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补贴转实物)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补贴转实物)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变更为轮候公共租赁住房适用)
注意事项:
1.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的,方可选择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请认真确认符合该条
件后再作出选择;若不符合该条件仍选择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对象须承担对其住房保障资格造成影响的责任。
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登记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2)已办理预购商品住宅预告登记的住房;
(3)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2.在交回本表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有的证明、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3.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前须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对象方可获得配租。
4.双特困家庭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
5、优抚对象家庭是指持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含《残疾军人证》)的优抚对象家庭。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实物转补贴 样表)

注:1.请在对应“□”内打“√”;2.本表“其他住房情况”是指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获购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住房;3.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未签名或未签注日期的,不予受理;4.保障对象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保障方式变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变更住房保障方式需提交的材料(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原件;(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四)居民身份证明:1.申请对象需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供核对。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供核对。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1.;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况或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关部门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户籍地与居住地住房证明。
3、继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及相关证明:1.放弃继承住房的,需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2.按协商份额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需提供继承报告。
(七)收入证明:1.申请对象为在职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集体分红)》。
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模板】

附件1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区路号房属: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居住地址:区路号房属: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填表须知一、本表封面及表中第3至8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保障类别、批次、受理编号、市区轮候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9页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城区民政部门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表格填写一式一份。
三、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家庭成员个人收入情况申报表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填写。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提供以下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1.《XX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各一份;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各一份;4.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未再婚证明,适婚年龄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5.现住房所有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拆迁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租赁住房产权证、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情况下提供由残联出具的残疾证;7.收入证明材料:属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金领取凭证;非城镇户籍人员需出具在户籍所在地的农田及收入情况;8.拥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9.非城镇户籍人员及外地户籍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地出具房产信息;10.申请家庭成员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提供缴纳证明;11.其它根据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未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将对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取得造成影响。
杭州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

年月日
配偶所在单位(街道社区)
审核意见:
(盖章处)
年月日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街道社区)
审核意见:
(盖章处)
年月日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街道社区)
审核意见:
(盖章处)
年月日
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项请勾选),涂改、复印无效。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
(信息变更申请家庭适用)
申
请
人
信
息
申请保障类型
□实物配租□货币补贴(保障资格证号:)
申请类型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离异□丧偶
上年度收入
元
外地/本市居民
□本市居民户口所在地址:
入本市区户籍时间:年月
申
请
信
息
变
更
内
容
变更前事项
申请变更事项
申请家庭具结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将所有申请信息变更材料保留存档,同时授权贵单位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审查,对申请变更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名:配偶签名:家庭成员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审核意见:
□外地居民本市居住证号:
工作单位
□无
职业状况
□退休□失业□灵活就业□社区公益性岗位□自谋职业
□有
单位(商户)全称
单位注册地城区
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配偶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金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及家庭状况申报表(2020年版)

授权与声明
一、我是
,身份证号码: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是我们全家共同推荐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申请人,此次申报的申请、授权、委托以及声明行为
均代表我们全家人的共同意愿和决定。我承诺以下申请保障人员签字、捺印均是其本人真实行为。
如有不实,我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我们同意并授权住房保障机构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在申请、轮候及保障期间向
【
】医护人员
【 】交通协管
【
】社区就业援助 【 】治安联防
【
】家庭医疗支出自费部分占家庭收入 20%以上
】公交服务 】消防 】低保
【 】三级以上(含)残疾人员或多重残疾人员,残疾类型
【 】优抚对象 【 】环卫 【 】教师 【 】低保边缘
-3-
申请家庭财产信息申报(请仔细阅读并在对应【 】内打“√”,可多选)
工作人员进行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等有关信息核查,包括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情况。
四、如果我们在得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间,若家庭收入、资产(房屋产权、金融性财产、
购置汽车等)、工商注册、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主动向住房保障机构申报、备
案,并接自觉接受管理和对我们相关信息的核定。
五、以上是我们自愿作出授权及声明,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国土、人社、工商、税务、公安、民政、公积金等)和个人
查询、核对本次申请的保障人员及相关关系人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次申请保障人
员上述信息和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向住房保障机构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提供上述信息和
资料。
三、我们自愿服从住房保障机构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自愿接受并配合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变更申请表

城区住房保障部门
经复核,该申请家庭已通过初审,并经民政部门核对家庭收入,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拟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申请家庭属于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申请条件,同意变更,保障方式为。
2、该申请家庭属于:□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本市农村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同意变更。
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现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申请总人数)
已故配偶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去世时间
备注
申请人婚姻状况属于丧偶的,应当在此栏填写已故配偶身份信息
变更情况说明
□1.家庭人口变动:由人变更为人,原因:。
□2.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变动:由㎡变更为㎡,原因:。
□3.家庭类别变动:由变更为。
□4.申请保障方式变动:由变更为。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变更申请表
受理单位(盖章)受理编号:(2018年3月版)
主申请人
现居住地址
家庭类别
□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本市农村家庭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总人数人)
与主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
居委会
婚姻状况
户口所
在地
是否居住本市
年收入
(元)
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单位盖章)
房屋信息记录情况
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
1、申请人房屋登记信息2、申请人及原配偶享受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情况
经办人:
年月日
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申请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
注:交回本表时,需同时提供相应材料:(1)家庭住房情况变更的,应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明资料;(2)家庭人员结构变更的,应提供变更人员的户口薄(整本)、身份证、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异地迁入证明、上年度全家人的收入证明、低收入证、低保证;(3)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变更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等;(4)婚姻状况变更的,应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本家庭拥有现金共计200000元、银行存款共计200000元,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及有价证券价值共计0元,其他有价值的资产共计0元,合计0元。
三住房情况
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地址
产权人
取得途径及时间
房屋总建筑面积(㎡)
占有份额的建筑面积(㎡)
越秀区豪贤路××号××房
张一
购买,1998年×月
(2)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建筑面积㎡)×补助标准(租金标准的□50%/□60%/□70%/□80%)。
(3)按优惠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4)其他。
□变更后该家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原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按照第方式处理:
(1)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每月应发放过渡期租赁补贴元,过渡期满停发租赁补贴。
一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申请
人关系
是否本市城镇户籍
是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婚姻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
联系电话
张三
福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申报表
福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年度申报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成员,我们共同作出如下承诺和授权:一、充分了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保证如实填报本表内的相关信息。
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财产、工作等相关状况或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的,同意接受取消保障资格等相关处理。
二、本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见本家庭填报于背面的申报表(租赁期限距现在不足一年的,一并提供家庭成员存款、有价证券、投资股权、车辆、非住宅房产等财产所有凭证)。
三、本家庭自取得保障资格之后至今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勾选、填写):(一)申请家庭成员无变化();(二)申请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四、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本家庭成员是()否()拥有私房(含暂未办理产权证的住房),是()否()承租他处公有住房。
房屋地址:;房屋性质:;房屋取得方式:。
五、我们同意并授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查部门、机构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调查及核对我们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我们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向负责审核的有关部门、机构提供我们的相关信息资料。
承租人:共同承租人:日期:20 年月日注:1、承租人及共同承租人应签名并加摁手印,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承诺、授权,签注“某某代某某”;2、承租家庭成员以填报之日的情况为准,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请注明“出生”、“死亡”、“结婚”、“离异”、“扣减已成年子女”等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各一份(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成年子女身份证),新生儿在身份证栏填注生日。
承租家庭收入申报(证明)和财产申报表备注:申报表内“其它收入”包括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家庭收入合计金额=总收入金额-总扣缴金额备注:1、上述收入和财产申报表中的金额不留小数点,小数点后的金额可不计入;2、申报前12个月期间在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均须填报工作单位名称并由该单位在上述收入申报栏加盖公章;打零工的填报工作种类(如“家政服务”等)并提供雇主有关支付劳动报酬的书面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
□(3)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原因:,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轮候公租房的,取消轮候资格,并注销轮候号。若属双特困家庭或持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含《残疾军人证》)的优抚对象轮候公租房的,按规定停发补贴。
□2)原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50%计租;如过渡期内的租金超出核定的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可按该家庭经核定的月可支配收入的15%封顶计租,但不得低于同期同地段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1×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6个月过渡期满(或2年续租期满),属于( )符合住房困难标准难以退出,且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者家庭资产净值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或资产限额1.5倍以内,可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或按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但不得低于同期同地段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0.1×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租期2年/( )符合住房困难标准难以退出,且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者家庭资产净值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或资产限额1.5倍至3倍以内,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租期2年/( )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者家庭资产净值在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或资产限额3倍以上,拒不腾退的,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倍收取超出6个月过渡期外的租金/( )因购买、受赠、继承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拒不腾退的,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的2倍收取超出6个月过渡期外的租金。
□2)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原因:,
邹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情况认定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家庭详细住址
贴照片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性别
联系电话
年总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年总收入
家庭年人均收入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学习单位
年总收入
家庭资产情况
汽车价值
有价证券
工商注册和纳税信息
银行存款
其它资产
资产小计
汽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号
车牌号码
购置金额
我承诺以上内容属实,所申请的情况如与上级调查不符,我愿意放弃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民政局审批意见
民政局(盖章)
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助=(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自有产权建筑面积㎡)×补助标准(租金标准的□50%/□60%/□70%/□80%)。
截至年月日,本家庭拥有房产共计套、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m²),机动车辆共计辆。
本家庭拥有现金共计元、银行存款共计元,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及有价证券价值共计元,其他有价值的资产共计元,合计元。
三住房情况
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地址
产权人
取得途径及时间
房屋总建筑面积(㎡)
占有份额的建筑面积(㎡)
2.如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且按规定1年内需到期进行保障资格期满审查的,无需单独进行变更申报,只需提前进行资格期满审查。
一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与申请
人关系
是否本市城镇户籍
是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婚姻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
联系电话
申请人
二收入资产情况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元)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申报审批表
(双特困家庭轮候期间领取租赁补贴)
申请表号
申
请
人
申请人户籍所属区
户籍
所属街人口
变更类型
根据你家庭的变化情况选择以下变更类型(可多选),并对应填报相关内容:
□家庭人员结构变更(必填第一、二、三项)□家庭住房情况变更(必填第三项)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变更(必填第一、二项)□资产状况变更(必填第二项)
(5)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5㎡,□立即停发租赁补贴/□立即腾退公租房(廉租房)。
(6)其他:。
4.□仅变更银行账号,已重新录入系统。
5.□其他情况变更:。
6.□符合/□不符合在轮候公租房期间领取租赁补贴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复核人:盖章:
(3)按优惠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4)其他。
□变更后该家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原因:
。按照第方式处理:
(1)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每月应发放过渡期租赁补贴元,过渡期满停发租赁补贴。
(2)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金补助的50%,过渡期满仍无法腾退的,可申请续租1年,但停发租金补助,并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意见
经审查,该家庭情况变更后:
□符合/□不符合在轮候公租房期间领取租赁补贴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符合/□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符合/□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仅变更银行账号。
经办人:
复核人:
盖章:
日期:
日期:
区住房保障部门意见
1.□变更情况无需会区民政复核。
□已会区民政局复核,该家庭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为元,资产净值为元。
2.经审核,该家庭自有产权人均建筑面积平方米,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平方米;
3.□变更后该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同意按照第种方式保障:
(1)□该家庭原领取租赁补贴,现继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每月应补贴金额元。
□婚姻状况变更(必填第一项)□账号变更(必填第四项)□其他情况变更(必填第五项)
注:1.交回本表时,需同时提供相应材料:(1)家庭住房情况变更的,应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明资料;(2)家庭人员结构变更的,应提供变更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上年度全家人的收入证明、低收入证、低保证;(3)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变更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等;(4)婚姻状况变更的,应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日期:日期:
市住房
保障部门意
见
1.□符合/□不符合在轮候公租房期间领取租赁补贴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承租直管房、单位公房情况
地址
承租人
出租人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是否属于现居住房屋
合计:
——
四账号变更
原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账户变更为银行,账号,变更原因:。
五其他情况变更
持有效低保证(或低收入、特困职工证),申报轮候公租房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账户:
开户人姓名__,开户行:工商银行,账户:__。
(3)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50%(6.75元/㎡)计租,过渡期满仍无法腾退的,可申请续租1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
(4)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13.5元/㎡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的,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1.2倍计租。(原签订廉租房合同适用)