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参照EN4854铝及铝合金板
BS EN 485-3-2003 中文版 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和板材 第3部分:热轧产品形状和尺寸公差

BS EN 485-3-2003 中文版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和板材第3部分:热轧产品形状和尺寸公差欧洲标准 EN 485-32003年3月ICS 77.150.10 代替EN 485-3:1993.英文版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和板材第3部分:热轧产品形状和尺寸公差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板材,第3部分:热轧产品形状和极限公差该欧洲标准由CEN在2002-11-21批准。
CEN成员规定要遵守确保所给的该欧洲标准国标状态条件的CEN/CENELEC国际规则而没有任何变更。
最近有关此国标的明细表和目录可向中心秘书处或CEN成员申请获取。
该欧洲标准有三种版本(英文、法文、德文)。
任何一种语言的版本都可以在CEN成员的负责下翻译成自己本国的语言并告知中心秘书处有了本国语言的正式版本。
国标机构的CEN成员有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英国。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管理中心: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Brussels©2003CEN 世界范围内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的复制和交流所有权归CEN及其成员所有。
参考号EN 485-3:2003 E目录前言1使用范围2 参考标准3 尺寸公差3.1 厚度3.2 宽度3.3 长度4形状公差4.1侧向曲率4.2平直度4.3垂直度参考书目前言本标准(EN 485-3:2003)由CEN/TC 132“铝和铝合金”技术委员会编制,秘书的职位由AFNOR 保留。
该欧洲标准要给出本国的国标格式,要么是等同内容的出版物,要么是批准认可的出版物,最迟在2003年9月以前以及有冲突的国标要撤消。
本标准代替EN 485-3:1993。
本标准是一套四个标准的一部分。
其它标准涉及:第1部分:检查和交付的技术条件第2部分:机械性能第4部分:热冷产品形状和尺寸公差。
轨道车辆铝材的性能及尺寸(1)

轨道车辆铝材的性能及尺寸(1)熊慧;王祝堂【摘要】铝材在轨道车辆制造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高速铁路(简称高铁)与磁悬浮列车的车体全是用铝合金制造的,城轨车辆及地铁车辆也有约40%为铝合金的,专用运煤及其他矿产品车辆也可用铝合金制造.制造铝合金轨道车辆的铝材主要有板、带、箔、型、管、棒材与锻件等.板材主要是用5754、5083、5052等铝合金生产,型材主要是用6063、6N01、6082、6061、7003、7N01等铝合金生产,生产锻件的合金有6061、6110A、5083等铝合金.对这些合金材料的力学性能以及欧盟的有关标准进行了介绍.在选择铝合金时应综合考虑强度性能、使用性能、耐用性能、物理性能、可焊接性、成形性能、抗腐蚀性能和成本等因素.全文分为三部分刊出,本篇对生产轨道车辆板材和挤压材的5×××系铝合金进行介绍.【期刊名称】《轻合金加工技术》【年(卷),期】2012(040)004【总页数】5页(P1-5)【关键词】轨道车辆;铝合金;力学性能;车辆体;尺寸偏差【作者】熊慧;王祝堂【作者单位】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100814;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北京1008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G146.211 5 ××× 系铝合金[1-2]镁是变形铝合金中应用最广与含量最多的合金元素,2010年末在美国铝业协会公司(AA)注册的531个常用铝合金中,含镁的合金有254个,即占47.8%,镁的含量(质量分数)为0.5% ~6.2%。
铝-镁合金在冷加工后有相当高的强度、良好的成形加工性,以及好的抗蚀性与可焊接性。
1.1 合金的组织及各元素的作用轨道车辆结构用的5×××铝合金主要是5454、5754、5083合金,它们的化学成分见GB/T3190—2008。
图1示出了铝-镁二元相图,在铝端(w(Mg)=35%,温度为723K)有一个共晶反应:液体→Al+Mg5Al8。
《欧盟铝材产品标准译文集》目录

《欧盟铝材产品标准译文集》目录第一章基础标准1.EN 515:1993 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状态代号2.EN 573-1:2004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1部分:数字牌号体系3.EN 573-2:1994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2部分:化学元素符号牌号体系4.EN 573-3:2009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3部分: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5.EN 573-5:2007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5部分:产品代号6.EN 575:1995铝及铝合金熔制中间合金7.EN 602:2004 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用于食品包装的半成品化学成分8.EN 1780-1: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1部分:数字牌号体系9.EN 1780-2: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2部分:化学元素符号牌号体系10.EN 1780-3: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3部分:化学成分的表示方法11.EN 12258-1:1998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1部分:一般术语12.EN 12258-2:2004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2部分:化学分析13.EN 12258-3:2003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3部分:废料14.EN 12258-4:2004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4部分:铝工业残余15.EN 12392:2000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抗压设备用产品的特殊要求16.EN 14287:2004铝及铝合金包装和包装元件制造用产品的化学成分特殊要求17.EN 14361:2004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金属熔体取样18.EN 14392:2007铝及铝合金与食品接触的阳极化处理产品的要求19.EN 15530:2008铝及铝合金铝产品环境因素确定标准相关内容的一般性指南第二章板、带、箔标准20.EN 485-1:2008+A1:2009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21.EN 485-2:2008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2部分:力学性能22.EN 485-3:200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3部分:热轧产品的尺寸和形位偏差23.EN 485-4:199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4部分:冷轧产品的尺寸和形位偏差24.EN 541:2006 铝及铝合金罐、密封容器和盖用轧制产品25.EN 546-1: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26.EN 546-2: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2部分:力学性能27.EN 546-3: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3部分:尺寸偏差28.EN 546-4: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4部分:特殊性能要求29.EN 683-1: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30.EN 683-2: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2部分:机械性能31.EN 683-3: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32.EN 851:1995 烹饪器具用铝及铝合金圆片和圆形坯料33.EN 941:1995 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圆片及圆形坯料34.EN 1386:2007 铝及铝合金花纹铝板35.EN 1396:2007 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涂层带材36.EN 12482-1:199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再轧制用坯料第1部分:热轧用坯料37.EN 12482-2:199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再轧制用坯料第2部分:冷轧用坯料38.EN 13981-2:2004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2部分:厚板与薄板39.EN 14121:2009铝及铝合金电工用薄板、带和厚板40.EN 14286:2008铝及铝合金危险品的存储和运输罐用可焊接轧制产品第三章管、棒、型材标准41.EN 754-1: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42.EN 754-2: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43.EN 754-3: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3部分:圆管尺寸和形位偏差44.EN 754-4: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4部分:方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5.EN 754-5: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5部分:矩形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6.EN 754-6: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6部分:六角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7.EN 754-7: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7部分:无缝管尺寸和形位偏差48.EN 754-8: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8部分:穿孔管材尺寸和形位偏差49.EN 755-1: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50.EN 755-2: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51.EN 755-3: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3部分:圆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2.EN 755-4: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4部分:方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3.EN 755-5: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5部分:矩形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4.EN 755-6: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6部分:六角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5.EN 755-7: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7部分:无缝管尺寸和形位偏差56.EN 755-8: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8部分:穿孔管尺寸和形位偏差57.EN 755-9: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9部分:型材尺寸和形位偏差58.EN 1715-1: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一般要求和技术条件59.EN 1715-2: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2部分:电工用产品的要求60.EN 1715-3: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3部分:机械用(不包括焊接)产品的要求61.EN 1715-4: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4部分:焊接用产品的要求62.EN 12020-1:2008铝及铝合金 EN AW-6060、EN AW-6060精密挤压型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63.EN 12020-2:2008铝及铝合金 EN AW-6060、EN AW-6060精密挤压型材第2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64.EN 13958:200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冷拉圆形盘管65.EN 13981-1:2003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1部分:挤压产品66.EN 14024:2004 嵌接隔热条(胶)的金属型材机械性能要求、验证和评估测试67.EN ISO 15546:2007石油和天然气工业铝合金钻管第四章锻件及锻坯标准68.EN 586-1:1997铝及铝合金锻件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69.EN 586-2:1994铝及铝合金锻件第2部分:力学性能和其他性能要求70.EN 586-3:2001铝及铝合金锻件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1.EN 603-1: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72.EN 603-2: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2部分:力学性能73.EN 603-3:2000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4.EN 604-1:1997铸造铝及铝合金锻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75.EN 604-2:1997铸造铝及铝合金锻坯第2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6.EN 13981-4:2006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4部分:锻件第五章铝及铝合金废料标准77.EN 13920-1: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部分:一般要求取样和检验78.EN 13920-2: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2部分:纯铝废料79.EN 13920-3: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3部分:导线和电缆废料80.EN 13920-4: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4部分:由单一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1.EN 13920-5: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5部分:由同系列两种或更多种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2.EN 13920-6: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6部分:由两种或更多种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3.EN 13920-7: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7部分:由铸件组成的废料84.EN 13920-8: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8部分:供铝分离工艺用的切碎工艺中产生的有色金属碎料85.EN 13920-9:2003 铝及铝合金废料第9部分:有色金属碎料的铝分离工艺中产生的废料86.EN 13920-10: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0部分:由使用过的铝制饮料罐组成的废料87.EN 13920-11: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1部分:铝铜散热器废料88.EN 13920-12: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2部分:由单一合金构成的车床切屑废料89.EN 13920-13: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3部分:由两种或多种合金构成的混合切屑废料90.EN 13920-14: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4部分:旧的铝制包装件组成的废料91.EN 13920-15: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5部分:去除涂层的旧铝包装件废料92.EN 13920-16: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6部分:由撇渣、浮渣、溢出物和金属粒子组成的的废料第六章其他标准93.EN 486:2009铝及铝合金挤压用锭坯94.EN 487:2009铝及铝合金轧制用锭坯95.EN 576:2003 铝及铝合金重熔用铝锭96.EN 577:1995 铝及铝合金液态金属97.EN 12206-1:2004 油漆和清漆建筑用铝及铝合金涂层第1部分:粉末喷涂涂层98.EN 12487:2007/AC:2008金属的腐蚀保护铝及铝合金漂洗和不漂洗铬酸盐转化涂层99.EN 13981-3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铸件。
BS EN 485-1.2.3铝和铝合金—薄板、带材和板材

BS EN 485-1铝以及铝合金——薄板材,带材以及板材第一部分:检验与交货技术规范欧洲标准EN 485-1: 1993 具有英国标准的地位UDC 669.71-41:669.715.018.26:620.1没有BSI的书面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印合作组织在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监督下,筹备了此欧洲标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包括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奥地利奥斯泰弛斯柴斯标准局比利时比利时标准局丹麦丹麦标准局芬兰索门皇家标准局法国法国标准协会德国德国标准局希腊希腊标准局冰岛冰岛技术局爱尔兰爱尔兰标准局意大利意大利标准局卢森堡卢森堡标准局荷兰荷兰标准局挪威挪威标准局葡萄牙葡萄牙标准局西班牙西班牙标准协会瑞典瑞典标准局瑞士瑞士标准局英国英国标准局出版以来的修正此英国标准是在非铁金属标准政策委员会的指示下起草预备的,在标准委员会的授权下出版的,并于1994年1月15日生效。
©BSI 1994委员会参考资料NFM/35讲明草案91/40593 DCISBN 0 580 21709 4目录页码合作组织内部封面前言i序言2EN 485-1的内容3附录NA (信息性)负责的委员会内部封底附录NB (信息性)交叉对比内部封底前言BS EN 485的这一部分是在非铁金属标准政策委员会指导下预备完成的,为BS EN 485-1: 1993铝以及铝合金——薄板材,带材以及板材——第一部分:检验与交货技术规范的英文版本。
BS EN 485的这一部分同BS EN 485-3:1994铝以及铝合金——薄板材,带材以及板材——第三部分:热轧产品的形状公差与尺寸公差与BS EN 485-4:1994铝以及铝合金——薄板材,带材以及板材——第四部分:冷轧产品的形状公差与尺寸公差一起将取代BS 1470: 1987用于一般工程的锻造铝以及铝合金的技术要求:板材,薄板材以及带材中的相应部分。
然而,BS 1470: 1987将可不能被撤销直到代替它的其他剩余标准出版为止。
铝板类产品常规质量标准-04A版本

发行版本04A内文页数10会签记录:市场部:工程部:国际事业部:采购部:甘毕峰销售管理部:计划物控部:产品技术部:财务部:质量部:韦可军行政人事部:生产部:卢志强审计部:总经办:吴相庆编制潘春军审核向海林文控刘庆宇代批准赵维版序变更章节变更事项编制部门编制人修订日期1 全部全新制定产品技术部向海林2012-06-212 3、5、7 修订产品技术部向海林2013-04-253 全部修订产品技术部潘春军2014-04-184 6 浅灰色背景色部分产品技术部潘春军2015-01-08发行版本04A页号1/101目的:1.1为了指导本公司铝板类产品的质量控制,特制定该质量控制内部标准。
2范围:2.1本标准是本公司的常规质量标准,本公司的铝板类产品(含原材料、半成品、样品、成品等)的内部加工与外协加工,应该遵照本标准执行。
2.2客户质量要求:如果客户订单、合同或其他约定有高于本标准的质量要求,需与客户书面确认后,再按照客户的要求执行。
2.3其他标准:如果某类铝板产品的质量标准超出了上述本公司标准及客户要求,则参照国家标准或其他标准执行。
3定义:3.1铝板类产品按用途可分为室内用板与室外用板两大类。
3.2铝板类产品按加工工艺分为钣金类铝板和一次辊压、冲压成型类铝板。
适合钣金类加工的产品有铝单板、挂钩板、条形板、方形板、穿孔板、弧形板、双曲板等;适合一次辊压、冲压成型类加工的产品有条形板、方形板、格栅、方通、垂片、冲孔板等。
4职责:4.1营销中心各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得到客户明确的质量要求,并予以书面确认。
4.2产品技术部:及时制定、更新相关的标准,并确保各使用部门得到最新有效的标准。
4.3制造中心各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并与产品技术部协商改进。
4.4质量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与产品技术部协商改进。
4.5采购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采购与外协管理,并与产品技术部协商改进。
5原材料质量要求:5.1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5.1.1铝板类产品所用铝及铝合金的原材料(卷材、板材或型材)的型号应符合客户要求;5.1.2供应商供原材料前,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测试报告;5.1.3外协加工前,采购部应要求外协加工商提供原材料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测试报告;5.1.4质量部针对上述化学成份及力学性能测试报告应进行核实,不合格的应拒绝供货或拒绝外协加工。
铝和铝合金薄板、带和板材的机械性能(DIN EN 485-2)

欧洲标准EN 485-2 11月ICS 77.12.10; 77.140.90关键词:铝、薄板、带、机械性能英文版铝和铝合金薄板、带和板材第2部分:机械性能这个欧洲标准由CEN在1994-10-26提供。
CEN的组成一定要遵守CEN/CENELEC固有的规则,这个规则规定了给予这个欧洲标准的条件和没有任何变更的国家标准的状况。
与这个国家标准有关的现行的表格和文献目录参考资料,可通过中央秘书处和CEN组织得到。
该欧洲标准,有三个法定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通过在CEN组织的帮助下,翻译成自己语言,可得到某种其他语言的版本,并通知中央秘书处,这种文本,将具有与法定版本相同的资格。
CEN成员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家标准团体。
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布鲁塞尔B-1050,Stassart路36号© 1994年版权属CEN组织成员所有参考号:EN 22768-1:1993 E第2页EN 485-2: 1994内容前言 (4)1.范围 (5)2.标准依据(参考) (5)3.拉伸试验 (6)4.弯曲试验 (7)5.硬度试验 (7)6.导电性 (8)7.耐应力腐蚀性 (8)8.耐剥落腐蚀性(5xxx系列合金) (9)9.耐剥落腐蚀性(7xxx系列合金) (9)表1:最小材料规格和布氏硬度值 (8)表2:铝EN AW-1080A[Al 99.8(A)] (12)表3:铝EN AW-1070A[A199.7] (13)表4:铝EN AW-1050A[A199.5] (14)表5:铝EN AW-1200[A199.0] (15)表6:合金EN AW-2014[铝铜4硅镁] (16)表7:合金EN AW-2017A[铝铜4镁硅(A)] (17)表8:合金EN AW-2024[铝铜4镁1] (18)表9:合金EN AW-3003[铝锰1铜] (19)表10:合金EN AW-3103[铝锰1] (20)表11:合金EN AW-3004[铝锰1镁1] (21)表12:合金EN AW-3005[铝锰1镁0.5] (22)表13:合金EN AW-3105[铝锰0.5镁0.5] (23)表14:合金EN AW-4006[铝硅1铁] (24)表15:合金EN AW-4007[铝硅1.5锰] (24)表16:合金EN AW-5005[铝镁(B)] (25)表17:合金EN AW-5040[铝镁1.5锰] (26)表18:合金EN AW-5049[铝镁2锰0.8] (27)表19:合金EN AW-5050[铝镁1.5(c)] (28)表20:合金EN AW-5251[铝镁2] (29)表21:合金EN AW-5052[铝镁2.5] (30)表22:合金EN AW-5154[铝镁3.5(A)] (31)表23:合金EN AW-5454[铝镁3锰] (32)表24:合金EN AW-5754[铝镁3] (33)表25:合金EN AW-5182[铝镁4.5锰0.4] (34)表26:合金EN AW-5083[铝镁4.5锰0.7] (35)表27:合金EN AW-5086[铝镁4] (36)第3页EN 485-2: 1994表28:合金EN AW-6061[铝镁1硅铜] (37)表29:合金EN AW-6082[铝硅1镁锰] (38)表30:合金EN AW-7020[铝锌4.5镁1] (39)表31:合金EN AW-7021[铝锌5.5镁1.5] (40)表32:合金EN AW-7022[铝锌5镁3铜] (40)表33:合金EN AW-7075[铝锌5.5镁铜] (41)表34:合金EN AW-8011A[铝铁硅(A)] (43)附录A(标准的)圆整规则 (44)第4页EN 485-2: 1994前言该欧洲标准已由CEN/TC 132“铝和铝合金”起草,它的秘书处由联合会的法国承担(AFNOR)。
建筑工程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技术标准

xx地产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标准目录1.总则 (3)2.铝合金门窗的材料要求………………………………………………。
32.1。
一般规定……………………………………………………………………。
32。
2。
铝合金型材...........................................................................。
3 2。
3.玻璃. (4)2。
4.五金配件.........................................................。
(5)2.5.密封材料………………………………………………….。
…………。
.62.6。
金属连接件……………………………………………。
……………。
62。
7.紧固件 (6)3.…………………………………………………………。
7…………………………………………………………。
.73.2.水密性能设计…………………………………………………………。
.。
103.3。
气密性能设计 (11)3.4。
隔声性能设计......................................................。
(11)3。
5。
隔热、保温性能设计………………………………………….…………。
123.6。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123.7。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123。
8.防雷设计..............................................................................。
13 3。
9。
安全性能设计 (13)3.10。
安装节点设计………………………………………..………………。
144.制作安装施工…………………………………………………………………。
144。
1.施工工序移交........................................................................。
EN 485.3-200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 第三部分(译文)

±1.9
±2.1
±2.2
100
150
±2.1
±2.2
±2.5
±2.6
—
150
220
±2.5
±2.6
±2.9
±3.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20
350
±2.8
±2.9
±3.2
±3.3
—
350
400
±3.5
±3.7
±3.9
±4.2
—
压型板的偏差值由供需双方协商。
表 2 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标称厚度
相对于标称宽度的宽度偏差
±0.80
±0.90
20
30
±0.65
±0.75
±0.85
±0.90
±1.0
30
40
±0.75
±0.85
±1.0
±1.1
±1.2
40
50
±0.90
±1.0
±1.1
±1.2
±1.5
50
60
±1.1
±1.2
±1.4
±1.5
±1.7
60
80
±1.4
±1.5
±1.7
±1.9
±2.0
80
100
±1.7
±1.8
BS EN 485-3:2003
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
第 3 部分:热轧制品的尺寸及外形偏差
前言
本标准由 CEN/TC 132 “铝及铝合金”技术委员会制定,其秘书处受 AFNOR 管理。 该欧洲标准必须在 2003 年 9 月之前,或者通过公开发布其原本,或者通过公开认可, 取得国家标准的法律地位,可能与其发生抵触的国家标准必须在 2003 年 9 月之前废止。 本英国标准代替 BS EN 485-3:1993。 该标准为一系列共4个标准的一个。其他几个标准为: EN485-1: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及厚板 第 1 部分:供货技术条件 EN485-2: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及厚板 第 2 部分:机械性能 EN485-4: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及厚板 第 4 部分:冷轧制品的尺寸及外形偏差 技术内容修改如下: ——表 1:100mm~150mm:尺寸偏差略有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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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 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 ××××—××××
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
aIuminium and aIuminium aIIoy sheet for persian bIinds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6-05-30)
××××-××-××发布××××-××-××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YS/T ××××—××××
前言
本标准参照EN485.4《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标准制订。
随着铝合金百叶窗在建筑行业的大量使用,为规范市场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厚度和宽度指标均严于EN485.4《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
本标准是首次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归口。
本标准由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洪选蒲强亨吴贵民熊桂华李瑞山肖蔚杨毓庆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
YS/T ××××—××××
2 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合同内容和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百叶窗用铝合金带材(以下简称带材)。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年代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6987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测光法)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16865 变形铝、镁及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牌号、状态及规格
产品的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及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3.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志按产品名称、合金牌号、供应状态、规格及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
标记示例如下:
例如:
用5052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H19、厚度为0.150mm,宽度为50mm的百叶窗带材,标记为:
带材 5052-H19 0.150×50×C YS/T XXXX-XXXX
3.2 化学成分
带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3.3 力学性能
带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2
YS/T ××××—××××3.4 尺寸及偏差
3.4.1 带材的厚度≥0.130mm~0.180mm时,允许偏差为±0.003毫米;厚度>0.180mm~0.250mm时, 允许偏差为±0.005毫米。
3.4.2 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3 单位为毫米
3.5 外观质量
3.5.1 带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腐蚀、凹凸点、起皮、穿孔、气泡、压折、擦划伤、金属及非金属压入、印痕、松树枝状花纹、矫直辊印等缺陷。
允许有轻微的色差、粘伤等不影响使用的缺陷。
3.5.2 带材端面应整齐,塔形不大于2mm,错层不大于1mm。
3.5.3 带材应剪切整齐,无裂边、毛刺、荷叶边、边部变形和影响涂漆的波浪。
3.5.4 带材不允许有接头。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带材的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按GB/T17432规定,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可采用GB/T6987或GB/T7999,仲裁分析方法应符合GB/T6987的规定。
4.2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带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试样应符合GB/T16865的规定。
其试验方法应符合GB/T228的规定。
4.3 尺寸及偏差测量方法
带材的外形尺寸及偏差用能保证精度的量具测量。
4.4 外观质量的检验
带材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和验收
5.1.1 带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它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金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及偏差、外观质量的检验。
5.4 取样
产品的取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3
YS/T ××××—××××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5.5.2 外形尺寸不合格时,判该卷带材不合格。
5.5.3 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该在该卷上取双倍试样复验,复验合格时判该批合格,若复验结果仍有不合格者,判该批不合格。
但允许供方逐卷检验,合格者交货。
5.5.4 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卷带材不合格。
5.5.5 当出现其他缺陷时,该批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6.1.1 在验收合格的产品上应有如下标志:
a)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b)合金牌号;
c)供应状态;
d)产品批号。
6.1.2 产品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6.2 包装、运输、贮存
卷材的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带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产品名称;
c)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及规格;
d)批号;
e)净重或件数;
f)各项分析项目的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
g)本标准编号;
h)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7 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合金牌号;
c)供应状态;
d)尺寸规格或型号;
e)重量(或件数);
f)本标准编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