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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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涵盖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管理条例》等。
2:煤矿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5年颁布的法律,主要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的基本要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煤矿生产经营许可等。
3:煤矿安全规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针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操作规程,包括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4:煤矿安全管理条例: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煤矿安全管理相关的细则,包括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检查等内容。
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订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煤矿,是指对煤矿资源进行开采、洗选、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煤矿企业。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四条煤矿企业负责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权限。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第六条从事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限为5年,许可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缩短或延长。
第四章:煤矿的开采规划与设计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煤矿资源开采规划和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开采。
第九条煤矿开采前,煤矿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煤矿开采许可。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编制煤层气防治规划,明确煤矿开采中的煤层气防治措施。
第五章:煤矿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煤矿安全设施和购置煤矿安全器材。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PPT课件

事故预防与应对案例
事故预防措施
采取科学、合理的事故预 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 概率和影响程度。
事故应对措施
制定完善的事故应对措施, 包括应急救援、人员疏散 等,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 及时、有效地应对。
事故案例分析
对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 析,总结事故原因和教训, 提出预防和应对措施。
04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完 善与发展
安全形象建设
加强安全形象建设,如设 置安全警示标识、宣传栏 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监管与执法案例
安全监管制度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监管工 作的有效实施。
执法检查
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安全生 产秩序。
监管与执法案例分析
对典型的安全监管与执法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管与 执法水平。
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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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目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 领域存在空白和漏洞,导致监管不力,安全事故 频发。
法律法规更新滞后
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安全生产形 势的变化,现有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更新,难以适 应新的安全生产需求。
执法力度不够
在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 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较轻,缺乏足够的震慑 力。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政府监管
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检 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企业内部监管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 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发现违 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依法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实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国家将通过设立相关部门与煤矿企业共同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五条国家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设立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煤矿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必须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可靠的安全设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煤矿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附件:(根据实际情况添加附件内容,如安全生产责任书、事故案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煤矿企业:指经国家批准设立,从事煤矿资源开发利用的企业。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负责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的国家机构。
3、安全生产责任制:指明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煤矿企业为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的具体管理规定和程序。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活动,包括煤矿的探矿、开采、选煤、运输、储存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家支持科学技术进步,推广适宜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第二章煤矿生产许可和审批第六条煤矿开采必须取得煤矿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矿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进行煤矿开采活动。
第七条煤矿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煤矿管理部门颁发。
第八条煤矿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续期。
第九条煤矿关闭、停产、封存、恢复生产等活动,需要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责任。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四章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的防范和控制。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通风设备,保障煤矿内的氧气含量和通风流通。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防爆电气设备,防止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井、巷道等地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矿井的稳定性。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
《煤矿安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制定的在煤矿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对煤矿安全提出的基本要求。
该法规定了煤矿安全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及其责任、安全监察与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
该法明确规定了煤矿企业拥有和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职工安全培训,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煤矿安全法》制定的。
该条例规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的基本原则、监察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监察措施、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该条例明确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限,要求煤矿企业应当接受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监察机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例如《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煤矿井下生产管理规定》等。
这些规章制度对于进一步细化煤矿安全管理的要求,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煤矿企业进行了规范和约束,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和支持。
然而,考虑到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
生产的复杂性,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案章节一: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教学内容: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2.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
3.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作用,分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结构。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章节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
2. 让学生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
教学内容: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
2.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
3.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与检查。
1. 讲授法:讲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机制。
2. 小组讨论法:让学生分组讨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与检查。
章节三: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教学目标:1. 让学生掌握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
2. 让学生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教学内容:1. 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简介。
2. 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3.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案例。
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煤矿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的简介和重点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案例。
章节四: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2. 让学生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
教学内容: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种类。
2.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认定。
3.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追究。
1. 讲授法:讲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种类和认定。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煤矿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1. 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法》是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旨在保障煤矿安全、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
法律对煤矿企业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2.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煤矿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使用和管理办法,煤矿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煤炭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活动,确保煤矿企业生产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操作指南,包括《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规程》。
规程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旨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4.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明确了煤矿企业、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5. 煤矿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煤矿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
煤矿爆炸事故而制定的具体应急措施,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人员撤离、伤员救治等方面的紧急处理办法,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设备的伤害。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维护煤炭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可持续发展也起到了关键作用。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1. 引言煤矿是重要的能源资源,但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性,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2.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性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的指导方针,对有效防范和控制煤矿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第一:将安全生产置于首要位置,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为主:重视事故的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全员参与: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持续改进: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环境,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与落实对于煤矿企业具有重要的法律约束力,有助于推动煤矿行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3.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1 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是一部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规范的法律。
该法律包含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责任追究等内容。
其中,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3.2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而制定的。
该条例从监察部门的职责、监察方式、执法措施等方面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进行了规范。
它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3 矿山安全规程矿山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规范文件,用于规定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管理、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矿山安全规程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
4. 煤矿安全生产的挑战与对策尽管各国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但煤矿安全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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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而于制定的。本法律自2002年制 定,填补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空白,于 2014年8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 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 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 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 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 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 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煤矿安全规程》由煤矿工业部于1986年2月15日 颁布,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并于2005年1 月1日起实施。 在此基础上,2006年、2009年、 2010年、2011年、2015年进行了5次局部修订。 2016年2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签 署第87号总局令,颁布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 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是我国煤矿 安全管理方面最全面、最具体、最权威的一部基本 规程,是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化。
综合治理就是全行业和社会及政府运用经济、 法律、行政各种手段,采取多项措施,系统 解决问题。要求政府、煤矿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及工人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二、煤矿个人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1、坚持三并重原则:管理,装备,培训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3、是要强化安全法律意识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6、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7、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危害
2、有关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 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 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 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 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 岗作业。
3、有关规定 (1)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 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2)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作业。
(3)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 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4)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 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和对矿山事 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等。
2、《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控制和 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还规定了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总体运行制度,即政 府监管与指导、用人单位实施与保障、劳动者权益 维护和白律、社会监督与参与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技 术保障等。
五、《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于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 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7月18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 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 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2、施行的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 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 矿安全生产 。
(2)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要求我们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 发生。事故源于隐患。要实现安全第一,必 须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 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 的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 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不要用生命代价、有 了血的教训之后再去改进工作。
(3)综合治理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 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 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 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 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 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第一节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1)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是指在安全与生产二者关系的处理 上,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是生产的前提 条件,是实现生产的重要保证。 在生产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二者之 间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坚持 “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都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 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 元至1万元的奖励,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于2007年3月28日以国务院令第493号颁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3、有关规定 (1)明确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实行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及上岗作业培训制度。 (3)维护煤矿企业合法权益,禁止违法开采、 违章指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冒险作业, 依法追究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等。
四、《职业病防治法》
(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 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编造安全培训记录、 档案的,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由安全生产监 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 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来自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 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 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 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煤矿安全规程》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于2009年4月3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 议通过,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2、有关规定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 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 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 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 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 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 议和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17年11 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决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 布。
三、《煤炭法》
1、《煤炭法》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由国家主席签发第75号命令发布,自1996年 12月1日起施行。它是中国煤炭史上的第一 部法律。现行版本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 2、立法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 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二、《矿山安全法》
1、《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由国家 主席以第65号命令发布,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根据2009 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立法目的: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 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 康发展。
3、有关规定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 生产,排除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 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