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所有权理论及其对我国国企改革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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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改革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改革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国有资本与国有企业改革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是重要的议题之一。

国有资本是指由国家所有、控制和管理的资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则是针对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种种挑战和问题提出的改革方案。

本文将探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分析其理论基础和现实应用,并探讨其在当代经济发展中的意义和挑战。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国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之一。

国有资本的产生和存在,与生产资料公有制密不可分。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通过国有资本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管理,保障公有制的实现和发展。

国有资本的形成来源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过程,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强调,国有资本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特征,是维护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实践中,国有企业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来自私营企业等其他所有制经济组织的竞争压力。

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运行效率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弊端和问题。

因此,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当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之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下的国有企业改革,旨在维护和巩固国有资本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优化国有资本的配置和使用,推动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具体而言,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优化经营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员工激励等方面。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关键一环。

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明确国家和企业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的产权保护制度,可以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摘要:在社会科学的历史中,真正建立科学的产权理论的应该首推卡尔?马克思。

马克思有关产权的理论可谓博大精深,超越时代,自成体系,其远见卓识的思想对现代产权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同时这些理论即使对我们今天企业产权改革的深化也依然应该是主要的指导思想。

但受到当前西方经济学蓬勃发展和广泛传播的影响,许多学者只看到了西方的产权理论而忽视了马克思的产权思想,错误的把科斯等人的产权理论作为我们改革的理论依据。

我们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提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进而从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卓越贡献中发掘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启迪,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产权;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剩余索取权分配
中图分类号: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4)11―0013―04。

马克思产权理论及其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启示

马克思产权理论及其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启示

马克思产权理论及其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启示
陈晓;李德平
【期刊名称】《现代营销》
【年(卷),期】2012(000)001
【摘要】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马克思完整、科学的经济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通过对马克思产权理论起源、内容的阐述,挖掘马克思博大精深的产权理论宝库,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产权理论体系,对于指导我国产权制度改革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

【总页数】2页(P196-197)
【作者】陈晓;李德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东华理工大学,330013;江西省南昌市东华理工大
学,33001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014.1
【相关文献】
1.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J], 李刚
2.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对我国新一轮农地产权改革的启示 [J], 章歆翊
3.不能让西方产权理论误导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J], 吴易风
4.试论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兼评科斯的产权理论 [J], 徐建华;李小玲
5.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J], 刘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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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摘要: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经历史证明的科学的产权理论,在我国进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特别是在国有企业合理界定产权,建立现代企业权制度,实行股权多元化等方面,具有实践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产权理论;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义我国实行国有产权改革,是以不动摇公有制为前提,通过调整公有产权关系来改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绝非改变生产关系,改变社会主义的性质,不是将“社”变“资”,将“公”变“私”的简单改制。

改革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学家对于产权问题的讨论曾一度重视西方产权理论,而边缘化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

经过多次的探讨和实践,最终发现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才是能够经得起历史与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才是深化我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支点。

一、马克思主要产权理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关于产权理论的论述,有如下主要内容。

1.产权的本质产权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主义认为,产权虽然从现象上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物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在“鲁滨逊”那样的社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在人与人相互之间发生关系的社会里才有实际意义。

所以,产权实质上是以物为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但这种关系并非像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那样,仅仅是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而是首先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

在生产过程中,围绕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以及产品的分配方式等问题,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形成特定的利益分配格局,即所有制,它是全部生产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认为,人们对物的占有具有排他性质,所有占有关系是产权关系的最初表现形态。

这种占有关系确定物的归属主体。

他指出:“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的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

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

可见,产权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所有权。

2.产权是一组权利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考察了资本主义以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三种财产权形态后,提出产权关系的内容是由所有制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来决定。

试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读

试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读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解读引言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导。

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进行解读。

一、国有企业的特点及其治理问题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1.所有制形式上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强调集体所有制的公有制性质;2.全员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经营管理权的集中,强调集中统一决策;3.具有长期稳定的发展战略,强调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

然而,在实际运营中,国有企业也面临一些治理问题:1.内部资源配置不优化,导致效率低下;2.利益分配不公平,干扰了企业的正常运作;3.决策机制不灵活,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

二、马克思主义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马克思主义是指导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理论体系,其对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1. 马克思主义和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典型代表,具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征。

因此,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原则,推进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 马克思主义和资源优化配置马克思主义强调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应当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这需要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市场调节作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源在国有企业内部的流动和配置。

3. 马克思主义和公平分配原则马克思主义主张公平分配原则,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实现利益的公正分配。

这不仅包括与员工的工资福利关系,还应考虑到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避免利益过度集中而引发社会不公平。

4. 马克思主义和决策机制革新马克思主义不断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马克思_恩格斯股份制理论及对国企改革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_恩格斯股份制理论及对国企改革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_恩格斯股份制理论及对国企改革的指导意义CONTEMPORARYECONOMICS马克思、恩格斯股份制理论及对国企改革的指导意义○李美幸(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马克思恩格斯股份制理论认为:股份制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资本主义企业资本组织形式的新变化,它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同时它也具有严重的消极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股份制理论为我党提出"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科学论断、明确股份制的性质、深化国企改革、防范股份制的消极作用提供了理论指导。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股份制国企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对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认识的一项重大理论突破,股份制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认真学习和完整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股份制理论对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我国国企改革,确保国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恩格斯股份制理论的主要内容1、股份制是生产力大发展的产物。

股份企业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但它迅速发展并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则是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带来的生产力大解放之后。

恩格斯指出:“猛烈增长着的生产力对它的资本属性的这种反抗,要求承认它的社会本性的这种日益增长的必要性,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作社会生产力看待。

无论信用无限膨胀的工业高涨时期,还是由大资本主义企业的破产造成的崩溃本身,都把大量生产资料推向如我们在各种股份公司中所遇见的那种社会化形式。

”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生产的社会化,生产的社会化要求资本也相应地社会化,股份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

”为缓和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股份制这种社会化的新型企业资本组织形式于是应运而生。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国企改革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国企改革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理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在指导前苏联、中国及东欧等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社会主建设的具体实践,并且这些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的国家均不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之上,反而是建立在比较贫穷落后的国家里,因此,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成为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因为经典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现成的答案。

而在社会主建设中,具体体现公有制制度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在存在方式还是在发展模式上,均处于不断探索之中。

在前苏联,公有制是国家唯一的经济形式,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的具体体现,曾经有过辉煌的时代。

但是,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东欧各国的分崩离析,国际社会主义建设似已走到尽头,世界上仅存的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主要就剩下中国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道路、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历史的落在了中国身上。

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体事业,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因此,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出发,研究国有企业的改革之路,寻求国有企业的成功之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是基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得出来的,但现实中,恰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国家都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甚至不是资本主义国家。

对于在贫穷落后、甚至没有经历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如何实现公有制或以何种方式实现公有制等,并没有现成的答案。

前苏联的和东欧各国的失败,似乎宣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失败;但是,这三十多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不仅没有宣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建设走上穷途末路,反而在中国大地焕发出了新的生机。

马克思主义与国有企业改革论文素材

马克思主义与国有企业改革论文素材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改革过程中取得成功的重要理论。

本文将探讨马克思主义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义,提供一些与此主题相关的素材。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

改革背景包括中国经济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等。

国有企业改革的意义在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义1. 阶级分析:马克思主义通过阶级分析揭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

根据这一分析,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实现阶级和谐与社会稳定。

2. 生产力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决定生产关系的基础,国有企业改革应当以提高生产力为核心。

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实现生产力的提升。

3. 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强调劳动价值和商品交换价值的关系。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应当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实现价值决定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国有资产的流转。

4. 社会主义建设理念: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价值追求。

国有企业改革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加强公共利益的保护,推动经济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与经验1. 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非公有制资本,实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企业的内部治理和市场化进程。

2. 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发展股权制度,实现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和股东权益的分散化,提高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竞争力。

3. 职工持股:通过推行职工持股制度,使企业员工成为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企业的发展。

4. 员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应当注重员工参与,通过开展集体讨论、工会组织、员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增加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是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思想理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马克思主义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成为指导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探讨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路径和前景。

一、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背景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始于改革开放,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变迁。

1978年以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市场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手段,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持续发展。

马克思主义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强调了国有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和意义。

二、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等多个方面。

通过股份制改革,国有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明确了国有企业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关系,促进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的合作共赢;国有资产监管则严格规范了国有资产的流转和管理,确保国有企业稳健发展。

三、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和挑战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改革尚未深入到位,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效益不高等问题;另一方面,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竞争的激烈性也给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压力和挑战。

四、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在未来发展中,中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将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法治保障和改革创新的原则,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激励机制和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国有企业也将积极融入到全球化竞争中,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实现国有企业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的开题报告

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的开题报告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启示。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

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基本内涵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所有制形式是经济基础的体现。

马克思主张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即生产资料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所有制,这是为了消除私有制带来的社会矛盾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生产力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才能彻底解决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问题,从而实现生产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对当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示1. 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马克思主张公有制,但并不排斥非公有制经济。

在当代中国,要实现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协调发展,发挥各自的优势,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必须坚持公有制在经济生活中的主导地位,但也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2. 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当代中国经济体制中都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都存在一些问题。

加强国有企业改革,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推动其向高质量发展。

同时,要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产业升级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合作。

3. 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和市场化经济体系产权制度是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当代中国需要继续完善产权制度,保障产权的公平、公正、安全,鼓励产权流通和权益保护。

同时,要大力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效率的提高,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4. 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而这也是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所关注的。

当代中国要加强企业创新链的建设,培育创新人才,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推动企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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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的基础 。这种 自由首先 宣布 了 ‘ 意使 用 和处理 自 任
己 的财 产 , 自己 的 收入 即 自己 的劳 动 和 经 营 果 实 ’ 人 的
权 。’ ’
使用 、 收益 、 处分 为其 内容 的 , 这种所 有权根 源于社会 本身 , 是生产关系 的创造物 。从 总体 上说 , 所有权问题
既 是 法 律 最 根 本 的 内 容 , 是 法 律 属 性 的 一 块 试 金 又
石。 马 克思 论 述 了所 有 权 的 根 源 , 判 了通 过及其地 租形式 、 资本
所 有权 。
土 地 所 有 权 是 历 史 上 表 现 得 最 为 顽 固和 最 保 守 的
从法 的角度去认 识所有 权 的完 整性 , 可 以从 土地 所 还
有 权 的角 度 剖 析 社 会 经 济 关 系 、 有 权 、 律 之 间 的 关 所 法
同时马克思还批判 了普鲁东所谓“ 财产的非经济起源 ”
的观 点 。 马克 思 通 过 对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现 象 的 分 析 , 揭
[ 关键词]马克思 ; 所有权理论 ; 所有制 ; 占有 ; 权能; 国企改 革 [ 中图分类号]A 8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 —8 8 (0 6 1 一O l —0 0 7 4 7 20 ) 2 O 4 4


马克 思 所 有 权 理 论 体 系 的 主 要 内容
人 的 、 服 从 自己个 人 意 志 的 领 域 ” 只 。接 着 马 克 思 探 讨
示所有权 的真正来 源 : 所有权 是经 济关系 的产物 。经 济关 系发 生变革 , 旧的所 有权关 系就会 失去存在 的基
础 , 的 所 有 权 关 系 又 会 在 新 的 经 济 关 系 中 得 以 确 新
立 在 所 有 权 基 础 上 的法 律 以及 由所 有 权 必 然 产 生 的 奴
隶 制 的根 源 。 [l ”3
1 马 克 思 阐述 了所 有权 的 意 义 、 源和 性 质 。 . 根 马 克 思认 为 , 的 关 系 的 核 心 内 容 及 其 体 现 的 基 法
马克 思 分 析 了 所 有 权 的 性 质 , 为 所 有 权 是 一 种 认 由 国家 法 律 赋 予 的排 他 性 、 断 性 的 权 利 。“ 有 财 产 垄 私 这 项 人 权 就 是 任 意地 、 和别 人 无 关 地 、 受 社 会 约 束 地 不
立。 …
因此 , 克思认 为, 社会本 身—— 人生 活在 马 “
了基 于 土 地 所 有 权 的地 租 形 式 、 租 存 在 的 条 件 , 地 指 出 :不 论 地 租 有 什 么 独 特 的形 式 , 的 一 切 类 型 有 一 “ 它
社 会 中 , 不 是 作 为 独 立 自主 的 个人 —— 是 所 有 权 、 而 建
本精神就 是所有权 , 即法 律建 立在 所有权 的基础 上 并
表 现 所 有权 。法 律 的精 神 或 法律 的 灵 魂 以 及 基 本 内容
是统治阶级的整 体意志 和根本利 益 , 但这 种 意志和利
益 不 是 思 辨 的东 西 , 应 当有 自 己的 落 脚 点 , 种 意 志 它 这
系。]5) [(3 马克思 批 判 了黑 格 尔关 于 土地 私有 权 的论 IP6 点, 阐述 了土地所有权 与个人 意志 、 经济条件 的现实 关
系 , 而 说 明土 地 所 有 权 的 前 提 , 土 地 所 有 权 的 前 提 从 “ 是 , 些 人 垄 断 一 定 量 的土 地 , 它 作 为 排 斥 其 他 一 切 一 把
使 用和处理 自己财产 的权利 , 项权利 就是 自私 自利 这
的权 利 。这 种 个 人 自由 和这 种 自由 的享 受 构 成 市 民 社
和利益的外化 、 象化 , 中到 一点 , 就 是所有 权 。 对 集 那
所 有 权 是 人 对 社 会 、 对人 的一 种 关 系 , 是 以 占有 、 人 它

卖 获 得所 有权 的观 点 , 以奴 隶 买 卖 为 例 , 证 黑 奴 的 并 论
种 所 有 权 研 究 土 地 所 有 权 的 法 律 意 义 , 仅 可 以 不
所有权 ,并 不是 由出售产生 , “ 而只是 由出售 转移 。这
个 权 利 在 它 能被 出 售 以前 , 须 已 经 存 在 … …92P4 必  ̄18) [(7
的 法律 表 现 。马 克 思 通 过 对 土 地 所 有 权 、 本 所 有 权 、 租 、 息 的 分 析 , 资 地 利 区分 了 占有 和 所 有 的 概 念 , 为 所 有 权 可 认 以与 占有分 离 马 克 思 的“ 有权 ” 广 叉和 挟 叉之 分 , 叉 的 所 有 权 是 指 一 组 而 不 是 桌一 单 个 的 权 利 , 所 有 广 包括 了 归 属 权 ( 义的 所 有 权 ) 占有 权 、 用权 、 配权 和 收 益 权 等 , 叉 的 所 有 权 是 指 单 一 的 归 属 权 , 时 所 有 权 的 各 项 权 能 狭 、 使 支 狭 同 可 以分 离和 重 组 。 马 克 思 的所 有 权 理 论 强调 所 有 权 的 经 济 属 性 , 认 为 所 有 权 是 具 体 的 而 不 是 抽 象 的 。 马 克 思 所 并 有 权理 论 对 我 国 国 企 改 革有 重要 的 指 导 意 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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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思义l国 克丰及中化 其
论马克思所有权理论及其对我国国企改革的指导意义
杨 峰
( 西 财 经 大 学 , 西 南 昌 3 0 1 ) 江 江 3 0 3
[ 摘 要]马克思认为 , 法律建 立在 所有权的基础上并表现 所有权 , 所有权是 经济 关系的产物 , 所有权是 所有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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