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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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精选3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

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在九十年代得到大力推行,至今已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广泛实施。

中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书面订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事实越来越被人们肯定。

为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劳动合同工作,把它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议程。

劳动保障部门更应对劳动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制度在整个劳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随着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的确立,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劳动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显的增多。

为此,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必须加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体制。

首先,要建立劳动管理的专门部门或科室。

随着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扩大,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劳动保障部门中劳动管理的科室撤销或合并,致使劳动管理的功能削弱。

笔者认为企业自主用工,不等于劳动保障部门不需要劳动管理,而是要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用工来进行劳动管理,也就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为规范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2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2.1 企业应当与拟聘用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

2.2 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劳动招聘人员及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三、劳动合同的执行3.1 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3.2 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应当按时上岗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劳动合同在生效期内如需变更,须经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程序进行书面变更。

4.2 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双方解除合同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五、劳动合同的管理5.1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制度,确保劳动合同存档有序,内容真实可靠。

5.2 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及时更新劳动合同内容,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与良好。

六、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责令整改、解除劳动合同等。

6.2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补充条款7.1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需修改或补充,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经企业法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7.2 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如有涉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咨询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的文本格式输出,总字数为134字。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第1篇示例: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就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管理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秩序,保护员工权益,降低用工风险。

一、制度目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明确员工待遇及权责,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劳动关系管理,促进企业和员工双赢。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等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订1.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双方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

3.劳动合同一式多份,双方各持一份,以备查证。

四、劳动报酬1.劳动合同应明确员工的工资支付方式、计算标准、时间、地点等内容。

2.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待遇。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1.公司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制度。

2.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缺勤。

3.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员工的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休假。

六、劳动关系协调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劳动纠纷。

2.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

3.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服从公司的安排,维护公司的利益,做到忠诚、守信。

七、合同解除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协商终止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解除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经济补偿。

3.公司应保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恢复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权益。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托劳动者与雇佣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落实劳动合同的规定为目标,以提高劳动合同的执行效力为核心。

第四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机构为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雇佣方代表、政府代表等相关方组成。

第六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七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保障劳动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二)制定和完善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监督机制;(三)统筹协调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合同履行的意识和能力;(五)制定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六)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合同纠纷,促进纠纷的及时解决。

第八条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劳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将会议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第十条雇佣方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劳动岗位,明确的工作内容,详细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充分了解并明确劳动合同的条款和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如下:(一)双方应当亲自到场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时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详细交代清楚;(二)双方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三)劳动合同应当由双方各保留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履行,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内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边协议,是双方权益保护和合作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和谐性,需要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方面,探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劳动合同签订1. 签订形式: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确保劳动者明确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权益。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等相关事项,同时也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补充协议: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事项和细节,并将其作为原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4. 合同备案:劳动合同应备案,并存档,以备查阅和管理。

三、劳动合同履行1. 工作内容和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者所需的工作岗位和相关资源,确保劳动者能够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2. 工作条件和保障:用人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职业健康保障,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3.薪酬和福利: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同时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合理权益。

4.劳动时间和休假: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同时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的休假权利。

5.培训和职业发展: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能力。

6.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公正评价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并按照制度要求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四、劳动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但解除协议要经过书面形式,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阅。

2. 辞职:劳动者有权随时辞职,但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3. 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可以因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0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0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0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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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
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
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
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
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
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
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
奖惩等有关资料.
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
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
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
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
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
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
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
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
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
骨干; 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
同的职工.
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
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
以上的职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
工;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
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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