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年大事记之1949-1959:新中国首部宪法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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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60年大事记

新中国60年大事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并亲自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2、人民英雄纪念碑建成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为了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在首都北京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纪念碑于1952年8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正式动工修建,1958年4月22日落成,同年5月1日隆重揭幕。

3、宪法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4、抗美援朝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

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的旗号公然出兵干涉,并将战火烧到了中国鸭绿江边。

为援助朝鲜,保卫祖国的安全,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赴朝鲜战场,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

5、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就西藏和平解放的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西藏和平解放为新中国的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大业,国西藏的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制度的建立、为西藏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奠定的坚实的基础。

6、大庆油田开发1959年9月25日,中国石油勘探队在东北松辽盆地沉积中找到了工业性油流。

时值国庆10周年,所以这个油田就以“大庆”命名。

大庆油田的发现和开发,打破了中国是“贫油国”的论调,使中国的原油产量大幅度增长,为中国自立自强创造了物质条件。

7、中国第一颗原子弹、氢弹爆炸成功1964年10月16日,在人迹罕见的罗布泊,巨大的蘑菇云腾空而起,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txt老子忽悠孩子叫教育,孩子忽悠老子叫欺骗,互相忽悠叫代沟。

▲男人这花花世界,我要用什么颜色来吸引你。

教育50年大事记(1949年至1959年)一九四九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毛泽东宣布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在知识分子中进行思想与政治教育,有计划、有步聚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

新中国教育建设起步。

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

12月23日-31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会议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

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的先进经验。

教育工作的发展方针是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

必须坚决正确地招待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

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

这次会议对新中国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地军管会接收新解放区的各级公立学校,组织开学复课,对学校进行整顿改造,取消国民党反动训导制度和反动课程。

开设革命的政治课程和其他新课程。

一九五零年4月3日,北京实验工农速成中学开学。

这是全国第一所工农速成中学。

此后全国各地相继举办工农速成中学。

5月1日,《人民教育》杂志创刊。

毛泽东为该刊题词:“恢复和发展人民教育是当前重要任务之一。

6月1日-9日,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讨论改造高等教育的方针和新中国高等教育的建设方向。

毛泽东、周恩来等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国家高级建设人才。

6月6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上所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讲话中指出,有步聚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

我国第一部宪法叫什么名字

我国第一部宪法叫什么名字

我国第一部宪法叫什么名字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宪法是于1908年8月(光绪34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第二部宪法是辛亥革命后,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三部宪法是1914年袁世凯当政时颁发的《中华民国约法》(俗称“袁氏约法),待袁世凯完蛋后,1916年恢复了原来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但是到了1923年,曹锟政府时期又颁发了第四部宪法《中华民国约法》(俗称”曹锟约法“),到1925年段祺瑞上台后又将该法废除,再次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31年6月国民政府颁发了第五部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1947年1月,国民政府颁发了第六部宪法《中华民国宪法》。

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政协颁布了新中国临时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随后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先后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宪法发展史

中国宪法发展史

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

20 世纪初,清朝政府开始进行宪政改革,制定了《钦定宪法大纲》等一系列宪法性文件。

然而,这些文件并没有真正实现民主宪政,清朝政府很快就被推翻了。

1911 年辛亥革命爆发后,中华民国成立,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民主性质的宪法。

此后,中国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和政权更迭,宪法也随之不断修改和完善。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临时宪法。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

此后,中国宪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1975 年、1978 年和1982 年分别通过了三部宪法。

1982 年宪法是现行宪法,经过了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和2018 年五次修订。

总的来说,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民主法治的不懈追求。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

我国宪法的历史演变前身:共同纲领1949年秋新中国建立前夕,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获得全国性胜利。

革命胜利后将要建立—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且规定建国后的大政方针,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把革命和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这就迫切需要制定—部具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

但在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还不能立即召开由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且制定一部完善的正式宪法。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邀请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以及国外华侨等各方面的代表635人,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取代正在行宪状态、但不被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等党派承认的《中华民国宪法》,这部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规定了政权机关的组成和新政府的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民族政策、外交政策。

良好开端:五四宪法1952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通知》,通知认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准备制宪。

1952年12月24日,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提议起草宪法;政协通过了这一提议。

1953年1月1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把制定宪法列为1953年的三项任务之一。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由毛泽东等三十余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即形式上制宪机关为中央人民政府。

1953年底,毛泽东率宪法起草小组入住杭州西湖国宾馆。

约有一亿五千万人参与了首部宪法的讨论,提出的意见有138万多条。

另有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596万多名代表也发表了意见。

根据征求所得的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对原来的草案作修改后,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临时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宪法送审稿。

建国以来中国所有重大事件以及时间表

建国以来中国所有重大事件以及时间表

建国60年中国大事记1949年:希望对你有帮助9月,第一届政协会议召开,通过《共同纲领》等;10.1,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筹建新中国之时,提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新中国成立后,明确提出要解放台湾;新中国成立前夕,成立第一支海军——华东军区海军;新中国成立前夕,空军成立;在建国的第一年里(1949.10—1950.10)同苏联等17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1950年:美国侵略朝鲜,将战火烧到中朝边境,并派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阻止中国解放台湾,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抗美援朝战争爆发;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进行土地改革;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祖国大陆获得统一,各族人民实现大团结。

1952年: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摧毁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1953年:美国被迫在朝鲜停战协定上签字,抗美援朝胜利;“一五”计划开始执行;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等三大工程建成投产;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在朝鲜战场共击落敌机300多架;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年:第一届人大召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公私合营;周恩来访问印度、缅甸,双方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中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日内瓦会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宪法,成为我国的基本制度。

1955年: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万隆亚非会议,周恩来提出“求同存异”的原则。

1956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出第一辆解放牌汽车;第一个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歼5型歼击机);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共八大召开,是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良好开端;提出发展文艺事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50年代中期,确立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思想。

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建成;"一五"计划超额完成,开始改变工业落后的面貌;开始组建战略导弹部队。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怎样诞生的逄先知2016年01月20日09: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1954年的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这部宪法的公布和实施,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这部宪法从起草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历时8个月零12天。

最初,陈伯达在1953年十一二月间写了一个稿子,没有被采用。

从1954年1月9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组成员是胡乔木、陈伯达、田家英。

这一稿,修改了七八次,后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了两次。

1954年3月23日,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从3月23日到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后召开七次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

在这中间,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8000人进行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达5900多条。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宪法草案说明的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于当天正式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

在这次会议上,傅作义委员发言说:“在召集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

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

但是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

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

”对这些话,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一些解释,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

不能这样解释。

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

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

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

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

搞宪法是搞科学。

”这里我顺带澄清一个事实。

过去有人认为,毛泽东这些话是针对他拒绝了关于将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的建议而讲的,其实不是。

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19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19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1949年—1959年)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五味斋主整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此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9月21日至30日召开。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会议决定国都定于北平,北平改名为北京;纪年采用公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红地五星旗。

会议选举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当选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当选为委员。

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

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举行隆重的开国大典。

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10月2日苏联政府决定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3日,周恩来复电表示热忱欢迎,并互派大使。

自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新中国先后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

至1951年底,新中国与印度、缅甸、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瑞典、丹麦、瑞士、列支敦士登、芬兰建立外交关系。

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毛泽东为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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