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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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处理指南

监测数据处理指南

“中国天然氧吧”数据监测与处理指南
(试行)
本指南规定了创建“中国天然氧吧”所需各项数据的监测、处理要求,适用于“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所涉及的数据采集与处理。

一、空气负氧离子
1、负氧离子监测区域分类
负氧离子监测区域分为二类:一类区域为城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特殊保护区;二类区域为城市居民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2、监测点布设要求
监测点的布设应能反应不同类型区域的总体情况,两类区域中保证至少各有 1 个监测点。

负氧离子监测一般采用固定式仪器测量,仪器距离地面 1.5m 左右,监测点下垫面尽可能保持一致。

监测点位置应四周空旷平坦,与喷泉、瀑布、人群、交通干道等保持合理距离。

3、空气负氧离子的监测记录
申报“中国天然氧吧”地区应提交近一年以上的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记录。

4、月均值计算
指每个整月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二、环境空气质量
1、以当地环保部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为准,提交近一年以上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AQI 指数)、环境空气质量统计数据。

2、月均值计算
指当月每日AQI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3、年均值计算
指一年每月AQI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三、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
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指数依据本地区近20年以上气象观测资料计算,计算方法参见《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GB/T27963-2011)。

四、其它
森林覆盖率采用林业部门最新数据。

地表水环境质量采用当地环保部门最新监测数据(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等级和相关参数须能客观反映当地水质总体质量状况。

国家森林公园条例

国家森林公园条例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4月12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5月2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依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五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

第七条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8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八条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三)便于森林生态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四)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申报、评估、验收、公告、批准和复核管理,推动我国生态旅游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有关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进步,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指符合《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以下简称“规范”)相关规定、并经一定程序认定的旅游区。

第三条示范区创建应坚持保护第一、持续发展、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尊重自然为基础,以生态保护及生态教育为特征,培育生态旅游产品,规范生态旅游服务,积极塑造生态友好型旅游产业形象。

第四条各级旅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旅游发展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创建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政策,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线路编排、市场促销等方面重点支持示范区发展。

第五条示范区的申报、评估、验收、公告、批准和复核工作由国家有关评定机构组织实施。

第六条国家旅游局和环保部对示范区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与环境保护厅(局)组织实施示范区的筛选、初评、推荐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示范区的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申报第八条示范区的申报,按照“单位自愿提出申请,省级旅游与环境保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申报,国家有关评定机构组织实施评估、考核、验收、批准和复核”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以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及与之协调的人文生态系统;(二)具有明确的生态功能和生态保护对象;(三)生态旅游发展理念与实践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示范价值;(四)具有明确的地域界限、管理机构和法人,原则上面积不少于5平方公里、不超过300平方公里,所有权与经营权明晰,多家经营时要有协议;(五)根据《规范》及《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分实施细则”),自我评估达到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六)开业运营满1年及以上,近年无生态破坏重大事件,近3年无环境污染或旅游安全等重大事故。

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案头的笔记本上,笔尖轻轻划过纸张,那些关于“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的思路就像泉水般涌出。

一、项目背景咱们这个县,地处山水之间,森林覆盖率高达70%,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丰富,是个天然的大氧吧。

近年来,随着生态旅游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游客慕名而来,想要一吸这里的清新空气。

所以,创建“中国天然氧吧”,不仅能够提升我们县的知名度,还能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目标定位我们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要将我县打造成全国知名的“中国天然氧吧”,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这里的空气质量有多么好,吸引更多的游客来体验。

三、实施步骤1.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得有个权威的数据来证明我们县的空气质量。

我们可以与环保部门合作,设立空气质量监测点,实时监测空气中负氧离子的含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提升森林覆盖率虽然我们县的森林覆盖率已经很高了,但还有提升的空间。

可以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让更多的树木来净化空气。

3.加强生态保护对于已经划定的生态保护区,要严格执法,禁止一切破坏生态的行为。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破坏者付出代价。

4.推广绿色出行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

在县城周边设立自行车租赁点,推广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

5.建设氧吧小镇在县城周边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建设一个氧吧小镇。

小镇内不仅有丰富的负氧离子,还要有完善的旅游设施,让游客在这里能够真正地享受到大自然的恩赐。

6.举办氧吧节每年定期举办氧吧节,通过各种活动,如徒步、骑行、瑜伽等,让游客亲身体验我们县的天然氧吧魅力。

四、宣传推广1.制作宣传材料制作一系列的宣传材料,如宣传册、海报、短视频等,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广。

2.利用网络平台利用、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关于我们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的信息,吸引更多网友关注。

3.合作媒体与各级媒体合作,进行专题报道,提高我们县的知名度。

中国天然氧吧评选基础指标

中国天然氧吧评选基础指标

中国天然氧吧评选基础指标1.引言1.1 概述中国拥有丰富的天然氧吧资源,这些地方以其独特的自然环境而闻名。

天然氧吧地区通常指的是空气质量好、氧气含量高、污染少或几乎没有的地方。

这些地区的空气清新、充满氧气,有助于人们恢复身心健康,享受自然的美妙。

中国天然氧吧的评选基础指标,可以作为一个评估和比较这些地区的依据。

评选的指标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空气质量、氧气浓度、环境污染程度、自然景观等。

首先,空气质量是评选指标的重要方面之一。

空气质量好意味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低,有利于人体健康。

这包括评估空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浓度。

其次,氧气浓度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氧气浓度高能够为身体提供充足的氧气供应,对于提高人体机能、增强免疫力和促进新陈代谢具有积极作用。

因此,评选指标中应考虑测量氧气浓度的方法和结果。

此外,环境污染程度也是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

天然氧吧地区应当远离工业区、污染源和交通拥堵等因素,保持环境的纯净和原始。

评选指标可以包括评估大气污染、水质状况、土壤污染程度等环境指标。

最后,自然景观也是评选指标的一部分。

自然景观包括山川河流、森林草原、动植物生态等,这些景观形成了天然氧吧地区的独特之处。

评选指标可以考虑地区的自然生态保护情况、景区设施和游客体验等方面。

综上所述,中国天然氧吧的评选基础指标应包括空气质量、氧气浓度、环境污染程度和自然景观等多个方面。

这些指标将有助于评估和比较不同地区的天然氧吧资源,为人们选择合适的休闲度假地提供参考依据。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论述,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的基础指标。

首先,我们将对中国天然氧吧的概念进行阐述,包括其定义、特征以及其在人们健康生活中的重要性。

这将有助于读者对文章主题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第二部分将介绍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我们将探讨评选的标准、指标以及评估的流程,以确保评选的公正和客观性。

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982号(资源环境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982号(资源环境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982号(资源环境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1.07.02•【文号】中气提字〔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综合观测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982号(资源环境类21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气提字〔2021〕11号高洁等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秦岭生态气象系统建设的提案》(第1982号)收悉。

经商陕西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秦岭生态气象服务保障工作进展近年来,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气象部门持续推进秦岭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初步建成秦岭生态气象综合监测网络,秦岭生态气象监测水平得到提升目前,秦岭地区拥有农业气象观测站4个、农田小气候监测站23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30个、酸雨观测站6个、闪电定位和大气电场监测站各8个、负氧离子观测站32个、辐射观测站1个、温室气体观测系统1套、气溶胶观测系统1套、空气质量监测系统1套。

其中,30个自动站资料序列最长已积累8年。

在秦岭陕西区域,共布设8个高山站、31个自动气象站(六要素)、1个微波辐射站、3个太阳辐射站、3个负氧离子站和3个臭氧观测站,在太白山拔仙台建成青藏高原以东内陆海拔最高气象观测站(3730米),初步形成了“一横三纵”秦岭山脉断面综合气象观测网;实施了秦岭生态监测服务系统商洛示范项目,搭建秦岭生态监测服务可视化业务平台,完成风云三号、风云四号卫星直收站建设,建成了气象卫星数据备份中心。

(二)初步建立秦岭生态气象评估技术体系,秦岭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建成了生态环境气象监测评估、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生态安全气象影响评价等业务系统,初步构建了省市县三级生态气象业务体系。

成立秦岭和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气象重点实验室,建设秦岭大气科学野外实验基地,开发秦巴水源涵养能力监测评估系统,持续开展秦岭水源涵养功能、植被覆盖度及固碳能力研究。

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提升我县旅游品位,全面展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气协发〔X〕2X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启动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依托我县舒适的自然气候、优良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养生旅游,倡导绿色、生态生活理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创建指标及职责分工(一)创建指标。

“中国天气氧吧”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环境气候舒适度、负氧离子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旅游配套情况等。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申报地区需符合以下四项指标:1.一年中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达“舒适”的月份不少于3个月;2.负氧离子含量较高,年平均浓度不低于1000个/cm3,具有一定的保健、疗养功能;3.空气质量好,生态环境优越,年平均AQI指数不得大于100;4.旅游设施齐全、服务管理规范。

(二)职责分工1.县气象局:(1)负责负氧离子监测站的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提供负氧离子监测数据记录表、负氧离子状况分析报告;(2)负责提供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指数记录表、气候背景条件分析报告;(3)负责创建材料的组织整理、审核上报工作;(4)负责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3.县旅游局:负责提供旅游整体开发情况(含交通、安全、卫生、接待能力等配套设施)报告。

4.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记录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报告》。

5.县文广局:负责制作创建工作专题宣传片(汇报片),做好“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宣传工作。

6.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森林、植物资源报告。

7.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文水质情况报告。

天然氧吧的“洗肺”之旅

天然氧吧的“洗肺”之旅作者:林琪来源:《环境》2018年第03期天然氧吧,是指人们“吸氧”的自然场所,人们到森林中或绿树成荫的公园里,呼吸那里“大把大把”的氧气,沐浴在森林自然的气息和氛围中,因此也有人称之为“森林浴”。

1998年9月,当时还是生态学硕士研究生的吕健,以定性定量分析的化学素养,识别其导师中南林学院教授吴楚材对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测定与评价的二十多项指标,选择“空气离子、植物精气、空气中微生物含量”三项指标作为新鲜空气质量测定与评价指标,并在中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鼎湖山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进行森林空气质量测定与评价。

为了让大众更好地认识测评报告中的指标术语,吕健创新了表征生态健康的“天然氧吧”一词,从此“天然氧吧”进入社会大众视野,成为生态健康人居环境专业名词。

2016年,首届“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由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起,主办方对申报地区的气候、空气质量、大气负离子水平等生态环境质量、生態及旅游发展规划、旅游配套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予以认定、授牌。

加上2017年举办的第二届创建活动,目前全国共28个地区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分别是浙江省开化县、安徽省石台县、四川省沐川县、黑龙江省饶河县、陕西省商南县、陕西省留坝县、陕西省宁强县、广东省南岭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山东省崂山风景区、贵州省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浙江省龙泉市、安徽省绩溪县、广东省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江西省婺源县、江西省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安徽省霍山县、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佛坪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武平县、江西省上犹县、浙江省宁海县、云南省石林县、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西省武宁县、陕西省永寿县、陕西省旬邑县、贵州省凤冈县。

据了解,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相继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天然氧吧”创建管理办法》《天然氧吧评价指标》等文件、标准,确保创建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

获评的地区需符合“年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达‘舒适’的月份不少于3个月,年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不低于1000个/立方厘米,年均AQI指数不大于100,旅游设施齐全、服务管理规范”等基本条件。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气发〔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其他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气发〔2024〕11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为加快构建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印发。

中国气象局2024年1月15日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支撑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气象标准实施应用和制度属性,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方向优质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充分发挥气象标准化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的基础性、引领性、保障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

服务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内外协同、齐抓共管、统筹协调,加强气象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系统谋划,实现业务、服务和管理领域标准之间关联衔接,形成覆盖全面、协调配套、功能互补的标准体系。

坚持需求导向。

聚焦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战略定位,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动态调整优化标准体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方向,明确关键急需标准。

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富民、文化兴县”战略,深入推进全域旅游迅速发展,全面展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

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关于开展X年度“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的通知》(中气协发〔X〕X号)精神和“中国天然氧吧”评选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富民、文化兴县”战略,依托我县丰富的气候资源、优良的生态环境,充分挖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养生旅游,倡导绿色、生态生活理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创建任务在X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悠然山高山湿地景区选择适宜位置建设2套固定式负氧离子监测站,在X县城(环山公园)开展便携式监测,通过以上3处监测站构成全县统一的负氧离子监测系统,努力构建气候舒适,生态优良,配套完善,宜居宜游宜业的良好环境。

(一)气候条件优越,年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达“舒适”的月份不少于3个月;(二)负氧离子含量较高,年平均浓度不低于1000个/cm³;(三)空气质量好,年平均AQI指数不得大于100,一年中空气优良天数不低于70%;(四)生态环境优越,生态保护措施得当、旅游配套齐全,服务管理规范。

三、实施步骤(一)初步审核阶段(X年4月底前)。

印发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建设系统。

按照创建条件和要求,收集材料并整理建册。

组织相关单位对材料进行论证审核、补充完善。

(二)审查上报阶段(X年5月底前)。

相关创建材料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由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报送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初审。

(三)实地复核阶段(X年9月底前)。

各相关部门分头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中国天然氧吧”评选委员会专家实地复核。

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县旅游知名度、支撑全域旅游全面发展、实现我县战略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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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目的是通过评价旅游气候及生态环境质量,发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倡导绿色、生态的生活理念,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

旨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和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

第三条“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对象为我国境内气候舒适,生态环境质量优良,配套完善,适宜旅游、休闲、度假、养生的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区)行政区或规模以上旅游区(旅游区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公里)。

第四条“中国天然氧吧”由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政府或同级别的管理部门、规模以上旅游区运营部门自愿组织申报。

第五条“中国天然氧吧”创建评审坚持科学性、真实性、公益性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评审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活动的组织
第七条“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由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组织。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设立“中国天然氧吧”组织委员会,负责具体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委员会包含主任委员 1名,副主任委员 2 名,成员 4-6 名。

第八条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组建“中国天然氧吧”专家库。

成员由气象部门、旅游部门、环保部门、林业部门、相关科研院所以及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直属会员企业按条件推荐,经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遴选后产生,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在组织委员会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

专家库成员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或是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第三章申报基本条件
第九条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区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气候条件优越,一年中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达“舒适”的月份不少于 3 个月;
(二)负氧离子含量较高,年平均浓度不低于 1000 个/立方厘米;
(三)空气质量好,一年中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 70%;
(四)生态环境优越,生态保护措施得当、居民健康水
平高、旅游配套齐全,服务管理规范。

第十条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承担创建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申报
第十一条由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单位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申报,也可委托省级气象服务部门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申报。

第十二条申报资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基本内容
1. 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2.气候条件、负氧离子状况、环境空气质量、植被覆盖、地表水质等生态环境状况;
3.旅游配套情况;
4.地区特色以及获得荣誉情况。

(二)要求
1.由申报单位提供“中国天然氧吧”书面申报资料,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传送至指定邮箱;
2.“中国天然氧吧”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申报活动的具体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应科学、准确、合法、有效。

如有变更应有
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涉及相关数据监测、处理见附录《“中国天然氧吧”监测数据处理指南(试行)》。

第五章初审、评价、复核与评定
第十三条“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组委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对通过初审地区的生态气候环境进行客观评价、现场复核。

第十四条现场复核组设组长 1 名,成员 2-3 名,复核组组长从“中国天然氧吧”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五条现场复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本地区相关情况的介绍;
(二)查阅前期文件、技术资料等;
(三)复核组按要求进行实地数据采集、勘验;
(四)复核组向组织委员会提交现场复核报告。

第十六条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客观评价结论、现场复核报告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定意见,报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审定。

第六章授牌
第十七条经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地区授予“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同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八条未经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牌匾和证书。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对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地区实行复查制度,定期检查、评估“中国天然氧吧”的情况。

(一)检查、评估工作自授牌之日起每三年组织一次;
(二)获得“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地区须按要求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递交检查、评估材料;
(三)对于没有通过检查、评估的地区,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建议其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中国天然氧吧”条件的地区,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将撤销其“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并进行公开。

第八章纪律
第二十条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一条“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回避制度。

凡参与“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第二十二条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对申报单位取消参评资格;对复核、评定专家则取消“中
国天然氧吧”创建活动专家资格,不得再进入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专家库;属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工作人员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未经授权擅自授予“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复制牌匾和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中国气象协会拥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气象服务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正式下发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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