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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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甘政办发[2012]262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规范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6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试行)》、《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和《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4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一)政务服务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活动。

(二)政务服务中心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负责对本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及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并指导下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行政机构。

(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四)两集中两到位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到位,部门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授权到位。

(五)窗口首席代表指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部门窗口的负责人,由入驻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市州、县市区可由部门分管行政审批的副职担任。

(六)首问责任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服务对象的入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

二、管理要求(一)机构及人员健全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保证工作需要。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现场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现场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现场管理规范1. 引言政务服务大厅是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政务事务而设立的服务机构,其服务现场的管理规范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现场的管理提供指导,从服务窗口布局、人员管理、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

2. 服务窗口布局为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窗口布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2.1 窗口设置政务服务大厅应根据办理业务的不同设置相应的窗口,确保群众能够顺利办理业务,减少等待时间。

不同窗口之间应有明确的标志和说明,方便群众选择正确的窗口办理业务。

2.2 窗口工作人员每个服务窗口都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他们应熟悉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礼貌、亲切的态度接待群众,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办理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2.3 自助服务设备政务服务大厅应当配置一定数量的自助服务设备,如自助取号机、自助查询终端等。

这些设备能够提供便捷、快速的自助办理服务,减少群众在服务窗口排队等待的时间。

3. 人员管理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现场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培训教育政务服务大厅应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礼仪教育,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培训内容涵盖政务办理流程、部门业务知识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3.2 动态调整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政务服务大厅应动态调整人员编制,确保服务现场有足够的工作人员,避免出现服务滞后或不足的情况。

3.3 奖惩机制政务服务大厅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时,对于服务态度恶劣、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4. 服务流程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流程应简化、规范,确保群众能够顺利、高效地办理业务。

4.1 业务预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应采取在线预受理等方式,提前减少办理现场的人流量。

群众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的网站或手机应用进行业务预受理,获取预约号码。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

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引言概述:政务中心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处理各类政务事务。

为了保证政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服务质量,内务管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政务中心内务管理规范,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信息安全、设备管理和工作流程。

一、组织架构:1.1明确职责分工:政务中心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2设立内务管理部门:政务中心应设立专门的内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项内务工作。

1.3建立内务管理制度:政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内务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的起草、审批和执行等环节,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人员管理:2.1招聘与培训:政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才。

同时,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2岗位责任制:政务中心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3激励机制:政务中心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信息安全:3.1建立信息安全政策:政务中心应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并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保护政务信息的安全性。

3.2加强网络安全:政务中心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3.3加强数据备份与恢复:政务中心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以应对意外情况和数据丢失的风险。

四、设备管理:4.1设备采购与维护:政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设备采购,并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设备使用规范:政务中心应制定设备使用规范,明确设备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规则,防止设备被滥用或损坏。

4.3设备更新与淘汰:政务中心应及时更新设备,淘汰老旧设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处理能力。

五、工作流程:5.1流程规范化:政务中心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流程和环节,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为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并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独立的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配备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中心应当重视培养和引进具有政务服务能力的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服务人员能够熟悉各项政务服务流程,并能妥善解答市民的问题和需求。

其次,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和标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一项服务都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并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外,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推动服务数字化和信息化。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通过建设相关的信息系统和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的数字化和在线化,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等便利的服务方式。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鼓励市民选择在线服务,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等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

另外,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服务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严格杜绝任何形式的服务乱象。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市民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和回应相关问题。

最后,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始终以市民为中心,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发他们继续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

总之,《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一、总则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向公民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民服务的窗口机构,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举措。

为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确保其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机构设置与职责1.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应根据服务需求和地区特点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服务能力的覆盖和连通性。

2.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提供证照办理、行政审批、政务咨询、综合查询等服务;推进政企对接,提供服务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承办政府决策的实施、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服务标准1.政务服务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时限要求、服务内容等方面。

服务标准应公之于众,在大厅明显位置公示。

2.政务服务中心应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定期分析调查结果并评估服务质量,及时改进工作。

四、队伍建设1.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与服务需求相适应。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素养、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

2.政务服务中心应制定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工作人员的持续学习和提升。

五、信息化建设1.政务服务中心应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在线办理等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窗口服务流程1.政务服务中心应规范窗口服务流程,确保服务内容和办理流程的透明、公正、高效。

2.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服务需求,合理划分窗口,明确窗口服务对象和办事指南,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

七、服务管理1.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定期服务评估机制,评估服务标准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收并及时处理来自公民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八、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便利。

政务服务中心应及时公布服务标准、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办法一、服务态度1.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有礼貌,对待每位前来办事的民众应友善、耐心、细致。

2.窗口工作人员应站好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携带手机等私人物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帮助办事民众解决问题,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规范1.窗口工作人员应准确理解办事民众的需求,根据规定的流程向其提供服务。

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引导办事民众正确填写申请表格,帮助民众梳理办事所需材料,并核对认证。

3.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办事民众反馈办理结果,告知进度和可能的问题,提醒民众办理后续手续。

4.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办事所需的材料和垃圾。

三、信息公开2.窗口工作人员应公开发布各项政策法规和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

3.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介绍政务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四、监督机制1.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2.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评估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3.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等部门可以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管理巡查,确保规范执行。

五、培训与考核1.行政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落实激励机制。

六、科技支持1.行政服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申请、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

2.推行一窗受理,避免办事民众反复奔波,提高办事效率。

总之,规范化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的关键措施,有助于提升政府形象、推动行政,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提供便利。

同时,需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是党和政府向群众提供行政服务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对党和政府的信心。

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本文将从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素质、服务流程、信息化建设以及投诉处理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组织架构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组织协调部门、业务管理部门、投诉处理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中心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文件,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各项行政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和高效;投诉处理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投诉事项,及时解决群众问题,维护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人员素质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政治素质是指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

业务素质是指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务服务流程,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够准确、高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服务意识是指工作人员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始终保持服务意识,用心、耐心、细心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服务流程政务服务中心应确立完善的服务流程,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服务流程应包括预约、受理、办理、查询、通知和评价等环节,各环节之间要衔接紧密、流程简化、时间节省。

中心应设置便民设施,如自助查询终端、打印机、传真机等,提供多种办事渠道,如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手机APP等,让群众能够灵活选择,提高办事效率。

四、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中心应建立统一的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中心工作人员要熟练运用信息化工具,提升办事效率。

中心应开通电子服务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

中心还应设置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为群众解答疑问,提供咨询服务。

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中心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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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运转情况的协调、督察以及与窗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负责指导对涉及窗口投诉的受理、处理。
负责组织督察业务公文的起草、审核。
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有关部门、机构不得在本机关或者其他场所受理、办理。
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应制定办事指南,公布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服务事项相关收费应在银行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统一缴纳,所收资金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国库。
附 录 A
A.1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制定本职能职责。
A.2
负责本级和指导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组织协调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事项并督促检查。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
2
政务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
服务事项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
两集中两到位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附 录 C
C.1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依法行政,明确职责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岗位职责。
C.2
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主持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传达、贯彻国家的路线、政策,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决策,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负责主持主任办公会、首席代表会等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工作事项。
组织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抽取评标专家,建立健全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工作状况诚信档案,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和管理。
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
信息管理
负责牵头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具体负责信息网络的维护管理,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正常运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1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对服务事项进入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查。
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进行协调督察。
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审查。
受理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突发事件处置。
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并联审批管理
负责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3
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在同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调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效能监察机构,依托覆盖省、市(州)、县(市、区)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实施逐环节、逐岗位全程监督。
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服务评价器、服务评议表、意见箱(簿),定期收集、整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服务对象反馈。
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定期收集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服务事项,应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特殊情况不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服务事项,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2
首席代表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2
首问责任岗
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和部门窗口设置的履行首问职责的工作岗位。
2
首问责任人
依照职责首次接待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和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
2
综合窗口
根据部门委托,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
组织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
对纳入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工作进行指导。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为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
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有关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安排部署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负责签发上报下发的公文。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负责人
C.2.1.1
主持和协调综合业务管理工作。
协助领导对各项重大决策及事项进行安排、协调。
负责组织起草、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文件的起草和复核,指导对外宣传、信息报送及文电处理。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
2010-10-20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附 录 B
B.1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制定本职能职责。
B.2
综合管理
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监察、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信息工作。
负责日常党务工作。
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并对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改造进行协调和实施。
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承担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为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
受理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查处。
统一协调、安排本部门各处(科、室、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政务服务过程中需要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按照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实施简单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
对本部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流程,逐岗位、逐环节明确责任人,承诺标准办理时限。
设立首问责任岗位,明确首问职责,实行首问登记;接受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咨询,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人员配置
部门行政审批机构应根据业务量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确定首席代表。
工作人员的人事及福利待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人员要求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业务骨干。
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会操作计算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负责人事、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会议组织、保密保卫、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日常党务、交流接待、集体活动等工作。
负责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2.1.2
主持和协调督察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完善政务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服务事项应即来即办。
在承诺时限内逐环节、逐岗位确定办理期限,并纳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管理。
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应给予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责任追究的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等,或由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政务服务中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一次性告知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申请或办理服务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该事项的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主动提供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服务对象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同时回答相关问询。
对服务对象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应一次性告知,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参见附录D),并将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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