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店学区管委会关于开展 2018年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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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增选评选结果的公示【模板】

关于XX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增选评选结果的公示【模板】

关于**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专业)
带头人增选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教人〔2017〕33号)、《**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评选与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淮教人〔2017〕34号)和《关于增选**市第四批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通知》(淮委教才〔2019〕2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县区教育部门推荐、专家评选,工委会议研究,拟增选彭光强等106名同志为**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6月5日17:30前当面或署名书信、电话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反映。

电话:******** ********
地址:市翔宇南道1号行政中心北楼549室邮编:******
附件:**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增选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附件:
**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专业)带头人增选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范本模板】

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范本模板】

附件1:合肥市中小学第三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工作表现优秀。

3。

从教6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并受到过学校及以上部门的表彰。

4.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的经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有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

5.按国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首次申报自2011年以来需360学时,系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自2013年以来需216学时)。

6.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已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或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7。

被评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市属学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若申报者系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完成任期内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时,履行了市级骨干教师的相关义务,由所在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考核合格,方可申报推荐参评)。

二、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市级骨干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下列条件:1、应具有中学一级(中专讲师)或小学(幼儿园)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2、自2013年以来(首次申报人员自2011年以来),在所任教学科中取得过以下成绩者,具备下列1-6条中的一项或7-14条中两项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本学科骨干教师评定。

(1)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等级奖项获得者(县〔市〕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获市级一、二等奖者(其中一等奖至少1篇).(3)担任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授课教师者。

(4)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SN刊号)公开发表2篇本学科学术论文者。

(5)担任过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

第七届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公示

第七届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公示

第七届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公示【原创版】目录1.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背景与目的2.第七届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件3.评选条件的具体内容4.评选条件的重要性5.评选条件的公示和反馈正文【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背景与目的】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届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第七届邢台市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已经公布。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好评。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

【评选条件的具体内容】1.教育教学成绩: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的教学成绩证明,包括学生成绩的提高、学科竞赛成绩等。

2.学生评价:参评教师需提供学生评价反馈,了解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感受。

3.同行评价:参评教师需提供同行评价意见,以体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综合素质。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参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展示其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贡献。

5.教育科研能力:参评教师需提供相关论文、课题研究等证明材料,体现其教育科研能力。

【评选条件的重要性】评选条件的设置旨在全面评估参评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和综合素质,确保评选出的教坛新秀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同时,这些条件也为参评教师提供了自我提升的方向,激励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评选条件的公示和反馈】为保证评选条件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条件已在邢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参评教师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评选活动组委会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评选条件,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合教秘[2013]229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合教秘〔2013〕229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合教[2013]38号)文件精神,现就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6月1日-6月2日地点:合肥市第二中学(桐城路与黄山路交叉口向西150米,黄山路上)二、考核对象及方式、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各市管学校推荐上报的人员。

(《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免于业务考核人员除外)(二)考核方式及内容1、业务考核以“无生上课”方式进行,讲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2、参加业务考核的人员自行准备现任教学科书面教案3份(一课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对参加业务考核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负责将业务考核有关安排通知到本人。

(公布的业务考核人员名单中,如有符合免于业务考核条件的,请于5月27日下午5点前携带能免于考核的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师事务管理中心(天鹅湖路558号广电中心A区1319房间),办理免于考核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余文卿,电话,63505205。

)(二)参加业务考核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3年5月31日(周五)下午3:00到合肥市第二中学进行抽签分组。

附件: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合肥市教育局2013年5月21日附件:合肥市第二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关于评选金安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金安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金安区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城区教育辅导组、直属学校:为深入推进我区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全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自觉践行新课程理念,转变教学方式,培养、造就和选拔一支在课堂教学中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实践开放、民主、科学、现代的新课程理念的优秀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金安区首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与标准1、基本条件(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从业规定行政处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五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申报学科带头人的中学教师必须取得中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资格。

(3)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应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8年以上;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在本专业岗位上连续从教6年以上。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距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要从严控制,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

(4)身体健康,工作量饱满。

近三年来,承担满教学工作量(中学每周不少于12节,小学不少于16节;学校管理人员中心校工作人员兼课每周不少于4节);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5)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是校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为区级骨干教师的人选必须是校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6)各乡镇、城区、市直学校上报的人选,须经计生、综治部门审核把关。

2、教育教学方面对所任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深受学生欢迎。

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推荐为区级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近五年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和第二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及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13〕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各直属学校: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推进“1555”工程,鼓励和促进教育人才的成长,充实我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首批和第二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及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工作为加强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工作由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直属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

考核依据《关于在全市开展首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06〕19号)第六项“职责和待遇”中相关内容;考核标准见附件1、2。

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出具考核正式报告,报市教育局。

考核合格者,保留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及相关待遇。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称号及相关待遇;同时,不允许参加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第三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一)评选范围和对象本市所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任教师;从事教研、电教工作的人员;每周兼课不少于六课时的教育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新课程标准,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突出。

(3)严谨笃学,淡泊名利。

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意识,能够根据社会发展,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评选方法(订正稿)为了进一步增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青年教师培育的长效体制,为青年教师的健康发展供给平台,促使更多青年教师更好更快地成长,实现教育的可连续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展开“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为保证本项活动顺利展开并获得实效,特拟订本方法。

一、评选对象在我院从事教课工作满 2 年、 35 周岁以下的各系、部专任教师。

二、申报人条件(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书育人,清廉奉献;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过硬。

最近几年来,有违纪违纪行为或教课事故者一票反对。

(二)工作扎实仔细,教课绩效明显,从教以来年度教课(年度)查核优异 2 次以上或近两年学生期中教课测评学期均匀成绩排名在所有任课教师的前 30% 之内;在学院教师授课大赛中起码一次荣获二等奖以上(含,下同);在学院其余教课比赛(含电子课件大赛、教课成就奖、教课设计评选、技术比赛等)中起码一次荣获二等奖(或前三名)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含职业技术大赛、学科比赛等)起码一次荣获二等奖(或前三名)以上。

(三)踊跃参加教科研工作,业务素质优良。

近三年来在四类以上刊物发布论文 1 篇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编公然刊行教材(自己撰写 4 万字以上,多部教材字数可累计计算);( 2)主编校本教材或实习指导书;( 3)主持五类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参加省级以上精选课程建设(前 3 名)。

(四)勇挑教课重任,超额达成任务。

近三年来(教课工作只有两年的按两年核算)年均匀教课工作量在400 学时以上。

三、评选程序(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照实填写一份《“教坛新秀”申报表》和《教师系列岗位工作业绩表》(业绩成就时限为近三年),提交一份 3000 字左右的个人近三年来的教育教课工作总结和《教师系列岗位工作业绩表》的有关旁证资料,报组织人事处审查。

(二)组织评选。

“教坛新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评选会议,其主要程序以下:介绍申报人业绩成就及工作业绩积分排名状况——专家评论——票决产生评选结果。

上派中学第四批市、县骨干教师推荐评定

上派中学第四批市、县骨干教师推荐评定

上派中学第四批市、县骨干教师推荐评定工作方案为大力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加强学校骨干教师梯级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创设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机制和环境,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合教秘人〔2019〕252号)和肥西县教体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肥教体〔2019〕1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市、县骨干教师推荐评定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与对象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学人员。

兼任学校中层管理职务的教师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应当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担任校级领导干部的,每周兼课应当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

二、评定名额肥西县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计划评定410人(不含直接认定人员),按指标分到我校20人,直接认定人员不占指标。

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从推荐评定的县级骨干教师中再推荐。

推荐的市级骨干教师对照《合肥市中小学第四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条件》,自主申报,并按时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合肥市教师综合评审系统》。

三、评定条件市、县级骨干教师的评定条件见市、县文件。

(合教秘人〔2019〕252号、肥教体〔2019〕160号)四、评定程序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按照广泛发动、自愿申报、严格评审、逐级推荐、择优认定的程序选拔。

县级骨干教师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考核合格同意推荐,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上报,具体评定程序如下:(一)成立上派中学第四批市、县骨干教师推荐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上初字〔2019〕4号)(二)广泛宣传发动。

转发市、县相关文件,公布《上派中学推荐评定工作方案》。

(三)自主申报。

1.对照县级骨干教师的评定条件自主申报。

(其中“基本条件”共5项必须全部符合;“其它评选条件”中第1项必须符合,第2项“自2016年以来,在所任教学科中必须具备(1)-(6)条中的一项或(7)-(13)条中两项条件的方可申报”)2.填报《初审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材料和证书的原件于6月24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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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店学区管委会关于开展 2018年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淮南市教育局、大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淮教秘〔2018〕202号)精神,做好我学区2018年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评审推荐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将有关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对象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星”评选对象为本学区小学的在编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学科带头人学校不限名额,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经评审推荐小组查验资料符合条件后按区、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推荐上报。

三、成立孔店学区管委会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组长:姚磊
副组长:徐基双
成员:陈文郑劲松王祥信王勉
四、评审程序及报送要求
(一)评审程序及时间(7月10—7月31日)
凡符合申报区、市级学科带头人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学区管委会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考核后将拟推荐评选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等情况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区、市教育局。

凡符合申报区、市级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学区管委会成立评审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后期区教育局将安排人抽查,考核后将拟推荐评选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区管委会将拟通过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参加市级评选的老师,由学区管委会评审推荐领导小组按“学区申报市级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赋分推荐标准”进行择优推荐上报。

(二)材料报送(8月1日—8月3日)
孔店学区管委会将“学科带头人”推荐材料及公示无异议后的“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拟通过人员申请审批报告(附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1日-8月3日报区教育局政秘科。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真正做到把那些师德高尚、业绩优秀、学生爱戴、群众公认,能够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推荐出来,以便今后能更好地服务孔店教育。

孔店学区管委会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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