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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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档案编号:
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区/县
铜川市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1、申请人应通过网站、窗口咨询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使用规定、法
律责任等信息详细了解,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将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字迹清楚,无涂改。

3、表中“□”所示为选择方框,在相应方框中打“√”。

4、档案编号由区(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填写。

5、此表一式两份,审核完成后,一份区住房保障部门留存,一份报市保障
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

6、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房产科管理科的电话:3197717
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制。

申请公租房表格模板

申请公租房表格模板

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姓名:现住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现居住地址:通讯地址:邮编:户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申请人电话:,配偶电话:;申请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注:本市中心城区户籍申请人可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其余申请人统一实行租赁补贴优先保障对象类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填写):注:优先保障对象为“低保家庭、民政特困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年满70周岁老年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失独家庭、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退役军人、军人军属、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军人遗属、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

填表说明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

每个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在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指的是申请前12个月在我市中心城区连续工作和持续收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家庭成员特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申请人的其他亲属。

二、本套表格封面以及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收入等申报表由申请家庭成员填写。

申请家庭成员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情况,签署承诺及授权书(附后)。

1、申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中“家庭成员”栏填写申请人及其成员关系,如:之妻、之夫、之子、之女。

“文化程度”栏根据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填写,非在校生填写“博士(含等同于博士的学历,下同)、硕士、本科、大专、中专(含中职、中技)、初中、小学、半文盲、文盲”,在校生注明在读阶段,如“幼儿园、高中生、大学本科生、博士研究生等”。

“工作学习单位”栏填写就业并获得劳动报酬的单位全称(含全职、兼职、实习单位),家庭成员系学生的填写学校全称,待业或失业的填写“待业或失业”,离退休人员填写“离退休”并注明原工作单位,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的填写“灵活就业”,没有工作及学习单位的填“无”。

“申请家庭所属群体”依照国家住建部信息采集需求并结合我市实际设置,请申请家庭按照栏目内详细说明配合填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NO:肇公租房申字号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类别:□端州城区户籍家庭□房屋被依法征收暂无住房的家庭□新就业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西江人才计划中的“紧缺人才”、“创客菁英”等□端州城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环卫工人□单身人士申请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通信地址:受理居委会(单位):受理日期:年月日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说明事项一、本申请审批表由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供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请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涂改无效。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申请类别只可选择一项,同时提交相对应类别的申请资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提供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收入、住房等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审批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81号)、《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肇府规〔2017〕5号)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准入标准。

四、共同申请人是指与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的人员。

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年薪、奖金(不包括公积金、保险等)所得;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报酬及其它所得。

家庭资产净值:一般是指家庭的所有资产(包括货币、动产与不动产)减去负债(如消费贷款等)之后的金额。

五、本表“□”为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应内容;空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提供证明;从事其它商业生产经营的,由税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兼职收入等劳动收入由个人诚信申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根据其从事的社会劳动情况评估核定,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失业登记,或虽进行了登记,但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介绍就业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提供证明;低保家庭以民政部门核发并经年审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为证明。

城区居民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城区居民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城区居民)区街道社区填表说明1、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或具有法定抚养、扶养关系。

申请时请根据下列所属情况申请填报家庭成员:(1)夫妻双方申报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作为家庭成员进行申报;已满18周岁或者已婚的子女根据申请家庭的情况,可以不作为家庭成员进行申报。

(2)已满18周岁的未婚人员要作为申请人申报,应将父母作为家庭成员一起申报。

(申请人年满32周岁的可以独立申报)(3)离异申报的,离异判决书上判给对方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成员进行申报。

2、申报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收入核对等证明要件。

(1)身份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制发的二代最新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无新身份证的,应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并盖鲜章。

户口簿需提供主页和申请成员的户口页。

(2)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丧偶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和未婚声明书;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及未婚声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未婚的人员提供未婚声明书。

(士兵或在校学生提供士兵证或学生证,不再提供未婚声明)(3)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借住证明或租赁合同。

申报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城区的城镇居民,还应提供户籍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原件(市内除外)及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保障证明原件;申报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城区的农村居民,还应提供户籍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原件(市内除外),村级出具的农房证明及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住房保障证明原件。

(4)收入审核:民政局出具的收入核对结果。

4、群体类型一栏有相应情况的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1)优抚对象:依照《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79号)明确的优抚对象。

(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依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明确的家庭。

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编号:FDGZ- )主申请人姓名: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制二O 年月日填表说明一、填表要求1、本表一式两份,请用签字笔或者钢笔填写,自己工整,涂改无效。

2、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岁以下)、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抚养人。

3、表中所有数字均填写阿拉伯数字,币种为人民币。

4、表中照片粘贴处粘贴主申请人的一寸照片一张。

5、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签署承诺书的同时,须同时按手印。

6、家庭成员多余五人的情况,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成员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本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表;(2)主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2、新就业职工(1)申请表;(2)身份证件;(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4)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1)申请表;(2)身份证件;(3)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个体从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业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4、新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或他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确需保障特殊家庭保障办法另行规定。

三、相关要求:1、家庭人均收入以及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西咸新区规定的相关标准2、主申请人应满18周岁。

3、凡是提供虚假材料,进行骗租,或者不服从公租房住房管理,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申请人五年之内不得再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同时,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经济处罚。

四、咨询及投诉1、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建章路158号电话:891437792、三桥街道办事处地址:三桥路139号电话:845154663、建章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建章路北段15号电话:843131154、斗门街道办事处地址:斗门街道斗门北街电话:859072395、王寺街道办事处地址:王寺街道北田村甲字1号电话:895000116、高桥街道办事处地址:曹坊村甲子1号电话:85858829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注:本表一式两份,经过审核后,主申请人和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各持一份,主申请人凭此表办理公租房选房以及入住手续。

公租房保障申请表格2020年版(A4,单面打印)

公租房保障申请表格2020年版(A4,单面打印)

表1赣州市中心城区申请住房保障授权与承诺书本人及参加申请住房保障的全体共同申请人作出如下授权和承诺:一、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1.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不动产、收入及资产等信息资料。

2.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收入及资产等信息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将信息资料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

二、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已熟知申请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保证所填写的《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内容及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若有弄虚作假或虚报、漏报、瞒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不动产、社保等情况;或有伪造相关证明材料;或有伪造签名(印章);或在轮候及中签后租赁期间,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不动产、社保等情况发生变化且未在变化后30日历天内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时报告的,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被取消申请、轮候或住房保障资格,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再申请,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保证预留的通讯号码畅通有效,如有变更将及时报告,知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审核信息、中签结果和入住通知,认同在手机短信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作已经送达并由本人接收。

若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退回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如逾期未办理入住或未按规定退出,同意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人(签名和手印):共同申请人(签名和手印):申请须知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即时受理,集中审核,即在工作日内,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申请;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向工作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申请。

申请表格可至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住房保障专栏下载。

在线下申请阶段,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使用A4纸张并携带原件备查。

1.申请表格:共4类,分别为授权与承诺书(表1)、申请表(表2)、工作、收入情况证明(表3)、共同居住证明(表4)。

萍乡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萍乡公租房申请审核表

萍乡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审核表编号:申请家庭(申请人):身份证号:萍乡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填表说明:一、请用黑色签字笔干净整洁填写此表,填写前请先认真阅读表中内容及以下说明。

二、表一、表二由各相关部门盖章,表三由审核部门填写并盖章。

三、表一为申请家庭中的申请人资料填写,表二为共同申请人资料填写,每个共同申请人各需一份表二,共同申请人较多的家庭表二可复印。

四、表格中□处为选择项,填√。

五、各项证明栏由相关单位填写并盖章确认。

上年度收入证明如无固定工作单位,由申请人签名,户籍地社区盖章。

六、需要特殊类分配的家庭在特殊类配租意向栏必须填√。

七、共同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员,填写表二时只需提供住房情况证明,其他证明可不提供。

八、上年度收入是指上一年全年收入。

九、申请人家庭应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作出不予受理、警告处以罚罚金后取消资格等处理决定。

表一:萍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谨代表家庭中所有共同申请人郑重承诺:一、所提交的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均属实,如此事实不符,愿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原租赁的单位公房承诺退出;原享受的租赁补贴愿意停止发放;如购买了经适房,承诺原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在经适房交付前退出。

三、愿意参加审核部门的年度资格审核。

四、因家庭住房、收入等原因不符合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条件了,本人承诺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出。

如家庭人口过多确需租赁,也可经审核部门审核后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或市场租金标准租赁。

申请人:年月日表二:萍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三:萍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表9。

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空白

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空白

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个人承诺:1.本人承诺对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所提供的各项信息以及纸质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性负责,并同意区、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核实本人提供的信息及纸质证明材料,情況发生变化的,及时申报。

2.本人同意社区、区级和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釆用在本级政务公告栏或政务网站上公示、公布的方式书面送达申请住房保障的审核、复核结果, 如需知悉, 由本人前往政务公告栏査阅或登录网站査询(市级政务网站地址: http://www. gyzfbz. net/)申请成员及前配偶在离婚前的房屋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保障成员中有离婚未满1年的,请在横线上写明离婚前名下房屋的情况,注明面积、坐落、产权人、产权证号、产权份额。

)申请人签字(手印)1.“申请人”是指该户申请住房保障的代表人姓名。

2.“联系电话”建议填写手机号,以便与保障家庭联系。

3.“户籍所在地”按户籍地址详细填写,填写内容与户口簿一致。

4.“现住房地址”现在实际居住的地址,外来人口填写《居住证》地址。

5.“申请家庭类别指申请家庭属于那一类别。

按照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情况选择填写。

6.“房屋所有权证/公房建筑面积”填写该申请成员名下用于测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房屋/公房的面积。

公房是指自管/直管公房。

申请人租赁的私房、按公租房、廉租房立项建设管理的房屋,不用于测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7.“关系”指家庭成员与申请人的法律关系。

8.特别说明: 为避免混乱,上面序号对应人与下面序号所对应的人要一一对应。

9.“因未在本市居住不纳入保障人员”指申请人必须将因未在本市居住不能申请纳入保障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相关信息填列于此栏。

10.“个人承诺”以下的内容由工作人员填写。

“调査报告”中“其他说明”中一是应据申请资料与入户调査情況说明清楚用于测算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自有房产(含个人建房)、公房、前配偶房屋、拆迁房屋等各类房屋面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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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沣东新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编号:FDGZ- )
主申请人姓名:
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制
二O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1、本表一式两份,请用签字笔或者钢笔填写,自己工整,涂改无效。

2、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岁以下)、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抚养人。

3、表中所有数字均填写阿拉伯数字,币种为人民币。

4、表中照片粘贴处粘贴主申请人的一寸照片一张。

5、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签署承诺书的同时,须同时按手印。

6、家庭成员多余五人的情况,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成员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本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表;
(2)主申请人及共同居住人的身份证件、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2、新就业职工
(1)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个体从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业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4、新区引进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或他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确需保障特殊家庭保障办法另行规定。

三、相关要求:
1、家庭人均收入以及住房建筑面积应符合西咸新区规定的相关标准
2、主申请人应满18周岁。

3、凡是提供虚假材料,进行骗租,或者不服从公租房住房管理,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申请人五年之内不得再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同时,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经济处罚。

四、咨询及投诉
1、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建章路158号电话:89143779
2、三桥街道办事处地址:三桥路139号电话:84515466
3、建章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建章路北段15号电话:84313115
4、斗门街道办事处地址:斗门街道斗门北街电话:85907239
5、王寺街道办事处地址:王寺街道北田村甲字1号电话:89500011
6、高桥街道办事处地址:曹坊村甲子1号电话:85858829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经过审核后,主申请人和沣东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各持一份,主申请人凭此表办理公租房选房以及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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