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化组织管理制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信息化已成为推动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校决定建立健全信息化组织管理制度,以确保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范性、持续性和稳定性。
一、组织架构1. 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信息中心负责人等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2. 设立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包括:信息化规划、项目实施、设备维护、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
3. 各部门、各年级设立信息化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年级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1)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协调各部门、各年级信息化建设工作;(3)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定期对信息化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1)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2)负责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3)建立健全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4)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范网络安全风险;(5)收集、整理、分析学校信息化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3. 各部门、各年级信息化管理员负责:(1)负责本部门、本年级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定期向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报告设备运行情况;(3)协助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开展信息化培训工作;(4)积极推广信息化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管理制度1. 信息化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化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网络设备、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网络安全。
3. 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使用、共享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完整。
4. 信息化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化培训,提高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素养,推动信息化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 提高信息化系统运行效率, 规范信息化系统使用, 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1. 所有信息化系统建设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信息化系统建设时需进行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实施。
3. 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4. 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毕后需要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系统。
5. 信息化系统建设后需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信息化系统使用规定1. 所有员工在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滥用系统,不得进行非法操作。
2. 员工不得泄露系统中的任何信息,包括公司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
3. 员工在使用信息化系统时需注意数据的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4. 员工需定期更新自己的密码,并保证密码的安全性。
5. 员工需注意系统的权限设置,不得擅自修改权限。
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的便利性,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的信息安全。
五、信息化系统监督管理1. 公司设立信息化系统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评估,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效率。
3. 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理,并严格查处造成信息泄露的行为。
4. 定期组织系统演练,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 对信息化系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根据总结结果进行改进。
六、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的修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并获得高层领导的批准,方可执行。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紧急修改,须经公司高层领导批准。
信息化系统规章制度经过仔细思考和整理,旨在帮助公司建设健全的信息化系统。
希望全体员工都能遵守规定,合理使用信息化系统,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发展。
信息化规章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信息化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相关的人员和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
第五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与本单位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
第七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注重信息安全保护,确保信息资产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应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本单位应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本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测试和运维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畅通。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加强硬件设备的选购、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加强软件管理,确保软件的合法、正版和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加强数据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交付。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加强信息化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员工的信息化素养。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加强信息化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应对信息化安全风险。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信息化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信息化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第四章信息化安全。
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安全的可控和可信。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和恶意代码的侵入。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加强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保密性。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应加强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信息化规章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和信息
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
安全可靠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高管理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第三条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明确信息
化建设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四条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行、维护等工作应当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传输应当符合信息安全
管理的要求,保护信息资源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
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和能力。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的投资和资金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信息化管理所要遵循的原则

一、“一体化系统”原则第一代和第二代HIS功能主要是财务和统计信息的处理,HIS的开发、应用,经过30年的艰辛历程之后,正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新水平。
这主要表现在建立大规模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并形成计算机区域网络,它具有局域网络、集中式数据库、自顶向下的一体化设计和数据的共享等四个基本特征,包括一般信息管理的内容,如经济管理、药品管理、临床诊疗、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外部接口和其他等功能模块,其中包括以计算机化的病人病历(也叫电子病历,Computer-Based Patient Record,简称CPR)、医学图象档案管理和通信系统(Picture Archie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简称PACS)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CIS),以及管理和医疗上的决策支持系统、医学专家系统、图书情报检索系统、远程医疗等等(具体见下表)。
病历是最重要的医学文档,传统的纸质病历已沿用100多年,除了需要占用很多空间外,它的保管和信息的检索均很困难,电子病历是一体化HIS的核心,一体化HIS就是以电子方式处理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信息。
电子病历信息处理的最重要特征是网络化和多媒体贯彻整个数据流程。
由于一切医疗活动都要和费用挂勾,电子记帐是很自然的事。
一体化的首要要求是计算机终端遍布所有科室。
病人挂号电子化以及电子病历可以处理病人预约和随机就诊,排队和等待现象大为减少。
医学实验室仪器都和计算机相连,医生开写的检验、医嘱通过网络传送到实验室,检验结果也由网络传送给医生并存入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也具有PACS(图像存档和通信系统)接口,医生可以在诊室观察CT、MRI、PET等医学图像,医生将诊断和处理医嘱输入电子病历,处方传递到药房、药剂师核对后发药。
门诊、住院的一切信息都通过电子病历准确无误地流动。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2019年版)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人员 (2)第三章规划与管理 (4)第四章基础设施 (6)第五章信息平台与业务应用 (10)第六章标准与评测 (15)第七章信息安全 (17)第八章分析与利用 (22)第九章运行维护 (23)第十章附则 (26)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医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促进中医药服务与互联网快速融合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综合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病人为中心,以中医电子病历建设为核心,以中医医院管理为导向,构建中医药特色鲜明、技术平台先进、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信息互联互通的智慧型中医医院。
第三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安全可控、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中医医院应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深化中医药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优化中医医疗服务流程,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中医医疗远程服务,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和共享。
第五条中医医院应持续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中医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的实现,强化诊疗权限管理、质量控制和评价,改善就医体验,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强中医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分级评价,确保中医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运行安全。
第六条中医医院应积极推进互联网中医医院、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和远程中医医疗服务的发展,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和远程中医医疗服务作用,提高中医药服务效率,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推进区域中医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工程科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科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科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本工程科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科内信息化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工程科信息化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安全、准确、保密的原则,做到信息科技与管理相结合,推动工程科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工程科设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科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具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能力,能够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工程科各部门应协助信息化管理部门完成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工程科领导应重视信息化管理工作,坚持信息化与业务结合的原则,推动信息化在工程科的全面应用。
第八条工程科应建立信息化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三章信息系统建设第九条工程科在建立信息系统时,应按照业务发展需求和管理实际情况,进行需求分析和系统规划。
第十条工程科信息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系统的顺畅运行。
第十一条工程科信息系统应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工程科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信息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工程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信息采集、整理、存储、利用和共享等方面。
第十四条工程科信息资源应分级管理,严格控制信息的权限和使用范围。
第十五条工程科信息资源应定期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工程科信息资源的利用应遵循规范和合法的原则,不得违法使用信息资源。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科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工程科应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工程科应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增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工程科应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各类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考核第二十一条工程科应建立信息化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人员 (2)第三章组织实施 (3)第四章基础设施 (4)第五章应用系统 (6)第六章运行维护 (10)第七章信息安全 (13)第八章附则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以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重点,构建中医药特色鲜明、技术平台先进、服务管理规范、系统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中医医院。
第三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集成、互联互通、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中医医院应积极开展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并突出中医药特色,实现医院内部和区域之间信息资源的高效统一、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服务流程,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控制和降低医疗成本,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五条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第六条中医医院应将信息化工作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满足医院整体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将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医院年度预算,年均投入应达到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的1%~5%。
第八条本规范合用于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
综合医院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人员第九条中医医院应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院长、主管副院长、信息部门以及医、药、护、技、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信息化工作,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核定资金预算,协调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信息部门,负责日常信息管理与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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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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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治理规定
为适应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规范公司的信息化治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为企业经济活动服务,提高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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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信息化建设应用程度是衡量企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计算机的推广与应用是一项涉及企业进展与以后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决定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工作。
第二条应用的目的是对企业人、财、物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记录,通过统计、计算、反映、预测和分析,及时为领导层的经营提供重要依据,提高企业治理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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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应变能力,达到对企业生产运营作有效的治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的特点是初期投资大、开发周期长,决定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它的进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高,并通过应用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治理,提高治理水平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的差不多任务是利用计算机辅助企业的业务工作,逐步形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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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治理为中心的计算机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成为企业施工生产、经营、治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辅助手段。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详见城建办发[2000]139#文),指导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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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表彰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信息化建设应用打算。
信息进展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信息进展部是公司信息治理的职能部,在公司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集团总公司信息治理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治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项目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督、指导项目经理部计算机应用的实施;审查《项目经理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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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建设方案》,审批《项目经理部信息设备购置申请表》;组织项目治理应用软件的选用、开发、推广;编制公司计算机等信息设备和软件年度购置打算与软件开发打算,负责信息设备的采购与回收;负责信息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组织公司的计算机知识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依照项目治理体系文件,结合企业实际,成立“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由信息进展部和各单位(部门)信息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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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指派一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敬业精神的业务人员兼职,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计算机治理工作。
第八条机关信息员的职责: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等设备的治理,收集企业信息,负责本部门的网页制作,指导上机人员正确使用计算机,协助信息进展部开发应用软件。
第九条基层单位信息员职责:依照项目施工生产的需要,编制《项目经理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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