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加强病案管理规定
病案管理制度规定

病案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医疗卫生机构病案管理工作,规范、提高病案管理水平,维护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医疗卫生机构的各临床科室,门诊部、急诊科、住院病区(院)、病案室等。
第三条病案管理是指对医疗卫生机构收治患者病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及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病案管理应坚持病案所有权人原则,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病案质量。
第五条病案管理应当严格依法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病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病案管理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病案管理人员队伍。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完善的病案管理设施和工具,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卫生技术机构应当加强对病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病案的管理及归档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规范病案管理流程,完善病案管理制度文件。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病案归档室,配备专职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将患者病历归档,确保病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案管理档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资料、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方案、手术记录、病理资料、出院小结等内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病案材料进行定期清点和整理工作,确保病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案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病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病案信息的保密和使用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患者的隐私权,保密患者病案信息。
第十六条病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应当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患者病案信息。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将患者病案信息用于非医疗目的,并应当建立健全患者病案信息使用的审批机制。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案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病历的完整、准确和及时,同时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四条病案管理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医院病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并保证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管理系统,确保病案的数字化管理,并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病案管理工作应当符合质量管理的要求,保证病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病案管理工作的机制,不断改进病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病案的登记和归档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登记制度,对每位患者在住院期间的病历进行登记,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归档制度,按照患者就诊顺序将病历进行归档保存,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二条病案的归档应当按照患者的住院顺序进行,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顺序性。
第十三条病案的归档应当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病案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病案的归档应当进行数字化管理,确保病案的易查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病案的登记和归档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病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病案的借阅和归还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病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病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七条病案的借阅应当满足法定要求,并经过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同意。
第十八条病案的借阅应当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病案的借阅应当记录借阅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在病案归还时进行核实。
第二十条病案的归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确保病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病案的借阅和归还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病案管理工作。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确保病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病案管理职责1. 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保管和提供查阅服务。
2. 临床科室负责病案的填写、修改、保存和按时上交病案室。
3. 病案管理人员负责病案的质量控制、分类、归档、检索和提供查阅服务。
4. 信息部门负责病案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运行。
四、病案管理要求1. 病案填写要求(1)病案应使用规范的医疗术语,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2)病案填写时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
(3)病案修改应由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人员签字确认。
2. 病案收集要求(1)病案应在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上交病案室。
(2)死亡病历应在死亡后一周内上交病案室。
(3)病案上交时应附上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3. 病案整理要求(1)病案整理应按照病案编码顺序排列。
(2)病案整理应确保病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病案整理后应进行编号、登记、装订。
4. 病案保管要求(1)病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病案库房。
(2)病案应按照年限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3)病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病案保管情况,确保病案安全。
5. 病案查阅要求(1)查阅病案需凭有效证件,经病案管理人员批准。
(2)查阅病案时应爱护病案,不得擅自涂改、撕毁、折叠。
(3)查阅病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外借。
五、病案信息安全1. 病案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病案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应严格控制,确保信息安全。
3. 病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病案信息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六、奖惩措施1. 对病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病案管理规定的个人和科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由医院病案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管理为基础。
第三条医院病案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全过程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完整、准确、规范。
第五条医院病案管理的质量目标是不断提高病案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和公众信任度。
第六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完善的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病案管理水平。
第八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加强与其他医院、保险公司等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提高病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病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九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依法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病案管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依据患者的真实情况和诊疗行为,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和医疗过程。
第十一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二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病案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病案归档和保存制度,确保病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病案编码和归类制度,确保统计分析的准确性。
第三章病案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应当督促医师和护士填写完整病历记录,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病案审核制度,对病案进行及时审核,及时纠正错误。
第十七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制定规范的病案归集、整理、归档制度,确保病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确保病案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病案管理的质量控制第十九条医院病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病案质量评估制度,对病案的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医院病案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确保病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病案科职责第三条病案科是医院病案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院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四条病案科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确保病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二)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编码、归档和保管工作;(三)负责病案资料的查询、复制、借阅、保密和销毁等工作;(四)定期对病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备份,确保病案资料的安全;(五)对病案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六)协助其他科室进行病案资料的查询、复制、借阅等工作;(七)对病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病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病案资料管理第五条病案资料分为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影像资料、检验报告、病理报告等。
第六条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纸质病案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符合国家有关病历书写规范;(二)病历资料应当由经治医师按规定格式书写,并由相关科室审核、签字;(三)病历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按照规定进行编码、装订和保管;(四)病历资料不得涂改、伪造、销毁、丢失或泄露。
第七条影像资料、检验报告、病理报告等电子病案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电子病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符合国家有关电子病历标准;(二)电子病案资料应当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整理、备份和保管;(三)电子病案资料应当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四)电子病案资料不得泄露、篡改或丢失。
第四章病案利用与借阅第八条病案资料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不得对外泄露。
第九条医院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病案资料时,应向病案科提出申请,并办理借阅手续。
医院病案管理规定

医院病案管理规定为满足临床诊疗、教学、科研以及医院管理等工作需要, 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案平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病案的俣管、查阅、借阅及复印工作由病案管理科负责,任何部门及个人均无权擅自留存病案,门(急)诊病历原那么上由患者负责保管。
待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院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二、除本院各级临床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案的,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阅后即还,不得将病案带出院外。
借阅人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三、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查阅、携带病历。
其住院病历由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病区指定的专门医护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四、依法需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务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然后进行病历封存,并由病案管理科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待事件处理完毕立即归还病历。
需封存住院期间病历,应在医务处工作人员、患者或其代理人及科室三方监督下进行封存,封存后通知病案管理科备案。
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 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
医疗机构(医务处)负责封存病历的保管。
五、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局部进行封存。
六、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七、本院工作人员离院前必须完成病案归还,人力资源处在办理手续前通知病案管理科备查。
医院门诊病案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门诊病案档案管理,确保病案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病案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分工1. 门诊部负责门诊病案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2. 档案科负责门诊病案档案的保管、鉴定、修复、数字化处理等工作。
3. 全院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门诊部做好门诊病案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病案档案收集1. 门诊病案档案收集范围:包括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会诊记录等。
2. 门诊病案档案收集时间:患者就诊结束后,门诊部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整理完毕。
3. 门诊病案档案收集要求:病案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
五、病案档案整理1. 门诊病案档案整理原则:按照时间顺序、疾病分类、就诊科室等进行整理。
2. 门诊病案档案整理要求:病案档案应排列整齐、装订牢固、标识清晰。
六、病案档案保管1. 门诊病案档案保管地点:应选择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的场所。
2. 门诊病案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3. 门诊病案档案保管要求:定期检查病案档案的保存状况,确保病案档案的安全。
七、病案档案利用1. 门诊病案档案利用原则:依法、合规、便民、高效。
2. 门诊病案档案利用方式:查阅、复制、摘录等。
3. 门诊病案档案利用要求: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病案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八、病案档案销毁1. 门诊病案档案销毁原则:依法、合规、严格审批。
2. 门诊病案档案销毁程序:经审批后,由档案科负责组织实施销毁。
3. 门诊病案档案销毁要求:确保病案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档案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院病案管理制度是制定和监督医院病案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病案管理工作。
2.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内部监督和外部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医学研究、医院管理和卫生统计都具有重要意义。
3.病案管理由医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由病案科和质量管理科协同进行。
4.医院要加强对病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5.病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病案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二、病案管理流程1.病案填写:病案管理人员根据患者的临床资料和医生的诊断,填写病案首页和住院病历。
2.病案归档:病案管理人员将已填写好的病案归档,按照患者的住院时间和科室分类存档。
3.病案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科定期对医院病案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4.病案编码:由专门的编码人员对病案进行编码,确保病案信息的准确和统一5.病案审查:病案科对填写错误或缺失的病案信息进行审查和补充,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6.病案提取:负责卫生统计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提取特定的病案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
三、病案管理要求1.病案填写要求:病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查阅患者的临床资料和医嘱,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病案首页和住院病历。
2.病案归档要求:病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将病案归档,确保病案的存档和检索工作的顺利进行。
3.病案质量管理要求:质量管理科要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指标和评估标准,对医院病案质量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
4.病案编码要求:编码人员应熟练掌握疾病分类和编码规则,确保病案信息的准确和统一5.病案审查要求:病案科要对病案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和护士进行沟通和交流。
四、病案管理措施1.建立和完善病案管理的标准化操作流程文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病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定期组织病案质量评估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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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加强病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一、加强医护人员培训,熟练掌握上级对病案的管理与书写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和掌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熟练掌握细则总项191条,212小项,10个不得采用,2个立即,1个必须,22个记录,5个同意书,57个数字,2个分析。
使医院病历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二)认真学习和落实“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病案管理情况,
切实落实病历管理规定,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规范病历管理。
(三)认真学习和掌握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规范和住院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提咼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二、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修订病历质量标准,改进病历检查工作,努力抓好如下工作。
(一)不断修订调整制度,符合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新规定要求的病历书写规范和检查标准。
(二)医院健全病案管理组织,落实院、科管理体系,认真实施病历质量、四级管理制度。
(三)制定病历评审制度,每季度一次,并成立评审组织,制定评审标准。
(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质量检查效率,建立院、科、个人三级
质量保证网络,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
(五)抓好电子病历管理,把电子病历的内容和完成时限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六)加强临床科室病历管理工作,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对住院各级医师严格要求病历书写,科主任严格审查,及时上报病案室,办理移交签字手续。
(七)病案室认真登记、整理、审查、归档。
对有问题的病历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做完整改,进行统计上架。
(八)严格病历借阅管理,若借阅和复印、复制工作,严格按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规定”管理。
(九)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方提出封存病历时,院方要有专人负
责,医患双方完善相关手续进行封存。
三、加强反馈、讲评和奖惩制度,规范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
(一)职能部门经常深入科室检查病历质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运行病历质量。
(二)对病历质量中问题多的科室或个人及时通报讲评。
(三)性质严重的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要开质量委员会研究解决办法。
(四)完善病历质量奖罚措施,要把病历质量与科室和个人评先挂钩,
与个人晋升挂钩,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五)医院年底专门设立病历质量奖,对写的好的科室与人员进行奖
励。
四、各类人员对病案的职责
(一)医院管理人员对病案工作负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与支持。
监督、督促病案管理工作。
(二)医师要准确、完整、及时采集有关病人的健康信息,及具有法律作用的签字文件,并详细记录诊断过程及结果。
(三)护士负责护理记录的收集。
(四)医技人员负责病人检查及治疗过程结果的记录,保证完整。
(五)病案人员要做好收集、整理、加工、分类、统计、装订等病案信息。
(六)病人遵守医院有关病案规定,提供真实、可靠的病情描述。
五、病案库房的防护措施
病案管理人员对病案管理要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光、防有害气体、防不适宜温度和湿度、防有害微生物。
附:病历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