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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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气候变化数据中心网络系统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气候变化数据中心网络系统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气候变化数据中心网络系统采购需求(货物类)一、项目介绍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系统概述数据中心网络系统将为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系统工程中的模式系统、影响评估与预测服务系统、配套的高性能计算机和存储系统提供高速、可靠、安全、稳定的基础网络运行环境,为相关科研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用户办公提供良好、便捷的网络支撑环境。

该网络系统作为整个中国气象局大院局域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承担全网核心路由的转发功能,实现全网的互联互通。

数据中心机房网络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在对业务需求准确把握的基础上,通过采用先进、成熟、标准的网络技术,为国家级基础设施资源池气候变化数据中心机房所承载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稳定高效的网络传输平台。

气候变化数据中心以集约共享的基础设施资源池作为资源载体和补充,主要承载各类气象应用端系统等业务网区气象业务和科研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气象数据环境(所有气象数据、探测装备信息、管理信息、监控数据、音视频数据等),以服务接口的方式支撑气象应用(MICAPS、SWAN、CIPAS、MESIS、CAgMSS等),实现天气、气候、探测等加工处理算法的整合,融入一体化加工流水线。

气候变化数据中心和信息中心三楼机房承载的基础设施资源通过楼宇间光缆互连,共同构成统一的国家级基础设施资源池,并根据功能进行资源逻辑分区,可实现资源的共享使用。

气候变化数据中心机房共有154个机柜,机柜布局如下图所示。

各类资源规模数量如表1所示。

表1 气候变化各类资源规模数量以上各类资源网络需求如表2所示。

表2 气候变化各类资源网络需求依据国家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平台体系建设要求,为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系统工程相关业务系统提供网络接入,按照各类资源网络需求及访问交互关系,将业务和管理分别组网,形成高效、可靠的局域网络环境,并与现有中国气象局骨干网络系统进行互连,实现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系统工程相关业务系统与其他国家级业务系统的网络访问。

气象信息化建设方案(2)

气象信息化建设方案(2)

气象信息化建设方案(2)气象信息化建设方案2) 气象中心站:漳州气象局(局域网)通过2M传输中继电路连到移动公司的GGSN上,安装在数据采集终端上的GPRS模块,通过移动GPRS网络与气象局信息中心系统相连,GPRS网络作为承载通道,实现气象信息的实时采集。

当气象信息采集点数量增加,中心不用扩容即可满足需求。

为了加强在灾害时期气象数据快速发布,气象中心站在这一时期利用我司提供的信息机与平台结合向相关人员及时传送气象数据。

2.2.2短历时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功能介绍短历时气象灾害预警系统采取是“市气象局的信息机终端设备+移动的梦网网关(行业网关)”的模式。

“企业信息机”提供了基于Web的操作方式,简单友好、维护方便;“企业信息机”通过提供通用的业务配置平台、API等多种接口方式,便捷、灵活地与企事业单位现有的办公、应用系统紧密的结合,生成业务方案;“企业信息机”提供了网络级、应用级、系统级的安全结构,保障了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集成和运行;“企业信息机”提供了基于电信级的消息处理能力、存储转发机制和自动重连等稳定可靠的性能;另外,“企业信息机”还不断扩展移动业务种类,通过短信SMS、彩信MMS、USSD等多种移动业务媒介进行信息收、发的双向传递和交互式传递,满足市气象局信息化、个性化、移动化的业务需求。

漳州市短历时气象灾害预警系统通过手机SMS技术以及网络平台的结合建设一个各级气象部门发布信息的多功能系统。

该系统是按照目前漳州市气象工作体系建设的,具有层次清晰、操作简单及信息发布及时等特点,并结合漳州移动公司农村信息化的基础上,完善该体系的落地,进一步将该体系延伸至普通大众,尤其是农村,将为漳州市各级气象单位提供重要渠道,为气象单位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发布系统。

该系统主要针对漳州市、县的气象局、站台等内部人员、领导及各级政府重要领导进行气象预测信息发布。

稳定、高效、灵活管理的定向气象预测信息发布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实现信息通信录多级分组管理、定时定向发布气象预测信息、气象局及各级领导内部重大气象预测决策信息定向发布、预警气象预测内部通报。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试行)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试行)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试行)中国气象局目录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试行) (3)附件1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列表 (8)附件2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预报责任区经纬度范围表.. 10 附件3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共享目录 (11)附件4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文件名 (12)附件5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GRIB2数据格式 (24)附件 6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城镇天气现象、风速风向生成规范 (38)附件7 全国智能网格陆面基本要素预报检验办法 (41)附件8 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产品实况分析检验办法 (54)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有效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国气象局《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2017年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涵盖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相关分工、流程、产品、数据、检验和应用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气象部门从事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的单位。

第二章业务分工第四条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由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三级业务构成。

第五条国家级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主要由气象中心、信息中心、公服中心负责完成。

职责分工如下:1.气象中心:负责全国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的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制作发布全国0-10天网格预报指导产品,开展0-24小时内的客观滚动订正,对省级实时更新产品进行边界协调,拼接形成统一的全国智能网格预报“一张网”,并组织开展业务检验。

2.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基于CIMISS的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数据环境的建设和业务运行维护,负责滚动提供降水、气温、风向、风速等实况分析产品,为国省开展滚动订正业务提供支持。

3.公服中心:牵头负责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产品在相应气象服务中的业务应用。

第六条省级负责本省责任区内智能网格预报服务的组织实施。

主要是通过CIMISS和“网格气象预报云”获得高分辨率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国家级智能网格预报指导产品与实况分析产品,利用格点编辑平台(MICAPS4-GFE或本省自建的平台),按照“0-3天必须订正,4-10天按需订正”的原则进行订正,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更新;订正时保证短临预报和中短期预报的一致性,保证降水、云量、相对湿度等相关预报要素的协调性;订正后及时写入CIMISS分布式数据环境,实现国省实时同步;利用智能网格预报“一张网”,为市县级提供预报服务产品支撑。

气象现代化信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研究

气象现代化信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研究

气象现代化信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研究
姜慧;程铭;陈艳丽;樊杰
【期刊名称】《软件工程与应用》
【年(卷),期】2024(13)2
【摘要】随着各类信息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发展,在推动气象业务现代化发展的同时,气象发展的外部环境逐渐趋于复杂化,各类网络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网络安全形式日益严峻。

本文针对菏泽市气象局气象信息网络现状进行分析,剖析气象业务现代化发展中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不断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和提升安全防护技术手段。

技术层面,从加强终端软件安全防御和网络安全设备规划,完善优化信息网络安全架构;管理层面,从建立安全运营中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监控预警应急通报、经费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提升气象现代化信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

推动实现网络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网络安全保障。

【总页数】8页(P165-172)
【作者】姜慧;程铭;陈艳丽;樊杰
【作者单位】菏泽市气象局菏泽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
【相关文献】
1.气象业务信息化发展下的网络安全治理初探
2.基于气象业务信息化发展的网络安全治理技术
3.基于气象业务信息化发展的网络安全治理技术
4.基于气象业务信息化发展的网络安全治理研究
5.气象信息网络安全防御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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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气象信息网络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浙江省气象信息网络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3)林业服务(2)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2022 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 北 京 翼 惟 科 技 有 限
障工程--纸质气象数字化
公司
113.3
2022-06-20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0 日 生成
4/1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浙江省气象信息网络中心 2022 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 程--纸质气象数字化中标公告
重庆众仁科技有限 公司
\
2022-06-20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4)招标代理(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浙江省气象信息网络中心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17
同比增长:13.3%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18868.81
同比增长:891.7%
平均金额(万元)
¥1257.92
同比增长:891.7%
目标单位: 浙江省气象信息网络中心
报告时间:
2023-02-10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18.12.21•【文号】气发〔2018〕117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18〕117号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法规司:为加强气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有序建设和集约化运行,强化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中国气象局组织编制了《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

经2018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气象局2018年12月21日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气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有序建设和集约化运行,强化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气象部门建设与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气象信息系统是指由中央或地方投资、全国和省内统一布局的用于气象观测、预报、服务领域的信息系统,以及其它对全国或全省气象业务流程、政务管理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气象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约高效、充分共享、安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省级气象信息系统的集约化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气象信息系统的集约化由气象信息业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信息系统的主管职能机构和计划财务管理机构协管,气象信息业务单位进行技术评估,建设单位具体负责。

第六条预报与网络司负责组织制定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标准。

预报与网络司和省级气象信息业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信息系统集约化监督检查、考核及评估。

第七条办公室、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科技司、计财司、人事司、法规司和省级对应的气象信息系统主管职能机构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申报、验收、业务准入等环节的集约化情况把关;负责其职责范围内信息系统的集约化情况监督检查,并协助做好集约化情况评估。

气象中心管理制度

气象中心管理制度

气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象中心的管理,促进气象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和社会各界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气象中心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气象中心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气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气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气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独立主持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整改不足,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规范、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气象中心设立机构设置应能够适应业务工作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部门、行政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

第八条气象中心业务部门负责具体的气象观测、预报、预警等业务工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为各部门的工作提供后勤支持。

第九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明确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和健全各级会议制度和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和健全各级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和健全用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各部门和岗位的人员编制。

第十三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和健全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第十四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员流动制度,鼓励人员在不同岗位间流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和考勤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气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福利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锦州市气象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锦州市气象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为气象局网络日常管理机构,对信息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具有管理权。

中心负责全局网络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

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气象局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报送的一切信息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真实有效的。

凡因虚假、反动、色情等内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报送者承担,如属个人因素影响信息发布工作,将追究责任。

四、各单位应设立专(兼)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一)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更换管理员密码,及时注销无效用户;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二)不允许单位以外人员单独接触计算机网络系统资源。

(三)各用户要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注意个人ID及密码的保密,不得与他人共用系统的账号。

五、各单位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属于业务工作范围的信息,在发布前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并存档备案,然后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在校园网上发布。

主办单位应对信息的合法性和相关问题负责。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入网单位和个人用户,由保障中心给予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等处理。

情节严重的,依照局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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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制度1 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担负着全市气象业务和公文信息的传输任务,传输信息量大,时效性要求高,为加强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的运行,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全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加入本系统的各单位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四条市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由市局及各县站的通信网和资源网两部分构成。

通信网由路由器、交换机、电信部门的通信设施(如光端机、SDH网、Internet宽带
网等)、PCVSAT单收站、DVB-S卫星接收站、CMACast 卫星接收站等组成;资源
网由所有连接在通信网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服务器、业务系统等组成。

第五条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及有关的专业应用软件等。

第六条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 XP、Linux 等)软件。

第七条业务系统包括:地面测报系统、高空探测系统、micaps 系统以及相关的应用系统。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市气象信息网络的设置分为市县两级(各县区具体负责人详见附表)。

系统建设实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技术标准和规程。

系统运行实行
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九条市局办公室和各站负责系统硬件的统一规划、购置、调配、报废,并登记备档。

市气象信息网络保障中心负责对全市的气象信息网络系统进行技术指导和安装
维护。

各业务使用单位负责系统的监控和对设备的日常维护、清理。

第四章网络管理
第十条PCVSAT单收站、DVB-S卫星接收站、CMACast 卫星接收站、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通信设备原则上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连续运行,不得无故关机。

第十一条各业务使用单位负责按计划每日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清除各种设备的灰尘。

遇有大风、暴雨、雷电和降雪等天气时,应密切注意卫星接收天线和室外单元
(ODU)的状态,及时清理天线表面的堆积物,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必要时采取
临时保护措施,保证设备安全。

在保障系统运行和系统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
保证系统安全优先的原则处理。

第十二条语音系统中运行的硬件的配置和相关参数的调整、应用,应由市局网络保障中心统一分配使用,并登记存档。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三条投入业务应用的软件的安装、升级与维护,应严格按照技术手册进行操作,并记录存档。

自行研发的业务应用软件,必须遵照《气象软件设计规范》规定的步
骤和方法进行,投入业务应用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业务用机严禁上
INTERNET网、安装游戏软件。

第十四条网络数据库是系统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每周进行一次备份操作。

数据库的备份由各数据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备份介质应加注标签,并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五章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市局气象信息系统的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
统一由市局网络保障中心负
责。

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市网络保障中心提供技术
支持。

电气设备、防雷设施的安装和检修维护由市局办公室和各站负责。

第十六条硬件维护遵循“预检为主,临修为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定期进行硬件设备的维护、维修制度。

系统应有详细的结构示意图,建立设备的配置、维护维修
等的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系统和业务应用软件都必须做双备份,软件及其载体(包括系统发行包、生成系统的拷贝、技术资料和详细说明等)加有标签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凡故障设备均应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及时传往上一级维护部门,以保障整个系统的通畅运行。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维护,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操作。

输出配电柜各单相交流电分别由接线排各分路火、零、地三线一
组给设备供电。

电源插座三孔当面向插座时:上地、左零右火。

电源插座上的
零、地之间的交流电压值不应大于2伏,地线结点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2欧姆。

定期对接地电阻和电器连接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隐患、故障及时修复排除,
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机房(工作室)管理
第二十条机房(工作室)是气象信息系统设备摆放和业务操作的重要场地,各使用单位自行管理。

应建立和完善机房(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管理细则,凡进入人
员必须自觉遵守。

第二十一条应考虑机房(工作室)和设备布局要有足够空间。

各类缆线要有进出通道,信号、电源布线要严格分开,并要有适度余量。

配电柜必须做三相五线制安排:
即火、零、地各一排,并配有明显标志,不得使用插入式熔短器,空调等重负
荷用电器和检查维修要单独供电。

第二十二条机房(工作室)的装修要采用阻燃、防静电材料;要有防鼠、防火、防尘、防盗、防水等措施。

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烘干等装置,不得使用、堆放易燃易爆、
有腐蚀性的物品,严禁吸烟。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全市七县区网络安全管理负
责人xxx,责任人xxx,各县区分管责任人见附表1。

第二十四条除网络管理人员外,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全市的主、辅节点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
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气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破坏
行为。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重要设备应由网络管理人员专人进行管理,注意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重要仪器设备进行核查,并随时登记设备使
用状态和维修纪录。

第二十六条非网络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网络中心动用机器设备,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经网络管理人员指导或协同下进行操作。

第二十七条对网络及用户的安全管理由网络运行单位具体负责。

为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各单位应定期对系统中应用软件进行维护清理,消除隐患,清除垃
圾。

严禁非业务软件的安装、运行和拷贝。

第二十八条对分配的用户名、口令等应注意保密,不得借用和泄密。

加强对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所在目录的管理,不得随意完全共享。

对合法用户的存取权限,由管理
人员按用户需求及有关规定进行等级划分,并登记备案。

非网络管理人员严禁
使用各种软件对网络系统进行扫描和测试。

不得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不得扫描端口导致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诸如阻塞、溢出、处理机忙、
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

未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切断他
人的网络连接。

第二十九条上网机器应加装防火墙或安装防毒卡、防毒软件,定期对硬盘进行防毒查毒。

用户不得使用未经查毒或带毒软件。

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防止扩散和蔓延,
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对于气象信息专网以及重大服务器(数据库,dvbs,micaps等系统)和业务软件系统(地面测报软件,高空探测软件,财务软件等)要做好及时备份,并且
要定期检查备份线路和设备,确保备份线路和设备运行正常。

当主线路或主设
备出现问题,要立刻启动备份线路或设备,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第三十一条网络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章事件处置及应急方案
第三十二条通信网络故障:首先启动备份线路,然后由各县区网络管理人员自行排除,如果1小时之内没有排除,网络管理员应及时向当地县(支)电信局申告故障,并
通知市(州)局网络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电信局解决。

如果在2个小时没有解
决的,县站业务人员或市(州)局网络管理人员向地(市)州电信部门申告,同
时向省气象局信息中心申告,并及时督促排除故障。

3个小时内未排除的,由省
气象信息中心申告至省数据局运维部主任协调解决。

第三十三条业务系统故障:立即启用备份系统,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然后,本局网络管理人员要对问题系统进行及时排查和处理,若遇技术问题可与市局信息网络中心
或厂家联系配合解决。

第九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应及时提出警告。

严重时,可采取限制使用、停止使用等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或严重损坏通信、网络设施,对业务造成重大影响的,根据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应予以处罚并调离原岗位。

如同
时触犯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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