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树立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规章。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平台,其任务是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的设立第四条根据服务中心的规模和职能定位,确定相应的服务机构。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包括接待、咨询、办理等功能。
第六条为了方便公众,服务中心应设立自助终端设备,实现在线办理功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应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服务中心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激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24小时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举报,确保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配备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传真设备、打印设备和网络设备,以支持各项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数据备份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保密制度,对公众的个人信息及涉及行政事务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服务中心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开展安全培训。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八条服务中心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对公众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树立政务服务良好形象,结合大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厅各办事窗口、后台办公室及公共区域等。
第三条大厅内应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及时倾倒垃圾,确保空气清新、无异味,玻璃洁净明亮、无污渍,地面干净、无水渍杂物,保持花草生命力,花叶无灰尘、无黄叶。
第四条各类设施设备应布局合理,整齐规范,符合工作人员办公习惯;便民物品定点摆放,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使用。
私人物品须放入抽屉或橱柜,不得出现在公众视野内。
第五条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整理,装入文件夹或档案盒内,整齐摆放于文件柜中,禁止散落于桌面、柜台等。
文件柜内档案盒要摆放整齐,标识明显,干净整洁。
第六条严禁在大厅内吸烟、就餐、吃零食等。
第七条大厅各窗口、咨询台卫生情况由各窗口、咨询台工作人员负责;各进驻部门卫生情况由进驻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由保洁人员负责。
第八条大厅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卫生整治,按照职责分工由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场所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正、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下设综合部、业务部、窗口管理部、督查考核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综合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二)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优化、审核、发布等工作。
(三)窗口管理部: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等工作。
(四)督查考核部: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耐心解答问题,不得推诿、拒绝。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场所整洁,爱护办公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二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了解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
第十五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安全。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规定。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运作和管理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
它包括各个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满足公民和企业的需求。
以下是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服务流程和标准: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服务规范、统一,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划和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等。
同时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4. 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定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5. 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6. 用户反馈和满意度调查: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针对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
7. 违规处理和监督机制:对于违反制度规定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制定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运作合法、公正和透明。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促进政务服务的便捷化、高效化和智能化。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流程,满足市民和企业的需求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和指导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中心主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具体业务领域。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2. 中心设立综合业务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和服务窗口四个部门。
综合业务部负责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三、工作职责1. 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接收市民和企业的申请材料,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 审核申请材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3) 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4) 统计和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2. 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拟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3) 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4)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所管理、设备维护等。
3. 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方案;(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3) 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信息系统故障和问题。
4. 服务窗口部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政务服务分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分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以及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打造便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分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分中心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主任:负责政务服务分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
(三)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部门职责:(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安排、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科室: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工作,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
(三)监督科:负责对政务服务分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政务服务分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工作人员接到咨询或办理事项时,应主动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引导。
(二)限时办结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公共服务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
(三)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
(四)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第七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程序:(一)咨询与受理:工作人员接待咨询,了解办事需求,指导办事人准备相关材料。
(二)审查与审批:业务科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咨询、企业注册等一揽子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服务中心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公平的原则,为企业和公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确保服务流程合规、信息保密、服务态度友好、效率高效等要求,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第五条服务中心的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推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进行整改和反思,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激励,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第八条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由服务中心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十条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行政审批部、公共资源交易部、法律咨询部、窗口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并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其他部门。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办公设备维护、协调各部门工作、接待来访等。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部负责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且及时反馈审批结果给申请人。
第十三条公共资源交易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第十四条法律咨询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解答法律问题,协助申请人合法维权。
第十五条窗口服务部负责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服务,保证服务态度友好、服务效率高效。
第十六条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工作,对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负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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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
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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