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因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伤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伤残赔偿金。
2018年,国家发布了最新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以下是具体内容:一、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十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600元。
2. 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九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550元。
3. 丧失三分之二以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八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500元。
4. 丧失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七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450元。
5. 丧失一分之三至三分之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六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400元。
6. 丧失一分之六至一分之三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五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350元。
7. 丧失一分之十至一分之六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四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300元。
8. 丧失一分之十以上至一分之十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三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250元。
9. 丧失一分之二十以上至一分之十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二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200元。
10. 丧失一分之二十以下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为一级,赔偿金为每人每月150元。
二、伤残赔偿标准适用范围。
以上伤残赔偿标准适用于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者伤残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伤残赔偿金,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受害劳动者。
三、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伤残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受害劳动者的意愿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一次性支付时,应当在劳动者认定伤残等级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分期支付时,应当在劳动者认定伤残等级后的一个月内首次支付,并按月支付。
四、伤残赔偿金的调整。
伤残赔偿金标准随着国家经济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调整幅度及时调整伤残赔偿金,并及时足额支付给受害劳动者。
五、伤残赔偿金的保障。
伤残赔偿金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足额支付给受害劳动者,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误工费是指因事故导致工伤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安排其他适宜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家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
本文将以2018年河南省为例,介绍2018年河南误工费赔偿标准的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国务院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批复》的规定,2018年河南省对误工费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伤职工因事故伤残而导致工资减少的部分,即病、残员工伤津贴。
2. 工伤职工适应新工作需要的费用,即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
3. 工伤职工的丧葬费,即丧葬费。
4. 工伤职工抚恤金。
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1. 病、残员工伤津贴病、残员工伤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病残津贴 = 出勤工资 × 工伤等级 × 津贴比例其中,出勤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评定,具体等级对应的比例由国家确定。
2. 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安置费 = (出勤工资 × 60% × 最低工资) × 适应程度其中,最低工资由河南省政府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适应程度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评定。
3. 丧葬费丧葬费的计算方式如下:丧葬费 = 最低月工资 × 24其中,最低月工资由河南省政府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确定。
4. 抚恤金抚恤金根据工伤职工的死亡人数和关系人类型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由河南省政府制定。
结论根据2018年河南省的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赔偿包括病、残员工伤津贴、安置伤残员工适应新工作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项目。
每个项目的计算方式都有一定的规定,具体的计算公式也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了解这些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有助于工伤职工和相关人员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得的赔偿金额。
郑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郑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人身伤害或者发生职业病,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暂时丧失或者死亡的情况。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郑州市制定了一套工伤赔偿标准,用于补偿受伤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
根据郑州市相关法规及政策,以下是郑州市工伤赔偿的主要标准: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确定,郑州市将劳动者的伤残分为十级,对应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
例如,一级伤残补助金最高可达30万元,十级伤残补助金最低为8000元。
2. 工伤医疗费用:劳动者因工受伤需要进行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郑州市的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可以达到70%以上的报销比例。
3. 工亡职工生活抚恤金:工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幸遇难,郑州市将给予其家属生活抚恤金,用于维持家属的正常生活。
家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区分,但一般情况下不会低于一定金额。
4. 工伤津贴:如果劳动者因工受伤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将无法正常工作,郑州市将支付给其工伤津贴。
津贴的标准根据受伤时的工资水平和受伤程度而定,通常为劳动者之前工资的一定比例,期限一般为伤残较重的情况下可达到两年。
5. 丧葬补助金:当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不幸死亡,郑州市将支付一定的丧葬补助金,用于安排工人的葬礼和相关费用。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在具体落实上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常规情况下的工伤赔偿标准,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动。
在具体操作中,劳动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伤鉴定书、医疗证明、工资证明等,以便顺利申请工伤赔偿。
总之,郑州市工伤赔偿标准为工伤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旨在减轻他们和家属因工伤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应及时向雇主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11.09•【字号】豫人社〔2018〕4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8〕4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9日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74号)、人社部和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60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筹原则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是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工伤保险基金由省本级、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分别管理,省级建立调剂金制度。
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是深化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的具体体现。
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有利于在全省范围内均衡工伤保险基金,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的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018年郑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郑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郑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18年郑州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
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
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
——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二、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2018年驻马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驻马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驻马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一、背景介绍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地都会制定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2018年驻马店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包括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二、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包括住院费、药费、护理费等与治疗相关的费用。
工亡丧葬费:用于支付因工作事故导致的死亡工人的丧葬费用。
伤残津贴:对于因工作事故而致残的工人,按照伤残程度和本人工资标准确定津贴金额。
伤残就业和生活补助金:对于因工作事故而致残的工人,由劳动者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因工作事故导致的轻微伤工人,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
工资损失补助金:对于因工作事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按照个人工资标准支付补助金。
三、计算方式具体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如下:1. 医疗费计算:按照就医发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标明的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2. 工亡丧葬费计算:按照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金额为3000元。
3. 伤残津贴计算: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伤保险金计算基数确定津贴金额。
伤残程度按照国家标准分为十级,工伤保险金计算基数为工人在工伤事故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津贴金额=伤残等级系数×月平均工资×伤残程度系数。
4. 伤残就业和生活补助金计算:由劳动者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执行。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按照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标准为轻微伤1500元,轻伤2000元,中重度伤2500元。
6. 工资损失补助金计算:按照个人工资标准和工伤认定等级确定每月的补助金额,工伤认定等级按照国家标准分为四级,工资损失补助金=个人工资标准×工伤认定等级。
2018年郑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郑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郑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郑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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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河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8年河南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
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
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
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
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
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
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
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六、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河南工伤保险赔偿项目
2017河南省工伤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四、护理费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河南工伤保险计算方式
2018年河南工伤保险赔偿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伙食补助费
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