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
2024年北京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

2024年北京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1、判断题(共280题)1.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全面接受国外先进经验,研究开展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交流和全盘引进。
答案:(×)2. 职业技能鉴定测量学基础对命题工作在命题步骤与试题编制方面的要求是建立专门的组卷模型和试卷模版。
答案:(×)3. 鉴定点是操作技能各个具体要素可测量性和可操作性表述。
答案:(√)4. 考评工作具有技术性和复杂性的特征。
答案:(√)5. 国务院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国家统筹协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答案:(×)6. 经验型命题是按符合测量学要求的命题工作模式进行试题和试卷编制的过程。
答案:(×)7.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特征是:标准性和规范性、技术性和复杂性、独立性和权威性。
答案:(×)8. 负责国家题库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命题工作是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
答案:(×)9. 区分度通过试题难易度多少的比例差值来计算。
答案:(×)10. 从业资格是从事某一职业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的起点标准和必备标准。
答案:(√)11. 提高命题质量是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答案:(√)12.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很大的系统工程,组织实施要做许多的具体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同时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由政府直接承担是非常合适的。
答案:(×)13. 特征参数是反映鉴定要素层次性和分布性的重要指标。
答案:(×)14. 对于实际技能鉴定结果,考评小组组长在征得多数考评员同意的基础上,可以更改鉴定结果。
答案:(×)15. 第三次修订后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由“知识要求”“技能要求”“工作实例”以及“名称”“定义”“适用范围”“等级线”和“培训时间”等几项内容组成。
答案:(√)16. 我国的职业资格等级制度建立于调整阶段。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说明

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目录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二、鉴定工作规程 (5)三、财务管理制度 (6)四、档案管理制度 (7)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8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10 -七、考场规则······························- 11 -八、守则································- 13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 14 -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 15 - 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6 - 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 17 - 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8 - 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9 - 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 20 - 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 21 - 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22 -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4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设备设施、仪器、工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与保管,保证其在鉴定中满足技术要求和正常使用,确保鉴定实施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特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站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如下。
一、鉴定站应配备一名专(兼)职设备维护保管人员,专门负责本鉴定站的仪器、设备和工量具等器材的维护与保管。
专(兼)职维护保管人员的基本条件为具有中技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熟悉仪器、设备、工量具的维护与保管的基本知识。
二、对本站用于鉴定的设备、仪器、工量具等器材进行归类整理,合理摆放,编号标记,并按鉴定职业分类建立台帐。
台帐中应标明上述器材的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时间与价格,设备和仪器还应标明当前技术指标与参数,并按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中的“技能要求”标明所能鉴定的“工作内容”或项目;设备器材的购入或损耗均要及时准确登记上台帐,做到物帐相符。
三、设备仪器、工量具等器材的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根据设备器材的性能要求,做好防潮、防腐、防锈、防尘、防高温和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保管。
用于操作的设备仪器,要在放置(使用)处醒目的墙面上或正上方张贴该设备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要建立和实行设备器材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制度,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认真做好维护维修记录(包括维护维修后设备、仪器、量具的技术指标与参数)。
五、每次鉴定前应对当次鉴定需要使用的设备、仪器、工量具等器材进行检查确认,达不到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护、调试和补充,以保证满足鉴定需求。
六、在鉴定过程中,发生设备器材损坏、损耗或丢失等情况应做好记录,鉴定结束后,及时进行修复和报损;考生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考评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及时制止,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造成事故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每次鉴定,鉴定站的设备保管维护人员应作为考务组的设备维护人员进入考场。
七、用于鉴定和考评检测的计量器具、仪表要按照计量的有关规定定期调试、计量检测,对达不到技术检测要求、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降级、报废)。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1.开展职业技能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评估工作。
这包括设计和制定评估项目和标准,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等。
评估的内容涵盖了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旨在准确和客观地评估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2.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项目,确保评估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他们通过研究和了解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确定评估的内容和程度,以及评估的方式和方法。
评估标准和项目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趋势和需求,保证评估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组织评估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评估的实施。
这包括筹备评估的场所和设施,组织评估的人员和专家,监督评估的过程和规范。
评估的实施需要细致入微的安排和组织,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4.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
他们收集评估的数据和材料,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生成评估结果和报告。
评估结果是对个人职业技能水平的客观反映,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
他们根据评估结果,颁发评估证书给评估合格的个人,证明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优势和认可。
评估报告则提供详细的评估结果和建议,帮助个人了解自己的技能差距和发展方向。
6.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提升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他们也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估的公正和严谨,以维护评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职责是对个人的职业技能进行评估和鉴定。
他们负责开展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以及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的工作旨在提供客观准确的职业技能评估,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提供参考和指导。
唐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支预算安排

五、唐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支预算安排唐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任务与目标一、主要职责主要职责(1)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受市局委托负责职业技能规定所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接受职业技能开发处的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全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办法,制定相应的技术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
(3)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4)负责对全市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全市鉴定所(站)的年检和评估。
(5)负责鉴定范围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聘任与使用。
(6)组织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和选定、编写、发行培训资料。
(7)负责鉴定范围的考务管理,并负责其考核成绩的汇总和审核,按照验印程序,统一办理合格人员证书。
(8)协助工考办组织国家规定鉴定范围以外工种的考核工作。
(9)完成省鉴定中心及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实体(包括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教学管理,贯彻教育方针和政策,对教学大纲、计划、教材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11)参与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规划、方针、政策的制定,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决策依据。
(12)负责全市培训实体的教学评估。
(13)参与全市技工学校招生政策、计划的制定和招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组织各学校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汇集市内外、省内外职业技术教育经验,交流推广。
(15)组织职业培训教师的再教育工作。
(16)组织职业培训教材的编写、推荐和发行。
(17)负责职业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非鉴定工种的“双证”考核工作。
(18)完成省教研室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规划主要任务及目标规划(1)继续发挥全市各县区人社局综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有效作用,分解指标,加强政策扶持,提高鉴定质量,在鉴定形势紧张,鉴定人数下滑的情况下,大力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宣传工作,努力提高鉴定人数。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一、范围本职责规定了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的职责任务。
本职责适用于国家局鉴定中心各部门的职能划分、管理范围和工作要求。
二、职责任务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实施烟草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标准管理、题库管理、命题管理、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管理、竞赛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负责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工业公司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考点的综合管理与指导服务,保障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技能竞赛的规范性、客观性与公正性。
三、各部门职能划分、管理范围和工作要求(一)综合管理处:1.围绕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点、难点,结合实践及学习借鉴国内外职业技能鉴定的先进理论和方法,组织开展政策研究、专题调研、课题攻关和技术方法的研发与创新。
2.负责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国家局鉴定中心的决定、决议等事项,对决定、决议等事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报告。
3.负责组织实施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运行、管理、认证及持续改进。
4.统一管理全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对竞赛内容进行标准化控制,对竞赛过程进行规范性监督,为竞赛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参与承办方竞赛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
5.负责烟草行业省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审核批准与组织协调,根据竞赛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职业等级晋升的核准工作。
6.负责拟订鉴定站年检实施方案,统一组织自查、互查与重点抽查,并组织实施综合评审、评议结果的反馈及开展优秀鉴定站的评审与表彰工作。
7.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工作的网络管理,实施信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思想建设,及时准确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的动态报道工作。
8.负责国家局鉴定中心各类会议的安排、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会务工作,做好重要会议纪要。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一章总则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
在管理上实行站(所)长负责制。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一)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条件是:1.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2.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规则一、认真贯彻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接受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二、鉴定试题必须从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试题库提取,不得自行命题;三、负责学院考评员管理及新增考评员培训、资格认证的推荐工作;负责学院新增职业工种、晋升职业工种等级的申报组织工作;四、负责学院各职业考试、职业工种操作考核与鉴定工作,并积极拓展新项目;五、负责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上级部门与学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下和学院的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一、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及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文件、规定,认真贯彻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二、按职责范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和日常管理工作;三、负责抓好全所业务学习,协调好上下关系;,;;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七、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向领导汇报;七、受理考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审核,经正、副所长审核后,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八、负责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生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九、严格按省技能鉴定中心及省物价局文件,起草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计划及预算情况提交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人员实施;十、负责考生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上报工作;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十二、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十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规则,做好保密工作;十四、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长、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收费销,费用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准挪用;五、各项票据统一管理,报销的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和批准人签字;六、签发出的收据、支票及现金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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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实施本县范围内的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二)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划、政策、标准和规定,监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推动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三)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问题的研究、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