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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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周政[ 2015 ] 15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周政[ 2015 ] 15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周政[ 2015 ] 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64号)精神,有效遏制全市农村地区公路两侧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双违”)现象持续蔓延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治理工作。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违”行为严重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破坏耕地和粮食生产安全,阻碍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且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双违”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双违”行为,坚决遏制“双违”现象蔓延势头。

二、分类治理,有序推进本次“双违”治理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治理范围是农村地区国道、省道和县道建筑控制区向外100米内的范围,按照“先止乱、再清理”的原则,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集中止乱阶段(2015年4月底前)。

各地组织开展治理“双违”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双违”现象蔓延势头。

1、制止新的“双违”行为。

立即叫停所有“双违”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新的“双违”行为发生。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3•【字号】周政办[2011]109号•【施行日期】201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11]109号)川汇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周口市加快发展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实施意见为加快发展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事业,提高市民出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公共交通是中心城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促进中心城区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与中心城区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息息相关。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树立公共交通优先即“人民大众优先”的指导思想,把支持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的出行方式,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协调配合,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有序竞争、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发展环境,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我市中心城区交通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实现以下目标:(一)车辆运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8〕58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8〕58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18〕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办法》、《周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周口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周口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审批办法》等4个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日周口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重点项目的管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带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各县(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重点项目,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确定的对周口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重点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的原则。

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市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和综合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是市重点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本辖区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工作,其他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第二章确定程序第五条市重点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我市中长期投资发展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8•【字号】周政办[2008]126号•【施行日期】2008.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08]1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周口市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治理农用车(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用车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搞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总结省内外农用车违法载人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的教训,结合我市农用车大市的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贯穿市委组织开展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放开明”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负责、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的工作布局,切实做好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保持良好的交通安全运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

二、组织领导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公安局、市农机局、安监局、市纠风办主管副职参与。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业务指导,市农机局负责拖拉机管理业务指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农机局监理所联系电话分别是8361899、8261649。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周政办[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周政办[2010]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徐光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研究,认真部署,要增强责任意识,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细化,责任到人,制定切实可行和操作性强的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市政府将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报进度。

各责任单位要把具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报告。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保持投资较快增长1、今年我市围绕国家和省投资重点,筛选建设项目100个,总投资227亿元。

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抓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双十五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周口供电公司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5项重点工业项目,总投资69.46亿元,今年投资30.73亿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总投资3亿元,今年完成全部投资,开工并建成金丹乳酸年产10万吨高品质乳酸项目。

责任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

(2)总投资2.1亿元,今年完成全部投资,开工并建成辅仁药业年产150亿粒(片)固体药项目。

责任单位:鹿邑县人民政府。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5•【字号】周政办[2010]101号•【施行日期】2010.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0]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五日周口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为搞好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周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属地实施。

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统一编制改造规划和计划,明确近期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市场运作,政府支持。

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多方结合,综合开发。

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6•【字号】周政办[ 2015 ] 3号•【施行日期】201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周政办[ 2015 ] 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泛区农场,周口监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6日周口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为2015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4〕18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集中对2014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保障社会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查清201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势头,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范围和内容整治范围是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市发生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主要内容是:(一)2014年度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8•【字号】周政办〔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8日周口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我市乡村建设工作,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工作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全面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县域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2.坚持农民主体。

尊重农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3.坚持城乡融合。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三年提质行动,打造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发展新格局,促进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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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意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周政办[2008]102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05
【实施日期】2008.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意见
(周政办[2008]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省委、省政府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作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

为圆满完成我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现就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十五”以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1137公里,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

但是,农村公路上有路无桥、宽路窄桥、危桥等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问题十分突出。

据统计,全市农村公
路上现有大中型危桥561座,小型危桥2000多座。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共安排我市改造危桥项目104个(不含项城市),5745延米,这是建国以来危桥改造项目安排最多的一次,也是建设规模最大的一次,超过历年省安排我市桥梁建设计划的总和。

市政府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列入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各县(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高度,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李绍彬为指挥长,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周口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地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2、明确建设责任主体。

按照《河南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县乡公路上的桥梁改造项目法人单位为项目所在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

但建设责任主体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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