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篇一:工会工作管理办法**工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会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电投集团公司工会工作条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本办法对所属各单位由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简称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公会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第五条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六条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和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第八条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基金、送温暖救助基金和职工特重病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组织,旨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工会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工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以便有效管理和运作工会工作,为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组织结构公司工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委员会、工会成员大会等。
1.主席团:由工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决策。
主席团成员由工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2.委员会:由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会委员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实施工会工作。
委员会的成员由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会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三、职责权限公司工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维护职工权益:代表职工维权,解决劳动纠纷,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促进职工福利:积极争取职工福利待遇的提高,为职工提供各种福利活动,如职工活动经费、健康体检等。
3.加强职工培训:组织开展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工作程序公司工会的工作程序包括:1.工会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计划、工会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
主席团根据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调整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2.工会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讨论和决策具体工作事项。
主席团向委员会报告工会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听取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3.工会工作报告:主席团每年向全体职工报告工会工作的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职工福利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五、工会经费管理公司工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企业提供的经费和职工的会费。
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用于职工福利、培训、文体活动等方面。
工会经费的管理应当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工会主席团应当及时向职工公示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前言作为公司的工会组织,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工会工作,制定本办法。
工会的任务1.组织员工参加职工大会、代表大会等会议。
2.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3.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员工的团结协作精神。
4.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
5.协调处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6.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和生产秩序。
工会的组织1.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2.工会主席是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
3.工会委员应有充分的代表性,代表广大员工的利益。
4.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作总结会议。
5.工会委员会应当成立专项委员会,负责处理特定的事务,如文体活动委员会、护理委员会、劳动保护委员会等。
工会的经费1.工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的工资基数的1%。
2.工会收入的使用应当合法、公开、透明,用于维护员工权益,促进工会事业发展。
3.工会委员会应当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审计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
工会的工作流程1.工会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会任务和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2.工会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的实施情况。
3.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员工反馈机制,及时接收员工的心声,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
4.工会委员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言论、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的监督与考核1.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工作动态分析和工作效果评估。
2.工会委员会应当接受企业的领导和监督,密切配合企业的各项工作。
3.工会委员会应当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接受职工代表会议和职代会的考核和评价。
结语本办法作为公司工会的工作管理规范,旨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必须严格遵守。
同时,工会委员会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会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中小学工会工作职责规章管理办法

中小学工会工作职责规章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小学工会是教职工的组织,旨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工会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中小学工会工作职责规章管理办法》。
二、工会组织及职责1. 工会组织中小学工会由全体教职工组成,设立工会委员会,由教职工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等机构。
2. 工会职责(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积极协助教职工维护劳动权益,参预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决劳动争议等工作。
(2)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工会应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参预学校发展规划,提出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
(3)加强职工培训和福利保障:工会应组织开展教职工培训,提供相关福利和保障,关注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生活需求。
(4)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服务:工会应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凝结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
三、工会会员权益1. 工会会员权益(1)参预工会事务的权利:工会会员有参预工会事务、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享受工会福利的权利:工会会员有享受工会提供的各项福利和保障的权利。
(3)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工会会员有提出对教育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4)参预文体活动的权利:工会会员有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权利。
2. 工会会员义务(1)遵守工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工会会员应遵守工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义务。
(2)支持和配合工会工作:工会会员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会的各项工作,参预工会组织的活动。
(3)维护工会声誉和形象:工会会员应维护工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伤害工会的利益和形象。
四、工会工作流程1. 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委员会应每年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2. 工会工作报告工会委员会应每年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会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工会活动的开展情况等。
3. 工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决定重要事项,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成员。
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发挥工会的作用,规范工会的工作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会工作机构1. 公司工会设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公司领导任命,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2.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委员会选派产生,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 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不同的工作部门,如宣传部、教育部等等。
第三章工会工作职责1. 组织公司内部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等,增进企业内部凝聚力。
2. 组织员工学习、培训。
比如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等等。
3. 协调和解决职工的内部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职工员工福利建设,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4. 宣传和推广本公司现有制度、政策,让员工了解公司情况。
5. 参与和协调企业党委与职工代表大会之间的工作,帮助职工进行意见建议反映,推动公司民主管理。
6. 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公司力量。
第四章工会经费1. 工会经费由企业按规定比例从职工工资中代缴,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
2.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办公设备、日常管理等。
3. 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公开和公示,办公室应该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和细则,并不定时开展经费使用情况的公示和汇报。
第五章工会工作纪律1. 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会章程和工作纪律,禁止借工会之机牟取个人利益。
2. 工会成员要履行监督、检举和纪律审查职责,防止工会内部腐败问题的发生。
3. 工会成员有重要工作职责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保护公司商业机密,禁止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第六章奖惩制度1. 对于在工会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工会章程和工作纪律、导致工作难以推进的个人和机构应当给予警告和记过等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工会章程和工作纪律、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个人和机构应当给予撤职或者解散的处理。
第七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就是公司工会工作管理办法,旨在制定出更加定性化的工作指导方针,严格管理工会行为。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是指对工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的法规,具体包括以下
内容:
1. 工会组织的设立和登记管理:规定工会组织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并明确工会组织的
登记管理制度。
2. 工会组织的职责和权益:明确工会组织的职责,包括代表职工维护合法权益、保障
劳动条件、参与劳动争议解决等。
3. 工会组织的内部管理:规定工会组织的内部管理机构和职责,包括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会员大会的组织和运作。
4. 工会财务管理:明确工会财务的来源和使用,规定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5. 工会工作的组织和安排:规定工会工作的计划、组织、安排和实施,包括工会会员
的发展和工作情况的统计报告等。
6. 工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规定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工会
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评优评先。
7. 工会工作的外部交流与合作:规定工会组织与其他机构、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交流
与合作的方式和程序。
8. 工会工作的法律责任:明确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法律责任和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会组织的工作,提高工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而制定的。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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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本办法对所属各单位由要求的,各单位遵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工会委员会(简称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公会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组织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第五条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工会管理办法2024

引言概述工会是代表工人权益的组织,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在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就工会管理办法(二)展开分析,包括工会组织的建立与管理、工会会员权益保障、工会经费使用、工会活动开展和工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工会组织的建立与管理1. 工会组织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工会组织可以按行业、企业等进行设置,同时还应设立中央工会和地方工会,以保证工会工作的全面开展。
2. 工会组织的人员配置:工会组织应设立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确保工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工会组织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会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流动、决策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工会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工会会员权益保障1. 工会会员的申请与入会:工会会员的申请应简化流程、提高透明度,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并且,应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提高工会会员的数量。
2. 工会会员的权益保护:工会应建立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工资福利待遇的保障、劳动争议的调解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会会员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3. 工会会员的参与与表达权利:工会应积极引导会员参与工会事务的决策和活动,并为会员提供充分表达意见、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提高会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工会经费使用1. 工会经费的来源:工会经费主要来自会员的会费缴纳和其他财务收入,应确保经费来源合法合规。
2. 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会应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和规范使用,防止滥用和挪用经费。
3.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应明确规定,主要用于会员权益保障、工会活动开展、劳动教育培训等方面,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和最大效益。
四、工会活动开展1. 工会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会活动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组织会员参与活动。
2. 工会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工会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劳动竞赛、职工研修等多种形式,既能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又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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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公司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规定了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民主管理、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建设职工之家、开展送温暖活动、开展劳动保护和监督检查,以及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管理、职工文化体育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子(分)公司可参照执行。
2 工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2.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开展“四职”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培养“四有”员工队伍。
2.2 认真贯彻《工会法》、深化公司民主管理,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能,促进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2.3 开展富有工会特色的群众性生产竞赛活动,围绕生产建设、技术创新、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增收节支开展劳动竞赛,总结推广经验。
充分发挥工会在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协商、沟通、教育、监督和保证作用。
2.4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职工群众生活情况,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行政搞好职工福利,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2.5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2.6 积极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2.7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建立协商与沟通机制,就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程序和事故事件与职工做好协商与沟通,监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
2.8 认真做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把工会真正建成职工之家,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3 工作内容及要求3.1 工会组织建设3.1.1 组建工会的必要性随着公司的迅速崛起和发展,一支新型职工队伍逐渐成长壮大,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职工根据自愿的原则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企业组建工会是协调劳资关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内容。
3.1.2 组建工会的条件与程序工会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包括工会会员资格的合法性、工会领导人的合法性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性。
a) 工会会员的条件:1) 职工入会不应有工种和身份的区别,不论聘用工、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都应一视同仁。
只要在一个单位工作劳动一定时间,自愿申请,都可以加入工会。
2) 聘用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可以根据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限,试用期满,即可申请入会,一样享受会员待遇。
3) 依据《工会法》对工会会员条件的界定,作为资产所有者的私营企业主和资本人格化代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宜加入工会。
b) 工会领导人的条件:1) 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
2) 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热心为职工服务,敢于为职工说话、办事。
3) 坚持原则,为事公道,作风民主,能密切联系群众。
4) 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活动能力,并对有关的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有一定的了解。
c) 工会组织的条件:我国实行一元化的工会体制,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所有的工会组织都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属下,不属于全国总工会系统的其它工会组织就是非法组织。
新建立的工会组织,只要承认全国总工会的章程并经上级工会批准,作为全国总工会的属会,即为合法工会。
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1.3 工会的组织形式同一企业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基层工会,每个基层工会组织应相应地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坚持实行条块结合,以地方工会领导为主的原则,对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不在一地的企业,应由企业所在地工会负责领导。
3.1.4 组建工会的程序a) 加强宣传教育,使职工认识到,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会意识和组织起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调动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b) 提出建会申请。
在组建工会之前,可以有以下几种申请方式:一是已建立党组织的,由党组织提出工会筹备组人选,并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二是由职工选出自己的代表,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三是由上级工会与职工和企业代表共同协商成立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提出申请,经上级工会批准的企业工会筹备小组,即可代行使基层工会委员会的职责,发展会员、开展工会活动。
c) 发展工会会员,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与《工会会员登记表》,发给会员证。
d)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等机构的组成人员。
会员在 200 人以下,一般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经上级工会批准,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人数的 30%;会员在 200 至500 人,代表为会员的 25%—20%;会员在 501 至 1000 人,代表的会员的 20—10%;会员在 1001—5000 人,代表为会员的 10%—6%;会员在 5001 至 10000 人,代表为会员的 5%。
e) 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
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可由基层工会小组和车间(科室)工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也可由企业所在地的上一级工会,与企业行政协商提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上一级工会选派工会主席、副主席直接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f) 向上级工会报告选举结果,同时报同级党组织。
上级工会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批复,并将批复抄送同级党组织备案。
g) 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及制作工会名牌。
3.2 职工民主管理《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建立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3.2.1 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3.2.2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
为组织本公司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2.2.1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并在法律和本制度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3.2.2.2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a) 听取公司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对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b) 审议通过企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决定厂务公开具体内容;c) 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实行厂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或者作出相应的决议;d) 根据企业的要求,民主评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的建议;e) 选举和确定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方代表,选举和罢免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3.2.2.3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
其中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
公司下属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人数比例产生职工代表。
3.2.2.4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同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任期,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
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撤换或者替补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任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但是,职工代表个人严重过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除外。
职工代表辞职、自动离职或者主动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3.2.2.5 职工代表的权利:a)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b)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c)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
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企业不得因职工代表行使职权或者参加工会活动而提前解除其劳动合同。
3.2.2.6 职工代表的义务:a) 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b) 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c)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3.2.2.7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a)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中工人、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应当超过半数;b)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c)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就企业经营管理、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围绕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确定议题;d)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e)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劳动法律法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临时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f)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可以由企业经营者、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3.2.3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a) 组织选举职工代表;b) 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c) 主持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d) 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和职工代表提案的办理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e) 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法规、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f) 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g) 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