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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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04.06•【文号】卫医发[2004]106号•【施行日期】2004.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4]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四月六日附件:关于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有效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地市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成立艾滋病治疗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临床(含中医)、护理、医院感染、疾病预防控制和实验室检验等专业的专家组成。

卫生部艾滋病治疗专家组负责拟定《艾滋病诊断治疗指导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培训省级艾滋病治疗的师资;对全国艾滋病诊断、治疗及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省、市和县级艾滋病治疗专家组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负责本地区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培训。

省级艾滋病治疗专家组对全省艾滋病诊断、治疗及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根据艾滋病发病率及艾滋病病人分布情况,由地市级艾滋病治疗专家组或者县级艾滋病治疗专家组中的临床医师根据《艾滋病诊断治疗指导方案》负责指导本地区艾滋病病人诊断,确定抗病毒治疗方案;评估疗效,调整抗病毒治疗方案,指导处理严重机会感染、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等;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开展监督服药和随诊工作;负责将进行家庭治疗的患者转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推选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陕卫监发[2013]110号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推选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陕卫监发[2013]110号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推选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推选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陕卫监发〔2013〕110号)各设区市卫生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队伍建设,确保全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候选专家条件(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职业病诊断、影像诊断及结核病、血液病、皮肤病等临床医师;(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

二、专家推荐、入选方式由所在单位推荐,经所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经省级组织培训考核合格,报省卫生厅审查通过的聘为专家,入选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

三、推荐要求(一)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候选专家推荐工作,要选择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水平高、在本专业学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年富力强的人员作为候选专家;(二)各设区市推荐候选专家应重点考虑当地职业病发病特点及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需要。

(三)各设区市对所附“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推荐名单”(见附件2)无不同意见的请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另需新推荐的专家请按要求上报,但人数不超过5名。

(四)所有推荐的专家均需填写《陕西省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及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和审查意见。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8.09•【字号】陕人发[2007]138号•【施行日期】200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人发〔2007〕138号)各市(区)人事局、卫生局,杨凌示范区人劳局、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名院、名科、名医的“三名”战略和《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继承和发扬祖国传统医药学,调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精良、人民群众公认的名中医,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中医管理局二〇〇七年八月九日陕西省名中医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中医药理论功底扎实、患者和群众普遍认可的中医临床专家,根据《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我省将开展陕西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省人事厅共同组织,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评选类别名老中医和名中医两个类别。

第二章申报对象与遴选条件第四条申报对象在本省从事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第五条名中医遴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致力于发展中医药事业,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二)在国内、省内或当地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在临床诊疗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症方面有独特的中医诊疗技术和方法。

简述中医药治疗艾滋病

简述中医药治疗艾滋病

简述中医药治疗艾滋病
唐桂兰;吕乃达;杜普
【期刊名称】《内蒙古中医药》
【年(卷),期】2005(024)006
【摘要】目前,用于抑制艾滋病病毒(HIV)的化学药物存在副.作用大、价格
昂贵、易产生耐药性等缺点。

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在提高机体免疫机能,改善临床症状和生存质量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本文就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研究进行简述。

【总页数】3页(P33-35)
【作者】唐桂兰;吕乃达;杜普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010031;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010031;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010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5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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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艾滋病社区支持模式简述及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启示 [J], 刘彦丽;段呈玉;赵竞;王莉;李艳萍;杨绍春;方路;马克坚
2.国家卫生部颁布《艾滋病诊疗指南》及《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J], 《传染病信息》编辑部
3.河南中医学院艾滋病研究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学术活动有声有色 [J],
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艾滋病诊疗指南》《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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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陕西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陕发〔2017〕16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影响健康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到2030年,全省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和全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人民更加健康长寿,环境更加健康优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各项健康指标大幅提升,建成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全民健康服务和治理体系,实现健康陕西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大行动(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百姓健康系列栏目,打造权威健康教育平台。

依托健康教育项目,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

建立健康科普专家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机制。

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审核机制,编制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知识信息指南,向社会发布。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7月12日)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2004年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卫生厅制定了《陕西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附2: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陕西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推进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和《2004年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方案》的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从2005年7月起一年内,在全省范围内为50名艾滋病病人(AIDS)或感染者(HIV)提供免费中医药治疗。

通过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陕西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负责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规划与工作计划等相关政策;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省级考核;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合作和支持。

(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中医管理局,具体负责该项目政策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和成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关组织的通知-冀卫中[2010]15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和成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关组织的通知-冀卫中[2010]15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和成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关组织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和成立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有关组织的通知(冀卫中〔2010〕15号)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为做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我厅于2004年成立了“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和“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指导组”。

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成立以来,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指导及组织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等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更好的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对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附后),并成立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相关组织职能如下: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安排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组负责承担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承担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培训任务;定期对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承担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负责对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对基层的艾滋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参与对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

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组成员名单3.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1: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领导小组:组长:于素伟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成员:段云波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翟京波河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陈振山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调研员李佃贵河北省中医院院长陈素良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陈振山(兼)副主任:田军彪河北省中医院科教处处长成员:孙庆臣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调研员沈正先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附件2: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组成员名单组长:李佃贵河北省中医院院长、主任中医师副组长:毛宇湘河北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成员:田军彪河北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杨倩河北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武蕾河北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李晶河北医大第四医院副主任中医师张照琪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主任中医师路聚更沙河市中医医院主任医师赵学民永清县中医医院主治中医师孙增为承德县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王学平固安县中医医院副主任中医师附件3:河北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赵宏儒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陈志强河北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郭登洲河北省中医院主任中医师——结束——。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7.24•【字号】陕卫办发[2011]351号•【施行日期】2011.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办发〔2011〕351号)各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现将《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加强对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发〔2011〕350号)和《陕西省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陕卫办发〔2011〕34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制度,指导和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区)为考核主体,重点加强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

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的主体作用,上级政府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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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5.07.12
【实施日期】2005.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7月12日)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2004年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卫生厅制定了《陕西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1:全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2: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推进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和《2004年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管理方案》的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从2005年7月起一年内,在全省范围内为50名艾滋病病人(AIDS)或感染者(HIV)提供免费中医药治疗。

通过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陕西省中医药防治艾滋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负责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规划与工作计划等相关政策;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省级考核;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合作和支持。

(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中医管理局,具体负责该项目政策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成立专家组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成立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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