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目标责任制年终结算考核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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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了规范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机关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择优表彰”的原则,以量化评价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切实激励各工作机构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抓好工作落实,促进人大工作。

二、组织领导常委会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主任会议的领导下,由机关党组具体负责,并组织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全面工作。

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担任,各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为考核工作组成员。

三、考核流程(一)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年初,各工作机构对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列出本机构年度工作任务,由办公厅统一汇总,形成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日常考核建立完善以工作任务为核心、工作职责为基础、工作实绩为标准的日常考核机制。

通过随机抽查、半年集中督查、重点任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各工作机构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常委会机关考核会议,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汇报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查阅相关资料查阅相关的文件、报告和记录等资料,印证各工作机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五)择优进行表彰根据听取汇报和检查情况,形成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组审查后,由机关党组研究并提请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作为年终表彰的重要依据,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给予表彰。

四、考核指标目标责任考核实行量化考核评分,由共性工作指标得分、年度工作目标、日常工作指标得分三部分组成。

(一)共性工作指标(40分)1、理论学习。

抓好本机构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按时参加常委会及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

因私请假不能参加,每人每次扣减所在工作机构0.2分;无故不参加,每人每次扣减所在工作机构0.5分。

2、日常管理。

抓好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遵守机关工作秩序,严格落实请销假程序。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篇)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篇)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的履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的履行考核。

第三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应紧密围绕本单位任务、职责,与国家政策要求和上级机关下达的目标相衔接,具有操作性、可量化、可考核性。

第四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以全面、客观、公正、合理为原则,注重综合评价,真实反映机关工作情况。

第五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应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

第六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目标制定阶段和考核评估阶段。

第七条各级机关应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专门组织,负责具体的制定、执行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阶段第八条目标制定阶段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第一阶段,包括目标确认、资源分配和责任分解。

第九条目标确认应由机关领导班子组织进行,要根据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明确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十条资源分配应根据机关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地分配相关资源,确保目标实现的条件和保障。

第十一条责任分解应明确工作目标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各级机关、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目标制定阶段要确保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目标制定阶段结束后,要做好目标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各级机关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认识到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并落实相关责任。

第三章考核评估阶段第十四条考核评估阶段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第二阶段,包括目标反馈、考核进行和结果评估。

第十五条目标反馈是指将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要求反馈给各级机关和责任人,让其了解目标实施的具体情况。

第十六条考核进行是指按照制定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各级机关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评估,对达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评价。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原则1. 依法依规。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平公正。

对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进行考核。

3. 客观公正。

根据工作实际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表现。

4. 量化标准。

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量化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在年度内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工作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在年度内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

2. 考核方式(1)定期汇报。

机关各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定期向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2)考核评分。

根据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评分,并给予相应的排名。

(3)综合评价。

根据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效率等因素,综合评价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表现。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1. 绩效奖励。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 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和整改,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3. 职称晋升。

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监督1. 考核组织(1)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领导考核工作。

(2)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事项的执行和评估工作。

2. 考核监督(1)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申诉机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申诉,经核实属实的,予以调整并进行重新考核。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题目: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目的是根据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责任、权力和义务,促进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并通过考核结果对机关人员进行奖惩,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考核内容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各项任务的完成进度、工作质量等指标。

2. 机关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包括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迟到早退、是否服从工作安排等。

3. 机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工作技能的运用能力等。

4. 机关人员的工作效率,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速度、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三、考核办法1. 制定目标责任制:机关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项任务的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 考核指标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为考核提供量化和评价的依据。

3. 考核方式: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项目考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4. 考核标准:机关应当根据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明确不同等级的得分标准和评价标准。

5. 考核结果公示:机关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评价等级和得分情况。

6. 奖惩措施:机关应当根据考核结果对机关人员进行奖惩,奖励表现优秀者,惩罚表现不佳者。

四、其他事项1. 考核结果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护被考核人员的合法权益。

2. 考核办法应当与机关内部管理规定相衔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3. 考核办法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机关工作的需要。

以上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概述和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工作考核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第三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要注重工作绩效的评价,又要重视工作方法的优化、人才培养的激励。

第二章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

第五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包括年度目标制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考核结果与奖惩等级确定。

第六条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质量、创新成果和个人素质等。

第三章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七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应当遵循“SMART”原则,即目标要具有可衡量(Specific)、可实现(Measurable)、可达成(Attainable)、结果导向(Relevant)和有时间限制(Time-bound)的特点。

第八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制定应当参考下属单位的目标,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确定。

第九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执行应当设立考核委员会,由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进行应当包括目标的制定、落实和完成情况的评估。

第十一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应当以评估报告的形式进行,包括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

第十二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与奖惩等级的确定应当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分达到一定标准的予以奖励,评分未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处罚。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应当定期进行,形式可以是定期的工作总结报告、工作评估或者专项评估等。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质量、创新成果和个人素质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的方法应当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式,包括考核指标的设定、数据收集和分析、评分和奖惩等级等。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应当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整体和个人的工作绩效评价,不仅要关注结果,还要重视过程和方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原则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对机关各级行政单位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的一种管理手段,旨在促进机关单位健康高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考核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综合考核,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为机关各级行政单位,包括中央和地方机关。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包括定期报告、文件办理、调研报告、项目执行等。

2. 工作质量和效果: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包括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文件的合规性、工作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服务水平和满意度: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外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4. 绩效管理和人员激励: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的实施情况,包括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绩效目标的设定、激励政策的执行等。

5. 资源利用效率:评估机关行政单位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办公设备的使用情况、能源的节约利用等。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具体如下: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权重30%。

指标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率、准确率、及时率等。

2. 工作质量和效果:权重30%。

指标包括文件合规性、政策科学性、工作措施的有效性等。

3. 服务水平和满意度:权重20%。

指标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

4. 绩效管理和人员激励:权重10%。

指标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考核的公正性、激励政策的有效性等。

5. 资源利用效率:权重10%。

指标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源利用的经济性、能源的节约利用等。

四、考核方法和频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自评和上级评估两个环节,具体如下:1. 自评:各机关行政单位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自行评估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填写自评表。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是指市直机关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工作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规定和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包括机关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季度工作目标责任等。

二、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确定,一般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三、考核方式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可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以包括年度考核评分、季度考核评价、专项工作考核等。

四、考核主体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由机关主要领导负责,可以设立考核小组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评估。

五、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可以用于奖惩、晋升、调整岗位等方面,同时也可用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参考。

六、考核监督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巡查、检查、督促等方式,保证考核的公正、客观性。

七、考核结果公示
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开透明。

以上是市直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执行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补充。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四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四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机关工作目标和责任,并通过考核来评估和激励工作表现。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概述:一、考核指标的制定:1. 设置符合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包括机关工作的重点任务、绩效目标、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内容。

2. 根据各岗位职责的不同,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不同岗位的考核指标应相互补充、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考核体系。

二、考核权责的明确:1. 将考核权责明确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明确每个人的考核责任,明确他们应承担的考核权力和职责。

2. 确定考核责任的分工和监督机制。

明确考核责任的具体分工,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考核方式与周期:1. 设立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种方式。

定期考核可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临时考核可以根据机关需要进行,如特殊项目考核等。

2. 考核周期应适中。

考核周期过长容易导致责任不明、效果不明显,考核周期过短则容易造成过度压力,影响工作效率。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1.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适当的激励和奖励,如晋升、加薪、表彰等。

2. 对表现不佳的人员,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并给予必要的培训和辅导,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五、考核结果的公示与透明:1. 考核结果应公示,确保考核的公开透明。

通过公示,可以让全体员工了解考核结果,增强企业内部的公正和公平。

2. 鼓励员工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对于不公正或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以上仅是一个普遍概述,具体的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设计和制定。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明确考核职责,确保机关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是通过对机关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绩效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促进机关工作的高效和提高机关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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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XX市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激励和促进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政府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经营管理单位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绩效意识,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推进“三争两建一跨越”奋斗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考评原则(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量化考核与实绩评估相结合、日常管理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四)实行“一票否决”制。

部门在年度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取消该部门参加年度考核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三、考核考评对象与市政府签订《XX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书》的市直有关部门(名单见附件1)。

四、考核考评内容依据《XX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书》所签订内容,分为共性目标、职能目标、日常工作目标和创先争优目标四大部分。

(一)共性目标指市政府部门承担的自身建设、社会建设与管理等具有建管共性特征的工作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护等方面。

(二)职能目标指政府部门承担的具有业务职能特征的工作目标,由主要责任目标、相关责任目标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三个部分组成。

(具体见附件2)(三)日常工作目标指政府部门日常管理或控制的工作目标,包括政务值守、应急处理、公文办理、重要事项落实反馈、政府信息化建设和防范工作失误等基本管理与控制状况。

(四)创先争优目标指政府部门在考核年度,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评先表彰情况。

五、考核考评程序考评分5个步骤进行:(一)部门自查各部门于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对照《XX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二)职能考评考核办协调组织、纪检、文明创建、法治建设、政务服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职能部门,制订考核标准,对各部门目标责任制的共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同时,考核办依据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应急办、电子政务办公室、秘书科、文书科等提供的情况对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复核审查考核办汇总各部门的上述得分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职能目标和创先争优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核,确定各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职能目标得分和创先争优目标得分。

(四)民主测评考核办组织各镇(处)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工商企业主)等,对各部门进行综合测评打分。

(五)领导评议市政府领导与党组成员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六、考核考评计分共性目标、职能目标、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四项考评总分值为100分。

考评总得分=共性目标得分+职能目标得分+民主测评得分+领导评议得分+日常工作目标负分+创先争优目标加分(一)共性目标分共性目标分值10分。

共性目标得分=市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得分之和÷9。

(二)职能目标分职能目标分值70分。

职能目标得分=主要责任目标复核审查得分+相关责任目标复核审查得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复核审查得分。

主要责任目标得分、相关责任目标得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得分,由《XX市人民政府目标责任书》中每条具体单项责任目标条款得分合计组成。

单项责任目标条款得分=单项责任目标条款指标分值+加(扣)分。

主要责任目标加(扣)分计算方法:(目标实际完成值-目标值)÷目标值×指标分值(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单项扣分最高不超过指标分值)。

主要责任目标合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主要责任目标条款中的招商引资工作由市招商领导小组评分。

各部门年终各项指标完成数以市统计局审定确认为准。

相关责任目标条款得分计算方法同上,不加分。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条款中,第一、第二项单项责任目标得分计算方法同上,不加分;第三项单项责任目标,按完成工作任务(由被考核考评部门提供),每项件0.2分计算分值,不加分。

(三)民主测评分民主测评分值10分。

民主测评分=参加测评人数测评分数之和÷参加测评人数。

(四)领导评议分领导评议分值10分。

领导评议分=参加评议人数评议分数之和÷参加评议人数。

(五)日常工作目标分日常工作目标实行倒扣分制,并单项封顶。

1、日常政务值班管理(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考核)本部门没有实行在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或者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脱岗,或值班人员迟、错、漏传(报)上级下达交办事项和本部门向上请示报告事项,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带班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不能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每次扣0.5分。

2、日常应急工作(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负责考核)本部门没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或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下达的应急工作通知、指令和任务,未按要求办理和反馈情况的,每次扣0.5分。

3、公文办理(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5分,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文书科负责考核)转部门办理或征求意见的公文、文稿,未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办结或回复意见而又不说明原因的,经催办仍不能按要求办结或回复的,每件次扣0.5分。

4、重要事项落实反馈(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3分,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考核)(1)对市政府重要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未按时限要求报告落实情况又不说明原因的,经催办仍未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每项次扣0.2分。

(2)未按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中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又不说明原因,经催办仍未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每项次扣0.2分。

(3)市政府办公室转交部门办理并需要回告的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含信访件),未按时限要求报告落实情况又不说明原因,经催办仍未按要求报告落实情况的,每项次扣0.2分。

5、政府信息化建设(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考核)(1)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化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及时、完整公开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每项次扣1分。

(2)未按市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安排部署,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电子政务专网提供信息、推行网上办事的,每项次扣1分。

(3)未按电子政务有关法规政策和审批程序,擅自建设小网络、小机房、小平台,造成重复投资、浪费资源的,每项次扣1分。

6、防范杜绝工作失误(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5分,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考核)(1)受到XX部办委局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2)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3)被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与网络曝光,经调查属实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每件次扣2分。

(4)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5)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被确认违法、被撤销或被变更的,每件次扣1分。

(6)行政执法案件经复议或诉讼终审确认需要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赔偿的,每件次扣2分。

(7)未完成市政府年度实事既定目标的,主要责任部门或牵头部门每件扣1分,相关责任部门或协办部门每件扣0.5分。

(8)代表、委员对承办部门的“两案”办理工作答复不满意的,每件扣1分。

7、争强进位(本项累计倒扣不超过20分,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考核)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被考核指标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每项指标每退一位扣1分。

其相关联指标单位扣0.5分(多项指标按加权平均计位)。

8、直接否决项(1)受到XX市级(含XX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部门,不得进入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位次。

(2)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被考核指标位居50位(含50位)以后的部门,不得进入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先进单位位次。

(六)创先争优目标分创先争优目标实行奖励加分制。

1、荣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按照综合和单项表彰每项可分别获得6分、4分的奖分,不封顶。

2、荣获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按照综合和单项表彰每项可分别获得5分、3分的奖分,不封顶。

3、荣获省委、省政府部门和XX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按照综合和单项表彰每项可分别获得4分、2分的奖分,不封顶。

4、荣获XX市委、市政府部门和XX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按照综合和单项表彰每项可分别获得1分、0.5分的奖分,不封顶。

5、在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被考核指标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前50位的,含50位),每项指标每进一位可获得1分的奖分;被考核指标进入全省前20位的,每项指标另可获得5分的奖分。

本项最高奖励分数不超过20分。

创先争优目标的所有奖分项目,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同一奖项不作重复奖分,只取最高奖分),由各责任制部门在年度考核规定时间,向考核办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奖状、奖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原件并认定后,方可作为奖分依据。

相关有效证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

所有奖项只取当年,跨年度不算。

七、结果审定与运用(一)考核办形成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年度考评情况报告,将考评得分前20名的先进单位提交市政府审定。

(二)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年度考评情况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电视台公示,并在市政府全会上予以表彰,对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3000元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对先进干部职工每人加发一个月工资,资金由单位自筹。

奖励与市综合目标考核不重复计发。

附件:1、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单位名单2、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职能目标分值表二○一二年八月三日附件1: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单位名单(共65家)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计生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防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市人行XX支行市农行XX支行市工行XX支行市中行XX支行市建行XX支行市农发行XX支行市信用联社市邮政储蓄银行XX支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燃化行业协会市供电公司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信公司XX分公司市邮政局市发改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市铁路办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经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招投标局市房地产局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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