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统一规定——总图(3版正式20090112)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

建筑(总图)专业制图统一规定面积计算随着工程建设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及今后建筑节能计算的需要,特对建设工程项目各项面积(各层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基地总面积、绿化面积、防火分区面积、人防面积……)的计算提出如下要求:各工程项目在绘制总平面图、建筑各层平面图……时须设专门的面积计算层,并以PL 线逐项勾出计算面积范围,以便核查。
平面体型及空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送校、审图纸时,应附各项面积计算书及面积简图(用PL 线勾出面积计算范围)。
为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飞速发展的工程建设的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以下简称“图样”)要求,以“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104-2001 (以下简称“建筑标准”)为依据,特拟定以下规定:一、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图纸幅面及图框尺寸,见“统一标准”表2.1.1及表2.1.3,每个工程项目每个专业所使用的图纸幅面种类不宜多于2种(除目录及表格外)。
二、图线基本图线宽度b的确定,应根据基项目的复杂程度及比例大小确定,但最小线宽不得小于0.18mm。
其具体的基本线宽b值及相应的线宽组值,可参见“统一标准”表3.0.1。
(一)总平面图绘制(二)建筑平、立、剖面图绘制目前建筑图绘制,采用的绘图软件为“天正”建筑软件,该软件对层、线型、字型等均有统一设置,但线宽的设置须由具体设计人员确定,建议线宽设定:三、字体除标题、封面采用粗体汉外,图纸内汉字一律采用长仿宋字,文字的高宽比按“统一标准”表4.0.3数值选用;图中的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及拉丁字母的书写、排列应符合“统一标准”中表4.0.5的规定字体高度宜按下表采用:(请注意不同比例图纸的字高变化)字体高度设计图中文字的宽高比按“统一标准”表 4.0.3数值选用。
总图运输专业设计条件内容及格式统一规定

设计工作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SLDI 313C04-96实施日期:1997 – 01 - 01总图运输专业设计条件 内容及格式统一规定 第 1 页 共 7 页1 总则1.1 设计条件是各专业开展设计工作的依据,是保证设计质量、进度的重要因素。
为了统一设计条件的内容和深度,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列为本专业向外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内容。
1.3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前期工作可参照初步设计阶段执行。
2 初步设计阶段2.1 主要任务a) 确定总图布置、全厂运输方案等的设计原则、设计标准和重大技术问题。
b) 是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征用土地、组织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进行施工准备及编制详细设计的依据。
2.2 设计依据a )可研报告、总体设计文件及设计协调会的批文b) 开工报告c) 设计基础资料d) 原料、化学品、产品、副产品及废弃物等运输量2.3 条件内容2.3.1 区域位置图2.3.1.1 区域位置图主要用于明确厂区、生活区、渣场和城镇(村庄)等之间的关系,铁路、公路、高压线、上水和下水等进出厂区走向。
2.3.1.2 图上应示出:a ) 原有的地形、地貌、建、构筑物群的范围b ) 厂区布置的围墙线范围c ) 生活区的范围d ) 渣场的范围e ) 进厂的铁路、公路和水运走向f ) 高压线路、给排水管线和其它管线走向g ) 风玫瑰图、说明和比例2.3.2 总平面布置图(A 版)2.3.2.1 本图供各专业初步开展工作及设计协调会用。
2.3.2.2 根据工程需要,本图可在总体设计阶段设计,如无总体设计可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
2.3.2.3 图上应示出:a) 厂内划分的红线,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及其相互关系b) 厂内运输系统的布置及人流和物流的组织c) 建筑坐标网或测量坐标网d) 风玫瑰图、说明、全厂建构筑物一览表和比例2.3.3 总平面布置图(B 版)2.3.3.1 根据装置布置专业及其它有关专业的(经土建专业统一的)布置图,进行总平面布置条件图的设计,以供各专业审查。
杭房地产住宅(施工图)统一技术措施(2009版)

杭房地产住宅(施工图)统一技术措施(2009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总平面设计 (2)第三部分建筑专业 (2)第四部分结构专业 (9)第五部分电气专业 (12)第六部分给排水专业 (14)第七部分煤气及通风专业 (17)第八部分精装修工程 (17)第九部分环境设计 (18)第十部分管线综合设计 (22)第十一部分建筑工程做法表 (23)第十二部分图纸要求和设计管理 (29)第一部分总则一、目的为使杭房地产开发的住宅项目设计满足居住舒适、造价经济、管理安全、维修方便的要求,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便公司内审图纸,提高公司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故制订本《技术措施》。
二、依据本《技术措施》作为杭房地产施工图设计手册,是在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的基础之上,结合杭房地产以往住宅项目开发的实践经验,对设计和常用做法进行的补充和完善。
三、适用范围承接杭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开始应参考《技术措施》,预防设计常见问题 .其将作为设计任务书的组成部分,若设计单位就《技术措施》中的条款有原则性意见,应及时与我前期规划部或分管项目的技术人员联系;其他与现行规定做法有出入时应按新的设计规范执行.四、内容说明1、本《技术措施》以施工图设计专业及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划分章节,各专业设计人员可参考本专业章节的内容。
公共建筑也可参考.2、本《技术措施》所列尺寸,未标明单位的按毫米计,标明单位的以所标单位为准。
3、本《技术措施》主要以我国南方地区的设计与构造做法为主,北方地区依照当地情况调整.4、本《技术措施》为本公司技术研发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根据设计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不定期作调整.五、解释权本指导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技术推广委员会,并由公司前期规划部负责起草.第二部分总平面设计1. 总图中应做好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设计,登高作业场地侧的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必须提供消防队员进入内部及屋顶的洞口. 消防车道可部分宽度设置植草砖但不能布置停车场.当消防车道下面为地下室时,结构应考虑消防车总重300KN荷载。
(完整版)总图制图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220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87)进行了修编。
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完整word版)总体设计统一规定电气

中油四川炼油化工工程总体设计统一规定第十三分册电气电信中国寰球工程公司2006年09月版号编制日期编制校核批准批准日期总体设计专业统一规定目录第一分册总图第二分册储运第三分册仪表自控第四分册转动设备第五分册设备第六分册工业炉第七分册管道第八分册给水排水第九分册结构第十分册建筑第十一分册暖通第十二分册粉体工程及液体成品灌装第十三分册电气电信第十四分册热工第十五分册隔热涂漆第十六分册分析化验第十七分册环境保护第十八分册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九分册地下水防渗处理第二十分册概算第十三分册电气电信1 总则1.1 目的为统一本专业在工程设计工作中的设计原则、设计标准,统一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四川1000万吨/年炼油和80万吨/年乙烯工程范围内各装置院专业设计文件的编制。
本工程的设计承包商(装置设计院)均应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若有不完善之处,可参照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及公司内部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同时本规定将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
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设计承包商(装置设计院)有义务提出修改或补充的建议,经总体院确认后生效:1)完善或修订某条款时;2)执行指定规范产生矛盾时;3)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某条款时。
当行业设计院必须采用行业标准、规范或习惯做法时,经总体院确认,不与本规定产生矛盾时,方可使用。
1.3 设计深度总体设计参照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98)的行业规定执行。
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内容规定》( SHSG-033-2003)的行业规定执行。
详细设计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的行业规定执行。
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和成都市合资在四川省成都市彭州石化基地建设1000万吨/年炼油与80万吨/年乙烯项目,炼油装置将负责提供乙烯装置的裂解原料,同时生产200万吨/年汽油、360万吨/年柴油和50万吨/年航空煤油,项目将按照炼化一体化的方式建设。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版总图制图规范

总图制图规范试行版总图制图规范统一技术措施文件编码SYADRI-T1-002总平面建筑制图统一规定(第一设计所试行版)试行时间(xx-03-01至xx-09-01)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RESEARCHINSTITUTE OF SHIY AN前言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所为统一建筑方案、施工图总平面图的设计标准,提升建筑方案、施工图总平面图设计质量及深度。
根据第一设计所领导的要求,由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第一设计所规划、建筑设计人员对总平面图做针对性研究,认真了第一设计所多年的效果,参考国家颁布的现行制图和总平面图设计规范,学习国内各大设计院的总平面图设计标准的经验,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本规定(试行版)。
本规定共分11章和2个附件。
主要内容是:1.总则;2.图纸幅面规格与图框填写方式;3.制图环境;4.字体;5.标识符号;6.图层管理;7.常用图例;8.出图比例;9.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10.施工图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11总图设计说明及指标表等。
本规定经修订后在第一设计所范围内执行。
本规定由第一设计所“总平面图建筑制图统一规定”工作小组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
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总平面图建筑制图统一规定”工作小组进行沟通讨论。
本规定内容若有与国家规范相冲突处,请按国家现行规范执行。
本规定主编: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一设计所本规定主要编写人员:徐长松李云鹏本规定主要审查人员:胡本规定发起人:吴飞鹄猛袁华伟万勇伟何永波目录1.总则......................................................... ..12.图纸幅面规格与图框填写方式 (2)2.1.图框幅面规格 (2)2.2.图框填写方式 (3)3.制图环境 (4)4.字体.........................................................64.1.说明和要求 (6)4.2.示例.........................................................75.标识符号 (8)5.1.定位轴线 (8)5.2.尺寸标注 (9)5.3.符号 (10)5.4.建筑填充颜色示意 (11)6.图层管理 (12)7.常用图例 (14)8.出图比例 (15)9.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 (16)9.1.保留的地形及地物 (16)9.2.规划设计范围与分期 (17)9.3.新建建筑及构筑物 (17)9.4.道路及场地 (18)9.5.图纸深度其他内容 (19)10.施工图总平面图表达深度规定 (20)10.1.保留的地形及地物 (20)10.2.规划设计范围与分期 (21)10.3.新建建筑及构筑物 (21)10.4.道路及场地 (22)10.5.图纸深度其他内容 (23)11.总图设计说明及指标表 (24)11.1.总图设计说明 (24)11.2.总图指标表 (24)12.附件......................................................... .29附件1总图实例 (29)附件2经济指标excel 表格 (29)1、总则1.0.1、为了统一规范本所建筑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表达准确、简明、清晰、美观,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满足专业之间交互需要,制定本规定。
专题化工各专业标准规范总结(一)——总图建筑

专题化工各专业标准规范总结(一)——总图建筑本专题将按照如下分类进行总结:1.总图、建筑2.结构3.给水排水、循环水、消防4.电气5.仪表6.电信7.暖通8.空压、冷冻9.热力、压力管道10.设备、管道防腐、管道等级11.装置布置、管道布置12.静设备13.动设备14.概算今天先说第一个话题:总图、建筑不知道在其他公司总图是不是单独的一个专业,在我们公司总图与建筑是同一个专业,总图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且不说业主的n 种想法,经常发生变化,其他的如修规等等的报批也会让人头大,所以公司虽然合并了这两个专业,但都会安排人员跟着,有时候到了施工图阶段,业主的想法还会一直改变。
这就得有耐性跟业主好好交流了。
总图涉及的规范: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7-2012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33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89-200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T 50103-2010 总图制图标准GBJ 22-19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JTG D40- 201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SH/T 3032-2002 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SH/T 3053-2002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SH 3024-1995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 3013-2000 石油化工厂区竖向布置设计规范SH/T 3023-2005 石油化工厂内道路设计规范SH/T 3033-200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SH 3008-200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SH 3084-1997 石油化工总图运输设计图例SH 3054-2005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建筑设计的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09年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 2013《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6-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9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 200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SH/T3160-2009《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SH/T 3017-2013《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HSG-033-200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87采用的图集《楼地面建筑构造》01J304《平屋面建筑构造》12J201《钢、钢木大门》 02J611-1《轻质推拉钢大门》02J611-2《压型钢板及夹心板大门》 02J611-3《防火门窗》 12J609《特种门窗》 04J610-1《楼梯栏杆栏板(一)》 06J403-1《内隔墙建筑构造》J111-114《公用建筑卫生间》02J915《钢梯》(2003年局部修改版)02(03)J401《工程做法》 05J909-1《变配电所建筑构造》 07J912-1。
总图运输专业专业设计统一规定ok

4.采用的标准规范 GB 50160-2008(2008 年版) GB 50016-2006 GB 50187-2012 GB 50330-2002 GB 50202-2002 GB 50489-2009 GB50012-2012 GB/T 50103-2010 GBJ 22-1987 JTG D40-2011 SH/T 3032-2002 SH/T 3053-2002 SH 3024-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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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Xo= 33370.302640
Yo= 504783.522152
5.2.2 标高系统
α= 40.794479
本工程的高程系统采用国家高程基准—1956 年黄海高程系。
5.2.3 制图标准
本工程制图标准统一按国家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规定执行,按 1:1 制图(详图
中国五环 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能锡林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盟东乌旗褐煤提质项目
基础工程设计 0B 版 11051-PE04-PL-01
第 1页共 8 页
总图运输专业
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0B 0A 版次
根据审查意见修改 基础工程设计 说明
来鸥 编制
杨毅凡 校核
张丹 审核
2013.10 日期
中国五环 工程有限公司
矩形及其组合形建、构筑物:建筑轴线
矩形池子等构筑物:池子内壁
圆形及椭圆形建、构筑物:圆心
管架:支架轴线
管沟:管沟中心线
道路:道路中心线
铁路:线路中心线
围墙、围栏:中心线
5.3 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艺要求: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管线顺捷、便于操作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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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化工项目)总体设计专业统一规定文件号:1066-000-GP-SP-0001总图中国寰球工程公司3 2009年1月12日 用于工程设计 张斌 仲崇刚 刘玉 2 2008年3月 用于总体设计 张斌 仲崇刚 刘玉 1 2007年8月 用于总体设计 张斌 仲崇刚 刘玉 0 2007年1月 用于统一规定讨论版版次 日期 说明 编制 校核 审核目 录1总则 (2)2 总体设计及协作 (3)3 规范和标准 (4)4 总平面布置 (5)5 竖向设计 (6)6 管线综合 (7)7 厂内道路 (9)8 厂内铁路及火车运输 (11)9 绿化 (12)10 风玫瑰 (12)1总则1.1目的为使“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中化工项目各装置院的总图专业在设计原则、设计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设计之间的互相衔接等内容尽可能地统一,以及为使各设计单位总图专业之间的顺利协调与配合,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1.2.1 本规定仅适用于 “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化工项目总图设计工作的一般要求。
化工项目的各装置总图专业在进行有关设计文件的编制时,一般均应执行本规定。
1.2.2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各装置设计承包单位可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并经业主及一级总体院确认后生效: (1)需要完善或修订某条款时;(2)与执行指定的标准,规范产生矛盾时;(3)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某条款时。
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按以下所列次序执行。
1)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有关条款与标准条文。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意见。
3)各装置设计单位与专利商签订的合同技术附件以及进行有关技术澄清后的会议纪要。
4)地方专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在当地必须执行的有关规定。
5)非强制性国家和国际标准规范,以及工程公司的设计规定。
6)一些因地制宜的必要考虑。
2 总体设计及协作2.1 本工程总体设计(原则)执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HSG-050-98)的行业规定。
2.2 本工程执行生产装置露天化、联合集中布置的原则,按现代化企业的新模式划分街区,由总体设计单位牵头,进行厂区总体布局。
2.3 各装置设计单位,负责所承担的装置界区内的全部总图设计,包括平面、竖向、排水等的设计。
各装置内所有建(构)筑物外缘(含地下基础),均不得超出总体规划的装置界区红线。
2.4 承担厂前管理区设计的单位,还应负责厂前区大门及建筑小品等的设计。
2.5 承担铁路设计的单位,除承担线路工程设计外,还应包括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时的道口设计。
2.6引进装置的设计,要求外商遵循如下原则和提供如下资料:(1) 装置总平面布置首先应符合中国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并采用国际通用的有关装置布置的规范、标准;(2) 按询价书规定的规范要求,提出危险区划分图(注明危险区、点的名称、防爆半径及该地段的空间要求等);(3) 列出装置区的防火范围和不准通行汽车或其它机动车的道路;(4) 表明装置区地下主管线走向及布置要求;(5) 对装置区道路、人行道、铺砌地面及装卸点布置的初步要求;(6) 对装置区地面排水方向、集水点及围堰等设施的布置要求。
2.7各承担设计的单位在与总体设计单位互提各阶段设计条件时,应用计算机设计和制图,以相互提供方便。
2.8 各装置的总图运输设计,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列出相应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其指标内容及计算方法应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 20 649)的规定。
装置区面积计算至各装置院负责的装置界区线,化工区全厂技术经济指标由总体院汇总后计算得出。
2.9图纸比例及尺寸标注图纸比例的一般规定(1) 区域位置图 1:10000 1:50000(2) 总体设计 1:1000 1:2000(3) 初步设计 1:500 1:1000(4) 详细设计 1:250 1:500以上图纸比例包括各设计阶段互提条件图采用的比例,均按此规定执行。
3 规范和标准本规定统一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如:(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87-93(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1999年版)(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4)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5)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 12-87(6)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HG/T 20649-1998(7) 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置设计规范 SH/T 3032-2002(8) 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设计规范 SH/T 3053-2002(9)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 3008-2000必要时,还应执行其它有关规范和标准。
4 总平面布置4.1 在装置总图布置中,当外商提出的要求与我国有关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原则上首先应遵守中国的标准规范,并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外商的要求或建议。
4.2 对于我国目前尚无有关标准、规范或具体规定者,可参照国际通用标准、规范或规定执行,但事前必须征得地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或者公安部消防局的同意,取得明确意见,方可作为总图布置中防火设计的依据。
4.3 化工区总平面布置中,丁二烯、MTBE/丁烯—1可视为联合装置,装置间距按联合装置考虑。
4.4 全厂将设置统一的化学品库房,各装置内的化学品存储量不应过大,原则上不超过7天的储存量。
4.5 制图统一按国家标准《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执行。
方向标(指北针)及风玫瑰图的表示位置,位于图纸的右上方。
4.6化工新区采用抚顺城市坐标系统,高程采用黄海高程系统。
4.7 设计标高、座标及总图上有关尺寸的标注,单位以m计,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即精度为cm。
如为整数值,图纸标注时小数点后亦以0补位,如123.00。
4.8设计座标的标注规定如下:(1) 矩形及其组合形建、构筑物:建筑轴线(2) 矩形池子等构筑物:池子内壁(3) 圆形及椭圆形建、构筑物:圆心(4) 管架:支架轴线(5) 管沟:管沟中心线(6) 道路:道路中心线(7) 铁路:线路中心线(8) 围墙、围栏:中心线5 竖向设计5.1化工新区的竖向布置结合自然地形,采用平坡式与台阶式相结合的竖向布置方式,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使场地内土石方就地接近平衡。
各装置界区内的竖向布置采取平坡式,即各装置界区内不应再出现台阶,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对于各装置界区间的高差处理,原则上高差在1.0m以下的阶地,一般采用斜坡;高差在1.0m以上的阶地,可采用砌筑挡土墙或植草护坡,并根据边坡稳定及用地情况进行具体设计。
(2)同一装置区内,或面积较大、管线较多的同一生产区或辅助生产区,一般宜采用平坡式布置,即采用一个±EL100.00。
该±EL100.00一般应是指装置区内铺砌地面最高点。
(3)全厂及装置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等图纸,一律标注绝对标高,并注明高程系统。
装置区内的设备布置图,如仅注相对标高时,应在同一图中标明其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如:装置区内铺砌地面最高点±EL100.00=138.00(4)装置竖向图采用等高线法或箭头法表示。
5.2总体设计单位负责全厂大区土方平衡(炼油总体负责炼油区,化工总体负责化工区),各分包设计单位负责本装置区内的土方平衡,装置区或街区角点标高由总体设计单位提供。
5.3 建、构筑物室内外高差的一般规定如下:(1) 一般生产与辅助生产建、构筑物:不宜小于0.3m,棚区不宜小于0.15m。
(2) 行政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宜小于0.45m。
(3) 在可能散发较重的可燃气体的装置内,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0.6~0.8m。
(4) 装卸作业站台高度的确定:a. 叉车装卸铁路站台由轨顶至站台面的高度采用1.0m;b. 汽车装卸站台高度应按所采用汽车车箱底板的高度确定,一般采0.9~1.2m。
6 管线综合6.1一般规定(1)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统一规划。
使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相互协调,紧凑合理,有利厂容。
(2)管线应尽量采用架空敷设,相对集中布置在规划的管线带内。
管线带应平行于所在通道的道路、建筑红线。
干管应布置于靠近用户及分支较多的一侧,并尽量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的交叉。
必须交叉时,应为正交。
困难情况下,交角不宜小于45°。
(3)道路通道内的管线布置,近期应集中,并为将来预留不小于10%-20%的管线敷设用地。
(4)全厂管线综合总图所采用的各管线图例及标注的各管线代号,按各专业统一规定的图例及代号执行。
(5)管线综合宜按以下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布置:1)电信电缆;2)电力电缆;3)热力管道;4)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煤气等管道或管廊;5)生活污水管道;6)含油污水、含盐污水管线7)清净废水管道;8)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9)雨水排水明沟;10)消防水管道;11)照明灯柱。
6.2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式、低架式、地面式及建筑物支撑式。
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物料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考虑与厂内原有管线的衔接。
6.3有火灾危险、腐蚀及有毒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支撑式。
6.4 架空敷设的管线,要尽量考虑集中合用管架,防止管架设置过多。
管架分叉及交接点,亦应尽量集中,以减少管架长度及其跨越道路的交叉。
6.5同一装置界区内,应防止四方布置管架,以免将装置区周围封闭。
至少应有一方敞开,不设管架,以利大件设备的运输、安装和检修。
6.6同一通道内,管架应集中布置于支管较多的道路一侧,不应在道路两侧同时平行布置两排管架。
6.7跨越道路、道路交叉及转弯处的管架,其跨距应视路宽、路面内缘转弯半径及两侧地下管线的不同情况具体确定,并须特别注意检查这部分管架柱的基础尺寸与准确位置,使其与路面边缘的净距不小于1m。
7 厂内道路7.1本工程采用城市型水泥混凝土道路。
道路及非污染区雨水暗管收集,集中排放。
7.2 路缘石一般为混凝土预制,应高出路面10-15cm。
7.3 厂内主干道宽度12m(中央干道),次干道宽度9m或7m,装置界区内的消防道路宽度为6m或4m,人行道宽度一般采用2m。
7.4道路转弯半径以内缘算起,一般需通行消防车的为12m,通行其它车辆的为9米、6米、或根据需要确定。
7.5厂内主次干道纵坡一般不得大于5%,困难情况下不得大于6%,路拱横坡一般采用1.5%,停车场和广场的坡度,一般采用1-2%,困难情况下不小于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