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09•【文号】建办市函[2005]456号•【施行日期】2005.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现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新设立、升级、增项等行政许可事项,随时受理企业申请材料。
二、自2005年起,建设部不再开展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年检工作。
我部将抓紧制定后续监管和市场清出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企业监督检查制度,核查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持证情况及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状况等,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持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资质标准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三、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后,我部资质审查对资质年检工作已不作要求。
2004年7月1日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证书,凡在证书有效期内,包括通过资质年检的与未进行资质年检的企业资质证书均为有效证书,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以企业未进行年检为由,限制企业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部办公厅二00五年八月九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8.14•【字号】苏建函设计〔2020〕375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苏建函设计〔2020〕375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6号)的要求,我厅决定对全省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我省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1. 受检单位检查范围内的相关设计资质现状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
2. 受检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设计业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1. 受检单位自查:受检单位进行自查,并于9月15日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上报第四条中所要求报送的资料。
2. 设区市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对受检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组织检查组检查受检单位现场并填写检查结果意见表(见附件3),于10月25日前将第四条中所要求报送的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处。
3. 省厅抽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1月对各设区市的检查情况组织抽查。
四、需报送的材料(一)受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受检单位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关于对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初审意见进行公示的通知
ﻭ苏建函科(2005)48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厅(局):
现通过江苏建设信息网(网址:)对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初审意见进行公示。
请你们通知申请资质企业查阅。
申报企业如对资质初审意见有异议或初审意见要求补充资质申报材料的,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及补充材料,通过审核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接收申诉和补充材料。
协会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电话:83710744。
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资质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提出疑义,需提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处理的,请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请签署真实姓名。
举报材料请送或邮寄至省建设厅,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话:86632241。
附件: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建设厅ﻭ二00五年九月八日
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0.31•【字号】盐政办发〔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盐城市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31日盐城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发〔2013〕19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盐发〔2014〕1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评估流程、开展“多评合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有效压缩中介服务时间,巩固拓展并联审批、容缺预审等工作成果,进一步整合、优化、延伸服务举措,推动各项评估由串联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实施范围企业投资项目经产业项目评估通过后,即可开展“多评合一”。
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节能评估(碳排放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地勘测定界、节地评价、矿产压覆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7项评估(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苏建科[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苏建科〔2012〕13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根据苏建科[2011]317号《关于开展201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
经各专业组评选推荐,省厅公示、核实,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评选共有298个项目获201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各等级奖的奖项为:一等奖35项,二等奖102项,三等奖161项。
其中建筑设计77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40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39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21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28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5项);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19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3项);城市规划61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21项、三等奖31项);村镇建设30项(村镇规划27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4项;村镇建筑设计3项:一等奖空缺、二等奖空缺、三等奖3项);城市与工程勘察44项(工程勘察36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20项;工程测量8项:一等奖空缺、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获奖项目名单见附件。
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通知各获奖勘察设计单位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查阅。
为鼓励技术进步,我厅对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
各获奖单位对获奖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由各获奖单位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
设计单位资质申请

设计单位资质申请尊敬的领导:我们单位在不断壮大和发展壮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决定申请相关资质,以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市场。
现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您,请审查。
申请材料包括:1. 单位营业执照2. 单位税务登记证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4. 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5. 单位近期财务报表6. 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书7. 单位业务范围和实力介绍在申请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审批工作。
希望领导能够予以支持和指导。
如有需要补充材料或者其他相关事项,请及时告知。
谢谢!此致敬礼!经过悉心整理和准备,我们确信我们的单位具备了申请所需资质的所有条件。
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能娴熟的团队,能够承担各类工程项目。
我们致力于引进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不断提升我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需求。
我们深知资质的重要性,这不仅是对单位业务能力和信誉的认可,更是对客户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的一种承诺。
因此,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同时也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
我们坚信,取得资质将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也将为我们带来更大的责任和使命。
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用心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为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在申请资质的过程中,我们更需要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也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指导和帮助。
我们会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资质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期待很快听到您的回复。
再次感谢!此致敬礼!。
勘察设计招标需要的资质(3篇)

第1篇一、前言勘察设计招标是指建设单位为完成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勘察设计招标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勘察设计招标所需的资质。
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具体如下:1. 甲级资质:甲级资质是最高等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甲级资质,可以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2. 乙级资质:乙级资质是次高等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乙级资质,可以承担除特殊项目外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3. 丙级资质:丙级资质是最低等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丙级资质,可以承担除特殊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外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三、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条件1. 法人资格: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注册资本:甲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万元;乙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丙级资质勘察设计单位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
3. 专业技术人才: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机电工程师等。
4. 技术装备: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装备,如计算机、绘图设备、测量设备等。
5. 工程业绩: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包括已完成的建设项目数量、项目规模、项目类型等。
6. 质量管理体系: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
四、勘察设计招标所需资质证明文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勘察设计单位具备法人资格。
2. 企业资质证书:证明勘察设计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
3. 专业技术人才证书:证明勘察设计单位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
4. 技术装备清单:证明勘察设计单位具备一定的技术装备。
5. 工程业绩证明:证明勘察设计单位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
关于规范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材料申报的函

关于规范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材料申报的函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建设部、 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的有关规 定,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减少企业组织申报材料的困惑,现将有关 要求函告如下: 1.资质申请表除按老标准转正的外,一律使用新申请表格式; 申报甲级资质的,申请表应用建设部资质申请软件 4.1 版自动生成。
申请表中专业技术人员排列顺序应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专业排列顺 序一致。
2.附件材料要求: 1)报苏州市建设局初审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光盘各一份。
初审结束后,正式上报材料:乙级及以下资质包括申请表、附件、光盘 各 1 份;甲级资质包括 3 份申请表、2 份附件、1 个光盘。
2)附件材料应简单装订,统一使用淡黄颜色封面,并加盖企业 图章,具体样式见后。
3)附件材料目录应简单明了,并按页码顺序排列;各页页码应清晰并标在右下角。
4)附件材料中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材料应按申请表中专业技术人 员排列顺序组织;个人材料应按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社保证 明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顺序组织。
5)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时应注意: ●专业技术岗位应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专业要求一致; 非勘察 设计企业岗位经历可按实际岗位填写。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经历应完整, 从毕业时间算起, 精确到月份, 不得有时间缺失。
●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分别指《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 设计规模划分表所列“大型、中型、小型”项目和具体量化指标。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 ××××甲(乙)级核定(升级、延续) 附 件×××××××单位(盖章) ××××年×月×日目录一、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 二、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四、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个人材料…………× 五、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材料 1、注册人员 1)×××……………………………………………× 2)×××……………………………………………× …… 2、非注册人员 1)×××……………………………………………× 2)×××……………………………………………× …… 六、办公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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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初审意见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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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厅(局):
现通过江苏建设信息网(网址:)对盐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初审意见进行公示。
请你们通知申请资质企业查阅。
申报企业如对资质初审意见有异议或初审意见要求补充资质申报材料的,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及补充材料,通过审核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我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接收申诉和补充材料。
协会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电话:83710744。
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资质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提出疑义,需提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处理的,请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请签署真实姓名。
举报材料请送或邮寄至省建设厅,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话:86632241。
附件: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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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