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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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

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诊断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是指儿童在运动时出现下肢功能障碍或异常,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发展。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的发病率逐渐增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大困扰。

及时准确地进行诊断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份关于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的诊断标准,帮助医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和诊断这一常见疾病。

一、临床表现1、步态异常:儿童在行走时出现明显的步态异常,如跛行、摇摆、拖足等。

2、肌肉无力:儿童在进行运动时出现明显的肌肉无力表现,如爬坡困难、爬楼梯慢等。

3、关节活动受限:儿童在进行活动时出现明显的关节活动受限表现,如屈膝受限、伸膝受限等。

4、平衡困难:儿童在站立或行走时出现明显的平衡困难表现,如摇摆、摔倒等。

5、疼痛反应:儿童在运动时出现明显的疼痛反应,如膝关节疼痛、踝关节疼痛等。

以上临床表现如果儿童出现其中一种或多种,应该怀疑是双下肢活动障碍,建议及时就医。

二、体格检查1、神经系统检查: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包括肌力、肌张力、肌强度等内容。

2、肌肉力量测试:对儿童的肌肉力量进行测试,评估其肌肉力量是否正常。

3、关节活动度检查:对儿童的关节活动度进行检查,评估其关节活动度是否正常。

4、步态分析:对儿童的步态进行分析,评估其步态是否正常。

以上体格检查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儿童的双下肢情况,帮助医生进行更准确的诊断。

三、辅助检查1、肌肉电图:进行肌肉电图检查,分析儿童肌肉的电活动情况。

4、CT或MRI检查:进行CT或MRI检查,评估儿童的软组织结构是否正常。

四、诊断标准根据以上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结合儿童的病史和家族史,可以做出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的诊断。

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根据以上诊断标准,医生可以更准确地诊断儿童的双下肢活动障碍,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帮助儿童尽快康复。

总结儿童双下肢活动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对儿童的生活和发育造成很大影响。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肢体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或缺失,从而影响个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

对于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不仅关系着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也对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科学、合理、公正的评定标准对于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融合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肢体残疾的评定,需要考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功能和活动能力。

这包括对于肢体功能的评估,如肢体的活动范围、力量、协调性等方面的考量。

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如进食、穿衣、洗漱等方面的能力。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程度,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评定标准还需要考虑残疾人在社会参与方面的能力。

这包括对于残疾人在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能力和机会。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障碍,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和保障。

另外,评定标准还需要考虑残疾人的康复和辅助设备需求。

这包括对于残疾人康复治疗的需求,以及对于辅助器具和设备的需求。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康复和辅助设备方面的实际需求,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康复和辅助设备支持。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公正的肢体残疾评定标准对于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融合至关重要。

评定标准应当充分考虑残疾人在日常生活、社会参与和康复辅助设备方面的实际需求,以便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同时,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也需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和社会支持,使其能够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鉴定标准摘要:一、肢体残疾的定义与分类二、肢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1.重度(一级)2.中度(二级)3.轻度(三级)三、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具体条件1.重度(一级)的具体条件2.中度(二级)的具体条件3.轻度(三级)的具体条件四、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程序与相关政策1.鉴定程序2.相关政策正文:一、肢体残疾的定义与分类肢体残疾是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体、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根据受伤害程度和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可分为上肢残疾、下肢残疾、四肢残疾等。

二、肢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和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综合判断肢体残疾等级。

肢体残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 分)。

包括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和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等。

2.中度(二级):能完成部分日常生活活动(5—6 分)。

包括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等。

3.轻度(三级):能实现一项或部分日常生活活动(7—8 分)。

包括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侧肢体功能部分丧失等。

三、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具体条件1.重度(一级)的具体条件: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和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等。

2.中度(二级)的具体条件: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等。

3.轻度(三级)的具体条件: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侧肢体功能部分丧失等。

四、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的程序与相关政策1.鉴定程序:申请鉴定者需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申请,鉴定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和条件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2.相关政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肢体残疾等级鉴定结果可作为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终止等事项的依据。

肢体残疾幼儿总结

肢体残疾幼儿总结

肢体残疾幼儿总结引言肢体残疾是一种在幼儿期就出现的身体疾病或缺陷,它可能会对幼儿的生活和日常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对肢体残疾幼儿的特点、幼儿期的发展以及提供给他们的支持和服务进行总结和探讨。

通过了解肢体残疾幼儿的需求,我们可以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全面的发展和参与社会。

肢体残疾的分类根据残疾的性质和程度,肢体残疾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截肢:指肢体某个部分或全肢体的切除。

2.动力障碍:指幼儿存在肌力不足或失控现象,导致动作的协调性和流畅性受到限制。

3.引力障碍:指幼儿存在肌张力异常,如肌肉过度紧张或过度松弛,以及关节变形等问题。

4.神经肌肉疾病:指幼儿出现神经疾病影响肌肉功能的情况,如脑性瘫痪等。

肢体残疾幼儿的特点肢体残疾幼儿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一些特殊的挑战和困难:1.运动发育延迟:由于肢体残疾的存在,幼儿在运动技能的掌握和发展方面可能比同龄人要慢一些。

2.自理能力低下:幼儿的自理能力可能受到限制,需要额外的支持和帮助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

3.社交障碍:肢体残疾可能会影响幼儿与他人的交流和社交能力,使他们在社交环境中感到困难和孤立。

4.自信心缺乏:由于残疾的存在,幼儿可能面临自信心受挫的情况,需要积极的支持和鼓励。

肢体残疾幼儿的发展需求为了满足肢体残疾幼儿的发展需求,我们可以提供以下支持和服务:1.物理治疗:肢体残疾幼儿可以通过物理治疗来改善肌肉控制和动作的流畅性,提高运动技能的发展。

2.辅助器具和适应性设备:适当的辅助器具和适应性设备(如义肢、轮椅等)可以帮助幼儿更好地进行日常活动,并提高他们的独立性。

3.职业治疗:通过职业治疗,幼儿可以学习和提高完成日常生活中各种任务和活动的技能,例如穿衣、进食和个人卫生等。

4.心理支持:肢体残疾幼儿常常面临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和困难,他们需要得到心理支持,提高自信心和积极心态。

5.教育和社会参与:为肢体残疾幼儿提供教育和社会参与的机会,包括特殊教育和支持性课程,从而帮助他们实现全面的发展。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对个体肢体功能损伤程度的评定,是为了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社会福利服务而设立的。

根据不同的损伤程度,残疾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帮助和支持。

下面将介绍肢体残疾等级评定的具体标准。

一、轻度肢体残疾。

轻度肢体残疾是指肢体功能有轻微损伤,但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受限,但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工作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例如,轻度肢体残疾的人在行走、搬运轻物、站立时间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但不影响基本的生活自理和社会交往能力。

二、中度肢体残疾。

中度肢体残疾是指肢体功能有较严重损伤,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明显受限,需要他人帮助或辅助器具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工作能力受到显著影响。

例如,中度肢体残疾的人在行走、搬运重物、站立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需要倚靠助行器或轮椅,无法独立完成一些日常生活活动。

三、重度肢体残疾。

重度肢体残疾是指肢体功能受到严重损伤,对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

具体表现为肢体活动严重受限甚至完全丧失,需要全面依赖他人照料和辅助器具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工作能力完全丧失。

例如,重度肢体残疾的人需要全面依赖轮椅或床椅,无法独立完成任何日常生活活动,需要全面照料和护理。

四、评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轻度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肢体活动受限程度、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定。

中度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肢体活动受限程度、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辅助器具需求等方面的评定。

重度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肢体活动受限程度、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全面照料和护理需求等方面的评定。

五、结语。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为了帮助残疾人获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社会福利服务而设立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评定,可以更好地帮助残疾人获得适当的帮助和支持,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

身体病弱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身体病弱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准

3. 智力评 估
(1)画人测验 (2)儿童智力筛查量表 (3)魏氏学前儿童智力量表(WPPSI) (4)学前儿童50项智能筛查测验 (5)中国比内智力测验(BS) (6)魏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R) (7)托尼——非语文智力测验 (8)瑞文标准推理测验
3.语言能力
4.发展能力与社 会适应行为能力
儿童语言发展程度,是否有语言障碍。 口语能力包括接受、表达、模仿、会话 等四个部分 方法:①标准化语言测验; ②自编语言测验; ③进行系统观察,观察人员可以在不同 情境下观察儿童获得有关各种不同情境的 所有沟通行为的资料; ④与儿童面谈,搜集语言样本;
(1)丹佛婴幼儿发展测验 (2)学龄前儿童行为发展量表 (6)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7)儿童社会适应行为评定量表 (8)儿童适应行为量表
5.家长访谈及行为 了解家庭的基本情况,如家长的职业、家
观察
长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是否
和睦、家长对孩子的教养态度、教养方式、
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了多少时间和精力、父
系和母系三代病史;收集儿童的基本数据,
了解儿童的出生和生长发育史,如疾病史、

诊疗史、教育史、曾做过的测验等;了解
家长能配合学校的程度,例如家长能教哪
➢ 身体病弱儿童患有的慢性疾病通常有:心脏病、肺 病、哮喘、肾脏疾病、肝脏疾病、血液病、内分泌 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异常)、癫痫、脑性瘫痪、 恶性肿瘤等。
二、心理和行为特征
(一)身体方面
1.身体病弱儿童因为患有慢性疾病,身体较为虚弱 无力,容易晕倒;进行轻微的运动就心跳加速、呼 吸困难、甚至面色发紫。
6.身体病弱儿童会因自己的疾病产生自责,认为自 己连累父母和家人,有心理上的负担。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
肢体功能障碍鉴定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肌力。

第二,肌张力。

第三,关节活动度。

第四,协调与平衡功能评定。

肌力是判断主动活动时的肌肉力量,有徒手六级肌力评定法,分别用0~5来评定力量的大小,5级属于正常,0级就是瘫痪,中间表示不同功能障碍的程度。

肌张力也有专门的评定方法,测量被动活动时的肌肉张力,对于肌张力增高还有专门的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评定。

关节活动度有专门的量角器等测量工具评定,根据活动角度的大小来判断关节活动受限的程度。

肢体的协调性判断可以通过专业的评定方法,如跟-膝-胫试验、指鼻试验等来判断肢体协调性有没有障碍。

平衡功能主要是根据坐位与站位时静态和动态下的平衡状况来判断。

通过这些量表综合判断肢体功能障碍的程度。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肢体残疾是指由于先天性或后天性原因导致身体部位功能障碍或缺失的情况。

对于肢体残疾的评定,既要考虑残疾的具体类型和程度,也要考虑残疾对个体生活、工作和社会参与的影响。

因此,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一般来说,肢体残疾的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肢体残疾的类型、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等。

具体来说,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功能障碍的类型和程度,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首先要考虑残疾的具体类型和程度。

比如,肢体残疾可以是由于肢体缺失、功能障碍、运动障碍等多种原因导致的。

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对个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进行细致的评定和区分。

二、影响范围,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还需要考虑残疾对个体生活和工作的影响范围。

比如,残疾对个体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工作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是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

这可以帮助确定残疾对个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三、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还需要考虑残疾对个体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程度。

比如,残疾对个体的日常生活自理、社交交往、教育就业、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影响是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

这可以帮助确定残疾对个体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程度,从而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在评定肢体残疾的等级时,需要进行综合评定和分级。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残疾的类型、程度、影响范围和对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将残疾分为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等级。

这样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总之,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也可以为社会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合理的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从而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参与和社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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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佛婴幼儿发展测验 (2)学龄前儿童行为发展量表 (6)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 (7)儿童社会适应行为评定量表 (8)儿童适应行为量表
5.家长访谈及行为观 察
了解家庭的基本情况,如家长的职业、 家长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家 庭是否和睦、家长对孩子的教养态度、 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了多少 时间和精力、父系和母系三代病史; 收集儿童的基本数据,了解儿童的出 生和生长发育史,如疾病史、诊疗史、 教育史、曾做过的测验等;了解家长 能配合学校的程度,例如家长能教哪 些东西?一天能教多久等等;给家长 提出一些建议,如是否安排专业训练 或支持协助等。
三、肢体障碍诊断与鉴别标准
➢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障碍儿童评估项目与内容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1.生理评估
2. 行动及操作能力评 估
包括身高、体重、心肺功能、营养状 况以及眼科和耳鼻喉科的常规检查及 针对肢体残疾儿童的骨骼与肌肉的结 构和外形进行检查。
(1)儿童的基本行动能力,包括会走 或不会走、是否乘坐轮椅、有无使用 辅具、有无助行器。 (2)儿童的基本操作能力,包括会不 会自己吃饭、会不会自行穿衣物、自 己大小便、洗澡等日常生活能力。语 言能力(会不会说话)
2、孤立状态 肢体残疾儿童的此种特征表现在三个 方面: (1)行动空间的孤立。 (2)心理空间的孤立。 (3)别人对他的孤立。
3、挫折感 大多数肢残儿童从小就屡遭挫折,有时 还会受到冷眼、欺凌、取笑或不合时宜的同情,这 些都会增加他们的挫折感。遭受挫折者一般采用下 列几种不同方法来维护自尊: (1)退缩行为。 (2)反抗行为. (3)防卫森严,惟恐自我贬值。 (4)补偿行为,为达到某种成功,不惜付出最大 的代价。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
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
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
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台湾定义(2002):
肢体障碍,指上肢、下肢或躯干之机能有部分或 全部障碍,致影响学习者;肢体障碍主要包括以下 类型:脑性瘫痪、小儿麻痹、先天性畸形、新陈代 谢失调(如肌肉营养退化,重症肌无力)、脊髓损 伤、外伤症状(包括骨折、火伤、截肢等)、传染 性症状(如脊椎结核、骨关节结核、骨髓炎等)。
➢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
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脑性瘫痪:简称脑瘫或CP,是指从出生前至新生儿 期间各种原因导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引起的中枢性 运动障碍与姿势异常为主的综合征,常伴有智力低 下、癫痫、语言障碍、听力低下、视觉异常、行为 异常等多种症状。
二、心理和行为特征
1、自卑心理和依赖感 比较严重的肢体残疾儿童多 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饮食、排泄与起居都需要家长 帮助。因此,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卑心理和依赖感。 因自卑而引起自贬,一般肢体残疾儿童或多或少都 有自卑感。
4.语言能力
5.发展能力与社 会适应行为能力
儿童语言发展程度,是否有语言障碍。 口语能力包括接受、表达、模仿、会话 等四个部分。 方法:①标准化语言测验; ②自编语言测验; ③进行系统观察,观察人员可以在不同 情境下观察儿童获得有关各种不同情境的 所有沟通行为的资料; ④与儿童面谈,搜集语言样本;
4、对前途的忧虑 肢体残疾儿童的忧虑表现在两个 方面:
(1)对身体的忧虑。 (2)对前途忧虑,对未来忧虑。 5、 敏感 例如有人看他一眼,就怀疑别人在嘲笑他 的肢体障碍。 6、社会适应 可能因为自卑自怜或他人的态度而影 响其社会适应。 7、智力 部分脑性瘫痪儿童附带有智能、认知功能 障碍,其余肢体障碍儿童的智力正常。 8、沟通能力 部分脑性瘫痪儿童附带有语言障碍, 其余肢体障碍儿童没有沟通能力的问题。
四、肢体障碍儿童评估流程与评估项目
(一)评估流程
1.转介 2.筛选 (1)检查被转介儿童的出生史、成长发育史、病史和
有关文字记录。 (2)和有关教师、家长、保姆等进行谈话,了解儿童
各方面的实际表现。 (3)一般性的检查。 (4)骨外科检查。 3.临床评估 4.专业团队评估 5.决估
肢体障碍儿童,尤其是脑瘫儿童可以进行以 下测验: (1)画人测验 (2)儿童智力筛查测验 (3)魏氏学前儿童智力量表(WPPSI) (4)学前儿童50项智能筛查测验 (5)中国比内智力测验(BS) (6)魏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III)/修订 魏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R) (7)托尼—非语文智力测验 (8)瑞文标准推理测验
➢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肢体障碍儿童特征及诊断与鉴别标 准
主要内容
一、肢体障碍定义 二、肢体障碍儿童心理和行为特征 三、肢体障碍儿童诊断与鉴别标准 四、肢体障碍儿童评估流程与评估项目
一、肢体障碍与脑性瘫痪的定义
肢体障碍:也称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 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 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 受限或参与的局限。(大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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