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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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县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县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县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配、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我县医院药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建立个人档案。

第五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药品的购进与验收1. 购进药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验收药品时,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生产批号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记录相符。

第八条药品的保管1.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的适宜性。

2. 按照药品的特性储存,注意温湿度控制,防止药品的变质和损坏。

3.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药品的调配1. 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用药的安全性。

2.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条药房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提供耐心、细心、专业的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一条建立患者用药咨询制度,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解决患者在用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药房处方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房处方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房处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房处方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药房处方管理1. 药房应配备专业药学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发等工作。

药学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2. 药房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对处方进行统一编号,并进行归档管理。

3. 药学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及时与处方医生沟通,要求其纠正或重新开具处方。

4. 药学人员应根据处方准确调配药品,确保药品的品种、规格、剂量、用法等与处方相符。

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

5. 药学人员应在处方核发药品时,向患者告知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解答患者的疑问。

6. 药学人员应定期对处方进行回顾性分析,评估处方质量,提高处方管理水平。

第三条处方格式与内容1. 处方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诊断、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处方医生签名、核发日期等。

2. 处方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

3. 处方中的药品剂量、用法、用量等应准确、清晰,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四条处方审核与调配1. 药学人员应根据药品说明书、药物相互作用、患者病情等因素,对处方进行审核。

2. 药学人员应严格按照处方调配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处方中的药品、剂量、用法等。

3. 药学人员应在处方核发前,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处方信息,确保无误。

4. 药学人员应关注患者用药后的不良反应,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处方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处方管理与培训1. 医院应加强对药学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方审核、调配能力。

2. 医院应定期组织处方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处方管理的认识和重视。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6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

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

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

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2)一、药房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1.2 原则:(1)安全原则:药品管理必须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包括药品质量、用药适应症和用药副作用等方面的安全。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疗机构药物储存、配药、销售、管理等活动的场所,是医疗机构重要的支持部门。

第三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房的管理要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高质量、高效益药物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应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的药物管理和配药流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第二条医院药房管理机构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院长或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设药品库房、配药、药物储存、药物销售等岗位,人员配置要满足工作需要。

第四条医院药房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上岗。

第五条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药学专业知识,严禁索要、收受贿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医院药房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药物知识和管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七条医院药房在储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保证不同药品之间不产生交叉污染。

第八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和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九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货架、货位要做好标识和编号,确保药品的存放、取用和库存管理的准确性。

第十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和清点,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确保库存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和防窃。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的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保持不同药品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药品的混淆和交叉感染。

第四章药品配药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药房的药物配药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剂量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退药、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知识,通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药学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医疗秘密,对患者负责。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规定,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第八条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掌握药品质量、价格、供应情况。

第九条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医院用药需求、库存情况、药品有效期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数量等。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国家药品储存规范要求,分区域、分类存放。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

第十三条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包括检查药品外观、包装、标签、有效期等。

第五章药品调配与使用第十四条药品调配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

第十五条药品调配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调配,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第六章药品退药与销毁第十七条药品退药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退药规定,经药房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药品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销毁规定,由药房负责人监督实施。

第七章质量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医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质量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定期对药房药品管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安排1.1 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1.2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1.3 部分特殊情况下,根据医院的安排可能需要加班或调动工作时间。

2. 休假制度2.1 全年年假共计15天,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休假,并获得批准。

2.2 员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的情况下,需提前两天向上级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1. 工作职责1.1 准确、及时地完成医生开具的药品配药工作。

1.2 确保药品的存储、验收和出库工作符合药店管理规范。

1.3 负责药品库存的管理和药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1.4 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如质控部门的药品采购和药品检验等工作。

2. 工作要求2.1 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物的配方和剂量。

2.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护士等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地协作。

2.3 必须持有有效的医药执业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流程与规范1. 严格执行药品发放流程1.1 接受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后,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药品清单。

1.2 根据处方单上的要求,准确配药,遵循药品配方和剂量。

1.3 配药完成后,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根据药房的相关规定进行签名和盖章。

1.4 将配好的药品交付给患者或护士,并及时进行记录。

2. 维护药品的库存和质量管理2.1 定期检查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进行记录。

2.2 药品的采购及时更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3 药品的存储按要求分类保存,并保持药房的整洁和卫生。

3. 配合质控部门的工作3.1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及验收工作。

3.2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检验和质量监测。

3.3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库存管理和异常处理。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配送管理第二条医院药房应配备专职药剂师,负责药品的采购与配送工作。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经过医院药剂科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四条药品采购应定期进行,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采购,确保药房的药品库存充足。

第五条药品配送应按照医院制定的流程进行,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药品进货管理第六条医院药房应制定进货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第七条药品进货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八条药品进货时应验收药品的合格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第九条药品进货后应按规定储存,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和有效。

第四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条药品入库前应对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过期、破损等情况。

第十一条药品入库时应按规定分类,采用先进的存储方式储存,确保不同种类的药品不混淆。

第十二条药品入库时应编制入库清单,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存档备查。

第五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三条药品出库应按照医嘱、处方、医生的签字等程序进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药品出库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与患者医嘱一致。

第十五条药品出库时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式等。

第六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六条医院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药品库存清点时应核对库存数量与系统记录的数量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及时核实。

第十八条药品库存清点结束后应编制库存清单,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存档备查。

第七章药品调拔管理第十九条药品调拔应按照医嘱、处方、医生的签字等程序进行,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药品调拔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与患者医嘱一致。

医院便民药房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便民药房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便民药房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便民药房的所有药品采购、储存、调配、销售及售后服务等运营环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便民药房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包括药剂师、药品管理员、药师等。

第四条从事药品管理的工作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条便民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六条便民药房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从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建立供货单位档案,确保药品来源正规。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的要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第九条药品出库前应进行复核,确保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准确无误。

第十条药品销售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不得销售假药、劣药。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便民药房应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为患者提供便捷的购药服务。

第十二条药师应耐心解答患者用药咨询,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第十三条便民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退换货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四条便民药房应定期开展用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意识。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便民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六条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对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应及时清理,不得销售。

第十八条建立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定期对便民药房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知识、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

第二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我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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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43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s of hospital pharmacy managemen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
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

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

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
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
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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