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时代网络犯罪之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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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刑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及各种传媒工具的发展为信息的快速传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时也伴随着大量虚假信息的编造与传播。

这类行为不仅误导公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因此,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制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定、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建议,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定我国刑法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行为有一定的规定。

主要包括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等媒体编造、散布谣言等行为。

这些规定针对的是那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虚假信息编造和传播行为。

然而,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虚假信息的传播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现有的刑法规定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刑法规制存在的问题(一)立法滞后当前,我国刑法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规制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虚假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但其刑法规定的条款却未能及时更新,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现实。

(二)定罪标准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定罪标准存在不明确的问题。

由于缺乏具体的量刑标准和情节严重的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执法难度大由于网络信息的匿名性和跨地域性,使得执法机关在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时面临较大的困难。

同时,部分媒体和网民对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较弱,容易成为虚假信息的传播者,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四、完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刑法规制的建议(一)完善立法针对立法滞后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及时更新刑法规定,以适应新的社会现实。

同时,应明确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幅度,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指导。

论文-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论文-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论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摘要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的迅猛发展,人类进入了互联网时代,网络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进步和无穷的利益。

但是,网络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一些不法分子看准了这一点,利用网络频频作案,网络犯罪不断增长。

网络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也已成为现代社会难以拒绝的“不速之客”。

如今,传播计算机病毒、剽窃资料库机密、网上恐怖活动、网上盗窃、传播色情等日益猖蹶,鉴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已经严重威胁因特网的生存与发展,对网络犯罪的规制、打击和预防已成为现代社会、国家和政府的重大课题。

要有效地防治网络犯罪,在预防方面,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综合防范体系;在社会对策方面,既要加强“三位一体”的社会教育,又要加强网络自身的管理和安全;在刑事对策方面,既要加强刑事立法方面的建设,又要加强刑事司法方面的建设。

有鉴于此,本文着力对网络犯罪的概念、特征、现状、危害等方面从刑法规制的角度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进而更好地对网络犯罪进行预防和规制。

关键词:网络犯罪,犯罪预防,刑法规制The Network Crime And Criminal LawABSTRACTAlong with the compute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he human race has entered the era of Interne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twork to human society brings great progress and infinite interest. However, the network technology is a double-edged sword, some illegal zeroed in on this point, use a network, the network crime frequently crime increased. Network domain crime has become the modern society is unwelcome.Nowadays, the spread of computer virus, plagiarism databases, online terrorist activities, classified as pornographic web theft, spread Jue cabin, given the growing threat of computer network has serious crime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e network crime against and prevention of regulation, the modern society, the country has become a major issue and government. To effectively control and network crime prevention, must insist on prevention, predominant together with dealing, of comprehensive prevention system, In the society, to strengthen countermeasures "trinity" of social education, and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and safety network itself, In criminal 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criminal legislation, and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criminal justice.In view of this, this paper tries to network crime concepts, features, status, harm CongXing etc laws The Angle of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better for network crime prevention and regulation.KEY WORDS: Network crime,Crime prevention,Criminal law目录前言 (1)第1章网络犯罪的概述 (2)1.1 网络犯罪的界定及特征 (2)1.1.1 网络犯罪的界定 (2)1.1.2 网络犯罪的特征 (3)1.2 网络犯罪的种类 (5)1.2.1 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 (5)1.2.2 以网络为对象的犯罪 (5)第2章网络犯罪的现状、成因、及危害 (7)2.1 网络犯罪的现状 (7)2.2 网络犯罪的成因 (9)2.2.1 道德观念淡薄 (9)2.2.2 计算机网络因素 (9)2.2.3 网络犯罪侦破、取证困难 (10)2.2.4 网络法律制度不完善 (11)2.3 网络犯罪的危害 (11)第3章网络犯罪的防范及刑法规制 (13)3.1 防范措施 (13)3.1.1 技术上的防范措施 (13)3.1.2 管理上的防范措施 (13)3.1.3 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14)3.2 刑法规制 (15)3.2.1 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 (15)3.2.2 依法规范网络经营、完善网络法律体系 (16)3.2.3 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建立全球“法网” (16)结论 (18)谢辞 (19)参考文献 (20)前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明堪称是20世纪人类最重要的科技进步之一,“网络化”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社会活动的主要形态之一。

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摘要如今,计算机网络与人们的起居安乐息息相关,它的出现、发展、演进使得人类文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时代亦已烙下了网络的印记。

然而,网络是把双刃剑,在不断推动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的进步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时下,黑、毒、盗、毁等网络犯罪日益猖獗,严重破坏了网络秩序的和谐稳定、侵犯国家法律规制的威严,对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如何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成为了党和政府亟待应对的重大问题。

论文从网络犯罪的内涵、由来、演进、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几大方面切入,结合当前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的实施情况以及学界关于网络犯罪课题的研究成果,总结提出增加犯罪主体、增设财产型、扩展刑事罪名、加大处罚力度、明确刑事证据规则、制定专门的网络犯罪法共六大完善措施,希望能给国家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切实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犯罪;刑法规制;刑事立法AbstractNowadays,computer network has a close connection with people's daily life. With itsemergen c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it enables human civilization to achievegreat progress, and have be en marked the imprint of network by times. However,Network is a double-edged sword. while con stantly push social rapid development,it also brings much great threat to the development ofsociety. Currently, cyber crime (hacker, perni cious cultural influence, networktheft, destroying system information etc.) is becoming rampant th at seriouslydestroys harmony and stability of order of internet, infringes on majesty ofnational law regulation, which has had an affect on such fields as the economy, politics , culture of our country , etc. Therefore,how to effectively keep within limits cyber crime hasbecome urgently tackle the really big task by party and government. However,fighting against the crime, the most effective way is to create an o ffensiveand defensive the punishment regulation. Combing with implementation of theexisting penal law of cyber crimes and findings of the cyber crimes by academicscholars, the essay is to sum marize main six improvement measures includingadding crime subject, adding property crimes, ex tending the criminal charges,increase penalties,clear the criminal proof rules and enact special law ofcyber crime from connotation, origin, evoluti on, current situation, developmenttendency of cyber crime etc. Thus, hope to put forward some pr actical advice tonational criminal legislation and the judicial practice.Keywords cyber crime criminal law rulesand regulations penal legislation引言网络时代,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不断带给我们的生活、社会以及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让我们越来越感觉到计算机网络对人类进步的不可或缺性。

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

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

目录一、网络犯罪概述 (2)(一)什么是网络犯罪 (2)(二)网络犯罪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3)(三)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 (4)二、网络问题的刑法规制对象 (4)(一)网络色情 (4)(二)网络暴力 (5)(三)网络木马病毒犯罪 (6)(四)利用网络贩卖、销售违禁物品 (7)(五)盗窃、诈骗等传统型犯罪在网络上换妆蔓延 (7)三、我国现行网络立法现状 (7)(一)我国网络立法力度不够、层次低 (8)(二)我国网络立法具有很强的滞后性 (8)(三)我国网络立法可操作性差,效力低 (8)(四)我国网络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9)四、治理网络犯罪的对策建议 (9)(一)明确立法参与主体 (9)(二)制定一部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法 (10)(三)建立网络媒体分级规章制度 (10)(四)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色情的打击力度 (11)(五)加强网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意识 (12)(六)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网络司法水平 (12)(七)加强国际合作 (12)结束语 (13)参考资料 (13)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内容摘要]随着科技创新步伐的不断推进,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介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然而,网络在给社会带来曙光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个人信息泄露、银行、游戏账号被窃、企业资料丢失,甚至色情、恐怖、暴力、诈骗集体性事件等问题层出不穷。

采取积极有效监管措施、完善网络立法、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已逐步成为现代社会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网络犯罪;刑法规制;立法现状;对策建议作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网络带来的便捷令世人惊叹,然而通过计算机实施的盗窃银行、游戏账号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成为现代社会难以拒绝的“不速之客”甚至是一个“毒瘤”,令人们苦不堪言。

因此,加强对网络犯罪问题的法律研究势在必行。

一、网络犯罪概述如今,随便在任何一个网站键入“网络犯罪”的字样,都能搜索到几百甚至上千条相关新闻事件。

在网络色情、网络诽谤、网络恐吓、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中,强奸、抢劫、绑架甚至杀人等传统犯罪传统领域犯罪逐步向互联网渗透,已经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致命毒瘤。

网络犯罪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解析

网络犯罪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解析

网络犯罪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解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行为日益猖獗,对个人隐私、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秩序,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

本文将从网络犯罪行为的定义、类型和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解析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网络犯罪行为的定义和类型网络犯罪行为是指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通过非法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窃取、篡改、删除、破坏数据或者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信息的行为。

网络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传销等。

1. 黑客攻击:黑客攻击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获取、篡改、破坏数据的行为。

黑客攻击手段多种多样,包括网络钓鱼、木马病毒、DDoS攻击等。

2. 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欺诈活动,通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网络诈骗形式繁多,如假冒网站、虚假投资、网络兼职骗局等。

3. 网络盗窃:网络盗窃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非法获取他人财产、信息的行为。

网络盗窃手段包括非法获取他人账号密码、窃取银行卡信息、网络盗版等。

4. 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是指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传销活动,通过虚假宣传、虚假招聘等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

网络传销具有隐藏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析为了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法律法规:1. 《刑法》:《刑法》是我国刑事犯罪行为的基本法律,对于网络犯罪行为也有明确规定。

例如,第二百六十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黑客攻击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2. 《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该法明确规定了网络犯罪行为的种类和处罚,对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3. 《电信法》:《电信法》是我国电信行业的基本法律,对网络犯罪行为也有相关规定。

我国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

我国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

2012.478试论我国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谯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摘要: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网络犯罪也随之迅速蔓延,本文介绍了网络犯罪的定义及表现形式,指出了目前我国对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的相关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网络犯罪;单位犯罪;刑法;规制0 前言信息时代的迅速发展使得网络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网络犯罪行为又对人们的财产权、隐私权等相关权利造成了损害,使人们对网络产生忧虑和恐慌,因此,网络犯罪问题也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和研究。

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作为犯罪对象即侵害目标或者以网络作为犯罪工具即利用网络而实施的严重危害网络安全或网络正常秩序的犯罪行为。

网络犯罪叫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将网络作为犯罪对象,是指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二类是将网络作为犯罪工具,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如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等犯罪。

网络犯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刑法学概念,而是与青少年犯罪、暴力犯罪等类似,是在犯罪学领域内对网络犯罪的界定。

而刑法学意义上的网络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软件指令、产品加密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或利用其居于网络提供者的特定地位或其他方法,在网络上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以致违反特定刑法的行为。

1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 1.1 网络对象犯罪(1) 网上盗密。

网上盗密是指利用网络窃取相关部门或组织的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或机密信息网络犯罪行为,该类犯罪是网络犯罪最普遍最常见的一类。

(2) 制作并转播网络病毒。

网络病毒是网络对象犯罪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

是指犯罪行为人通过编写木马等病毒程序,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干扰、破坏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 行秩序。

犯罪行为人通常借助计算机病毒程序破坏计算机运 行系统,致使大范围的计算机用户的网络无法正常运行甚至处 于瘫痪状态。

刑法如何保护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

刑法如何保护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议题。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威胁和信息泄露问题也日益严重。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刑法在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侵入型犯罪的惩治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主要受到侵入型犯罪的威胁,例如黑客攻击、网络钓鱼、计算机病毒等。

针对这些犯罪行为的威胁,刑法通过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明确规定和严厉打击。

例如,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用或者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互联网网站、服务器等具有电子数据存储、处理、传输能力的设备的操作权限、数据或者应用程序,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一规定为打击黑客攻击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还规定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有关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罚,可见刑法的执法力度对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

二、防范网络犯罪的打击除了对侵入型犯罪的惩罚外,刑法也制定了有关防范网络犯罪的规定。

例如,《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销售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的行为构成销售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这一规定旨在打击因特网黑市的非法交易行为,减少网络犯罪活动的发生。

此外,为了加强对网络犯罪活动的打击,我国还设立了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依法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网络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刑法的法律规定有力地维护了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对于打击网络犯罪,降低网络安全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打击虚假信息和网络欺诈行为网络和信息安全还包括防范虚假信息和网络欺诈行为。

刑法针对虚假信息的传播和网络欺诈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一规定可以有效打击在网络上散播谣言、造谣诽谤、制造社会恐慌和舆论扰乱的行为。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网络诈骗罪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打击网络上的各类欺诈行为,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网络谣言犯罪的刑法规制

网络谣言犯罪的刑法规制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谣言的数量和影响力逐渐增大,给社会治安和公共秩
序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刑法规制来打击
网络谣言犯罪,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虚假诽谤罪,重罚网络谣言带来的
恶劣影响
1.如果人员散布虚假的、未经证实的消息或者提供虚假的证据,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
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条,网络用户有义务对自己发布的信
息负责任,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并引发社会恐慌
1.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
止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2. 网络运营者发现用户发布的虚假信息时,应当及时删除或者屏蔽,并保存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协助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九条,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网络谣言犯罪,将受到相关刑法规定的惩罚
综上所述,网络谣言犯罪已得到一定的法律惩罚和社会谴责,但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
更新和发展,网络谣言犯罪威胁的严重性也在不断增加,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法
律的规制力度,以实现网络治理的长期稳定和公正性。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网络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已成为全球性威胁。

网络犯罪的种类繁多,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给人们的生产、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危害。

针对网络犯罪的威胁和危害,我国逐步完善网络犯罪方面的刑法规定。

目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网络犯罪包括多种类型,如利用计算机破坏信息系统罪、网络侵入罪、网络诈骗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罪等。

这些罪名罚则渐趋完善,更加具有实践意义。

对于网络犯罪行为的处罚,主要是采用刑事手段予以打击。

针对网络犯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在不断进步的网络技术面前,我们对于网络犯罪的危害认识还远不够充分。

为了防止自己遭受网络犯罪的侵害,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泄露密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其次,要加强监管。

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应当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机制,遏制网络犯罪的发生。

比如加强对于网络交易的监管、打击非法网络贷款、对于儿童色情进行严格打击等。

最后,要加强法律的规制。

制定严格的网络犯罪法律,给犯罪分子通报清晰的警示信息,并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

同时,也要在实际操作中加大力度,对于网络犯罪行为展开全面、深入的打击。

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我国放弃了许多传统的刑事打击方式,例如限制自由、间谍罪等,而采取了更多的技术手段,例如网络追踪、协同作战、加密解密技术等。

这不仅能够加强技术支持,提高打击效率,同时也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民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网络犯罪已成为了全球性威胁,应当引起全社会广泛的重视。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法律的规制、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等多种手段,才能有效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率,保障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刑法规制

2.3举报人保护机制不健全,存畏官心理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的相关法规机制,只是散见于一些法律条文中,而且具体可行性较弱。

当被举报人对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及其他权利进行打击、报复、威胁时,现有的法律无法在实际意义上对举报人进行有力、有效地保护。

众多了解犯罪事实,或者掌握犯罪证据的举报人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不敢同违法现象作斗争。

还有部分人民群众畏官心理严重,有“清官”情结,宁愿向上级领导反映事实,希望通过上级调节解决问题,也无法向检察机关检举、举报。

另一原因是,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缺乏足够的了解和信任,也导致了线索初核工作出现问题。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察机制、考核机制不健全,对线索初核案件缺乏严格的质量把关等也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举报线索初核工作的改进策略1、提高线索初核工作的思想认识,更新执法观念举报中心及检察调查人员应首先从意识上增强对初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基层检察机关应组织举报中心学习新刑诉法中关于初核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严格按照执法新理念秉公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执行新规范,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强制及非法手段询问、调取证据,对调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肃惩处。

2、严把线索初核工作质量,增强责任心举报中心办案人员在初核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精、稳、快、隐的工作方针,精要求要详细深入的了解举报线索,吃透线索,并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明确初核的时间、目的、方向、重点、策略、突破口等,并制定精细详尽的初核计划方案,做到“打有准备之仗”;稳要求即为准,按所提供的线索,尽可能多的搜集准确、稳妥的证据材料,并准确予以举报人答复;快要求快审查、快初核、快答复、快反馈等,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完成线索初核,以免打击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隐要求初核工作要隐秘、秘密进行,要统一归口管理,线报专控,暗中调查,以免被举报人销毁证据、望风而逃,避免被举报人人身受到威胁。

3、增强举报宣传力度,提升初核公信力加大宣传力度是深化初核工作的有利措施和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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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思 博
( 中国人 民公安大学 ,北京 1 0 0 0 3 8 )
[ 摘
要]进入 2 l 世纪, 互联 网的 空前普及极 大改变 了 ̄ 4 1 " 1 的 生活方式 , 然 而, 由于缺 乏 完善 的法律 体 系和 监 管措 施 ,
各种 网络犯 罪问题 滋生 , 公 民网络信 息安全形 势 日益严峻 , 在 经济、 政治 、 文化等领域造成 了极大损失 , 侵 害了国家的法 治权威。对此 , 本文将探 讨 网络犯 罪的概念和形成机 制 , 进一 步梳理 当前网络犯 罪刑法规制的立法现状和 问题 , 初 步提
习近平 总 书 记 指 出 : “ 没 有 网 络 安 全 就 没 有 国 家 安
社 会 关注 的焦 点 。 目前 , 我 国互 联 网领 域 的立 法 尚不 据 , 即使 一 些 技 术 公 司察 觉 了网 络犯 罪 行 为 , 也 可 能
完善 , 无 法 适 应 当前 的多 变 的 网 络形 势 , 给 网 络犯 罪 在受 到法 律规 制之 前采 取规 避 措 施 。第 四 , 网络 用户
国网络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 近一年来 , 全 国网民因权 实 的诸 多 因素共 同导致 了 网络犯 罪行 为 的泛滥 。
益被 侵 犯造成 的人均 经济 损 失 达 1 3 3元 , 网络 犯 罪 现
象 的严 重性 可见 一斑 。

二、 网络犯 罪刑 法规 制 的立法 现状 与 问题
( 一) 网 络 犯 罪刑 法 规 制 的 立 法 现 状
随 着互 联 网时代 的来 临 , 云 数据 服 务 、 网上 购 物 、 不完善 , 现 行 法 律 规 范相 对 简单 空 泛 , 使 网络 犯 罪 者
网上支付等业务的快速发展极大方便 了公众生活 ; 然 有机可乘 。第三 , 网络犯罪 隐蔽性 高。在 虚拟世 界 而, 互 联 网形态 的虚 拟 化 、 监 管 措 施 的滞 后 性 导 致互 里 , 网络 犯罪 的查 处难 度 大 , 随着 互联 网技 术 的发展 , 联 网开始 成 为犯 罪行 为发 生 的重 灾 区 , 网络 安 全 成 为 侦查机关 的技术手段 比较落后 , 因此难以找到犯罪证
出完善措施 , 以期 对 国家刑事立法和 司法实践有 所裨 益。
[ 关键词 ]网络犯罪 ; 刑 法规 制 ; 完善措施 [ 中图分类号 】D 9 2 4 . 3 [ 文献标志码 ]A [ 文章编号 ]1 0 0 8 — 5 8 2 3 ( 2 0 1 7 ) 0 4 - 0 1 5 7 - 0 3 [ 收稿 日期 ]2 0 1 7— 0 1— 3 0
第3 3卷
V0 1 . 3 3
第 4期
No . 4
兰 州教 育学 院学报
J OU RNAL OF L ANZ HOU I NS T I T UT E OF EDUC A T I ON
2Hale Waihona Puke 0 1 7年 4月 Ap r .2 01 7
信 息 化 时 代 网络 犯 罪 之 刑 法 规 制
留下 了大 量 的 空 隙 , 也 极 大 阻 碍 了我 国 的法 治 化 进 法制 观念 淡薄 。 目前 大多数 网络用 户 都 是 年 轻人 , 价 程 。根 据 C N N I C的统 计 , 截至 2 0 1 6年 1 2月 , 中 国 网 值观念 尚在形成 阶段 , 自律性差 , 在虚拟世界更容易 民规模 达 7 . 3 1 亿, 互联 网普及 率达 到 5 3 . 2 %, 但是 我 受 到外 界 的 影 响 , 走 上 违 法 犯 罪 道 路 。综 上 , 社 会 现
为都 可 以归 为 网络 犯 罪 。还 有 学 者 则 认 为 网络 犯 罪 着 网络 的普 及 , 各 种 网络 犯 罪 问题 泛 滥 , 由于立 法 的 是 由计 算 机犯 罪演 变而 来 的 , 网络 犯 罪应 当包 括计 算 缺失 , 这 一社会 新 问题 难 以得 到有 效 规 制 。立 法 机关 机犯 罪 , 网 络 犯 罪 的 主 要 特 征 就 是 犯 罪 行 为 的 网络 在制定 1 9 9 7 年 的刑法 时, 将一些 计算机犯罪纳入 到 化 。上 述定 义 多 是 从 网络 犯 罪 行 为 的载 体 角 度 展 开 刑法条文 中, 如第 2 8 5条 非法侵入计 算机信 息系统 的, 笔 者 认 为 网络 犯 罪 侵犯 的法 益 是 网络 秩 序 , 不 论 罪 , 第2 8 6条破坏计算 机信 息系统罪 , 第2 8 7条规定 以 网络作 为犯 罪工具 或 犯罪 对象 , 还是 以 网络作 为犯 了几种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 的犯罪, 但是仍无法适应 法 律 规 制效 果 不 罪空间 , 只 要 行 为 人 实施 了侵 犯 网络 秩 序 的行 为 , 就 当前 网络犯 罪 复杂 多变 的发 展 趋势 ,
构 成 网络犯 罪 。 因此 , 网络犯 罪 的概 念 应 当 是行 为人 显 著 。
实 行破 坏 网络秩 序 、 造 成 损失 、 具 有 社会 危 害 性 、 应 受
刑 法处 罚 的行为 。
( 二) 网络犯 罪 的成 因
随着 网络犯 罪 问题 的 日趋严 重 , 我 国政 府 开始 高 度 重 视 网 络 安全 问题 , 并将 其 上 升 到 国家 战 略层 面 ,

网络 犯 罪的概 念 及成 因
刑法是维护维护 网络安全 的最后保 障, 在维护 网 络安全方 面刑 法应 该 发挥 其 积极 作 用。我 国直 到
( 一) 网络犯 罪 的概 念
在刑 法 学 界 , 对 于 网 络 犯 罪 概 念 的 定 义 尚无 定 1 9 9 4年 才 接 入 互联 网 , 因此 , 在 网络犯 罪领 域 的立 法 论 。有 的学者 认 为 , 凡 是利 用 网络 实 施 的各 类 犯 罪行 起 步较 晚 , 1 9 9 7年刑法 以前没有 相关 的法律 规 范 。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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