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020419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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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SDGJ35—84(试行)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关于颁发《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SDGJ35—84(试行)的通知(83)水电电规技字第136号为提高电力勘测设计制图水平,更好地为电力建设和生产服务,根据原电力建设总局(79)火技字第6号文的通知,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北京电力设计院(现华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编制《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经主编单位几年的努力工作,广泛地征求全国有关电力设计院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和补充,于1982年7 月完成送审稿,我院于1982年9月和10月会同有关单位分两次召开了对该规定综合部分和21个专业部分的审查会议。

现批准《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测量部分)》SDGJ35—84为电力规划设计院院颁标准,自1984年2月颁发试行。

由于机构调整与变动,本规定自颁发后由华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管理和具体解释工作。

在试行本规定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华北电力设计院并抄送我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 为了使工程测量专业制图达到基本统一,符合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以利于提高电力测绘效率,保证电力测绘质量,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现根据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地形图图式》和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测量技术规程》及原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制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架空送电线路和电力系统规划的新建或扩建工程的工程测量专业制图。

第1.0.3条 工程测量专业制图除应遵照执行本规定外,还应遵照执行现行的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地形图图式》和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测量技术规程》及原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

电气制图规范

电气制图规范

电气制图规范电气制图规范是电气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些准则和标准,旨在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并提高工作效率。

以下是电气制图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1.符号和标注:在电气制图中使用标准的符号和标注,确保通用性和一致性,方便阅读和理解。

2.图纸布局:电气制图应按照统一的布局要求进行排版,包括标题、图例、项目信息等,以便于整理和归档。

3.尺寸标注:所有线路、设备和零件的尺寸应在制图上进行标注,确保施工准确性和布线合理性。

4.线型和文字:使用统一的线型和文字样式,如线宽、字体大小和间距等,以确保图纸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5.线路标识:每根线路都应有唯一的标识,包括线路类型、电压等级、回路编号等,方便施工和维护。

6.图例和注释:在电气制图中应包括图例和注释,解释和说明各个符号和线路的含义和功能,方便理解和操作。

7.层次结构: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电气制图应采用分层结构,将各个电气系统和设备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方便查找和管理。

8.接地和接地系统:在电气制图中应标注接地和接地系统的位置和连接方式,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9.设备安装:对于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式,应在电气制图中进行标注,并指定必要的安装要求,如间距、固定方法等。

10.施工顺序:电气制图还应指导施工人员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电气制图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为电气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提供指导和参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电气制图规范也有助于减少人为错误和失误,降低事故和故障的发生率,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因此,电气制图规范对于电气工程的成功完成和项目的成功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物探制图标准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物探制图标准

3.5 文 本
3.5.1 图中(包括铅笔图和墨线图)书写的汉字和各种字母、代号、符号、数字等,均应 字体端正、笔划清暾、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从左至右横向书写,标点符号占一个字的位置。 3.5.2 图中的文本尺寸: 1 标准文本高度的范围为:2.5mm,3.5mm,5.Omm, 7.0mm,10.Omm,14.Omm,20.Omm.大写字母高度和小写字母高度不应小于 2.5mm;汉字的字高不应小予 3.5mm。如需书 写更大的文本,其文本高度应按挖的比值递增。 2 除图标外,在一幅图中,文本尺寸的种类不宜超过三种,文本横宽比不宜超过两种。 3 简化汉字书写,必须遵守国务院公帮的《汉字简化方 案》。 4 汉字采用长仿宋体,字体高宽比为 1:0.7。图中项目类宜使用宋体,内容类宜使用仿宋 体。特殊情况下(如:大标题、图册封面等),-甜允许使用其他字体,某些图(如地形图) 可按需要采用等线体、等线斜体(如河流名称)。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第 5 部分:物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变电所、架空送电线路、电力系统规划等新建或扩建工程的勘测 设计制图物探部分的制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予电力工程建设的物探设计制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 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 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 性。 DL/T 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56.2--2002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 第 2 部分:岩土 工程 DL/T 5156.4—2002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 第 4 部分:水文 地质
图 3.1.1 图榧幅面格式
(a)横式幅面尺寸代号与格式:(b)立式幅面尺寸与格式
图 3.1.4 幅面加长方式

电气专业施工图统一制图标准

电气专业施工图统一制图标准

国防工业设计研究院电气专业施工图统一制图标准(试行)本规定是在现有《河南省国防工业设计研究院-制图细则》有关要求基础之上,参照《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4DX00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以及部分同行业单位全套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针对现有本院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所进行的补充规定。

一.建筑电气施工图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二. 图纸目录图纸目录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标准图。

图纸序号排列顺序如下:目录;图例表(或设备材料表);说明;系统图;供电总平面;变电所;配电平面(宜含电力干线布置、插座布置,机房内部配电线路——表达不清时另画1:50的放大图);照明平面;接地及防雷平面;火灾自动报警平面;综合布线平面;楼宇自动化平面…。

三.施工设计说明:1 设计依据:应将初步(或方案)设计审批定案的主要指标录入。

1)建筑概况:应说明工程地点、建筑类别、防火等级、总/层面积、层数、层高、总高度及各部位的功能;结构形式、楼板/垫层厚度、基础形式、金属屋面板厚度;空调形式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各市政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或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4)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5)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应开列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规范,引用的规范应是最新版本的,最高级别的。

2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说明应详细说明设计范围,设计院作哪些工作,其它哪些系统又由哪些单位设计。

谈设计范围时,要用准确的技术术语,还要简洁明了。

3各系统的主要指标、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

各系统按照设计内容的排列顺序分别叙述。

4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5 防雷及接地保护等其他系统有关内容(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单位在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细设计、严格管理、安全施工、质量保证”的原则,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具有合法的资质和相关经验。

第五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勘测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机构第六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八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监督勘测设计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勘测设计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勘测设计项目档案,记录项目的相关信息和技术资料,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包括项目立项、勘测设计、评审批准、施工等阶段。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阶段应当进行勘测设计需求分析,确定项目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勘测设计阶段应当进行现场勘测、数据采集、方案设计等工作,编制勘测设计报告和施工图纸。

第十四条勘测设计报告应当包括勘测数据、设计方案、技术参数、工程造价、安全预防措施等内容,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阶段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四章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勘测设计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华电研究所制图统一规定

华电研究所制图统一规定

华电公司制图统一规定为使华电公司的设计图纸图面形式标准、统一,设计制图除应严格按照《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028-93执行外,补充统一规定如下:1, 图标华电公司(341)图标采用统一图标:ahdcdtb.dwg,ahdcxtb.dwg,ahdchqtb.dwg,图标上的文字已统一 ,设计人只能修改文字内容 (包括工程名、图名、图号、设计阶段、图纸级别的文字内容)不得修改形文件及字高;图纸级别统一用1,2,3…等。

2, 图纸目录采用统一目录: ahdcml.dwg目录上的文字已统一 ,设计人只需修改文字内容不得修改形文件及字高。

3, 字型、字高字型文件采用HDHZ (ZF2.SHX, HDHZ.SHX),宽度因子为0.8。

图内的汉字字高一般为3~4mm, 图纸中说明部分用4~5mm。

尺寸标注采用ZF2.SHX(字高3~3.5mm)注:土建pkpm程序所出图纸除外4, 图线图线宽度b取0.7mm,其他按表DL5028-93 2.3.2取用轴线──CENTER;虚线──HIDDEN;线型比例──图纸比例×10剖面剖切符号的编号统一采用: 1-1 2-2 ... A-A B-B ...5,指北针、标高采用统一图块--ahdczbz.dwg、ahdcbg.dwg6,尺寸标注尺寸界限一端离开图样轮廓线为3mm,另一断超出尺寸线为2mm尺寸起止符号:土建采用斜短线,倾斜方向顺时针45度,长度2mm电气采用箭头,箭头长度2.5mmahdcdtb.dwg, ahdcxtb.dwg, ahdchqtb.dwg,ahdcml.dwg, ahdczbz.dwg, ahdcbg.dwg,HDHZ.SHX、ZF2.SHX在yjs\制图统一规定的目录下(以上图块均为1:1)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华电公司2009.5.30。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物探制图标准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物探制图标准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第 5 部分:物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变电所、架空送电线路、电力系统规划等新建或扩建工程的勘测 设计制图物探部分的制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予电力工程建设的物探设计制图。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 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 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 性。 DL/T 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56.2--2002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 第 2 部分:岩土 工程 DL/T 5156.4—2002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 第 4 部分:水文 地质
A2-1 A2-2 A2-3 A2-4 A2-5 A2-6 A2-7 A2-8 A3-1 A3-2 A3-3 A3-4 A3-5
— A3x3 — A3×4 — A3x5 — A3× 6 A4×3 A4×4 A4 × 5 A4× 6 A4><7
420×743 420×892 420× 1041 420× 1189 420× 1358 420× 1487 420× 1635 420× 1784 297× 631 297× 841 297× 1051 297×1261 297× 1472
4 进行图廓外整饰或勾绘其轮廓。 5 填写注记。 4.3.2 图稿中各种符号的位置应准确地绘出。 4.3.3 允许先构溅较大比例尺麴中闻图稿,然屠缩成所需比例尺的正式图稿。其缩制比例 不得超过 1:2.5。一般不得先构制小比例尺的中间图稿然后放大。 4.3.4 当用坐标纸构制图稿时,应选用符合精度要求的坐标纸。
5 字符应采用向右倾斜,与水平线成 的斜体字;与汉
字混合书写时,宜采用正体字。 3.5.3 采用印刷复制(如铅印、胶印)、摄影复制(包括徽缩)时,图中的字体不受本标 准限制。

电气制图规则资料

电气制图规则资料

电气制图规则一、使用工具使用AUTOCAD2023, 保留格式为2023 DWG格式。

波及到旳字符标注采用原则工程字体。

积极力平行母线旳间距15, 其他平行导线旳间距10, 垂直导线旳间距10。

主电路中各图形符号旳间距20, 原理图部分各图形符号旳间距是30。

二、制图规范1.图号编号原则YJ—计划号—工位号—图纸类型—该类型次序号(2位)—改动序号(1位)阐明:1.计划号为市场部下发旳计划号。

2.单台设备工位号省略。

3.类型次序号为目前类型图纸旳次序号, 每种图纸单独编号, 编号从01开始。

4、改动序号为该图纸改动后旳次序号, 原始图纸省略, 改动序号使用字母, 第一次改动为A, 第二次改动为B, 依次类推。

2.图纸页号旳编号原则1.图纸明细, 图例, 线颜色、构造框图从1-9。

2.主电路原理图编号从10-19。

2.交流控制原理图编号从20-29。

3.直流控制原理图编号从30-49。

4.PLC输入原理图编号从50-69。

5.PLC输出原理图编号从70-89。

6.AD/DA.光幕、伺服驱动等接线图编号从90-99。

7.元器件位置图和接线图编号从100-109。

8.如遇特殊状况某区域范围超限时, 将该区域图纸编号+200。

每套图纸必须有一种图纸列表, 它描述了一种有几张图纸, 各图纸旳名称。

3.元器件旳符号和命名措施执行GB4728《图用图形符号》和GB7159《电气技术中旳文字符号制定通则》旳国标。

常用元器件命名措施电磁铁——YA电磁阀——KV端子板——XT插头——XP插座——XS控制用变压器——TC电力变压器——TM断路器——QF接触器——KM继电器——KA熔断器——FU按钮——SB控制开关, 选择开关——SA液位传感——SL压力传感器—器—SP位置传感器——SQ温度传感器——ST照明灯——EL指示灯——HL发热元件——EH电动机——M详细符号及阐明见附录。

元件旳名称采用在字母背面添加三位序号旳措施, 可以与详细旳机械功能产生联络旳元器件名称尽量与机械功能旳名称保持一致, 例如接触器命名为KM101, 热继电器命名为FR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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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物探部分)SDGJ39—84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关于颁发《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物探部分)SDGJ39—84(试行)》的通知(84)水电电规技字第12号为提高电力勘测设计制图水平,更好地为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服务,根据原电力建设总局(79)火技字第6号文的通知,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北京电力设计院负责编制《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经主编单位几年的努力工作,广泛征求全国有关电力设计院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和补充,于1982年7月完成送审稿,我院于1982年9月和10月会同有关单位分两次召开了对该制图规定综合部分和21 个专业部分的审查会议。

现批准《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物探部分)SDGJ39— 84》为电力规划设计院颁标准,自1984年7月颁发试行。

由于机构调整与变动,本规定自颁发后由华北电力设计院协助我院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在试行本规定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报我院并抄送华北电力设计院,以便修订时考虑。

一九八四年元月二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地球物理勘探专业的制图达到基本统一,图面简洁清晰,符合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勘测设计效率,保证勘测设计质量,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并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制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架空送电线路、电力系统规划等新建或扩建工程的勘测设计制图。

第1.0.3条电力勘测设计制图除按本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4条对有特殊要求的各种图纸,其内容和规格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纸幅面第2.1.1条绘制工程图时,其图纸的基本幅面按表2.1.1的规定选用。

表2.1.1 图纸基本幅面规格表单位:mm图纸应画出图框、边框(裁边印迹线)和图标(尺寸代号与格式如图2.1.1)。

蜡底图宜在幅面规格以外,再加宽8~12mm的缝边。

第2.1.2条 0、1、2、3号图纸的图框宜画出100mm分格的坐标(如图2.1.2)。

4、5号图纸的图框不加分格坐标。

第2.1.3条 0、1、2、3号图纸宜采用横式幅面,4号图纸采用立式幅面。

图纸装订宜采用3号幅面横装(如图2.1.1-1)或4号幅面竖装(如图2.1.1-2)。

第2.1.4条图纸幅面一般不宜加宽或加长,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宽、加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图纸的加宽、加长量,应按相应基本幅面边长的1/8或其倍数增加(如图2.1.4)。

图2.1.1-1 幅面尺寸代号与格式图2.1.1-2 4号立式幅面格式图2.1.2 分格坐标图框的格式图2.1.4 幅面加宽、加长方式二、0号图纸不得加宽,必要时允许加长,加长后的长边不得超过1931mm。

三、1、2、3号图纸可以加长和加宽。

加长后的长边,最长不得超过1931mm;加宽后的宽边,最宽不得超过0号图纸的宽度(841mm)。

四、4、5号图纸不得加长和加宽。

五、特殊情况下,图纸加长或加宽后超出限制的尺寸时,可采用断开拼接的方式选用幅面。

第二节图标第2.2.1条图标共分八种:1.工程设计大图标(如图2.2.1-1);2.工程设计小图标(如图2.2.1-2);图2.2.1-1 工程设计大图标图2.2.1-2 工程设计小图标3.标准设计小图标(如图2.2.1-3);4.标准设计大图标(如图2.2.1-4);5.套用图标(如图2.2.1-5);6.修改图标(如图2.2.1-6);7.复制图标(如图2.2.1-7);8.会签图标(如图2.2.1-8)。

图2.2.1-3 标准设计小图标图2.2.1-4 标准设计大图标图2.2.1-5 套用图标图2.2.1-6 修改图标图2.2.1-7 复制图标图2.2.1-8 会签图标物探图件可根据需要选用适当图标型式,其签署内容可根据各单位管理体制自定。

第2.2.2条图标应放在图纸的右下角。

第2.2.3条复制图件应将原来的图标一并复制下来,并应在图中增加“复制图标”。

第2.2.4条图标中的各项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三节图线第2.3.1条绘制工程图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采用表2.3.1中规定的图线规格。

表2.3.1 常用图线的规格第2.3.2条各种图线宽度的配置,应以图形的比例与配线协调,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清晰美观为原则。

第2.3.3条在一套图件中或一张图纸中的各种同类图线宽度均应保持基本一致。

第四节图的方位第2.4.1条平面图应绘坐标网,非正北平面图还应在图的左上角或右上角标绘指北标。

第2.4.2条剖面行列线的方向:东西向应左为起点右为终点,南北向应上为起点下为终点。

剖面编号应首先自上而下编水平向剖面(与图纸水平交角小于45°的倾斜剖面列入此类),然后从左至右编垂直向剖面(与图纸水平交角大于45°的倾斜剖面列入此类)。

第五节字体第2.5.1条图中(包括铅笔图和墨线图)书写的汉字和各种字母、代号、符号、数字等,均应字体端正、笔划清晰、排列整齐、间隔均匀。

从左至右横向书写,标点符号占一个字的位置。

第2.5.2条图中的字体规定如下:一、汉字:一律使用正长仿宋体;特殊情况下(如:大标题、图册封面等),可允许使用其它字体;某些图(如地形图)可按需要采用等线体、等线斜体(如河流名称)。

二、各种字母和数字:应采用向右倾斜,与水平线成75度角的斜体字;与汉字混合书写时,可采用正体字。

第2.5.3条采用印刷复制(如铅印、胶印)、计算机绘图、摄影复制(包括微缩) 时,图中的字体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三章构图第一节资料准备第3.1.1条构图所用的基本资料是各种物探观测数据、解释推断结果、有关的地形图、地质图及地质野外工作的原始材料。

第3.1.2条构图所用的资料必须是经过本单位检查验收合格的。

第3.1.3条构图所用的同类物探数据,应当采用同一单位、同一校正方法、同一正常场或背景值。

第3.1.4条构图所用的地形图或地质图,应当是与构图相同比例尺或由较大比例尺缩成所需比例尺的底图。

第二节构图设计第3.2.1条在构制图稿前应先进行设计。

设计应在充分研究全部资料的基础上,按物探有关方法的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3.2.2条在设计图件时,应尽量把互相有关的资料结合或组合在一张图上,以便综合研究和使用。

第3.2.3条在可能的情况下,推断成果应绘成综合图,即既绘有物探推断成果,又绘有有关的地质资料。

后者的繁简程度视需要而异,可不同于同类地质图的要求,但为验证物探推断成果而进行的或实际上起这种作用的测量及勘探工程结果应绘出。

第3.2.4条如果物探推断解释成果与原有地质资料不一致,应把结果同时绘出。

第3.2.5条构图设计的内容包括:一、图的种类和内容。

二、图的各种坐标比例尺、等值线起始值及间距等。

三、图例和注记要素。

四、图的分幅方法和方位。

第3.2.6条除简单的图件外,均应通过绘制草图的方法来确定构图的最终设计方案。

第三节构图方法及要求第3.3.1条构制图稿通常是在坐标纸或地形地质图上用铅笔进行,一般程序是:一、绘出坐标系统及坐标控制点。

二、按照坐标系统及坐标控制点定出各项内容在图上的位置,并根据需要注出各种数据。

三、勾绘各种内容的符号。

四、进行图廓外整饰或勾绘其轮廓。

五、填写注记。

第3.3.2条图稿中各种符号的位置应准确地绘出。

第3.3.3条允许先构制较大比例尺的中间图稿,然后缩成所需比例尺的正式图稿。

其缩制比数不得超过1∶2.5。

一般不得先构制小比例尺的中间图稿然后放大。

第3.3.4条当用坐标纸构制图稿时,应选用符合精度要求的坐标纸。

第四章图的内容第一节物探类第4.1.1条物探图件所绘的具体内容应按物探规范执行。

第4.1.2条物探工作坐标是直接在其上标注各种物探工作的点、线、面的空间位置,所以工作坐标是物探图件的基本内容。

第4.1.3条观测资料是各种物探参数图的主要内容,它们在图上应当用最醒目的形式表示出来。

第4.1.4条推断结果是根据观测资料进行解释推断所得的地质结论和建议,它们包括各种地质界线、地质构造、岩性、地下水动态、地球物理界线等的位置及产状、建议的物探工作、地质工作、勘探工程的位置及设计等。

第二节地质类第4.2.1条第四系地层资料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物探工作有特殊密切的关系。

在物探图件中应特别详细地表示第四系地层的分布情况,并根据物探方法的需要表明其性质。

第4.2.2条水文地质物探工作的图件应特别详细地表示出水文地质的情况。

第4.2.3条在物探平面图件中,应绘出对物探工作有意义的勘探工程。

第三节地理类第4.3.1条控制点(三角点、精密导线点、水准点等)在所有平面图件中一般应按同比例尺地形图的要求绘出。

第4.3.2条在平面图中,根据需要绘出某些主要方位物。

第4.3.3条对物探观测成果有影响的干扰物(包括地下埋藏的),应绘到平面图或剖面图上。

第4.3.4条在工作布置图(或实际材料图)中,一般应绘出地貌和水系,但等高线可按需要只绘同比例尺地形图的计取线。

第五章图的比例尺第一节空间比例尺第5.1.1条空间比例尺是图中所绘空间位置坐标的比例尺。

所制图件的比例尺决定于物探工作的比例尺,而物探工作的比例尺,由各种物探方法规范、物探测量规范规定。

第5.1.2条空间比例尺一律采用算术比例尺。

第5.1.3条图的比例尺一般应等于工作比例尺,在不妨碍物探资料使用的前提下,可采用较小的比例尺。

第5.1.4条物探工作中,剖面图类的比例尺可大于工作比例尺;所采用的最大比例尺,应满足有关方法规范的规定。

第5.1.5条在绘有垂向位置坐标的剖面图类中,允许垂向位置坐标比例尺大于水平位置坐标比例尺。

第二节参数比例尺第5.2.1条当采用不同精度的物探参数资料制图时,图中参数比例尺的上限,应按其最低的精度决定。

第5.2.2条当以绝对误差表示观测精度时,参数比例尺一般应采用算术比例尺。

这时图上参数坐标轴或矢量方向,单位长度所代表的量值,不应小于观测的绝对误差。

第5.2.3条当参数量值变化范围很大,只用一种参数比例尺无法同时清楚表示强的或弱的特征时,可根据需要用多种参数比例尺绘图。

第六章图的整饰第一节图廓第6.1.1条所有物探成品图,其图廓形式应符合本规定第二章中关于图幅的规定。

第6.1.2条所有平面图类应按同比例尺地形图要求写出道路到达注记、坐标网注记、邻幅图号等注记。

第二节图名第6.2.1条物探图件的图名一般应由物探方法(或图中所绘物探参数名称)、图的类别组成。

第三节图例第6.3.1条图件中所绘各种图形符号、文字符号及色彩,必须全部列入图例,并说明它们代表的意义。

第6.3.2条对成套使用的图件,第一张图例中已说明的符号和色彩,以后各张图例中可不再说明;也可单独绘制一张全套图的统一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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