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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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大厅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环境,保障政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三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以及相关政策,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作息第四条政务大厅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五条休息时间:中午12:00至13:00,下班时间为17:30。

第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第九条工作人员不得收受、索取、侵占、挪用公款或侵占公共财物。

第十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群众咨询,耐心解答疑问,及时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工作人员应告知群众原因,并引导其按规定补齐材料。

第十四条办理业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放宽或收紧条件。

第五章设施与环境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应保持整洁、卫生,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六条办公区域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对于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民、务实、勤政、廉政”的良好政府形象,特制定本规则。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二)发布各类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劳务输出等信息;(三)根据职能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四)代办l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五)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二、麒麟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一)服务承诺制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3、实行限时办结制。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4、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无“三乱”问题发生。

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6、接受监督,受理举报。

要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二)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2、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3、首问人责任(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是指对政务大厅的运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体系。

政务大厅是政府机构向公民提供各类行政服务的场所,包括办理证件、申请各类许可、查询公共信息等。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促进政务公开和便民利民。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设立和布局:明确政务大厅的设立原则、布局和标准,包括区域设置、办公室规划和设备配置等。

2. 服务对象和范围:明确政务大厅服务的对象和范围,例如个人、企业、社区等。

3. 办事流程和时限:规定各类行政服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时限,确保办事程序合理和高效。

4. 服务标准和指南:制定服务标准和指南,明确政务大厅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5. 窗口管理:规范政务大厅窗口的工作流程和职责,重点关注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态度。

6. 网上办理和预约:推进政务大厅的线上服务,提供网上办理和预约服务,方便群众远程办理业务。

7. 信息公开和监督:建立政务大厅信息公开制度,公开行政服务项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8. 评估和考核:建立政务大厅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政务大厅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机构高度重视,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供便利、高效、公正的行政服务。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不断改进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务大厅的监督和监管,以确保行政服务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场所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正、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下设综合部、业务部、窗口管理部、督查考核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优化、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窗口管理部: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四)督查考核部: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耐心解答问题,不得推诿、拒绝。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爱护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了解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安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规定。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政务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政务大厅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办公与办事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政务大厅及其附属设施。

三、卫生责任分工1. 大厅保洁人员负责大厅的日常清洁工作,包括地面、墙面、玻璃、卫生间、电梯等。

2. 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区域的日常清洁,保持桌面整洁,文件资料归类有序。

3. 公共服务人员负责对大厅内外的绿化带、休息区等进行日常维护。

4. 办事人员及工作人员均应自觉维护政务大厅的环境卫生。

四、卫生管理要求1. 保洁人员应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清洁:- 早晨:7:00-8:00;- 中午:11:30-12:30;- 下午:14:30-15:30;- 晚上:18:00-19:00。

2. 每日清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旁门的擦拭;- 大厅的地面、墙面、玻璃、卫生间、电梯等的清洁;- 桌面、文件资料、办公设备的整理与清洁;- 绿化带、休息区等的日常维护;- 卫生间设施(便池、手盆、水池、隔断板门等)的清洁与消毒;- 电梯间两道门的擦拭;- 保洁工具的清洁与维护。

3. 定期进行以下工作:- 每月对大厅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每季度对大厅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维修;- 每半年对大厅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评估。

五、卫生监督与奖惩1. 建立卫生检查制度,由大厅管理部门定期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域或个人进行整改。

2. 对表现突出的保洁人员及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政务大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须经政务大厅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确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二、窗口设置与职责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政务服务需要,合理设置窗口,明确窗口职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六条窗口职责:(一)宣传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接受政务服务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三)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指导、协调和投诉处理;(四)参与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务服务流程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特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第八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

第九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协助申请人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十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三)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模板

政务大厅规章制度模板

标题:政务大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大厅是政府面向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承担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职能。

第三条政务大厅的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

第四条政务大厅的工作内容包括: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供公共服务、接受行政投诉、提供政务信息咨询等。

第五条政务大厅的工作时间为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具体工作时间由政务大厅管理机构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政务大厅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政务大厅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政务大厅内设立各个政务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负责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窗口设置、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政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到位,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办理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政务大厅应设置公开透明的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应提供便捷的服务设施,包括等候区、咨询台、自助服务设备等。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投诉举报事项,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政务大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大厅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政务大厅应设置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政务大厅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政务大厅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模板

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模板

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及来访办事人员。

2. 行政服务大厅应以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为宗旨,确保各项行政服务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纪律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2. 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严禁在工作区域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闲聊等。

三、服务规范1. 工作人员应以热情、耐心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2. 对于办事人员的咨询和申请,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流程,避免办事人员多次往返。

3.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访者的询问负责到底,不得推诿。

四、环境卫生1. 保持大厅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公共区域,确保无垃圾、杂物。

2. 工作台面应保持干净、有序,不得堆放私人物品。

五、安全管理1. 定期检查大厅内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监控等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六、设施设备管理1.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2. 设备使用前后应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七、信息管理1. 保护办事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定期对服务数据进行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八、监督与考核1. 建立监督机制,通过视频监控、客户反馈等方式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

2.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服务大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行政服务大厅管理部门提出,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模板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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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所有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员必须树立“卫生为荣、
安全第一”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安全习惯,展示窗口优良
形象。从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大厅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运行,组织
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规定的各个事项,从而推
动大厅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一、卫生制度:
1、中心公共地段卫生由中心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扫,各窗口
办公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由各窗口负责。

2、要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日卫生扫除须在上班前
或下班后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内物品;法定节
假日前后及有关迎检时都须大扫除。

3、卫生达标要求:门、窗,无污迹灰尘;屋顶、墙面、地板,无蛛
网、污迹、灰尘、杂物;办公用品及设施布置得当,无污迹、灰尘;
物品堆放整齐,桌柜上无乱堆乱放现象;中心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

4、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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