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晋城市金匠西街西延道路工程(环城晋济路连
晋城西环路改造方案

1. 引言晋城市西环路是一条位于城市西部的主要交通干道,承担了相当数量的车辆流量。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和交通压力的增加,西环路日益面临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
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提高交通效率,本文提出了晋城西环路改造方案。
2. 环境分析2.1 交通流量分析通过对晋城市西环路的交通流量进行调研和分析,发现交通流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交通流量达到峰值,导致拥堵问题日益突出。
2.2 路段瓶颈分析通过对西环路的实地勘察和交通数据的分析,发现西环路的某些路段存在交通瓶颈,主要表现为狭窄的车道、不合理的路口设置以及缺乏交通信号控制等。
这些问题导致交通流畅度不佳,增加了行车时间和交通事故的风险。
3. 改造方案根据晋城市西环路的特点和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造方案:3.1 扩建拓宽首先,针对交通流量大且容易拥堵的路段,应考虑对其进行扩建拓宽。
拓宽后的道路可以提供更多的车道,增加交通容量,缓解交通压力。
3.2 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对于交通瓶颈路段,应设置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合理调配不同方向的交通流量。
通过优化信号配时,可以提高交通效率,减少拥堵问题。
3.3 新建车道隔离带和人行道在适当的路段,可以新建车道隔离带和人行道。
车道隔离带的设置可以提供更好的交通安全保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而新建的人行道则可以提高行人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3.4 提高公交服务水平为了鼓励居民减少私家车使用,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应加强对公交服务的改善。
可以增加公交车辆的运力和频次,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公交服务。
3.5 建立交通监测和管理系统为了更好地监测和管理晋城西环路的交通情况,可以建立交通监测和管理系统。
通过安装交通摄像头和交通流量监测设备,可以实时监测交通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和管理。
4. 实施计划4.1 阶段性改造为了降低成本和减少对现有交通的影响,可以将西环路改造划分为多个阶段进行。
先从交通瓶颈路段入手,逐步扩展改造范围。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晋市政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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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晋市政发〔20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现将《晋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晋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根据市五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结合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晋城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第一部分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包括主要预期目标和约束性指标两大类19项指标。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财政总收入增长16%,一般预算收入增长l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新增城镇就业岗位2.38万个。
约束性指标: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5%,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5%;二氧化硫下降2.36%,化学需氧量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2.19%,氨氮排放量下降l.83%,烟尘排放量下降2%,粉尘排放量下降2%。
第二部分2011年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一、王清宪市长对市政府工作任务负总责二、冯征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1.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办〔2018〕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0日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
县(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按照省定目标确定,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不超过45微克/立方米。
城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晋城市市区目标执行。
二、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深化治污减排,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突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和重点时段管控,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1.科学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
2018年4月底前,发改部门要结合《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出台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行动计划,全面统筹推进市区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7•【字号】晋市政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201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7日晋城市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城镇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域城镇化是“十二五”时期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城镇化建设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在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深层次的、难于逾越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制约着城镇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为切实解决政策瓶颈问题,着力在产业基础好的重点区域求突破,示范带动全市城镇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晋政发〔2011〕1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思路按照“一城两翼”城镇群空间布局,坚持“工业园区化、园区社区化、社区城镇化”的指导原则,实施六区联动、组团发展,以产布局、集聚发展,县镇带动、统筹发展,在“十二五”时期逐步形成一个中心城市、四个县城、六大产业片区和十个中心镇的市域城镇化新格局。
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二、实施重点1.六大产业片区。
围绕巴公装备制造工业园、金匠新兴产业工业园、高平煤焦化工业园、北留周村煤电化工业园(晋煤高硫煤洁净循环经济园)、沁水新能源产业工业园和高平新能源科技创新园“六大园区”,以产业为支撑,以园区为依托,通过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通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集中打造巴公、南村、马村、北留、嘉峰、米山六大产业片区。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4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4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1•【字号】晋市政办〔2014〕69号•【施行日期】201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4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4〕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晋城市2014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1日晋城市2014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杜绝此类环境违法事件在我市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精神以及省、市领导的批示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精神和省、市领导的批示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方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全市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成果,坚决查处一批超排、偷排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治理一批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超标且影响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的企业,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关停一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取缔一批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解决一批严重影响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

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森林资源正文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由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9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2月6日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2019年8月30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城市绿化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公众参与、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注重生态效益、植物搭配和景观美化,突出地域历史文化特色。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一)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发展目标,建立、实施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三)将城市绿化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四)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科学研究,发展乡土及本地宜生植物,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促进绿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五)建立绿化活动的部门联动和协调机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绿化职责。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并对县(市、区)城市绿化工作进行指导。
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198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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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政发[1986]20号1986年3月26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现将《晋城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市环境保护局。
晋城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加速乡镇、街道企业的发展,繁荣我市城乡经济,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水平,必须十分重视乡镇、街道企业的合理布局,保护环境,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的情况,对我市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
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作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事件要严肃处理。
二、乡镇、街道企业,要根据本地资源情况、技术条件和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地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
三、严禁在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疗养区、城市区以及城镇的上风向和自然保护区,兴建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采取关停并转迁措施。
四、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或转产的乡镇、街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
认真填写《环境保护审批表》,报县环保部门审批,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6〕39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16〕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晋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15日晋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我市市区1-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滑的情况,结合国家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在我市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环保委组织的“治污降霾、守护蓝天”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为了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回应市民关切,彻底整治污染源,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至8月中旬,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攻坚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严格落实《晋城市“治污降霾、守护蓝天”行动方案》、《晋城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以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太原现场会议的要求,以市区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整治劣质煤燃烧、清理违法建设涉煤土小企业及各类物料堆场、打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严查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治理露天烧烤油烟以及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为重点内容,大打一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攻坚战、歼灭战,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还广大人民群众一片蓝天。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面遏止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态势,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改善,在夏季污染源易生多生、不良天气易现多现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能得到及时控制,实现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常态化管理,推动联防联控、常防常控以及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切实保障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