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央企公司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央企公司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央企公司信息公开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央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央企公司信息公开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公开活动,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

第三条央企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央企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五条央企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应当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内容第七条央企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经营成果、公司重大事项、公司治理结构等。

第八条央企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第九条央企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及时披露临时公告。

第十条央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交流,解答投资者的疑问,提供公司相关信息。

四、信息披露方式第十一条央企公司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途径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央企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渠道的畅通,及时更新信息披露内容,保证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情况。

五、信息披露时限第十三条央企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第十四条央企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披露临时公告。

六、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央企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工作流程,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信息披露的策划、审核、发布等。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模版(3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模版(3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务透明度,提升公众对本单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信息公开的管理、程序和要求等。

第三条信息公开是指本单位主动提供信息,接受公众申请并及时、便捷地提供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信息公开范围第六条本单位应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范围,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决策依据、重要政策、规划方案、质量安全信息、政府采购信息、重大工程建设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和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等。

第七条信息公开涉及的部门、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配合,按照职责和权限提供有关信息。

第八条信息公开应当注重宣传和解读重要信息,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查询的格式和渠道。

第三章信息公开的程序第九条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要主动公开重要信息,又要接受公众的申请,并及时提供信息。

第十条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信息:1. 书面申请:凡属公众申请信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并载明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的信息内容以及形式。

2. 口头申请:凡属公众口头申请信息的,应当及时填写口头申请表,记录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的信息内容以及形式,并经申请人核对签字。

第十一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信息公开的情况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提供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内容应当详细、准确。

第四章信息公开的要求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向公众宣传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渠道、范围和程序,并提供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5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5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下属企业服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大同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是指本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管理、重大投融资等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____协调工作;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第六条下列公司信息应向社会公开:(一)公司基本情况;(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四)公司领导人员任职情况,年度薪酬水平及员工收入情况;(五)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企业的影响;(六)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八)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情况;(九)公司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运营、维修或车补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十)公司其他人员车辆使用或车补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十一)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信息(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或处置____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六)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八)公司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九)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公司重大信息实行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制度,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一)有关政府部门网站;(二)公告栏、宣传版报、电子屏、公示牌等;(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第三章操作程序第九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开发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开发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开发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信息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完整、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公开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公开以下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等;(二)企业资质等级和证书有效期;(三)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模、总投资、开发进度、销售情况等;(四)企业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状况、负债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五)企业信用状况:包括行政处罚、重大诉讼仲裁、信用评级等;(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当在项目开盘前,向社会公示项目的基本信息、预售许可证、房价等信息。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年度财务报告和项目开发经营情况。

第三章信息公开方式第八条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网站、项目售楼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公开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当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章信息公开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公开信息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企业公开的信息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为XXXX部门。

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各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该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和职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是指本单位主动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接受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请求,并及时回应、解答公众的合理需求。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文件、档案、数据、图片、音频、视频等载体中存储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工作要点、规划、决策、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

第六条信息公开工作必须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正、方便提供,并使用方便的电子手段。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本制度规定的方式获取政务信息。

第二章信息公开目录第八条本单位应当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2. 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规划、决策、实施办法、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变更信息;3. 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行政事项的相关信息;4. 公务活动的组织活动、活动过程和成果的相关信息;5.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代理行政活动的信息;6.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行政机关认为有公开必要的行政信息。

第十条信息公开目录应当按照事项的性质、分类进行编制,并应当指明信息的名称、内容、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

第三章信息公开方式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通过以下方式提供信息公开服务:1. 在本单位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栏目,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2. 受理公众的信息公开请求,及时回应、解答合理的需求;3. 组织举办信息公开讲座、培训,提高公众的信息素养;4. 定期公布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信息则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管理机构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科室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组成我厂质量信息的管理网络,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的畅通。

二、质量信息管理(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1、供销科按照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汇总到质检科,对反馈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剔除不真实部分,以保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

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科室要设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科经过对质量信息分析后,确定由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要填写信息记录单,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科并结案归档。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1、行政信息: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

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

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

企业信息内部公开制度范本

企业信息内部公开制度范本

企业信息内部公开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企业内部信息管理,提高企业透明度,保障广大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公开内容企业信息内部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报告、人事变动、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第三条信息公开原则(一)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准确。

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及时高效。

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回应员工和社会关切。

(四)保护隐私。

尊重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四条信息公开范围企业信息内部公开范围包括企业全体员工以及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五条信息公开方式(一)企业内部公告:通过企业内部公告栏、企业内部报纸、企业内部网站等方式公开。

(二)会议通知:通过员工大会、部门会议等方式公开。

(三)培训交流:通过组织培训、座谈会等方式公开。

(四)其他方式:通过企业内部社交平台、电子邮件等方式公开。

第六条信息公开程序(一)信息产生部门应当在信息产生后及时提出公开申请,提交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三)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及时、高效地传达给目标受众。

(四)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处理员工疑问和意见。

第七条信息安全保障企业应加强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或篡改。

第八条责任追究(一)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条修订历史(一)首次发布:2021年1月1日。

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企业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政务信息,是指企业在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的政务事项及信息。

第三条企业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章政务信息公开范围第五条企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一)企业基本情况、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二)企业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三)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四)企业业务相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五)企业权责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六)企业业务相关的通知、公告等;(七)企业的工作动态、简报;(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六条企业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依法无需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企业应当根据政务信息的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和查询。

第三章政务信息公开程序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政务信息的性质和特点,分别采取以下程序公开政务信息:(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网站、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及时公开;(二)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企业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现场查询等方式提供;(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务信息,企业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以便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第四章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博澳包装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电力客户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内部各部室及子公司、主要领导姓名、职务;
(二)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三)供电服务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五)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信息;
(六)供电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

第五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国家秘密、内部资料;
(二)个人隐私;
(三)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行政审批信息;(四)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方式:
(一)通过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宁津县电业公司网站;(二)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公告栏、宣传版报、通报、简报及公司公文;
(五)电子屏、公示牌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