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标准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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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你知道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内容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

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劳动者甲自20XX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XX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XX年算起,共四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指一个人在过去12个月内的工资总和再除以12,也就是平均每月的工资收入。

在中国,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通常用于计算一些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缴纳基数等方面的标准,其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 计算时间:计算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时间范围应该是上年度的7月1日至今年度的6月30日,即跨度为12个月。

2. 工资项目: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了个人所得税计税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技术工资、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餐费补贴等各种工资项目。

3. 不纳入计算的项目: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不包括提供给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保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可能因不同的城市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计算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指南。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有参加工作的人或者有家人朋友参加工作的人应该都很关心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的一些内容,首当其冲的是工资的计算方法,毕竟工资是所有劳动人保证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础。

那么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资。

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

广东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会议纪要中认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离职前补偿或赔偿金的基数,是根据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值(如果不满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其实根据这条规定来看,计算方法挺简单的,把前12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除以12就行了,但是这里的工资应该是应得工资。

但是现在很多人的工资可能是由很多部分组成的,比如你有基本工资,这一块是固定的,再就是根据你的业绩完成去计算你可以拿到的业绩是多少,还有就是有人会有奖金、津贴补贴等等。

但是由于有的人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就是我们每个月也会扣除员工个人需要负担的社保费用、有的人已经被强制执行,每个月需要扣除相应执行的费用等等。

这就导致你的工资条上写的应得工资和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不一样的。

但我们去计算月平均工资的时候应该是按照应得工资去计算而不是实际到手的工资计算。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如果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引言部分将针对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进行概述。

在现代劳动合同中,一旦雇佣关系结束,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经济补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则被广泛用于确定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补偿金额。

本文旨在探讨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相关内容,包括其定义、影响因素以及对劳动者和雇主的影响。

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总结,以便劳动者和雇主在面对解除或终止合同时能够合理地进行协商和决策。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逐步展开讨论。

首先,我们将介绍解除或终止合同背景,为读者提供一个基本的背景了解。

然后,我们将详细说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定义,以及影响其计算的因素。

最后,我们将总结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重要性,并讨论对劳动者和雇主的具体影响。

在结论部分,我们将给出一些建议,并对全文进行总结。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希望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相关知识。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主要是为了介绍整篇文章的布局和各个章节的内容安排,让读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文章的框架和内容组成。

首先,本文分为引言、正文以及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背景、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定义以及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影响因素;结论部分主要总结本文的重要性,探讨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对劳动者和雇主的影响,并给出一些建议和总结。

在正文部分,首先将介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背景,包括其在劳动法中的定义和作用,以及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般情况。

然后,将详细解释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定义,该定义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选择前十二个月作为时间段来计算平均工资。

最新规定年休假

最新规定年休假

最新规定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

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

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不能休年休假的补偿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

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

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工作时间如何确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包括当知青、参军、临时工等时间),均应当累计为实际工作时间。

在现阶段社会保险机构所确认的缴费年限是认定实际工作时间的依据之一,如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年限上有分歧,可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龄鉴定。

辞退员工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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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工资如何计算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辞退员工工资如何计算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辞退员工的赔偿:1、若是非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入职开始计算补偿年限;2、若没有提前一个月份通知则要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一年支付一个月,半年以内的支付半个月,故支付经济补偿2。

5个月的工资,基数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新劳动法实施后辞退赔偿怎么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单位没有以不低于原合同的劳动条件和您续约,需要支付您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赔偿计算年限是多少?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新劳动法的解聘赔偿如何计算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辞退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单位违法辞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篇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资基数确定案例今日案例:上海某大型外贸企业的人事专员小江最近犯了难,原因是公司要辞退一名法务部门的员工,具体由小江来进行操作。

这名员工精通劳动法,所以小江在辞退处理上一直小心翼翼,生怕落下什么把柄。

现在,他还有两个问题拿不定主意:一、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如何判定?是税后工资还是税前?是交社保前的还是交社保后的工资?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要付代通知金的。

那么这个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这些吗?请帮忙分析解答一下。

案例解析经济补偿金的基数问题涉及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如何处理、税前还是税后、十三薪是否包含在内、加班费还计入进去与否。

详述如下:《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综上,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是以应得工资计算的。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因为这些费用最终进个人帐户,属于员工应得工资;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依据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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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标准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按中国现行统计方式,平均工资与每个人自己拿到的工资或工
资单上的工资是有差别的。

那么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如何计算呢?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在劳动纠纷的处理中,涉及到最多的就是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的问题。

这两金的计算都是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对于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理解的不同,计算的结果也大为不同。

案例:一员工因长期疾病休假一年,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的80%。

医疗期结束后,到公司上班。

由于并未痊愈,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经协商双方准备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补偿中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双方发生争执。

以上案例,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处理结果会截然不同。

实施前应当按照公司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实施后应当按照本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
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按照以上规定,由于在病假期间发放工资为最低工资的80%,显然低于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案例中应当以用人单位的
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按照新法的规定,病假工资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所以案例中用人单位应当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此外,计算月工资时应当按照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实得工资。

应得工资包括已经发放的实得工资,还包括未发放的工资部分。

即便工资已经全部发放,应得工资还应当加上用人单位代为扣除的社会保
险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工会会费、党费等。

所以,在计算应得工资时,要以最后实得工资加上以上项目,才是应得工资。

在工资问题上,老百姓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平均”二字。

从纯理论的角度考虑,用“平均数”来表达居民财富水平的变化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

但是,如果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与社会现状相结合,那么,“平均数”很有可能难以客观反映社会现状、反映群众的真实生活水平。

在一个社会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度里,衡量 __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低、财富增长快慢的立足点,应放在社会的“工资短板”方面,即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及社会贫困线以下两个层面。

首先,要看这两个层面人群的变化。

分析一下,这两个层面聚集的人群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如果增加了,就意味着社会贫富差距在进一步拉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在进一步扩大, __也有可能在进一步积累,就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这种现象的恶化。

如果减少了,说明现状在得到改善,可以继续按照这样的目标发展。

第二,这两个层面群众收入的增减变化。

在“平均数”之外,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的人群收入增长了多少?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群收入又增长了多少?如果这两个层面人群的收入增长水平低于或远
低于社会平均水平,那么,说明社会贫富差距在继续加大,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没有效果或效果有限,必须调整政策策略。

第三,这两个层面的变化趋势。

一方面,看这两个层面人群的变化趋势,是在向着多的方面发展还是向着少的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看这两个层面收入的变化趋势,是在持续增长、增长幅度超过社会平均水平,还是其他现象。

通过对趋势的分析、了解和掌握,继而作出科学的判断与决策。

当然,分析社会的“工资短板”,也可以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差异等多个方面入手,但是,从收入人群入手可能是最现实、最迫切、最必要的。

只有将这一短板的问题解决好,提高公民财政性收入的目标才不至于变成一句空话。

我们说,如果在社会财富严重缺乏、老百姓普遍贫穷的情况下,用“平均数”来反映社会财富的增加、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都有较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但是,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下,如果再用“平均数”这个概念,就很难反映社会的真实情况了。

这里的“平均”,更多的可能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标志,而非社会收入水平提高的表现。

机关工作人员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得到的实惠是最高的,反应的是过去的下海潮何以变为今天的进机关潮。

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在全球 __阴影挥之不去,失业问题日益突出敏感的今天,旱涝保收的机关工作更让全社会为之眼热、心动,实在不是一件能让人高兴起来的事情。

机关平均工资最高的负效应显而易见,应当引起警惕。

看了“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的人还看了:
1.12个月平均工资怎么算的
2.xx年最新劳动法年假规定
3.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方法
4.单位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5.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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