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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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招拍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7〕36号);8.《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成人发〔2014〕20号)第十条;9.《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简化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应一站式交纳下列费用:(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原收取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城市燃气配套费、自来水配套费);2、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附加费;3、文物勘探发掘费;4、工程定额测定费;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二)异地绿化建设费;(三)城区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四)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五)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报建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人民币标准交纳,(二)至(六)项费用收费标准总和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三条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需交纳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费用,由建设单位分两次在建设项目报建服务中心交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人民币交纳报建费;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交纳第二条所列(二)至(六)项的费用。

五城区范围内报建费的减免审核、交费核验、退费和费用追缴等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办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政府委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代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部门按月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人民币解交市财政局。

第四条下列建设项目按70%交纳报建费:(一)党、政、军机关、公安派出所修建的办公用房;(二)医疗、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用房。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按50%交纳报建费:(一)大中专院校及大学园区修建的教学、科研设施,中学、小学、幼儿园修建的教学设施;(二)企业的生产厂房,高新技术孵化楼,创业园的科研、生产用房;(三)经济适用住房、教师住宅、军队干部住宅;(四)城市道路及公共设施建设时涉及的拆迁安置房,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修建的拆迁安置房;(五)图书馆、体育场(馆)、剧院、停车场(库)、菜市场等非赢利性公共建筑。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办事指南(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暂无6﹒承诺时限:暂无7﹒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8﹒窗口电话:848451839﹒投诉电话:8486594210﹒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三楼A区;工作日9:00-17:0011﹒网上预审:是12﹒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6﹒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8﹒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9﹒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10﹒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11﹒提供shape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区国土:20-30个工作日区发改局:15-45个工作日区规划局:30-45个工作日6﹒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2007〕436号、〔2011〕302号、成国土资发〔2007〕338、436、52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43号)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特别是今年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化、规范发展、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增强了政府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不平衡,行政审批数量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个别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实效性不强,甚至流于形式的问题仍然存在。

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构建作风整顿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尽快实现“四个跨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领导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体现了优质服务、规范高效、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特点,展示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范例。

各级人民政府务必把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作风整顿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为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行政机构,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办事认真、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干部充实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要将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展示政府为民服务形象的窗口,建在交通便利、位置适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地点,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运行经费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7•【字号】川办发[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18号二○○九年三月七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搭建高效便捷、服务优良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平台,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是2009年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搞好调查研究,强化督促检查;省政府督办室要对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督查督办,加大考核力度,推进工作落实。

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现就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通过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可问责的服务机制,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努力创建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综合平台,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尊敬的市民朋友:欢迎您来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特别编写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事务。

一、办事前的准备:1.查询资料: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请您提前查询相关资料和要求,确保所携带的材料完整、准确。

2.预约登记: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您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在线系统预约办事时间。

预约成功后,请您按时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事流程:1.取号排队: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后,请您提前在取号机上选择合适的业务类型,取得一个排队号码。

2.等待叫号:根据屏幕上显示的叫号信息,您可以知道当前办理业务的号码范围。

请耐心等待您的号码被叫到,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3.提交资料:当您的号码被叫到时,前往指定窗口将所需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且符合要求的。

4.审核核验: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您所提交的材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有问题或遗漏,请及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

5.办理手续:当您的材料经过核验后,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表格、收费、复印件等。

6.办理结果:完成办理后,工作人员会将办理结果交予您。

请您仔细核对结果和所领取的证件、资料是否准确无误。

三、办事注意事项:1.请勿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前来办事。

为了确保办事场所的安全,如有发现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办事申请。

2.请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待人。

在等待办事过程中,请遵守秩序,与其他市民友好相处,不要产生冲突和争执。

3.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

在办事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指示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等。

4.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

为了更好地为更多市民提供服务,请您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尽量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五、建议与意见: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和意见,敬请及时向我们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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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篇一: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1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2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X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表3篇二: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4、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2个工作日内上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 86917535、86917534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中的现场检查制度的紧急通知》(川建发〔201X〕276号)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

第三步:经现场考核,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承诺期限内上报四川省建设厅审批。

第四步:经四川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申请人凭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公司介绍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四、申请材料(一)新申请及升级所需材料:1、申请资质等级的报告(一式二份);2、填报软件并打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3、企业营业执照(一式二份);4、验资报告5、开发项目资料:土地出让合同及付款凭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6、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持立项批准文件和批准的合同、章程;7、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8、申请资质升级时另需提供:原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竣工工程的产权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收讫文件及附件;累计投资额达到升级的条件需提供竣工工程、在建工程的国土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由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成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许可(限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4、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4524311(锦江)、86927098(青羊)、87705148(金牛)、85066609(武侯)、84312598(成华)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项目选址许可》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证明文件1份。

3、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4、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五、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1、经审核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经审核不同意的,分局窗口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单位可选择《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发放,但必备文件依据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节收取;如单独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则在下阶段办理时限相应扣除4个工作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成都市教育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办理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2、办理单位:成都市教育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4、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市教育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照上述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决定将送达申请人。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联系方式:窗口电话 86924849 行政审批处电话 61881669、618816897、投诉电话:61881680二、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5、《四川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三、办理程序第一步:领取材料:1、到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表格,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联系电话:869248492、在网上下载办事指南和表格,网页:成都教育(网)->民办教育->办事指南,网址:/index.jsp ;第二步:确定学校名称:符合教育部和民政部有关民办学校命名规定。

拟用学校名称经教育局原则同意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核名通知书》;第三步:报送申请材料: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步:审查申请材料:市教育局依法组织对申请材料及办学场地进行审查考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在相应的承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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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办事指南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
工程)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

5、联系电话:86262889、86697927、86648510
6、投诉电话:86638846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6、《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03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验收”;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8、《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第六条;
9、《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
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令;
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
14、《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6]第18号第十六条;
15、《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
16、《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成府发[2006]77号;
17、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
18、《关于全面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的通知》成委办[2006]29号;
19、《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办发[2004]102号);
20、《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
21、《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川建委建发[1998]1260号)。

三、办理程序
市政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并联审批窗口负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并根据项目分类情况,确定并联审批协办单位。

第一步:申请人持符合审查要求的材料向窗口提出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市建委窗口受理并联审批申请事项后,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市建委窗口受理了符合条件的材料后,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

第三步:审查合格后,由市建委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对审查不合格的,由市建委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书》及《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整改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整改后,向市建委窗口重新报审。

四、办理要求
(一)市建委:
1、由申请人填写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设计概要表;
2、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同时收电子文档);
3、户型统计表(非住宅项目不报送);
4、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总平面图(2份)、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公建配套设施相关行业标准(由相关行业部门出具);
5、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总平面、平、立、剖面图(1份),外立面设计说明及效果图(1份,不属成建委发[2006]257号文要求范围内的建筑不报送),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外立面效果图及地勘报告电子文件(1份,刻录光盘);
6、设计概(预)算书;
7、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市发改委实行备案制项目提供);
8、《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9、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施工合同收原件5份);监理合同(收副本原件1份);
10、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免予招标报告;省转、区转、军转项目工程招标报告;省属、区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知书和军队招标备案通知书;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意见书;
11、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立项批复、招标核准表);
12、中标人或承包人(或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押原件,交1张1寸照片)及总监理工程
师任命书;
13、外地施工企业入蓉备案登记;
14、《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名单及授权书。

15、《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一式四份并签章;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中标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员一寸彩照一张;
1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原件)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查银行进账单原件收复印件,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17、综合社会保险缴费确认函(由成都市社保局出具);
1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19、用地批准手续(国土证或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2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盖骑缝章的总平面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2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收原件);
22、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收原件,工期不足1年,
资金不得少于50%;工期超过1年,资金不得少于30%);建设与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收原件);建设单位预付的工程备料款进账单(查原件收复印件);
23、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缴单(收原件);
24、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以上所有表格均可在成都市建委网站或成都建信网下载。

(二)市规划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施平、立、剖面图(1份)。

(三)市消防支队:各专业施工图(各1份,包括建施总平面图、水施总平面图)。

(四)市卫生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施图(1份,纯住宅项目不报);水施总平面图(1份);水施生活饮用水二次贮水设施及水泵房平面图(1份);通风专业施工图(1份)。

(五)市人防办:建施总平面图(1份);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1份)。

(六)市水务局:水施总平面图(1份)。

(七)市安监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

(八)市气象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防雷设计图(1份)。

(九)市广电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有线电视设计图(1份,非住宅项目不报)。

(十)市国安局:建筑方案图(1份);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施平面图(1份);强弱电系统图(1份)。

(十一)市城管局:项目使用权证明(1份);建施总平面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备注:1、凡是人防办同意易地修建结建人防的项目,应报送市人防办证明;
2、设计文件光盘背面应贴标签,标签应注明内容:
3、装饰装修工程报审资料请在成都市建委网站或成都建信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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