工科,10个工作日。
收件材料包括:征地实征界线红线图、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桩基)、施工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指发生事故工程包括桩基)、桩基试验报告(动测、取芯或静载试验)、砼(包括桩基)、砂浆抗压强度报告表、原材料(钢筋、水泥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包括桩基)、隐蔽工程验收纪录(包括水电工程)、沉降观测记录、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竣工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有监理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图纸(建筑、结构、水电、桩基竣工平面图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违章工程为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工程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准书、工程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地基、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人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有人防要求工程)、福建省防雷设施验收报告(有防雷设施要求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