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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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个税法宣讲材料ppt课件

2.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子女教育
子女
教育
享受 标准
条件 方式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一月,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0-3岁不得扣除);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 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 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额。
级数 1 2 3 4 5 6 7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36000元的
3%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 7
1.6 综合所得税率表
假设不存在免税收入,也无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情况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5000*累计月份-累计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宣讲材料
主要内容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
1.1 个税常见概念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
1.2 综合所得范围
劳务报酬所 得
2
特许权使用 费所得
4
分项所得
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PPT

每月实发工资=税前应发工资-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月应纳税额-代扣的工 会经费
注:税前应发工资含当月发放的节日福利等。
每月工资的计算
举例
某员工2021年10月税前应发工资为1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 元,代扣个人应付的三险一金800元,代扣的工会经费50元。假定前10 个月收入及代扣情况相同且在同一单位工作。 当月应纳个税=(10000*10-2000*10-800*10-5000*10)*3%594=66元 当月实发工资=10000-800-50-66=9084元
扣除比例 填报资料 留存资料
个人接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 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父母 扣除,也可以选择自己扣除。 注:父母每年1.2万,自己每 年4800元。
接收教育的起止日期、教育阶 段;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 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等信息。
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1.4扣除项:大病医疗
目录
CONTENTS
1
扣除什么
2
常见问题
3
上报途径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定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 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 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 算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
专项附加扣除
项有哪些
一.扣除项有哪些
1 赡养老人 2 子女教育 3 继续教育
4
大病医疗
5
住房租金
6
住房贷款利息
1.1扣除项:赡养老人
金额上限:每月2000元
注:税前应发工资含当月发放的节日福利等。
每月工资的计算
举例
某员工2021年10月税前应发工资为1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 元,代扣个人应付的三险一金800元,代扣的工会经费50元。假定前10 个月收入及代扣情况相同且在同一单位工作。 当月应纳个税=(10000*10-2000*10-800*10-5000*10)*3%594=66元 当月实发工资=10000-800-50-66=9084元
扣除比例 填报资料 留存资料
个人接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 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父母 扣除,也可以选择自己扣除。 注:父母每年1.2万,自己每 年4800元。
接收教育的起止日期、教育阶 段;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 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等信息。
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1.4扣除项:大病医疗
目录
CONTENTS
1
扣除什么
2
常见问题
3
上报途径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定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 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 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 算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
专项附加扣除
项有哪些
一.扣除项有哪些
1 赡养老人 2 子女教育 3 继续教育
4
大病医疗
5
住房租金
6
住房贷款利息
1.1扣除项:赡养老人
金额上限:每月2000元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收》PPT课件

4.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
5.第五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
6.第六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会 7.第七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1.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一般分为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 所得税制三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对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其他所得,采 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3.费用扣除额较宽松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 4.计算简便。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 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各种所得项目实行分类计算,各有各的费用扣除规定, 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计算比较简单,符合税制简便原则。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 用税率
费-800]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 费]×(1-20%)×20%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计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税率
劳动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
资本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 2.财产转让所得 3.股息、利息、 红利所得 4.偶然所得
5.第五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
6.第六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会 7.第七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1.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一般分为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 所得税制三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对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其他所得,采 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3.费用扣除额较宽松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 4.计算简便。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 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各种所得项目实行分类计算,各有各的费用扣除规定, 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计算比较简单,符合税制简便原则。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 用税率
费-800]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 费]×(1-20%)×20%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计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税率
劳动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
资本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 2.财产转让所得 3.股息、利息、 红利所得 4.偶然所得
第七章-个人所得说PPT课件

17
7.1 个人所得税概述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特色
3.有收入就纳税,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 填谷” :美国“领薪就纳税”制度,
4.自由申报,偷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18
美国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码,在网上自由申报 自己的年收入和纳税额,政府就根据个人申报缴税,充 分信任纳税人。但是,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利用电 脑网络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 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 和欺骗行为的人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投入监狱。 所以,纳税人对自己的偷税行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 般不会轻易冒险。
7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 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 为224%。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 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 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二战后,为 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 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 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22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23
7.1.2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7.1 个人所得税概述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特色
3.有收入就纳税,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 填谷” :美国“领薪就纳税”制度,
4.自由申报,偷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18
美国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码,在网上自由申报 自己的年收入和纳税额,政府就根据个人申报缴税,充 分信任纳税人。但是,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利用电 脑网络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 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 和欺骗行为的人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投入监狱。 所以,纳税人对自己的偷税行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 般不会轻易冒险。
7
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 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 为224%。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 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 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二战后,为 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 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 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22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23
7.1.2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新个税政策解读及筹划PPT课件

授课:XXX
7
此次改革有哪些变化点?
变化点三 优化税率结构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45%的七级超额累 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 实行5%-35%的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拉 长3%、10%、20%税率 级距,相应缩小25%税 率级距,维持30%、 35%、45%税率级距不 变:
经营所得适用税率:维持 5%-35%税率不变。大 幅拉长各级税率级距。
授课:XXX
8
此次改革有哪些变化点?
变化点四 变更征管模式
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 申报为辅
变化点五 健全社会配套
主要依靠扣缴单位, 外部门依赖程度低
代扣代缴、自行申报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
需要外部配套支撑:
法律支撑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的住房贷款。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 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
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 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 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授课:XXX
14
此次改革有哪些 亮点
亮点六
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
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必须建立相应的
配套征管制度,对综合所得按年度计税,实行“代扣代缴、 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模式, 同时打造了六个方面的征管制度创新:
1、自行申报制度 3、反避税条款
2、纳税人识别号 4、部门信息共享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办法。
本章难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分类征收制 是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 2、综合征收制—— 美国 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
税法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Fra bibliotek本章主要内容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6.4 个人所得税税率 6.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6.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
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 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劳动分红 ❖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 C.差旅费津贴 ❖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3、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4、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 5、董事费内外有别 ❖ 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 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 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 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 代缴。 ❖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本章难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分类征收制 是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 2、综合征收制—— 美国 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
税法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Fra bibliotek本章主要内容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6.4 个人所得税税率 6.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6.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
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 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劳动分红 ❖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 C.差旅费津贴 ❖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3、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4、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 5、董事费内外有别 ❖ 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 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 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 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 代缴。 ❖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PPT课件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时间要求: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 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 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 育结束的当月。
• 扣除标准: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 额扣除。
•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 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按50%扣除,扣 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
3.特许权使用费*80%
பைடு நூலகம்
大病医疗
4.稿酬所得*80%*70%
住房贷款利息
专项扣除: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
住房租金
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 、捐赠支出等
税率:对应综合所得7级超额累进税率
24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形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 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 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人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旧含税级距 不超过1500元的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旧速算扣除数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序号 1 2 3 4 5 6 7
新含税级距 不超过3000元的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新个人所得税法讲解课件

自行申报制度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自行申报纳税,申 报内容应包括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税务稽查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确保其依法 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偷税漏税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服务
80%
优化办税流程
税务机关应当简化办税流程,提 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便捷 的办税服务。
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其中,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 年的个人,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从中国境内取 得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 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 和港澳台同胞。
新个人所得税法讲解课件
CONTENCT
录
•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 新的税率与计税方式 • 优惠政策与减免措施 • 征收管理与实施细则 • 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
01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背景介 绍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 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历程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 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立法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案例三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自行申报纳税,申 报内容应包括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税务稽查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确保其依法 履行纳税义务,防止偷税漏税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服务
80%
优化办税流程
税务机关应当简化办税流程,提 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便捷 的办税服务。
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其中,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 年的个人,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而从中国境内取 得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 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 和港澳台同胞。
新个人所得税法讲解课件
CONTENCT
录
•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 新的税率与计税方式 • 优惠政策与减免措施 • 征收管理与实施细则 • 案例分析与实战演练
01
新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背景介 绍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 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历程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 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立法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案例三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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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 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 能变更。
.
举个例子
董先生 和 董太太 谈恋爱,已经分别购买 了住房,都使用了各自首套房贷款政策办 理了购房贷款。 董先生 和 董太太 结婚前,可以分别使用 各自购买房屋的贷款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 除,金额1000元/月/人。 董先生 和 董太太 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 一处住房的贷款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要么是董先生的房子董先生扣,要么是董 太太的房子董太太扣。金额1000元/月/家 庭。 也可以董先生 和 董太太 分别对自己购买 的住房各500元/月扣除,合计1000元/月/ 家庭
.
住房类 — 房屋租金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 租金支出。
•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 房租金支出。
• 南宁本市城区内(不含武鸣区):1500元/月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专项附加扣除期限。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 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 存五年。
.
保障措施
•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 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 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 独生子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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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 房屋租金
•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 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在主要工作 城市都没住房,可分别进行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 项附加扣除和住,双方在南宁 都没有购买住房。一起租了一套房子, 或者分开租了2套房子,都只有其中一方 进行专项抵扣,抵扣人为房屋租赁合同 签订人。
2019年度 新个税法 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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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 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 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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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纳税方式 主要变化 02 综合所得 讲解 03 专项附加扣除 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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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纳税方式 的变化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
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预扣预缴、汇算清缴 — 单位作为扣缴义
务人只能针对纳税人的单月收入或单次收入预扣预 缴个税,预缴的税额不是最终的应纳税额。因此, 个税缴纳的最终合规主体是纳税人本人,而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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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 的变化
•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 - 专项扣除 - 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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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 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 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 过48个月。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 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 学历教育
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 士研究生教育)
• 寒暑假期间、休学期间等只要保留学籍的,都适用。
• 境外教育 — 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 关键词:教育,不是养育。未满3周岁婴幼儿不满足子 女教育专项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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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四大类 六小类
01 教育类 — 子女、本人 02 住房类 — 购房、租房 03 赡养长辈类 04 大病医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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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
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 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且接受上述教育,子女教育专 项附加扣除可翻倍。
•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 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 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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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适用范围
• 材料: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 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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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 购房贷款利息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 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应纳税所得 = 综合所得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 扣除 - 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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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 劳务所得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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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
• 个人缴纳 三险一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个人缴纳 部分
• 单位缴纳 五险一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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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 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 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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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 购房贷款利息
•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 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 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 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 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 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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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纳税人本人,全年累计发生医保自 费部分2万元,2万-1.5万=0.5万, 可据实扣除0.5万元。可由纳税人本 人扣,也可由配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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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 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 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 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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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 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 方扣除。
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 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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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
•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 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 过每月1000元。
•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 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 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 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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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 他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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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 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 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 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 人应当协助核查。
同年纳税人子女全年累计发生医保 自费部分10万元。计算10万-1.5万 =8.5万,可按8万元上限在纳税人本 人或配偶扣除。
子女的8万元与本人的0.5万元,分 别计算,都可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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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 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 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 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 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 款还款支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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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
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 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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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 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 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 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在南宁买了 房子,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但是没有 得入住,目前租房。房屋租金专项扣除 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2选1。
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并全款买房, 但是仍需要租房,房屋租金不得专项附 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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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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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董先生 和 董太太 谈恋爱,已经分别购买 了住房,都使用了各自首套房贷款政策办 理了购房贷款。 董先生 和 董太太 结婚前,可以分别使用 各自购买房屋的贷款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 除,金额1000元/月/人。 董先生 和 董太太 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 一处住房的贷款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要么是董先生的房子董先生扣,要么是董 太太的房子董太太扣。金额1000元/月/家 庭。 也可以董先生 和 董太太 分别对自己购买 的住房各500元/月扣除,合计1000元/月/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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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 房屋租金
•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 租金支出。
•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 房租金支出。
• 南宁本市城区内(不含武鸣区):1500元/月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专项附加扣除期限。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 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 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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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 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 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 独生子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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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 房屋租金
•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 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在主要工作 城市都没住房,可分别进行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 项附加扣除和住,双方在南宁 都没有购买住房。一起租了一套房子, 或者分开租了2套房子,都只有其中一方 进行专项抵扣,抵扣人为房屋租赁合同 签订人。
2019年度 新个税法 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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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 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 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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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纳税方式 主要变化 02 综合所得 讲解 03 专项附加扣除 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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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纳税方式 的变化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
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预扣预缴、汇算清缴 — 单位作为扣缴义
务人只能针对纳税人的单月收入或单次收入预扣预 缴个税,预缴的税额不是最终的应纳税额。因此, 个税缴纳的最终合规主体是纳税人本人,而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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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 的变化
•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 - 专项扣除 - 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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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 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 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 过48个月。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 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学前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 学历教育
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 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 士研究生教育)
• 寒暑假期间、休学期间等只要保留学籍的,都适用。
• 境外教育 — 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 关键词:教育,不是养育。未满3周岁婴幼儿不满足子 女教育专项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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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四大类 六小类
01 教育类 — 子女、本人 02 住房类 — 购房、租房 03 赡养长辈类 04 大病医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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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
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 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且接受上述教育,子女教育专 项附加扣除可翻倍。
•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 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 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适用范围
• 材料: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 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住房类 — 购房贷款利息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 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 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应纳税所得 = 综合所得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 扣除 - 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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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
工资薪金 劳务所得 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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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
• 个人缴纳 三险一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个人缴纳 部分
• 单位缴纳 五险一金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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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 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 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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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类 — 购房贷款利息
•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 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 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 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 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 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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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纳税人本人,全年累计发生医保自 费部分2万元,2万-1.5万=0.5万, 可据实扣除0.5万元。可由纳税人本 人扣,也可由配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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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 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 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 据实扣除。
.
大病医疗
•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 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 方扣除。
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 准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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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
•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 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 过每月1000元。
•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 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 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 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 他涉税信息。
.
保障措施
•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 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 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 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 人应当协助核查。
同年纳税人子女全年累计发生医保 自费部分10万元。计算10万-1.5万 =8.5万,可按8万元上限在纳税人本 人或配偶扣除。
子女的8万元与本人的0.5万元,分 别计算,都可以扣
.
保障措施
•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 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 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 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 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 款还款支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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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
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 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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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 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 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 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在南宁买了 房子,符合首套房贷款政策,但是没有 得入住,目前租房。房屋租金专项扣除 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2选1。
董先生和董太太 已经结婚,并全款买房, 但是仍需要租房,房屋租金不得专项附 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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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
•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